首页 -> 2007年第11期

性侵害受害儿童的评估研究进展

作者:李成齐



  摘要 文章从司法评估与临床评估两个方面对性侵害受害儿童的评估研究进展情况进行了归纳和总结,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指出以往研究中存在的一些不足。最后,作者对该领域的研究趋向做出了展望。
  关键词 儿童性侵害 司法评估 临床评估
  分类号 B848.4
  
  目前,儿童性侵害问题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所谓儿童性侵害,是指侵犯者以满足其性欲为目的,通过暴力、诱骗、物质引诱等方式,对儿童(十六岁以下)进行性侵入(如试图或强行与儿童性交)、性接触(如在儿童身上故意磨擦其性器官)、或没有实际接触的性的(如利用儿童进行色情表演)行为。要对性侵害受害儿童进行帮助,则必须对其进行评估。一般来说,评估主要由两部分组成,即司法评估与临床评估,其相应操作过程也由各自的专业人士进行。司法评估是确定性侵害事件的真实性,以进行司法诉讼;而临床评估是确定儿童出现的问题,以进行心理辅导与治疗。
  
  1 司法评估(真实性评估)
  
  司法评估通常不使用正式的心理学测验,因为目前还没有专门的心理测验能够准确地鉴定出一个儿童是否遭受过性侵害。司法评估主要通过访谈形式进行,因此可以称之为司法访谈。美国儿童侵害专业协会(American Professional Society on the Abuse of Children,APSAC)认为[1],司法访谈的目的是“尽可能从提出申诉(alleged)的儿童或青少年身上得到完整的、准确的报告。这是为了确定儿童或青少年是否已经受到侵害(或有被侵害的危险),而且,如果受到侵害,侵害者是谁”。访谈一般由执法人员,儿童保护机构人员,专业司法访谈者来操作,医疗和心理健康专业人士也经常参与其中。
  1.1 司法评估中的技术
  1.1.1 符合解剖学特点的精致玩偶
  在访谈中使用符合解剖学特点的精致玩偶,是最富争议的访谈技术之一。一些人认为这种技术在帮助儿童回忆和描述侵害细节方面是有帮助的[2,3];而另外一些人认为,这种技术降低了儿童回答的质量,甚至可能引发没有受到侵害的儿童进行性游戏[4,5]。如Santtila等(2004)[6]研究了27个芬兰的司法访谈笔录,结果发现,使用符合解剖学特点的精致玩偶导致了更多暗示性语言的运用,而且儿童做出了更少的细节回答。总的来说,研究显示,由于暗示性和缺乏自我表述技能,因此符合解剖学特点的精致玩偶不适于对学龄前儿童使用。但对学龄儿童来说,这可能是有用的工具,但应该谨慎使用,而且仅在促进交流时使用[3]
  1.1.2 不知情访谈
  在访谈之前访谈者可以收集申诉的相关信息,这些信息在引导访谈者和澄清儿童的陈述方面可能是有益的。然而,先前收集的申诉信息可能增加了访谈中访谈者的偏见及使用暗示性或引导性问题(suggestive or leading questions,如儿童没有提到被触摸,而访谈者问“他触摸你什么地方了?”)的可能性。如Cantlon 等(1996)[7]在4年多的时间里,对1535例儿童性侵害案件进行不知情访谈(不知道申诉的相关信息)和知情访谈(知道申诉的相关信息)的对比研究。结果发现,不知情访谈技术有更高的揭露率。研究者把这个结果归因于不知情访谈增强了儿童和访谈者之间的融洽关系,这使访谈者对儿童更加关注及有耐心。根据这些发现及在审判时不知情访谈会被认为更具客观性,所以,应该尽可能使用不知情访谈。然而,不管以前得知的申诉信息如何,访谈者在访谈中应该总是采取客观的和不做评判的立场。
  1.1.3 真实-谎言讨论
  访谈者在对侵害问题进行提问之前,经常要评估儿童对真实和谎言的理解能力。这个评估将证明儿童的作证能力,及在审判中增加他(她)所陈述内容的可信度。访谈者应该询问儿童是否曾经说过谎话,及说谎话的后果是什么。访谈者可以通过一些例子进一步检验儿童对这些概念(真实、谎言)的理解能力,获得儿童口头上的承诺,同意在访谈中讲真话。如London与Nunez(2002)[8]研究了访谈中真实-谎言讨论对118名幼儿回答的影响。这个研究比较了三种条件下的效果,即控制组(没有真实-谎言讨论)、标准组(有真实-谎言讨论)、扩展组(讨论的内容比标准组更加详细)。结果发现,与控制组相比,标准组和扩展组中的儿童有更多的准确回答,这说明真实-谎言讨论可以促进儿童讲真话的行为。
  1.1.4 开放性问题
  开放性问题(open-ended questions)与其他类型的问题相比,引发了学龄儿童和青少年更长、更多细节、更精确的回答[9,10]。“你今天为什么到这”,“告诉我那件事情”,“你有什么感受”等这些问题都属于开放性问题。开放性问题也更少地引起儿童陈述的前后矛盾。Lamb 与 Fauchier (2001)[11]研究了包括7个儿童的24次司法访谈,这些儿童申诉在一家日托所遭受性侵害,而且他们的申诉导致了定罪。研究者发现,前后矛盾的陈述都是出现在封闭性问题(closed questions,如当儿童说有些事情发生时,访谈者问“这件事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上,在回答开放性问题时没有出现前后矛盾的陈述。
  1.2 司法评估的新发展
  1.2.1 结构性访谈
  结构性访谈具有明确、具体的访谈格式。使用结构性访谈的好处有培训时间短,使用者容易操作的、灵活的协议,以及有证据显示结构性访谈是有效的(如DSM-IV临床结构访谈),便于访谈质量的提高[12]。美国国家儿童健康与人类发展学会(National Institute of Child Health and Human Development,NICHD)的结构性访谈协议,简称为NICHD协议,目的是把专业建议转变成日常实践,是由Orbach等人对有效访谈技术的研究而编制的。NICHD协议的操作流程如下[13][14]:首先是简介(访谈者介绍自己)、真实-谎言讨论,访谈基本规则的制定(如儿童的回答可以是“我不知道”,“我不理解”);其次是访谈者要与儿童建立融洽的关系,要求儿童详细描述最近经历的一个中性事件;然后,访谈者要求儿童说明他们被采访的原因从而过渡到具体的侵害问题。访谈者要尽可能使用提示性问题(invitations,如“接下来发生了什么?”)问题和开放性问题,如果有必要,也可以紧接着问一些封闭性与选择性问题(option-posing questions,如“他伤害你了吗?”)。使用NICDH协议的访谈者要接受监督,而且要参加定期的团体会议来讨论访谈。Sternberg等(2001)[15]比较了50次使用NICHD协议的访谈与50次没有使用NICHD协议的访谈。结果显示,NICHD协议组中使用的开放性问题是非NICHD协议组的3倍多,而且NICHD协议组中使用的暗示性和选择性问题也显著少于非NICHD协议组。此外,NICHD协议组中的儿童所提供的细节数量显著多于非NICHD协议组,而且NICHD协议对所有年龄的儿童都是同样有效的。
  1.2.2 司法评估扩展模型
  

[2]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