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1期
信仰大美的非暴力叙事
作者:林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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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淖记事》是汪曾祺也是中国当代文学最为重要的作品之一。在文学抒发性灵刚刚解禁的年代,作品不免多少带有些许投石问路的小心,但汪曾祺的这一小步,却仍是中国当代文学的一大步。在一片伤痕小说、反思小说巨大的控诉声浪中, 《大淖记事》更像是一种变奏。小说后附了一行字: “旧历大年三十。”这是记述该作完成于辞旧迎新爆竹声中的兴奋,是对自己至此已满四十年复杂创作履历的动情一瞥,还是对中国文学命运从此扭转有所展望?
贾平凹说:“汪是一文狐,修炼老成精。”这极像一语中的,其实不然。表面上看,一九八一年发表于《北京文学》四月号的《大淖记事》被《小说月报》《新华月报》等杂志转载,并获得了该年度的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的确使六十一岁的汪曾祺一举成名天下知,见到获奖榜单上这个陌生的名字,写有《甲午海战》《巴山夜雨》等著名电影剧本的作家叶楠吃惊地问:“从哪里冒出来一个汪曾祺?”而事实上汪曾祺自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登上文坛,一直到他驾鹤西去,文风始终未见太大改易。是“文狐”不假,但不是“老成精”,而是“早成精”,早在建国前绝世孤高的沈从文就曾坦言“他比我写得好”。
事实上,汪曾祺不过是因《受戒》《异秉》《大淖记事》等作品被再次发现罢了。当时的人们政治情绪激烈、思想过热,心理急需平复,大家很自然就选择了酷爱躲进遥远回忆、躲进乡间幽静的汪曾祺,他温和的文字很适合作冷凝剂。汪曾祺的眼神惯于偏开现代城市文明,他觉得人类需要和自然保持一种和谐的关系,人的火气也易于消失在山川草木之间,大自然才是众生的宗教;而最接近自然的乡村永远是人的精神憩园,初民般的原始生活总是让他悠然神往。
《大淖记事》的情境取自乡风民俗“与街里不一样”的大淖边上,故事以挑夫的女儿巧云和小锡匠十一子颇具波折的爱情为核心,凭借当事人和乡邻对“巧云被玷污”和“小锡匠挨打”两事件所衍生的一系列行为和态度,展示了一种奇异的、很有些寓言意味的“大淖文明”。小说是对现代世风的婉拒,还是对和谐的不懈寻找?是对爱情牧歌的向往,还是对礼法婚姻的大胆质疑?是一曲生命赞美诗,还是一场乌托邦幻梦?好像都是,又好像都不是。
一
《大淖记事》的开头是典型的汪曾祺式写法,即不露声色地、执著地临摹民俗地图,这种故意躲开人物的叙述方式读来特别令人惊奇。这篇小说前面三节,写的是大淖风情、锡匠行当、挑夫生涯,都是记风土人情,文字超过全篇的三分之一,直到第四节人物才缓缓走到前台,这种格局是容易引发读者“头重脚轻”之类的歧见的。为此汪曾祺也曾作过辩解:“有个青年作家说:‘题目是《大淖记事》,不是《巧云和十一子的故事》,可以这样写。’我倾向同意她的意见。”
其实这样的理由有些勉强,倒不如他的另一种解释更为雄辩:“我于此有说焉。我这样写,自己是意识到的。所以一开头着重写环境,是因为‘这里的一切和街里不一样’,‘这里的人也不一样。他们的生活,他们的风俗,他们的是非标准、伦理道德观念和街里的穿长衣念过“子曰”的人完全不同’。只有在这样的环境里,才有可能出现这样的人和事。”我们完全可以把《大淖记事》视作一则“风俗即人”实践的生动范例。
这篇小说中的风俗与人二位一体,风俗即人,人即风俗,风俗是人的呼吸,人被风俗养育,二者难辨表里、难分彼此。汪曾祺说:“我以为风俗是一个民族集体创作的生活抒情诗……但不能为风俗而写风俗……写风俗是为了写人。”风俗、习惯是特定人群的生活样式,是从历史深处走来的文化模式,而小说中的人物只是风俗中的个案,作品因此多了厚重的历史感、多了一种普遍的说明意义。
汪曾祺的小说以“侃”开头的较多,但这并不是对宋元话本“入话”的简单继承。话本小说的“人话”,就是正文之前,附加一段引子,有的是小故事,有的是诗词,一般来说,“入话”的内容与正文又常是有些关联的,有时相近,有时相反,与正文之间暗含着某种类比或互证的关系。《错斩崔宁》中的人话是写一个举子考中得官,却因随口说了一个笑话就把官职丢掉了。正文则写刘贵酒后一时戏言,而遭到了杀身破家之祸,二者情节相似。《金玉奴棒打薄情郎》的人话,写的是汉代名臣朱买臣家贫被妻抛弃,是女弃男;而正文则写莫稽中举得官,遗弃了糟糠之妻金玉奴,是男弃女,二者情节上是相反的。
《大淖记事》幕启后大量的信息纷至沓来,“淖”字由来、大淖四季、鸡鸭炕房、衣物浆坊、鲜货行、鱼行、草行、轮船公司旧址,候鸟一样定时来去的小贩、兴化帮锡匠……这些背景显示很可以开阔人的眼界,使人如临其境,极好地践行了汪曾祺“一篇小说要在字里行间都浸透了人物”的文学观。更为重要的是,开头部分还具有独立性,合则与全文血肉相连,分则可以拆分成相对独立的几章写奇风异俗的散文,我们也因之未觉出叙述的冗长。
金圣叹推崇:“文章最妙,是注目此处,却不便写,却去远远处发来,迤逦写到将至处,便且住,却重去远远处更端再生,再迤逦又写到将至处,便又且住,如是更端数番,皆去远远处发来,迤逦写到将至处,即便住,更不复写出目所注处,使人自于文外瞥然亲见……”汪曾祺的作品起笔处都极幽远,然后一点点走近故事、走近人物,但这便是真正的开局。这不仅是小说的结构问题,还是语言问题;不仅是语言问题,还是作家的情感问题,汪曾祺认为小说是作家的人生态度。待续到最后的句号时再重温小说的开端,我们才知道这样的写法并不是因为懈怠,恰恰相反,表面的“顺流而下”,无踪无迹,其实来自一番经营的苦心。
而这种不懈的风俗引导,终于促成了一个老故事的新讲法。《大淖记事》中汪曾祺对巧云被刘号长奸污一事的特别处理,堪称中国文学的一桩大事、一次突破:
巧云破了身子,她没有淌眼泪,更没有想到跳到淖里淹死。人生在世,总有这么一遭!只是为什么是这个人?真不该是这个人!怎么办?拿把菜刀杀了他?放火烧了炼阳观?不行!她还有个残废爹。她怔怔地坐在床上。心里乱糟糟的。她想起该起来烧早饭了。她还得结网,织席,还得上街。她想起小时候上人家看新娘子,新娘子穿了一双粉红的缎子花鞋。她想起她的远在天边的妈。她记不得妈的样子,只记得妈用一个筷子头蘸了胭脂给她点了一点眉心红。她拿起镜子照照,她好像第一次看清楚自己的模样。她想起十一子给她吮手指上的血,这血一定是咸的。她觉得对不起十一子,好像自己做错了什么事。她非常失悔:没有把自己给了十一子!她这个念头越来越强烈。
巧云的遭遇是人生事件、法律事件,最后还引发了一桩不大不小的政治事件,但汪曾祺更愿意把它说成是风俗事件、文化事件。在老故事里,被害人只有两种选择:要么轻生,要么痛苦一生。最终对被害人施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