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5期
建立健全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促进残疾儿童教育过程公平
作者:孟万金 刘在花 刘玉娟
关键词 残疾儿童 教育公平 教育过程
分类号 G760
教育公平可以分为教育起点、教育过程和教育结果的公平。除客观条件的制约外,个体所取得的教育成就和他自身素质以及后天能力等因素有关,所以,目前人们更多的是在受教育机会和受教育过程是否公平等层面上谈论教育公平。然而,我国残疾儿童教育不仅在教育机会上存在不公平现象,在教育过程上也是如此。具体表现在,随班就读质量较低,特殊教育师资水平较低,残疾儿童教育管理体制不健全,残疾儿童教育督导不力,等等。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建议从如下几方面努力,促进残疾儿童教育过程的公平。
1 提高残疾儿童随班就读质量是促进残疾儿童教育过程公平的核心
1.1 因地制宜,增设资源教室,充分发挥资源
教室的功能(提高利用率)
总的说来,我国设立资源教室的随班就读学校还很少。受人力、物力等条件的限制,在每所随班就读学校都设立资源教室是不可能的。各区县应以随班就读儿童比较多的学校为单位设立资源教室,对随班就读儿童进行针对性教育,为资源教师提供特殊教育理论与方法上的支持,以便使残疾儿童继续留在普通班级,促进他们学业、行为和心理的良好发展。要充分发挥资源教室的功能,提高资源教室的利用率。资源教室应向所有随班就读儿童开放,而不应限于某一类残疾儿童。此外,资源教室要对周边随班就读的学校发挥一定的辐射作用,成为区域内共享的资源教室。
1.2 建立适合残疾儿童身心发展的随班就读质量考核评估体系
适合残疾儿童身心发展的随班就读质量考核评估体系主要包括随班就读教师与学生的考核评估体系。要合理评价随班就读教师的工作量和工作业绩,给予其一定的奖励,改善随班就读教师的福利待遇,进而提高随班就读教师工作的积极性。要改变随班就读学生以学业为主的评价方式,注重对随班就读学生发展变化的评价,不仅要关心其学习成绩,也要关心其康复程度、身心发展情况等。
1.3 制定随班就读管理体制,规范和加强对随班就读工作的管理为了确保随班就读工作的顺利开展,必须规范管理、形成制度、明确责任、完善程序,制定一套随班就读管理体制,将随班就读工作纳入到整个教育管理系统中去。例如,可以制定《随班就读学校管理办法》、《随班就读教师工作职责》、《随班就读学生管理办法》和《随班就读帮教记录卡》等。既要重视随班就读的目标管理,也要重视随班就读的过程管理。
1.4 进一步改善教师和家长对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态度,争取他们的支持与配合
各级教育、民政、残联部门要通过各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加大随班就读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各界认识到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重要性。特别是要通过宣传,提高学校、教师对随班就读的认识。要改变学校对残疾儿童随班就读会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影响学校教学质量、增加教师工作负担的错误认识,使普通中小学校长、教师认识到残疾儿童与普通儿童一样享有同等的受教育权和学习条件,接收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是每所学校义不容辞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
不仅普通儿童家长认为残疾儿童随班就读不利于儿童的发展,而且不同残疾儿童家长对随班就读也表现出不同的态度[1]。因此,要积极争取残疾儿童家长,特别是农村残疾儿童家长对随班就读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认真做好随班就读有利于残疾儿童身心发展与社会融合的宣传工作。做好家长的咨询、指导与服务工作,消除家长的忧虑和误解。同时,也要做好普通儿童家长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他们对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的认识,消除他们对残疾儿童随班就读会影响普通儿童发展的不当看法。
1.5 充分发挥特殊学校在随班就读中的作用
与随班就读学校相比,特殊学校具有明显的资源优势,拥有专业教师和残疾儿童康复训练仪器设备,积累了丰富的教学经验等。因此,各地要充分发挥特殊学校在随班就读中的骨干指导作用,加强特殊学校与随班就读学校的沟通和联系。特殊教育学校要定期派出专业教师到随班就读学校巡回指导,要定期接纳随班就读学生到本校接受强化训练,要向残疾儿童家长、随班就读教师提供指导、咨询和培训等。特殊学校和随班就读学校既可以开展“手拉手”互助活动,也可以联合开展残疾儿童教育经验交流会,特殊学校还可以安排随班就读学校校长和教师参观本校。
1.6 积极开展随班就读的研究工作
各地要积极开展随班就读的研究工作,既可以开展调查研究,也可以开展实验研究;既可以开展量的研究,也可以开展质的研究抑或是质与量相结合的研究。要不断加大研究的范围和深度,逐步探索出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有效的教育模式。要认真总结研究成果,推广研究成果,为随班就读工作提供科学的实践依据。
2 加强特殊教育学校的建设和管理,增强特殊学校的办学特色
特殊学校的建设与教育质量既是我国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反映我国特殊教育水平高低的窗口,对推进特殊教育的区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特殊学校的建设和管理是确保残疾人接受平等教育权利的重要措施。特别是在当前,我国正在推行全面普及义务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而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在许多地区是一个薄弱环节。不仅特殊学校与普通学校之间存在很大差距,而且特殊学校之间也存在很大差距。而加强特殊教育学校,特别是特殊教育薄弱学校的建设和管理,是我国当前促进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内容。为了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的建设和管理水平,特殊教育学校必须抓好基本设施和教师队伍的建设,抓好教育教学质量;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力度,加大省级特教补贴,并安排专项资金解决特殊教育学校的建设问题,采取激励措施,鼓励各地建设一批办学水平高、社会效益好的特殊教育学校。在教师队伍建设方面,要实行校长选聘制,要实施特教教师资格制度,增加特殊学校教师的编制,增加教师培训和继续教育机会。为了提高特殊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特殊学校要狠抓校园文化建设(无障碍的校园环境、补偿缺陷的学校设施、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等);以课程改革为契机,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狠抓特殊教育科研研究,用以指导教育教学实践[2]。
3 健全残疾儿童教育管理体制,建立残疾儿童教育的社会支持保障体系
3.1 健全残疾儿童教育管理体制,提高残疾儿童教育督导水平
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教育行政部门逐层设立特殊教育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在各级管理部门下应该专门成立一个联络小组,负责残疾儿童随班就读事宜以及向其他随班就读学校提供援助、辅导和指导。
1991年,香港教育统筹科和教育署共同颁布了《学校管理新措施》,就是要重整香港学校的问责制度,加强专业问责模式和市场问责模式[3]。我们可以借鉴香港的做法,实行残疾儿童教育问责制,制定残疾儿童教育管理规程,问责对象既包括校长、教师、家长,也包括主管特殊教育的官员和行政部门等。
以色列教育、文化和体育部下设有三个机构分别管理特殊儿童教育事宜,即特殊教育处、学习障碍教育处、超常儿童教育处,也值得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