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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学研合作教育的内涵与时代特征
作者:姜 健 杨宝灵 姜爱丽 田密霞 洪 杰 陈 超
1.2国内产学研合作教育的发展
早在1958年,以毛泽东为首的党中央就提出“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教育方针,这对促进理论联系实际、知识分子与工农相结合、学校与社会相结合等重大问题起到积极作用。1961年,教育部制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明确规定“高等学校必须以教学为主,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生产劳动、科学研究、社会活动的时间,应该安排得当,以利教学。”这使得高校理论教学得到加强,教育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
1998年8月29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一章第四条首先指出:“高等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使教育者成为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明确了高等学校的重要任务。第一章第十二条指出:“国家鼓励高等学校之间、高等学校与科学研究机构以及企业事业组织之间开展协作,实行优势互补,提高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益”,在法律上为产学研合作教育提供了保障。第四章第三十一条指出:“高等学校应当以培养人才为中心,开展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第四章第三十五条又明确指出:“高等学校根据自身条件,自主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国家鼓励高等学校同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等方面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国家支持具备条件的高等学校成为国家科学研究基地”,进一步为高等学校开展产学研合作提供了政策和法律依据。
199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指出:“高等教育要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高等教育实施素质教育,要加强产学研结合,大力推进高等学校与产业界以及科研院所的合作,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建立科技企业,企业在高等学校建立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在企业建立实习基地。”
2产学研合作教育的内涵
2.1产学研合作教育的概念
美国国家合作教育委员会对产学研合作教育的描述为:“合作教育是一种独特的教育形式,它将课堂学习与在公共或者私营机构中的有报酬的、有计划的和有督导的工作经历结合起来,它允许学生跨越校园界限,面对现实世界去获得基本的实践技能,增强学生的自信和确定职业方向。”
加拿大合作教育协会对合作教育的描述为:“合作教育计划是一种形式上将学生的理论学习与在合作教育雇主机构中的工作经历结合起来的计划。通常的计划是提供学生在商业、工业、政府及社会服务等领域的工作实践与专业学习之间定期轮换。”
世界合作教育协会对合作教育的描述为:“合作教育将课堂上的学习与工作中的学习结合起来,学生将理论知识应用于现实的实践中,然后将在工作中遇到的挑战和见识带回学校,促进学校的教与学。”
2.2产学研合作教育的内涵
对产学研合作教育的基本内涵的了解,必须对两个方面具有明确的认识:一是产学研合作教育与产学研合作的区别;二是产学研合作教育与常规生产实习的区别。
“产学研合作教育”与“产学研合作”不是同一个概念。“产学研合作教育”在国际上被称为“合作教育”,它与传统只强调知识传授和理解的教学模式相区别,是学校与用人单位合作、共同培养具有全面素质人才的教育模式。“产学研合作”是指生产单位、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相结合、协调发展的过程或者活动。“产学研合作”无论在内涵还是在外延方面都比“产学研合作教育”来得深、来得广。“产学研合作”的主要内容除了包含科研成果转化、产品与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外,也应该包含人才培养(也就是产学研合作教育的主要内容)。前者涵盖后者。“产学研合作”就其领域而言,可包括经济、科研、教育等领域,其基本特征是科研与生产相结合,大力解放和推进科技第一生产力;其核心是经济,主体是科技人员;目的是科技成果产业化。而“产学研合作教育”的核心是教育,主体是学生,目的主要是提高学生对社会与生产的适应能力。
产学研合作教育不同于常规制教学计划中的生产实习。在常规的教学计划中,生产实习是作为理论教学的验证与补充而被列入实践性环节的。生产实习有计划安排,有过程监督和考核评价,但是生产实习的时间一般比较短。在生产实习中,学生是一名“学生”而不是雇员,他们作为客体介入生产领域,因此无报酬可言。相反,学校要支付一定的费用给接受实习的单位。对于实习内容,则要求严格地与相关的理论教学内容相一致。产学研合作教育工作学期是作为一个“学期”而存在,它需要一定的时间保证。同时,在工作学期中,学生不是以“学生”的身份而是以“职业人”的身份出现,他们作为雇员这一主体介入生产领域。因此,此时不是学校支付一定的费用给用人单位,相反,用人单位必须支付一定的劳动报酬给学生。这是两者间根本的区别。
从实质上讲,产学研合作教育是一种以人才培养为主要目的的教育模式。产学研合作教育的基本内涵概括为:产学研合作教育是一种以培养学生的全面素质、综合能力和就业竞争力为重点,利用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三种不同的教育环境和教育资源,采取课堂教学与学生参加实际工作有机结合,来培养适合不同用人单位需要的应用型人才的教育模式。它的基本原则是产学合作、双向参与。实施的途径和方法是工学结合、定岗实践。它的目标是提高学生全面素质,适应社会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要。
3产学研合作教育的时代特征
时代的发展要求高校必须为社会培养高质量的人才,这里的质量包含掌握的知识、获取知识的热情与能力、人际交往与协作能力、思维能力、动手能力、创新意识与创造能力等综合实力,实质上属于素质问题。培养出高质量的人才是高校社会地位的象征,获得高质量的人才是企业活力的源泉,而高质量的人才决不会来自简单的课堂教学,必须和生产实践、社会实践密切结合起来。因此,高校和企业是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的合作关系。
3.1产学研合作教育适应教育体制改革的要求
高等学校本身就具有服务社会的功能,只有与社会紧密结合,服务社会的功能才能得以实现,而产学研作为高等学校走出自我封闭状态,面向现代化建设主站场开辟了广阔的前景。通过产学研合作教育,高等学校与整个社会及产业界展开广泛的合作,使高等学校能够更准确有效地选择科研课题和科技开发项目,克服脱离社会实践需要的倾向,使高校的社会适应能力得到加强,从而有利于高校的各项改革,包括管理体制、办学模式、培养目标、专业设置以及教学内容和方法等方面的改革。
3.2产学研合作教育适应创新人才培养的要求
目前,高等教育的教学方式大多是“满堂灌”和“填鸭式”,即使实践环节也是事先安排好,纸上谈兵,教师牵着学生走,一切答案都是标准的,完全在学生的意料之中。这显然抑制了学生“探索求新”的热情与勇气,失去学习知识和应用知识的新奇感和自信心。
江泽民同志说过:“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作为精神智慧与实在力量的共同载体,人才是知识与技术创新最具能动性、持续性的资源性要素,也是提高科技力和增强综合国力的基础。创新人才就是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就是具有发现新问题、解决新问题、发明新事物和开创新领域能力或潜质的人才,他们既是构成国家实力的基本力量,又是影响国家持续发展潜力的重要资源。大力培养创新人才是我国高等学校义不容辞的职责。高等教育能否培养出具有高素质的创新人才,并能够适应新世纪的要求,是教育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条件。创新的主要途径就是生产和科技实践,产学研合作教育正是将大学生置身于社会和企业、科研院所的实践活动中,丰富学生的知识和实践技能,挖掘学生的创造能力,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和创新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