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之前的文章中,作者和大家聊了一系列的大案要案,例如东北二王案件、龙治民案件等等。今天,我们聊聊1981年的吕海鹰案件,这一案件与之前的所有案件都不同。之前的一系列案件,基本上都是为了财物,这一案件则是一起反革命案件,性质非常严重。当年,辽宁省公安机关抽调了大量的力量。今天,我们就聊聊这一案件。
1979年10月的一天,沈阳市新城子区道义派出所的民警们像往常一样,开始进入派出所上班。刚刚进入派出所,出于职业敏感性,几位公安干警就闻到了一股血腥味。几位民警立刻开始四处查看,在值班室发现了情况:值班民警杨本军侧身倒在桌子旁,头部中弹。民兵王德侠倒在墙角,也是头部中弹。二人都已经牺牲,民警们迅速将案件层层上报。
罪犯胆敢冲入派出所,枪杀公安干警和基础民兵,实属罪大恶极。沈阳市公安机关的法医赶到以后,经过计算,杨本军和王德侠的死亡时间,大约在晚上11点左右。由于是晚上,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从两人倒下的位置来看,民警杨本军应该是正在记笔记,民兵王德侠则是刚从床上起来。
经过统计物品,发现派出所储藏柜里的40多元公款和60多发子弹,不翼而飞。根据法医勘察,现场没有发现脚印和指纹,说明罪犯拥有很强的反侦察经验。从具体情况来看,罪犯使用了小口径自制手枪。在民警杨本军的床脚,公安干警们发现了一把54式手枪。罪犯们既然抢走了子弹,为了没有拿走手枪呢?
根据刑警们推测,罪犯们作案以后,比较慌张。杨本军的手枪位置比较隐蔽,罪犯仓皇之际,没有发现54式手枪。公安干警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查,但由于当时的科技水平有限,再加上线索太少,这一案件没有太大的突破。与此同时,沈阳市屡屡发生持枪抢劫案件和人口失踪案件。在平均工资只有几十元的时代,罪犯们总计抢走了1000多元现金。
一转眼到了1980年12月,一位农民在新城子区的某个绿化带中,意外发现了人的脚部,把农民吓得够呛,迅速报告公安机关。经过挖掘,竟然是两具尸体。经过确认,这两个人都是沈阳市人。已经失踪了2个月,公安机关也已经备案。经过检验,法医们得出了结论,这两个人也是那把自制手枪杀害的。
由于案件频发,沈阳市公安机关组成了100多人的专案组。根据各方面的情况,对罪犯进行一系列的分析。第一,胆大妄为,很有可能有前科。第二,并不仅仅为了财物,作案动机复杂。第三,拥有很强的反侦察能力,留下的线索不多。
1981年1月7日晚上10点左右,公安干警刘善龙骑着自行车,下班回家。由于是冬天,10点的街道上几乎没有行人。在80年代,当时的娱乐场所非常少。刘善龙路过和平区胜利大街一所中学墙外小胡同的时候,在没有路灯的情况下,突然遭到了2个黑影的枪击。刘善龙被击中头部,倒下了地上。2名罪犯从刘善龙身上,抢走了一把54式手枪和5发子弹,还有那辆自行车。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意外情况出现了,原本没有行人的大街上,出现了一个行人,而且看到了2名罪犯作案的过程。这位行人名叫明金月,当年才20多岁,当时的人都很热心肠。看到罪犯作案,明金月立刻大声呼喊。明金月的呼喊,把2名罪犯吓得够呛,连自行车都翻了。
在漆黑的情况下,两名罪犯对着明金月连开两枪。其中的1枚子弹从明金月的耳边飞过,明金月非常机灵,立刻“哎呦”一声,倒在地上。罪犯们以为击中了明金月,开始跳上自行车准备逃跑。此时,明金月突然站起身来,使用随身携带的工作钳,对准坐在后座的罪犯猛砸。后来根据明金月回忆,应该砸中了那个罪犯的头部,而且砸的不轻,连工作钳都打飞了。
2名罪犯不敢继续停留,仓皇逃跑。明金月返回案发地点,这才发现,倒下地上的人,是一位公安干警。明金月在工厂里是骨干民兵,觉悟很高。明金月曾经向一名路过的妇女求援,请她前往公安机关报案,自己守住现场。但由于害怕,那名妇女逃走了。由于当时没有电话和手机(那时候还没有专用报警电话),明金月只能自己赶到派出所报案。
等公安机关赶到现场的时候,民警刘善龙已经牺牲。在勘察现场的过程中,公安干警们发现了一支黑羊皮手套,应该是罪犯逃跑过程中遗失的。与此同时,经过技术比对,技术人员确定,杀害民警刘善龙的枪械,仍然是那把自制手枪。与此同时,对黑羊皮手套的调查,发现了重要线索。因为,这种手套不是自己制作的,而是工厂批量生产的。
经过调查,这种手套是由沈阳市被服厂在9月初生产、由沈阳劳保用品公司经销的,客户是沈阳松陵机械厂和沈阳鼓风机厂。公安机关经过暗中摸排,发现沈阳松陵机械厂6车间调度员吕海鹰嫌疑很大,因此此人有前科,而且劣迹斑斑。1981年1月8日,公安干警边建国,将弟弟边援朝扭送自首。
原来,边建国听过,自己这个最小的弟弟边援朝,私下了弄了一批炸药和雷管。边建国自己就是刑警,对此非常敏感。在家里对弟弟进行了询问,弟弟边援朝的回答支支吾吾,前言不搭后语。在边建国的训斥下,边援朝说出了伙同吕海鹰、张春江进行的几次案件,包括杀害杨本军、王德侠、刘善龙等等。
边建国听完以后,大吃一惊,立刻将弟弟送去自首。根据边援朝的交代,公安机关抽调了400多名公安干警,准备抓捕。但是由于吕海鹰和张春江手里,拥有一批炸药和雷管,又是在沈阳市区,不能贸然抓捕。经过商议以后,决定让边援朝配合,让其戴罪立功,想办法把吕海鹰和张春江引出来。
不得不说,边援朝的表现很精彩。假装生病,最终,引出了吕海鹰,陪自己到医院看病。但是,这一计划仅仅成功了一半,因为张春江没有跟着出来,被明金月砸中的罪犯就是此人。最终,吕海鹰在医院被4名公安干警摁倒。由于吕海鹰和边援朝迟迟未归,引起了罪犯张春江的警觉。
根本边援朝反映,张春江的妻子和5个月的孩子,都在屋里。如果强攻,可能会伤及无辜。因此,抓捕计划推迟到了1月10日的凌晨,因此后半夜,人们基本上都已经睡觉了。可是,张春江在那天偏偏失眠了,听到楼下的脚步声以后,正在抽烟的张春江,立刻跳了起来。看到了楼下的刑警们,随即使用54式手枪射击,刑警杨振东重伤(几个小时以后,由于抢救无效牺牲)。
为了逃跑,张春江向公安干警们投掷爆炸物品,将刑警贾树岐炸伤。利用爆炸的空档,张春江翻墙逃跑。由于罪犯逃跑,公安机关组织力量,进行了大搜捕。之前集结的400多人,立刻行动。至于张春江,流窜到黄河大街的一户人家,将王瑞贤、杨赋琴夫妻和19岁儿子王宁、21岁女儿王旭劫持。
不得不说,这家人的反应速度很快。杨赋琴以某个借口逃出房间后,迅速向公安机关报案。大批公安干警立刻赶来,将住宅楼包围。但是由于张春江手里有3名人质,公安干警们不敢冒然强攻。1月10日上午10点左右,就在公安干警们商量对策的时候,最经典的一幕出现了。住宅楼中发生了激烈的打斗声,干警们以为张春江正在伤害人质,几名训练有素的刑警开始强攻。
等干警们冲入房间,发现三名人质已经将罪犯张春江砍死。原来,19岁的儿子王宁,在身中三枪的情况下,拼死夺下了张春江的手枪。父亲王瑞贤将张春江扑倒,并且摁住了头部。女儿王旭使用菜刀,将张春江砍死。后来,根据询问吕海鹰和边援朝,这个团伙以吕海鹰为首,他们作案并不是为了财物,而是一个反革命团伙。
按照吕海鹰自己的说法:“做些大事,先去搞枪和炸药,专打军警,把沈阳搞乱,然后劫持飞机叛逃。”鉴于这一案件的特殊性,案件被层层上报。1981年1月21日,公安干警杨振东被追授为革命烈士。1月28日,沈阳市召开了万人大会,表彰见义勇为的好市民,授予王瑞贤一家“英雄家庭”称号,授予明金月“斗敌英雄”称号。
后来,鉴于明金月表现突出,又前往北京接受表彰。从北京归来,明金月被调进沈阳公安机关,成为一名人民警察。至于王家的王旭、王宁,伤愈以后,也加入了公安队伍。1981年3月,吕海鹰被判处死刑,押赴刑场、执行枪决。至于边援朝,鉴于有重大立功表现,被判处无期徒刑。关于七八十年代的案件还有很多,作者在以后的案件中,与大家慢慢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