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1期
“异化”?“归化”?
作者:陈 凌
所以我们可以说,翻译的文本是固化了的阅读,是读者接受的凝固形式。它已不仅仅是两种语言之间的translation或transference, 而是渗透了译者对于文本中一切文化、艺术、历史等等所有人文内容的理解、接受和阐释。
2. 文学语境中的习语翻译
本文作者曾对文学作品中的习语翻译和相同习语的词典翻译进行过详尽比较,发现在大多数情况下,两者并不一致。同样一条习语,词典翻译是一回事,文学语境中的语用翻译则很可能又是另外一回事。须知,文学作品犹如有血有肉的生命体,习语作为组成这个生命体的一部分,已不再仅仅是词典意义上的“习语”——它们早已转化成了生命体中的一个个“细胞”。上一节例(3)中的“掩耳盗铃”,其本义和典故在词典中标注得清清楚楚,但人们在《红楼梦》第九回中读到它时,显然不会去关注它在词典中的本义和典故,倒是会从该习语的文字符号而直取其喻意,甚至连该习语本身的存在都被忽略了。无怪乎杨宪益夫妇在翻译这一句时,对“掩耳盗铃”只取其义,不问其在,甚而当弃则弃之了。
然而,关于习语翻译的种种论争也恰恰就出在这里。在文学家的笔下,字词是任其驱遣的“原材料”,砍削、扭曲、随心所欲,文学作品才是他的终极目标。可在译者的眼里,那些“原材料”个个都摆在那儿,哪一个都怠慢不得。毕竟翻译的标准跟创作的标准不可同日而语。而这种窘况在穿凿迂腐的译匠眼里更是不可逾越,唯有在大师的笔下才会被踏平。原因无他,只因为前者是以“翻译”为指归,至于译本“生命”之有无,非关本“匠”也。后者却是以“再现”为己任,寻求的是以诗译诗,以文译文,以“生命”换“生命”!只要能再现原作,何必斤斤计较无关痛痒的细枝末节?!遗憾的是,总有一些译者,他们对《红楼梦》的主题一知半解,测算贾母的“三寸金莲”却倒总是精益求精。
我们不妨来看看汉语习语“烟消云散”的词典翻译与文学语境下的翻译变通之间,有着什么样的不同?
《汉英大辞典》对该习语的英译是:be lost in a cloud; vanish like mist and smoke. ⑦而出现在几部汉语小说中的该习语,又是如何被译成英文的呢?⑧请看:(英文斜体系笔者所加)
(5)昨天那种被追捕的恐慌,已经烟消云散。(曲波《林海雪原》第十一章)
His panic of the previous evening was quite gone now.(S. Shapiro译)
(6)生宝紧张的心情,被县委副书记这一番笑谈,一下子冲得烟消云散了。(柳青《创业史》第十六章)
At Secretary Yang’s friendly jesting, Shengbao’s tension melted away.(S. Shapiro译)
(7)[陈白露]方才那一阵子兴奋又烟消云散。(曹禺《日出》第一幕)
Her high spirits of a moment ago suddenly pass away like a breath of wind.(A. C. Barnes译)
(8)我刚才的高兴,一下子烟消云散了。(马烽《太阳刚刚出山》)
That dashed all my hopes to the ground.(外文出版社译本)
“烟消云散”的词典翻译明明就摆在那儿,可为什么在上述文学作品的翻译中,译家们偏偏不肯买词典的账?答案其实不难找到:文学作品中的翻译是“活”的,词典翻译却是“死”的。大师翻译瞄准的是“文学”,因而以“活”对“活”;译匠翻译着眼的是“译”,因而多以生吞活剥之为能事,词典当然须臾不离手。由此观之,习语翻译还可分成“死译”与“活译”两种。类似“像洞里的老鼠”与“(Something)makes the fish dive down and geese fall”的“异化”杰作,当属前者还是后者,相信自不待言了。
实际上,文学翻译的“活”,还远远不止是词语表层义、联想义转换变通的“活”,它还涉及到再现原作“文学性”与美学价值的方方面面。一直被人们当作“异化”典范的“kill two birds with one stone”(“一石两鸟”),是否就能作为佳译,放之四海而皆准呢?恐怕未必。字词的语义,包括文化义,当然重要,但在汉语中,字词的声调与节奏的搭配却也同样重要。须知,汉字没有不发音的哑音节(silence),而是一字一音。此外,汉语中元音辅音相同,元音较之辅音还常常更占优势,并且比之英语,汉语还又多出了一个声调(tone)因素,这就使得汉语音节自然地就形成了界线分明、结构整齐、乐音比例大、噪音比例小的鲜明的音乐风格。⑨诚如龚光明先生所指出:“汉语词的信息本质上不是靠音素线性排列均匀摊派的,而是靠声韵双拼的,由是,声、韵、调三者结合的协和搭配是汉语音乐性的基本条件。”⑩这就是为什么中国人常说“胜败/输赢”,不说“败胜/赢输”;常说“惊涛骇浪”,不单说“惊涛”或“骇浪”的原因所在。其实它们之间的语义并无二致。再如“香车美女”,女人天生有美、丑之分,但汽车哪有香、臭之别呢?可要是抽掉这个“香”字,问题马上就来了:“车美女”三个字,怎么念怎么别扭。个中缘由就在于汉语“偶语易安,奇字难适”(刘大櫆《论文偶记》)。换成“汽车美女”又如何?同样不妥。跟“香车美女”一比,怎么读怎么不够“味”。在中国人眼里,成语“冷若冰霜”可谓浑然天成,但照译成英语则大谬:“冰”与“霜”同义重复,首先就违反了西方语言学奉为圭臬的“语言经济原则”(Principle of Least Effort),而且也不符合英语的表达习惯。所谓习语的民族属性,这就是!
由于汉字是单音字,汉语又是声调语言(tone language),其声调的平仄搭配与语词的音步划分便成为影响汉语组词构句的重要因素。潘文国教授说过:“决定汉语并列式双音节词语语序的因素有两个,一个是意义,另一个是声调。……声调的作用是发音的生理机能所要求的,是不自觉的、无意识的,可以说是语言的本性的反映。”为了声调的平仄错落与音韵的铿锵悦耳,汉语可以颠倒词序,可以背离逻辑,可以违反“原则”。试问,为了同样的理由,为什么就不能改变习语翻译的机械对等呢?“一石两鸟”确实保留了原习语所蕴含的文化差异,但保留文化差异并不是文学翻译的终极目标。试问天底下有谁是抱着“拯斯民于水火”的目的去读小说的?不论是“一石两鸟”,还是“一箭双雕”,作为表达语义的文字符号,在一部文学作品中都只是起到唤出喻意的作用,至于它们的音韵美感,则是另外一码事。对读“一石两鸟”和“一箭双雕”,你就会发现,前者在平仄谐调、音韵声气上均远不及后者。为了译出区区一个习语的表层意象(深层喻意完全相同!),而让一整句汉语的调序大受委屈,愚以为并不值得。而这,恐怕只有文学家们晓得,傅雷、钱钟书们晓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