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殉色系列之春梦之结_第3页
作者:[美]亨利·米勒

  我插了一句,“你可能是像你自己说的以诚待人,但你应该在待己方面更慷慨一些,我是说你对自己应该更慷慨一些。如果你不善待自己,那你还指望谁来善待你呢?”

  “我生来就不这么想,”他很快地答道,“我从出生时开始就是个清教徒,当然了,是个退化了的清教徒。问题是我退化得还不够,你还记得有一次你问我读没读过马奎斯·德·萨德①吗?是的,我试着读了读,但他让我厌倦得要命。他的法国味儿太浓了,不合我的口味。我真不知道为什么人们叫他圣人马奎斯。你知道吗?”

  [注释]:

  ①萨德(1740—1814):法国作家,以性变态描写而著称,曾多次被囚。

  到此为止我们已经品尝了意大利勤地酒,正在大吃意大利通心粉。酒有一种使人变得柔和的作用,他能喝很多酒却不醉。事实上这正是他的另一个问题——不能醉,就连酒精也醉不了他。

  他就像知道了我的心思一样,开始说他是一个彻底的精神论者。一个连“生殖器都能思考问题”的精神论者。“你又在笑了,这很可悲。我说过的那个姑娘——她认为我是个做爱好手,可我不是,她是。她才是真正的做爱专家。我呢,我和自己的思想做爱。这就像是进行一场审问,但用的不是我的脑子,而是用生殖器。这听起来很费解是不是?这是因为我做爱的次数越多,我的注意力就越集中在自己的身上。有时——就是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我也会问自己对方到底是谁。这可能是因为手淫引起的。你知道我的意思吧?这回我不是自己干,而是别人和我干,这当然比手淫强,因为你可以更加超然。当然了,那姑娘也挺开心的,她可以和我做她想做的任何事,这让她兴奋、激动,但有一点她有所不知——如果我告诉她也许会吓着她——那就是干那事时我的人根本就不在那儿,你知道那句话是怎么说的?全神贯注。我不仅是全神贯注,而且是全心全意,可以说我的全部的心思都附在了生殖器上……顺便问一句,我想问问你,你干那事儿时有什么感觉?……你的反应是什么?这帮不了我的忙。我只是好奇。”

  突然他转换了话题。他想知道我近来有没有写什么,当我说没有时他说:“其实你现在就在写,你只是没有意识到,你一直都在写,难道你不知道?”

  他这个奇怪的发现真使我大吃一惊。我叫道:“你是说我——还是在说别人?”

  “我说的当然不是别人,我说的是你、你!”他的声音变得尖锐、气愤:“你告诉过我你会写的,那你打算什么时候开始呢?”他停了一下,吃了口东西,一边咽一边接着说:“你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和你聊吗?因为你是个好听众?不,不是。我对你把心里话都倒出来是因为你对这根本就不感兴趣,你感兴趣的不是我约翰·斯蒂莫,而是我所讲给你听的事,或者说是我讲解的方式。可我对你感兴趣,绝对感兴趣。这和你对我不一样。”

  他静静地嚼了一会儿。

  “你现在差不多和我一样复杂了,”他接着说:“你知道这点,是不是?我想知道的是人们都在为什么活着,尤其是像你这样的人。别怕,我不会刨根问底的。我知道你不会告诉我真话,你是个假想的拳击对手,从不会主动出击;而我是律师,我的职责是处理案子。我想象不出除了空气之外你还能经营什么。”

  说到这儿,他像蛤蜊一样闭上了嘴巴。他静静地咀嚼、吞咽了一会儿,然后又说:“我想请你今天下午和我一道去,不是去办公室,是去看看我和你说过的那个姑娘。一起去看看吧,她是个很好接近的女孩儿,也是个很好的谈话伙伴。我想看看你对她的反应。”他停了一下,想看看我怎样接受这个请求,接着又说:“她住在长岛,开车要走上一阵子呢,但是值得。我们带上点葡萄酒和施特兰加酒,她喜欢喝酒。怎么样?”

  我同意了。我们走到他停车的车库,花了好一会儿才把车发动起来,可是走一段车就坏一次。我们一会儿一停,三个小时还没出城,而我们自己却快冻僵了。还剩六十公里路时天已经漆黑一片了。

  有几次我们在高速公路上停下来修车,他好像到哪儿都是熟客,大家都很尊敬他。他解释说这是因为他每次走这条路都是走走停停,所以才交了这么多朋友。“除非有把握打赢,我是从来不主动接案子的。”

  我试着问他一些关于那个姑娘的事,但他的脑子里却在想别的事情。很奇怪,现在他脑子里想的头等大事是长生不死的问题。他想知道如果人死了性格就会随之消失,那来世还有什么意义呢?他认为用一个人的一生来解决问题时间太短了。“我还没开始过自己的生活呢,”他说,“我已经快50岁了,人应该活到150岁或200岁才能做成点什么事。真正的人生问题是在经历了性爱和物质的艰难困苦之后才开始的。我在二十五岁时以为得到了所有的答案,而现在我却觉得我其实什么都不懂。现在我们要去见一位慕男狂,这有什么意义呢?”他点了一支烟,抽了一两口就扔了,接下去他又从口袋里掏出一支大雪茄。

  “你想知道关于她的事,我先这么和你说吧——如果我有勇气的话我会把她抢来一起跑到墨西哥去。去那儿干什么我不知道,我想应该是从头开始吧。可正是这件事让我为难——我没胆量这么做。我是个道德上的懦夫,这是千真万确的。除此之外,我知道她也在拉我的后腿。每次我离开她时都说不准她会不会在我刚一转身就和别的男人上床。我不是嫉妒——我是恨被别人耍弄。我是个笨蛋。除了在法律方面以外,我在任何其他方面都是傻瓜。”

  他又徒劳地就这个话题唠叨了一会儿。很显然,他以贬低自己为乐。我呢,就只是坐着、听着。

  现在他又换了个话题。“你知道为什么我一直都没有成为作家吗?”

  “不知道。”我说。我为他产生这个想法而感到吃惊。

  “因为我很快发现我根本没什么好写的,我从来都没活过,没冒过风险,也没有过收获,那句东方谚语怎么说来着?‘害怕鸟儿啄就不敢撒种子’,对,就是这么说的。你给我读的书中的那些疯狂的俄国人,他们都有生活经历,即使是他们从未离开过出生之地。什么事情要想发生就总得有合适的气候条件,而且如果你有这份天才的话,没有条件也能创造条件。我从来没创造过什么,我只是按照规则玩游戏。结果呢?告诉你吧,那就是死亡。呵,我现在和死了差不多。换句话说,我越是像死人一样,做爱时就越棒。想想吧,你能明白。举个例子,上次我和她做爱时连衣服都没脱,就这么穿着衣服、鞋子什么的爬了上去。她一点儿都不在乎。我穿戴整齐地爬上了她的床,说:‘我们干吗不躺在这儿痛痛快快地快活一场?’奇怪吧?特别是一个有家室、什么都有的大律师有这样的想法就更奇怪了。不管怎么说,话刚一出口我就对自己说:你这个呆子,你已经死了,为什么还要装呢?‘你喜欢这样吗?’说完我就一头扑过去干了起来,我指的就是干那事儿。”

  我在这里插了一句玩笑,问他想没想过来世会不会有生殖器……也用它干那事?

  “有没有想过?”他叫道:“我就是老被这事折磨着!我绝不想把那玩意儿和头脑一起再带到那个不朽的生命中去。当然了,我也不想过天使的生活。我只想作我自己——约翰·斯蒂莫,解决我自己的问题。我想拥有一些时间想问题——一千年或者更多的时间。这听起来很傻吧?但我就是这么想的。马奎斯·德·萨德,他手里有的是时间。应该承认他想了很多问题,但我不赞成他的结论。无论如何,我想说的是在监狱里呆一辈子并不可怕,只要你的脑子是自由的。可怕的是你自己营造的监狱,而我们中大部分人都是这样的——把自己变成了囚犯。一代人中很少有几个能够冲出这座监狱。如果有一天你能看清生活是怎么回事,你就会发现原来这一切都是场闹剧,一场大闹剧!想想一个人会把一生都浪费在替别人辩护和宣判上面!法律这个营生根本就是愚蠢的,因为有了法律,没有一个人会比别人强,不会有这样的人。这是傻瓜的游戏,只不过是被扣上了个华丽的名字。明天我会坐在法官的椅子上,做个真正的法官。我会因为别人叫我法官而高看我自己吗?我会有什么不同吗?不,不会。我还要玩这个游戏……法官的游戏。这就是为什么我说我们从一开始就输了的原因。我知道我们在游戏中都有自己的角色要扮演,而每个人能够做的也就是尽全力演好自己的角色,就连换着演不同的角色我都不愿意。你懂吗?我想我们是该有个新的计划、新的交易做了。法庭得继续存在下去,法律、警察、监狱都得继续存在下去。可这简直是愚不可及,整个这一套都是愚不可及。我就是为这个才痛苦得要命。你要是同意我的看法你也会这样的。”他猛地停下来,像爆竹静了一会儿,他告诉我我们马上就快到了。“记住,不要拘束,就像到自己家里一样,想做什么、想说什么都可以,没有人管。如果你想试试和她干那事我也没意见,只是别上瘾。”

  我们把车开进院子里时暮色已经笼罩了整个房子。在餐厅的桌子上我们发现了一张用大头针别着的字条儿,是贝尔那个做爱能手写的,说是她等我们等得不耐烦,相信我们来不了了,等等。

  “那她在哪儿?”我问。

  “兴许到城里去和朋友一起过夜了。”

  看得出他并不十分沮丧。嘴里咕哝了几句“婊子这……”、“婊子那……”之后,他走到冰箱前去看看里面有什么剩饭没有。

  “我们还是可以在这里过夜的,”他说。“她给咱们留了一些烤熟的豆子和冷火腿。有这你行吗?”

  收拾吃剩的饭菜时他告诉我,楼上有一间很舒服的房间,里面有两张床,“现在我们可以好好谈谈了。”他说。

  我很想睡觉,不想再有一场彻夜长谈了,可斯蒂莫呢,好像没有什么东西能让他的大脑机器停止转动。严寒不能,酒不能,就连疲劳也不能。

  若不是因为斯蒂莫开始说话时的那种声调让我大吃一惊,我会头一沾枕头就立刻昏睡过去。可突然间,我像是吃了一打安非他明一样清醒了过来。他的第一句话,那种平静和缓的声调让我像触了电一般。

  “我注意到你好像是对什么都不感到吃惊。好吧,让你听听这个……”

  他就这样开始了。

  “我是个好律师的原因之一就是因为我身上也有罪犯的成分。你根本想象不出我会设计害人,对不对?可我确实这么想过,想害死我太太。至于怎么做我却不知道。不是因为有了贝尔,只是她让我厌烦死了,我再也爱不了了。二十年来我从她那里一句明智的话也没听到过,她已经把我逼到绝路上了。她也知道贝尔的事,她只是不想让外人知道。该死的!是她把我变成了手淫癖。我讨厌她,从一开始就讨厌她。只要一想到和她睡觉我就恶心。是啊,我是可以和她离婚,为什么要把下半生都浪费在她身上呢?自从我爱上了贝尔,我就有机会想一想,盘算盘算了。我的一个目标就是离开这个国家,走得越远越好,一切从头开始。做什么我不清楚,但肯定不是干法律。我想一个人呆一段时间,工作越少越好。”

  他喘了口气。我什么也没说,他也不想让我说什么。

  “坦白跟你说,我不知道我是否能说服你和我一起走。只要经济允许我就会负担你的一切。我这个想法是我们开车出来时想出来的。那张贝尔写的字条儿是我授意她写的。一开始我没有这么想,请相信我,可是我越和你谈就越觉得如果我真想这么干的话,你就是我所需要的那种人。”

  他迟疑了一会儿,又说:“我必须告诉你关于我太太的一切,因为对一个和自己朝夕相处的人保守秘密是一种压力。”

  “可我也有太太,”我听见自己在叫喊:“虽然我对她没有什么用处,可我还是看不出为什么我要离开她和你走!”

  “我懂,”斯蒂莫平静地说,“这事儿我想过了。”

  “结果呢?”

  “我可以很容易地让你离婚,而且让你不付赡养费。你看怎么样?”

  “我不感兴趣,”我答道,“你再给我一个女人也不行。我有自己的打算。”

  “你认为我是个同性恋者,对不对?”

  “不,一点都不是。好,就算你是,你也不是我想长期与之相处的那种人。另外,这一切也太糊涂了。像一场梦,一场不怎么样的梦。”

  他听了这话还是不动声色,一副惹不恼的样子。看到他这样,我觉得非说点什么不可,就问他希望我为他做什么,他希望从这种关系中得到什么。

  自然,我一点儿都不怕自己被引诱到这种疯狂的冒险之中。可我觉得这么一本正经地劝他未免太虚伪了,而且我也很想知道在他脑子里我会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我不知该从何说起,”他慢吞吞地说:“假如……,我是说假如……我们找到了一处理想的藏身之地,比如像哥斯达黎加、尼加拉瓜这样容易谋生、气候宜人的地方,假如你也找到了一个你喜欢的姑娘——这并不难以想象是不是?而且你告诉过我你想过、也打算过有一天开始写作。我知道我写不了,但我有想法,许多想法。我可以告诉你,我不白白是个罪犯式的律师;你呢,你也不能白读了陀思妥耶夫斯基和别的疯狂的俄国人的书。你懂了吗?陀氏死了,可我们应该从这儿开始,从陀氏开始。他写灵魂,我们写思想。”

  他又要停下来。“说下去,”我说,“听起来很有趣儿。”

  “好,”他接着说,“不管你知不知道,反正这世界上已经没有叫做灵魂的东西了。这就是你那么难于动笔的原因。一个作家怎么可以写没有灵魂的人呢?可是我能。我一直和这样的人一起生活、工作,研究他们、分析他们。我不光指我的当事人。把罪犯看做没有灵魂的人是很容易的,但如果我告诉你不管你走到哪儿,所有你看到的人都是罪犯,你又会怎么想呢?犯人不一定都是犯了罪的人。不管怎么说,我认定了你能写,而且我也不在乎谁来写。对你来说要想写完我的素材需要好几辈子的时间,所以为什么还要浪费更多的时间呢?样,书能不能出版对我并不重要,我只是想把我脑子里的东西让人写出来,就这些。思想是属于全世界的,我不认为它们是我的私人财产……”

  他从床边的瓶子里喝了一口冰水。

  “这一切对你来说可能都是极其不可思议的。不要这么快就作决定。想一想,从各个角度都想想。我不想让你现在接受了我的提议而两三个月后就冷下来。可是我得提醒你,如果你再在目前这种生活中混下去,那你就永远也不会有冲出来的勇气了。你没有理由再延续这种生活了。你得遵循内心的规律行事,而不是遵循别的什么。”

  他仿佛是为自己的评论感到不好意思,所以清了清嗓子,然后又加快了语速。

  “我知道我不是你理想的伙伴。正如我自己所说的,我身上什么毛病都有,而且极端以自我为中心,但是我不嫉妒,我甚至没有任何通常意义上所说的野心。除了工作几小时以外——我也不想把自己累死——你大部分时间都会独处,想干什么任你自由。就是和我在一起时你也会像一个人一样,即使是我们同处一室。我不在乎住什么地方。只要那是在外国,对我来说就像是在月球上一样。我要和周围的人分开,再也不会有什么吸引我重玩这场游戏了。在我的心目中早已认定我不可能做成任何有价值的事。坦率地说我也不想做什么事了,但至少我满足于做我认定的事。瞧,关于陀氏的话题我可能没说清楚。如果你能听下去我想再细说说。我认为陀氏死后世界进入了一个新的生存阶段。正如但丁总结了中世纪一样,陀氏总结了当代社会。说当代社会用词不太确切。这只是一个过渡时期,一个暂时的符咒。人们用这段时间来适应没有灵魂的生活。那些支撑过我们的文明、信仰、原则、信念都不存在了,再也不会复活。请相信这一点吧!在从此以后的很长时间里我们都只会生活在思想中。这就意味着毁灭——自我毁灭。你若问为什么,我只能说——人注定是要完整地活着的,但这个整体已经失去了,被埋葬了。生命的全部意义就在于发现完整的自我——并且为此而生活!我们不讨论这个话题了,它太遥远了。问题是——与此同时我们能做些什么?我说的就是这个。让我尽量简单地和你说……自从接受文明以来我们所忍受的一切,你、我、我们大家所忍受的一切都应该推翻重新活过,应该重新认识自己。我们不是别的,是一棵不再结果的老树的最后一批果实,所以我们会死,会像种子一样埋入地下,这样才会有新的、不同的生命生长出来。我们需要的不是时间,而是看待事物的一种新方法,换言之就是对待生命的一种新态度。像现在这样,我们只是徒有生活的虚名,只在梦里生活,在杀不死抹不掉的思想中生活。思想的生命力很强——它比任何理论家最不着边际的梦想都具有更强的生命力。我们现在很可能只剩下思想了,不是通常所说的那种小思想,而是可以在其中畅游的大思想、渗透宇宙的大思想。让我告诉你,陀氏不仅是对人的灵魂,而且对宇宙的思想与精神都有惊人的洞察力。这就是为什么即使他死了其影响也无法泯灭的原因。”

  我在这里不由得插了一句:“请原谅,”我说,“那么照你看来陀氏代表的是什么呢?”

  “这个问题很难用一两句话来回答,没有人能解释得清楚。他给我们的是一种启示,我们每个人都可以依照自己的情况来解释它。有人相信耶稣,但也可以相信陀氏。他会带领你走到生命的尽头……这么说你同意吗?”

  “同意也不同意。”

  “对我来说,”斯蒂莫说,“这就意味着今天已经没有人能够想象出来的各种可能性了;这意味着我们被彻底欺骗了——在各方面都被骗了。陀氏事先就已经探索了每个方面,他发现他走的每条路都是死路。他是最深刻意义上的先驱者。在一遍遍地变换方向、身处每个危险而充满希望的转折点之后,他发现我们根本无路可走,最后只能在上帝那里找到避难所。”

  “这好像不是我所了解的陀氏,”我说,“听上去好像毫无希望。”

  “不,这不是毫无希望,这只是现实而已——是超人意义上的现实。陀氏最后相信的一件事可能就是来世。正如牧师们所说,所有的宗教都是想让人吞下一颗包着糖衣的药丸,这颗药丸是我们永远也不想往下吞的——死亡。人类从未接受过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