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5期

建立健全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促进残疾儿童教育过程公平

作者:孟万金 刘在花 刘玉娟



  (2) 保证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生的就业渠道畅通
   师资数量短缺一方面是由于相应的教育机构较少造成的,另一方面是由于已有毕业生的就业渠道不畅通,培养出的特教专业学生转行造成了对现有资源的浪费。用人单位的编制少、收入低,都是影响毕业生就业的因素。所以,在政策上可以考虑向特殊教育专业的毕业生给予一定的倾斜。比如增加编制,尤其是在普校中增加资源教师的编制。此外,对于特殊教育专业的毕业生可以给与指导就业、推荐就业等。
  (3) 进行合理的专业设置
  第一,根据不同的需要设置课程
  针对不同类型的特殊教育教师设置不同的课程。
  随班就读教师、资源教师的培养是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因为我国有接近70%的残疾儿童在随班就读,资源教师和随班就读教师直接负责他们的教学,因此提高这两类教师的专业素养是当务之急。
  由于随班就读教师所面对的学生主体还是普通学生,所以关于普教知识的掌握是主要的。但是随着我国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的推进,他们会面临越来越多的残疾儿童。所以,可以考虑在普通师范生教育中增加特殊教育的课程,这样就可以使师范生掌握特教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如在工作中遇到随班就读学生,只需进行特殊教育的培训,他们就能比较快地进入角色。
  资源教师是保证随班就读质量的重要条件。他们需承担评估和计划的制定、资源教学、咨询以及日常管理和行政事务等多方面工作[9]。他们也是既需要普教知识也需要特教知识,只是更偏重于后者。对他们的培养可以是在特殊专业的课程设置中增加普教的相关课程,使他们能在入职前具备以特教知识为主体,辅以普教知识的知识体系。
  第二,增加学前阶段和职业教育阶段师资的培养
  目前,我国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及职业教育都比较薄弱。这和师资缺乏有一定关系。所以在课程设置上,可以考虑在特殊教育专业中增设这两个阶段的课程以弥补当前的不足。也可以在幼儿师资培养以及职业教育教师培养的课程中增设特殊教育课程。
  第三,加大职业化培养,增加教学实践
  由于教育对象的特殊性,对特教教师职业化的要求也就更为突出。所以在课程设置上应该加强普通及特殊教育技能性课程的学习,使他们掌握教育的技能技巧[10]。此外,还要制定更加合理的实习制度,进行岗前培训。为了给特教学生更多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机会,特教学校可以提前招聘学生,由用人单位提供实习和岗前培训,以便使学生的实习更有针对性。
  4.2.3 完善特殊教育教师的职后培训
  1998年,香港已有72.7%的特教教师接受了职后培训[11],而我国大陆特教教师接受职后培训的还不足半数,说明大陆特教教师职后培训非常薄弱,不能满足特教教师终身学习、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因此急需完善特殊教育教师职后培训制度。教育主管部门应制定系统、科学的规章制度指导职后培训。
  首先,应该由教育主管部门进行统一规划,对培训机构的地域分布、培训机构的层次作一个宏观的指导。我国特殊教育发展存在地域上的不均衡,东部沿海地区较为发达,中西部比较落后。在培训机构的设置上,应考虑如何促进中西部特教师资发展,重点规划这一地区培训机构的分布。特殊教育有不同类型,对教师水平也有不同要求,培训机构也应是多层次的。可将培训机构的层次分布与地域分布相结合,形成科学、系统的培训体系。
  其次,要由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科学系统的培训规章制度。教师在其任职的不同阶段需要不同的培训,如在刚入职不久需要的是如何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培训,而在入职多年后需要的是新知识和新理念,又因残疾儿童类型的多样性教师有可能接触到新的残疾类型,这又需要相应的培训。所以,制定系统科学的培训制度是合理有效地利用资源所必需的。在培训过程中应遵循“自上而下以及自下而上”原则,“自上而下”是指根据进行特殊教育所需要的知识体系安排培训内容,“自下而上”是指根据具体实践中所需要的知识进行培训[12]。要加大对随班就读教师培训力度。可以以短期培训的方式对随班就读教师进行培训。
  最后,对培训质量应进行评估考核,形成培训与人事考核配套的有效机制。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我们应该把提高教师素质与晋级考核和进修培训联系起来,把教师的职后培训作为晋级的一个必要条件,并逐步建立相关配套制度,以提高特殊学校教师参加职后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忌培训走过场,流于形式[13]
  
  参考文献
  1 刘泽文,牛玉柏.家长对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态度调查.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05,19(2):139
  2 李天顺.坚持科学的发展观,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和管理,促进特殊教育事业的新发展.中国特殊教育,2006,(1):4-8
  3 Pang Sun-Keung,Nicholas.香港学校管理改革:回顾与展望. http://www.fed.cuhk.edu.hk/~hkier/content/document/OP/Op22.pdf
  4 李连宁.在第三次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第三次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北京,2001
  5 谈秀菁.中国教师专业化研究对特殊教育师资培养的启示.中国特殊教育,2006,(6):72-76
  6 朱宁波.日本特殊教育师资的培训与改革.外国中小学教育,1997,(6):37-39
  7 残疾人教育条例. 1994年8月23日颁布实施. http://www.cdpf.org.cn/zhengce/fl-002.htm,1994-8-23
  8 顾定倩.特殊教育教师资格的比较研究.比较教育研究,2005,(9):53-58
  9 王和平.随班就读资源教师职责及绩效评估.中国特殊教育,2005,(7):37-41
  10 赵微.英国培养普通教师具有特教技能.中国特殊教育,1998,(4):33-36
  11 总目40-教育署. http://www.budget.gov.hk/2000/estimates/pdf/chinese/00h040.pdf
  12 戴光英.西部特殊教育师资培训研究.中国特殊教育,2004,(11):66-69
  13 曹卫红.我国特殊教育教师职后培训模式探新.中国特殊教育,2004,(11):70-72
  
  The Establishment of a System of Quality Assurance to
  promote Equal Opportunity of Disabled Children
  to receive Education- The Seventh Discussion
  
  MENG Wanjin LIU Zaihua LIU Yujuan
  (Department of Psychology and Special Education, China National Institute for Educational Research, Beijing, 100088)
  
  AbstractIn order to promote the equal opportunity of disabled children to receive education, the authors suggested to improve the quality of education. Enhancing the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of the special education schools will strengthen their characteristics in offering education. We need to improve the system of educational management for children with disability, set up a system to ensure social support for education of the disabled children, strengthen the training of teachers, and raise the standard of the special education teachers. These will establish a suitable system of quality assurance for children with disability with respect to their physical and mental development.
  Key wordDisabled children equal opportunity in education educational process
  
  (责任编校:张冲)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