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意外事件发现激情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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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界史上,我们可找到的这种人无以计数,我可以肯定的说:激情的力量让他们拥有今天的知名度。也有些人虽未被报纸杂志所颂扬,却在幼年就感受到自己的激情,且终其一生不断追求,洁丝就是一个例子。
洁丝是个创作家,她创造故事和构想。目前她为几家大软体公司设计电脑软体。当我问她是否喜欢自己的工作,她毫不犹豫的回答:“我喜欢自己所做的事。”但她的创作力并没有随着下班而停止,也用在她的家庭生活、休闲活动上,不管人生的起伏高低,创造力都一直与她同在。简单的说,创造力就是她的真谛。
洁丝描述激情在她生活中所扮演角色,令我相当感动,在此和各位分享:
我一直知道自己想当作家,至少我一直对写作有兴趣。记得小时候坐在妈妈红色轿车后座时,我编了一首歌,并且用心把它记下,希望长大一点我能唱一首别人都不会唱的歌。我想那一个礼拜,我的愿望是成为海伦瑞迪第二。我也制造了一大堆人物:穿舞衣的女生、戴太空帽的火星女人、上班打扮的女秘书。我写了许多有关诺言王子永远无法实现任务的神话。我也和弟弟玩想象力游戏,把他变成我的精灵、我的学生或妈妈刚出生的婴儿。
但我记得最清楚的是看书。我相当内向,我经常会躲在后院的树下看好几个钟头的书。上小学,我觉得上课无聊,上一年级我就成为问题学生。有天我爬出教室的窗子走了六条街回家,我把自己关在房内,拿世界儿童百科全书上的国家写报告,我甚至虚构了一些国家。不久后,我接受一个有关学习困难的测验,被转到一所可以自行安排上课时间的学校。我安排了整天阅读的课。大学时,我每周上三十六小时的英文课,包括文学和写作。我也写剧本。到了研究所,我一边教书,一边写作。
如今我设计电子游戏机的游戏。我的例子正是五六岁就发现自己的激情并终身追求的最佳写照。
我无法想象没有创作的日子。对我来说,阅读和写作影响了我的心灵、我的家庭、对自己的看法和生命的意义。在我撰写某个人物时,我会暂时化身成这个人,这种转化的过程,就是我了解生命和其他人的途径。我只能解释:在我写一个人时,我会设身处地的去感受他们的感觉,我爱我写的人物,我也爱正在写这个人物的自己。这种吸引力强大无比,一旦我放下笔,我会觉得自己很孤立。但只要我开始写作,我就会爱上周围的人、事和自己。
洁丝接受我访问时侃侃而谈的,正足以显示激情改变并指引人生方向的一个例子。就像其他许多激情者,她自认为自己很幸运,可以过自己想过的生活。她之所以幸运,是因为她年纪很小时就发现可以指引人生方向的激情。她所做的事———包括她所营造的人生、她所做的决定—都是致力于追求激情所带来的成果。
藉由经验去发现激情:“我不确定自己如何发现的。”
多数人都属于这一个分类:藉由经验发掘自己的激情。我们不是在灵光一现下,或是发生重大事件、认识生存真理时发现激情,而是透过每一天经验所传达的微妙讯息逐渐发掘自己的激情。我们的直觉会让我们暂时意识到激情的存在,却不了解它们的重要性或注意它们的影响力。
这种激情发掘方式的威力和影响力不如其他三种。因为我们从内心接收到的讯息十分微妙。另一方面,解读内心讯息的能力也未发展成熟。我们所面对的挑战在于,学会解读内心的讯息,并且转化为行动,终身奉行。
我认识一位年轻主管,在多年排斥自己内心的想法后,终于发现了自己的激情。查克小时候兴趣广泛,他是个天生的运动好手,成绩名列前茅,而且富创造力。他打算长大后追随父亲的脚步踢职业足球,或当医生、当大学校长。以他的能力和决心来说,他的父母亲认为他一定可以实现这些目标。念高中、大学时,查克逐渐淡忘了这些梦想。当时他虽然喜欢生物学,却不打算投入过多时间。许多知名足球队都想网罗他,他选择了一家常春藤名校,而且下定决心:要把求学重心放在知识增长上,而不是增强体能技巧。他仍然抱有当大学校长的美梦,但他认识到,自己在若干领域要有突出的表现,日后才有资格当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