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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学研合作教育的内涵与时代特征

作者:姜 健 杨宝灵 姜爱丽 田密霞 洪 杰 陈 超




  [摘要]高等学校产学研合作教育是一种以培养学生的全面素质、综合能力和就业竞争力为重点,利用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三种不同的教育环境和教育资源,采取课堂教学与学生参加实际工作有机结合,最终培养适合不同用人单位需要的应用型人才的教育模式。本文对国内外产学研合作教育的发展历程分别进行了阐述,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了产学研合作教育的实质与内涵,结合知识经济社会的发展现状和趋势,总结分析了产学研合作教育的综合特点和时代特征。
  [关键词]产学研合作教育,内涵,时代特征。
  [中图分类号]G5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4634(2006)02-0107-05
  [收稿日期] 2005-08-29[基金项目]*大连民族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编号YB1-027-04)
  [作者简介]姜健(1970-),男,蒙古族,内蒙古通辽人,教授,博士后,主要研究方向为分子生物工程;杨宝灵(1969-),女,蒙古族,内蒙古通辽人,助理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细胞生物学。
  
  21世纪是以信息技术为主的技术革命和由它引发的经济革命重塑全球经济的世纪,在重塑的过程中,形成知识经济社会。教育要面向未来,必须与社会发展相适应,这是教育的基本规律之一。高等教育的首要任务是为国家和社会培养高层次、高素质的人才,素质教育是根本,其根本要求为:一是要求学生要具有较为广泛的知识基础;二是要求学生要具有优秀的思想品质;三是要求学生要具有自我学习和创新的精神;四是要求学生要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在高素质的形成与创新能力的造就过程中,学习是基础,思考是关键,实践是根本,三者紧密结合,相互渗透,不可分割。
  产学研合作教育是指在人才培养过程中,通过教学、科研、生产劳动相结合,以培养创新性、复合型人才为目标,建立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教育体制和人才培养模式。产学研合作教育是一种以人才培养为主要目的的教育模式。产学研结合教育在经济发达国家已经有上百年的实践,并被视为促进经济发展尤其是工业发展的成功的教学模式。
  近年来,西方国家崇尚的高等教育“回归工程”,又把产学研结合教育推向一个新的高度。我国的产学研合作教育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始终处于自发状态,并且时起时落。究其原因,一是理论与实际的脱节,教育与社会的分离,科技与生产的脱节;二是长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把人才培养局限于学校狭窄的专业适应性教育,把实践性能力培养限制在校内各环节的加强和社会对口、单一性的训练上,客观上阻碍了教育的改革;三是强调学术培养,忽视工程实践,把产学研合作的人才培养主流排斥于高等教育发展的主线之外。
  本文对国内外高等学校产学研合作教育的发展历程分别进行了阐述,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了产学研合作教育的实质与内涵,结合知识经济社会的发展现状和趋势,总结分析了高等学校产学研合作教育的综合特点和时代特征。
  
  1产学研合作教育的发展
  
  1.1国外产学研合作教育的发展
  美国:1906辛辛那提大学建立第一个合作教育计划。1909年美国东北大学在新建的工程学院实施合作教育模式,并要求所有学生都参加。1917年辛辛那提大学将合作教育计划从工程专业扩展到商业经营管理专业。1919年麻省理工学院在工程系开展合作教育。1906年到1957年50年间美国的合作教育发展比较缓慢,约有50所学校提供合作教育计划,主要是在工程技术专业领域,规模较小。
  1962年美国成立了合作教育委员会(National Commission for Cooperative Education)。1963年在合作教育委员会的推动下,成立了合作教育协会(Cooperative Education Association),经过两年的努力,1965年争取到了联邦政府对合作教育的财政资助。国会通过了《1965高等教育法》,在该法的第三条款“增强发展中的学校”中,允许“发展中高校”使用该条款确定的款项去发展合作教育计划。1968年全美合作教育学校数和学生数增加了一倍,并且国会修正了1965年的高等教育法,把对合作教育的财政资助从第三条款中脱离出来,列在联邦政府对学生资助的第四条款中。1976年在《1976高等教育法》第八条款中独立设立了合作教育基金。至此,联邦政府对合作教育的资助有了独立的法律条文。1992年在联邦政府资金的支持下,全美开展合作教育的学校已达到1100多所。1960~1992年32年间联邦政府为合作教育基金拨款3亿多美元,用于启动、加强和改进合作教育。基金是作为“种子资金”,主要用于合作教育的管理,少量用于合作教育的研究和试点项目。
  加拿大:长期以来,加拿大高等教育科研重基础研究、轻应用研究;重发表论文,轻科研成果转让和开发的现象较为严重。1957年滑铁卢大学开始进行合作教育计划。1979年加拿大合作教育协会建立了一个合作教育评估系统和程序,评估标准的要点主要为:每一个工作位置都是经学校开发或认定是一个合适的学习场所;合作教育学生从事的是实际工作而不是仅仅观察;合作教育学生的工作是有薪的工作;合作教育学生在工作上的进展是由学校督导的;合作教育学生在工作中的表现是由雇主管理和评价的;总的工作时间要占花费在学术上学习的时间的50%,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低于30%以下。
  20世纪 80年代以来,随着政府不断紧缩科研经费,高校科研教学人员的观念也被迫发生了很大变化,他们纷纷走出校园,主动与企业合作,建立长期伙伴关系,取得了理想的效果。如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近年来通过同企业的科研合作,创立了71家公司,吸引了6.34亿美元的外来投资,为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创造了近千个就业机会。此外,该校在合作中培养了一批了解企业情况、具有一定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教师。
  日本:日本大学对开展产学研合作非常重视,开展的也较早。早在1933 年,日本就成立了全国性的按重要课题划分的“产学合作研究委员会”。1956 年,日本产业合理化审议会向通产省提交了《关于产学合作的教育制度》的咨询报告。1960 年底,日本内阁会议通过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强调“要特别重视产学合作”,“加强教育、研究、生产三者之间的有机联系”。20世纪60 年代,日本经济联合理事会在纪念大学基准协会成立10周年写的一篇题为“经济社会对新制大学的要求”论文,认为 “新大学的职能第一是培养产业界要求的专业技术人才;第二是进行产业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同时认为大学应与经济社会联系合作,政府应该制定相应的产学研合作制度。从此,日本迈开了高校与企业的产学研合作步伐。
  20 世纪80年代以来,日本的产学研合作获得长足的发展,积累了一定的成功经验。1981 年,日本科技厅和通产省分别确立了管、产、学三位一体的以人为中心的流动科研体制。学术振兴会是日本学术振兴事业的中心实施机构,其工作内容之一是促进大学的学术研究和社会的合作与联合。1982 年,日本学术振兴会成立了“综合研究联络会议”和“研究开发专门委员会”,以促进学术研究与社会的合作。“综合研究联络会议”由产界和学界有识之士20 人组成,对产学联合今后应大力发展的领域及推进其发展的方法等进行综合调查研究。“产学合作研究委员会”是由产界和学界的第一线研究人员组成,对将来技术开发上的重要课题交换意见,发表论文等,下设38 个专业委员会。这些专门委员会根据各研究领域的的具体情况开展工作。1983 年,文部省在学术国际局设置了研究协作室,以此作为产学协作的窗口,促进大学与产业界的合作。1986 年,日本制定了《研究交流促进法》。政府于1996年 7月制定了《科学技术基本计划》,把产学研合作当作一项基本国策,要求高校与企业认真加以实施。1997 年1 月,提出了《教育改革计划》,其中包含了日本政府大力推动产学研合作教育事业发展的政策和策略。1998 年4 月、5 月,国会分别通过了促进大学技术研究成果向民营企业转让的相关法律《大学技术转让促进法》和《研究交流促进法》的部分修正案,均于该年5 月实施。这些法律的制定和实施,为产、学、研合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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