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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帝国主义硬碰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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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美国政府强硬介入奇瑞通用知识产权之争
2005年1月16日,美国商务部长埃文斯星期四在北京对美、中官员以及工商界领袖发表演讲时表示,中国奇瑞汽车有限公司新推出的QQ车型实际上是通用汽车在韩国的子公司通用大宇开发的雪弗莱﹒火花车型的翻版。埃文斯指责奇瑞用剽窃的产权资料生产QQ型汽车。埃文斯表示,QQ型汽车所使用的数学公式以及其他设计资料都是从通用大宇的车型抄袭而来的,这一事实让任何辩解都站不住脚。
美国商务部长埃文斯说这番话时手头一点证据也没有,纯属胡扯;实际上,埃文斯是在替美国通用汽车公司充当打手,通用汽车公司手头也没有一点证据。
事情的来龙去脉究竟是怎样的呢?
奇瑞QQ模仿了大宇的一款车马提兹。马提兹是大宇请意大利师给设计的,主题是圆眼晴。通用把大宇给收购了,跟柳州五菱合资了,把这个产品改名为Spark在那里生产。
奇瑞QQ的主题也是圆眼晴。但不一样的是,QQ的车身比那个车高,而且Spark是0.8升,QQ是1.1升的,底盘、发动机也是完全不一样的。奇瑞自己有完整的开发过程,图纸和数模都是自己做的。
通用无端怀疑大宇工程师把图纸和数模非法卖给奇瑞。通用说你违反知识产权,奇瑞说那你起诉,通用不敢起诉,因为他没有证据。你光说这个车像我们的车,这是打不赢官司的,你必须拿出证据来,最重要的是不是用非法途径得到图纸,数模。
通用的恼羞成怒也是有道理的。QQ一出来,Spark就死了火。QQ比它早出了半年,而QQ比Spark更漂亮。当时通用给Spark的定价是自动档九万多块钱,手动档八万多,QQ一出来才四万九千八,Spark是0.8升的,奇瑞是1.1升的。Spark根本就卖不动,尽管后来调了价,调到七万多、六万多。
2004年12月中下旬,通用大宇汽车和技术公司以“奇瑞QQ与雪佛兰Spark存在着惊人的相似性”和“违反中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为由,把奇瑞汽车告上了法庭。目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仿造不等于违反知识产权。目前中国,象汽车那样由多种零配件组成的产品以及IC芯片那样的高科技产品,只要可以进行逆向工程,就可以仿制出来。逆向工程是指在没有设计图纸或者设计图纸不完整、没有CAD模型的情况下,按照现有零件(称为零件原形),利用各种建模技术及CAD技术重新构造原形CAD模型的过程。因此,有自己的图纸和数模,就不能说是侵犯了知识产权,你是没有证据的,官司是赢不了的。
在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仿造的确可以打击帝国主义跨国公司的软肋,通过仿造驱动的大宗产品浪潮是我们参与全球性竞争的优势。
通用告奇瑞,对于中国汽车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如果在压力下通用获胜,那么,根据帝国主义政治“利益均沾”的原则,其他国外汽车企业在中国就会兴风作浪。那样的话,对于我国仿造创新的汽车企业,将是个致命的打击。
通用非常清楚,官司它是赢不了的,所以,祭出了美国政府当打手。我们倒要看看,在国家利益上,谁硬得过谁。
(二)帝国主义知识产权战略的实质是企图永久向全世界穷国勒索巨额赎金
在最近20年,美国政府和企业有目的、有计划地竭力在全世界推进一套似是而非、以假乱真的知识产权战略,搞所谓的知识产权保护,其它帝国主义国家摇尾跟进,以期分得一杯羹。美国企业和政府将一个狭义的知识产权,无限扩展到了一切经济领域。
(一)产品品牌的知识产权;
(二)服务品牌的知识产权;
(三)技术知识产权;
(四)产品基因的知识产权。
美国企业目前在全世界占据了70%的名牌,美国不生产电冰箱,电冰箱大部分在中国和马来西亚生产,但使用的品牌却是美国的品牌,美国企业赚取的利润是中国制造工厂利润的四到五倍。美国的名牌运动鞋在中国制造,中国工厂只能赚取不到一美元的利润,但美国品牌拥有者却可以在每双鞋中赚取五美元。
服务品牌如沃尔玛连锁商店,7~11便利店,以控制中国产业的供应链为目标。美国的高盛公司,摩根.斯坦利,美国银行,花旗银行,目标是控制中国的金融命脉。
技术知识产权是在高技术领域建立产业壁垒,如微软等。中国生产的产品因为要支付外国公司技术使用费,结果制造的产品,成本反而会高出外国公司在中国工厂生产的产品。说白了,中国人用的虽然是国货,但却要出钱养活美国的企业,向美国政府或企业交税。
最后我们经常会落入别人的陷阱。说一个不远的例子,DVD是有知识产权问题,但是这个费用是可以谈的,拥有知识产权并不意味着可以漫天要价。但是国外的相关机构并不先起诉你,不让你生产。而是等你生产了,大量出口到欧洲,再起诉,大量的产品扣押在港口。只要半年,还不都扔了?这样情况下,中国企业只有两个选择,支付高额的知识产权费或是把产品扔了。最后只能高额付费。飞利浦之所以敢对中国DVD企业叫出每台20美元的专利费,就是因为人家先期在抓中国DVD企业“七寸”上投入了大量金钱。
以打击知识产权侵权为主的美国“337条款”愈加肆无忌惮。相对于美国其它的国内贸易法规,该条款耗时更短,打击面更广,应诉更复杂,诉讼费用一般都在一百万美元以上,使得单个中国公司几乎不可能出庭抗辩。而被起诉企业不应诉就等于自动败诉,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发出“永久排斥令”,使得中国所有生产同样产品的企业都无法进入美国市场。
美国人只要能够得逞,一定会得寸进尺。比如说,美国人很可能会有朝一日在生物技术知识产权上玩花招。到时,我们就会发现,我们每天吃的每一块食物,购买的每一件物品,我们都需要向跨国公司交纳知识产权使用费,中国种植的大米,小麦和养殖的牛都可能需要向跨国公司交纳知识产权费用。为什么?因为美国人会说,这里面有他们的基因知识产权。
这就是美国新知识经济的远景。既然有了这样的经济,美国还需要工厂吗?还需要制造业吗?那些鹦鹉学舌的经济学家还拿得出理论来解释美国的经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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