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0期


《白鲸》:一座深邃神奇的艺术迷宫

作者:孙建民 李学欣

更多经典:点此访问——应天故事汇





  
  三、多维艺术形式的融合
  
  不同于麦尔维尔同时代的多数浪漫主义小说家经常采用的单一散文体叙事手段,麦尔维尔广泛吸取了多种艺术表现技巧,将其融会贯通地应用在《白鲸》中,体现出一种多元化的艺术效果。在这部气势磅礴的巨著中,既有莎士比亚戏剧的格调,又有史诗般的气势,既有诗情画意的抒情描写,也有平铺直叙的白描。对于这样一部形式奇特的小说,威尔逊·F·恩格尔(Wilson F. Engle)做了一个很好的形容:“它是一部长篇的散文体的虚构作品,但不是一部传统的小说。虽然它借用了史诗和悲剧的传统,它又不能被确切地称为一部史诗或悲剧。它近于一种特别的百科全书,叫做解剖图,或者说是对捕鲸业这一领域人类生活的详细剖析,但尽管它借用了多种文学形式,《白鲸》并不真正属于任何单一的文学类型。就像任何天才的作品一样,它遵循自己的原则来探索生活的奥秘。”
  就整体而言,《白鲸》的叙事结构可分为正文前的“语源”与“选录”、由一百三十五章构成的正文以及“尾声”三部分。“语源”与“选录”是作者从西方各种文化典籍中摘录的关于鲸鱼的记述与描写,初看起来,这种别出心裁之举似为闲笔,但其实,麦尔维尔是在架构一座复杂的迷宫,等待着读者去探索。仔细分析不难发现,它们与小说正文有着千丝万缕的内在联系,它们有助于我们了解这部作品的来龙去脉,有助于深入挖掘小说的主题和境界,它们同故事、人物互相映照,耐人寻味,不但是小说结构中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而且是作者用以发展他这本别具一格的小说的主要手段之一。
  正文部分在整体结构上呈现出“喜剧—闹剧—悲剧”这一明晰易见的发展脉络,大体可以第二十三章分为前后两部分。前一部分基本上是传统的小说模式,以喜剧式的现实主义笔触描写当时的社会生活。而其余的一百一十二章,特别从亚哈出场后第二十八章开始,小说在表现手法上做了重大变化。不但将前半部分明快风趣的笔调转变为词藻华丽的文体,而且将叙议结合的描述、新闻报道性的描写、戏剧化的宏大场景以并列或递进的方式交替展开。叙述者在故事讲述中角色的频频转型,叙事视点的时时变更,以及叙事文体的不断变换,使得这部分的叙事结构看似显得杂乱无章、复杂难辨。其实,这正是麦尔维尔对多元艺术手段的创新应用,这种对传统叙事手法的突破恰好是当今现代主义文学惯常采用的艺术手段,体现了麦尔维尔高超而颇具现代性的表现艺术。正如美国评论家约翰·布莱恩特在《〈白鲸〉:一场革命》中所言:“充满节奏的长句、散文体诗歌、文学种类的混杂及各种人物的声音、视点上的实验、象征手法、心理学、以实玛利与亚哈内心生活的戏剧化,甚至是小说的悲喜剧性,都预示着詹姆斯·乔依斯和福克纳的文学意味。”
  小说第三十六章至四十章的描写是这一全新艺术手法的突出典范。第三十六章“后甲板”是小说出现的第一个高潮。亚哈首次向船员宣布“裴廓德号”航行捕杀白鲸的目标,并以一枚金币为奖品激励船员们的热情。为了渲染气氛,突出人物形象,本章采用了一系列戏剧手法,如舞台说明、开场白、主人公的大段台词、群众角色的合声呼应、两个主要角色针锋相对的对白等。本章最后则以欢庆的群众场面结束。在其后的三十七章、三十八章、三十九三章中作者又采用戏剧人物独白的形式分别揭示了三位主要角色的内心活动,而故事的叙述者则完全退到舞台之后。接下来,作者又将整个四十章写成一幕舞剧,以群众舞蹈的形式绘声绘色地刻画出深夜前甲板上水手们饮酒作乐的情景。可见,作者在第三十七章之后的四章里彻底脱离了传统小说的写作形式,建构了具有超越时代性的小说多维表现艺术。
  
  《白鲸》是一幅描写大海而自身又像大海一样波澜壮阔的小说长卷。这部以捕鲸生活为题材的小说,在充满了大海咸湿味的深邃文字中,所思想的是比海洋更复杂的人类历史、社会文化及人性的奥秘,激活了现代人对自我意识和人性意识的深刻反省,带给了读者无比清新的艺术感受,其超越时空的艺术之光将永远闪烁在读者心头,成为后世宝贵的文学财富和文化积蓄。
  《白鲸》是一部隐喻无穷的“天书”。
  《白鲸》是一座深邃神奇的“艺术迷宫”。
  
  本文引文如无特别标注,均来自曹庸译《白鲸》,上海译文出版社,1982年版。
  
  ① 伊恩·乌斯比.《50部美国小说》,王问生等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 1991:80.
  ② 虞建华.《20部美国小说名著评析》,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89:87-88.
  ③ 美国驻华大使馆新闻文化处.《美国小说评论集》,1985:31.
  ④ 曹琳.《〈白鲸〉中的伦理思想冲突》,辽宁大学学报, 2003(3):27.
  ⑤ 转引自李世存.《评梅尔维尔的〈白鲸〉》,华东理工大学学报,2003(1):109.
  ⑥ 转引自肖谊.《超越浪漫主义的史诗》,四川外语学院学报,2004(9):64.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