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1期


信仰大美的非暴力叙事

作者:林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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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往往已不是那个败类,而是受害人的亲朋,是她周围的人,正是他们的那种陈腐思想对那个本已不幸的女子落井下石。生命是最可宝贵的,它是人间最大的财富,对生命的珍视也理应超越一切。汪曾祺这种人本思想如要在小说中得到顺利表达,必须获取一个风俗和文化许可的前提——“坐在大淖的水边,可以听到远远的一阵一阵朦朦胧胧的市声,但这里的一切和街里不一样”。作家想借巧云性情中的柔韧和大淖人顺应自然的生活态度来申明自己的主张:要敬重生命,并且生命的最高境界不是宁折不弯,而应是百炼钢化为绕指柔。
  
  二
  
  汪曾祺关注最多的是人情、人性,是人们比照道德的自我规范,所以他的小说常以温情抚慰人间苦难,以善意反观世态实况,以幽默品评国民心态。汪曾祺善于把人物和美对应起来,热衷于写凡人,写凡人的微笑,写凡人苦楚后的微笑。他强调的是个体人格的自动完善,醉心于汉民族的道德美、情操美和人性美的描摹。他乐于用温柔的心来和解人生中各种层面上的尴尬,使作品呈现出和谐的韵致。
  《大淖记事》中写重伤的十一子被救回后,有这样一节:
  东头的几家大娘、大婶杀了下蛋的老母鸡,给巧云送来了。
  锡匠们凑了钱,买了人参,熬了参汤。
  挑夫,锡匠,姑娘、媳妇,川流不息地来看望十一子。他们把平时在辛苦而单调的生活中不常表现出来的热情和好心都拿出来了。他们觉得十一子和巧云做的事都很应该,很对。大淖出了这样一对年轻人,使他们觉得骄傲。大家的心喜洋洋,热乎乎的,好像在过年。
  这里写的是小生产者间的相互依存,写的是民风的淳朴、人情的美好,写的是战胜强暴的乐观精神,写的是人们生命的韧性和顽力。在民间朴素的认识里,爱才是构成集体心理本质的东西。汪曾祺曾多次表示:“我写的不是深刻,而是和谐。”一个集体首先是被某种力量凝结在一起的,人们乐于相信这种力量惟有爱,再也没有别的,每个人都要保持与他人的和谐,而不与他人对立,即“我爱人人,人人爱我”,虽然这种认识可能有些理想化色彩。
  十一子与巧云的爱情无疑是小说最为炫目的部分。汪曾祺写巧云救治十一子一节可谓中国当代文学描写的经典段落:
  巧云捧了一碗尿碱汤,在十一子的耳边说:“十一子,十一子,你喝了!”
  十一子微微听见一点声音,他睁了睁眼。巧云把一碗尿碱汤灌进了十一子的喉咙。
  不知道为什么,她自己也尝了一口。
  作家对这处文字也相当自得,他说后边这一句是原来没有想到的。只是写到那里,出于感情的需要,迫切地要写出这一句。而且,写这一句时,汪曾祺流泪了。沈从文教学生写作时,常说“要贴到人物来写”,汪曾祺以为自己的这个细节也许可以给沈先生的这句话作一注脚。
  一个真正顽强的人,就该承受得住各方面的压力,这种压力可以是天灾,也可以是人祸。真实的世态,往往不是尽如人意的,我们必须以一颗平常心、善良心跨越它,也跨越我们自己。正是基于这样的信念,作家情不自禁地写下了一个大团圆的结尾:
  十一子的伤会好么?
  会。
  当然会!
  在此之前,小说的调子不失低沉与压抑,加了这样的旁白,小说平生了祥和的暖意。这样的结尾,使作品中发生在巧云和十一子身上的一幕一幕立时闪回。在这里,作家不是不忍写缺陷的美和美的缺陷,而是对十一子和巧云的最终胜利抱有信心,正如他对人类的前途一片光明一样深信不疑,这个结尾令人倏然记起沈从文的《边城》和《萧萧》。
  小说中的刘号长代表的是对美的破坏力量,是大淖人生遇挫的隐喻。但他的失败恰是大淖人非暴力的道德抗争的胜利。刘号长打了人,就不敢再露面。他那几个弟兄也都躲在保安队的队部里不出来。保安队的门口加了双岗,这些好汉成了一窝“草鸡”!在强大的民间道德的攻势面前,刘号长成了缩头乌龟,惶惶不可终日,直到灰溜溜逃到外地做了税警。足见中国的传统道德对“强势群体”也一样具有巨大的威慑作用。
  “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为了道义,为了一种公理,锡匠们挺身而出。善恶美丑,在他们的心中泾渭分明。他们可能不善言辞,他们的某些行为可能有点滑稽可笑,但是他们有自己的独立人格和凛然不可侵犯的尊严。锡匠们显然放弃了以血还血、以牙还牙的斗争方式。先是递上呈子,县政府没有答复;接下来“二十来个锡匠挑着二十来副锡匠担子”上街游行,“这个带有中世纪行帮色彩的游行队伍十分动人”;最后,锡匠们到县政府门前顶香请愿,据说这是记在《六法全书》中的一个古老的风俗,民有沉冤,官不受理,百姓可以把县大堂烧掉。这时已不是大清国,县政府可以不管,却还是管了。这是政治集团示弱于道德,臣服于民心。
  
  三
  
  《大淖记事》中没有用另外一桩流血事件来解决这一桩流血事件,作家显然是有意为之,汪曾祺试图在暴力革命之外执拗地寻找一种民间的方式,来同样有效甚至更为有效地解决人世的冲突。
  《大淖记事》是新时期平民化写作的最早尝试,此前没有,此后差不多近十年才有。具有普遍性的宏大叙事习惯几乎绵延了整个八十年代,但同期行进的汪曾祺时常用心发掘解放前寻常百姓身上的诗意,完全避开了写英雄、写崇高的时尚,成为一种文学变声,其革新文体的努力极为自觉,也极富过人的勇气。
  俄国文艺理论家什克洛夫斯说:“艺术就是各种手法的总和。”汪曾祺早年曾就读于位处新文化运动前沿的西南联大,对意识流、荒诞、黑色幽默等各种西方现代派手法相当熟络,这些技法在他的许多小说里也运用裕如。但《大淖记事》的手法却不复杂,小说专注于写小百姓的日常生活和喜怒哀乐,为了实现雅俗共赏,作家更是执意“远接”中国文学自己的书写传统。说“远接”,是因为自“五四”到新时期初年,“传统”差不多一直是被贬抑的。 《大淖记事》毫不隐讳而饱含深情地偎向传统,除了行文深得“人话”之妙,风俗内容像文字的《清明上河图》等大的方面外,一些细部也不进行太多创新,而是直接援引传统。比如对十一子的外貌描写就近于对《陌上桑》中秦罗敷出场的仿写:
  因为他太聪明,长得又太好看了,他长得挺拔厮称,肩宽腰细,唇红齿白,浓眉大眼,头戴遮阳草帽,青鞋净袜,全身衣服整齐合体。天热的时候,敞开衣扣,露出扇面也似的胸脯,五寸宽的雪白的板带煞得很紧。走起路来,高抬脚,轻着地,麻溜利索。锡匠里出了这样一个一表人才,真是鸡窝里飞出了金凤凰。老锡匠心里明白:唱“小开口”的时候,那些挤过来的姑娘媳妇,其实都是来看这位十一郎的。
  还有关于巧云的一段也似曾相识:
  巧云十五岁,长成了一朵花……她在门外的两棵树杈之间结网,在淖边平地上织席,就有一些少年人装着有事的样子走来走去。她上街买东西……同样的钱,买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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