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2期


敏锐的目光 娴熟的手法

作者:邹 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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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大班》中,作者从未出面直接发表任何政治或道德的渲染和议论,也未明确表达对大班这个人物的爱憎之情。然而,大班这个人物的结局以及整篇故事的字里行间却隐含了作家对人物的褒贬态度和审美理想。八十多年前,当英国及其他帝国主义者还在中国肆意横行、疯狂掠夺之时,毛姆就通过自己的小说,揭露、批判英国海外殖民者的罪恶并指出其必然灭亡的下场,这是十分难能可贵的。
  
  
  ①旧中国对洋行分行经理的俗称。
  ②④毛姆:《论小说写作》,周熙良译,《世界文学》,1981年第3期。
  ③Frank B.Huggins Maugham's of Human Bondage Cliff Notes,1968,P9.
  ⑤本文所引小说译文均见《毛姆小说集》,刘宪之译,百花文艺出版社,1984年。
  
  附:
  大班
  [英国] W•S•毛姆
  
  他比任何人都清楚地知道:自己是个重要人物。英国在华开设的最重要的公司中有个并非不显眼的分公司,他在那里坐第一把交椅。三十年前初来中国时,他还不过是个未经世事的小职员。靠了自己的真才实干,他已出人头地。回首往事,他喜形于色。他来自巴尼斯镇郊区,在那个地方拼命想搞得体面些,到头来还是一副可怜相。郊区有长长的一排红色小房子,其中之一便是他的寒舍。而眼前,这幢石砌的豪华大厦,走廊宽阔,房间宽大,既是公司的办公室,也是他的住处。看看这大厦,想想那小红房子,他感到心满意足,洋洋自得。红房子的生活已是遥远的往事了。那时,他每天下午放学回家(他在圣•保罗中学读书),便和父母姐妹坐下来吃晚饭。餐桌上摆着一块冷肉,还有一些面包和黄油,茶里放了不少牛奶,一家人便大吃大喝起来。而现在,他吃晚饭的派头确实今非昔比了。晚礼服是一定要穿的。不管他独自吃饭还是宴请客人时,他的三个仆人总是侍立桌旁,随时听候吩咐。他的管家深知其所好,衣食琐事,都从不用他操心。每顿晚餐,仆人都给他上汤、鱼类、杂菜、甜食、开胃点心,一应俱全。因此,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都可以招待客人。对于食物,他是位饕餮者。他想,一个人吃晚餐时,为什么上的菜就应该比宴请客人时少一些呢?那样做是没有道理的。
  他的确熬出了头,因此他现在对故土并无眷恋之情。他已有十年没回英国了。度假时,他不去英国,而是去日本或温哥华,在那里肯定会遇到从中国沿海一带来的故知。而在家乡,他却没有熟人。他的两个姊妹已经出嫁,都是门当户对地嫁给了职员。她们的儿子们也都是职员。他跟这些亲戚没有什么联系。他们使他感到厌烦。每逢圣诞节,他给她们寄一块上等绸料,一块精致的刺绣或一箱茶叶什么的,也算是尽了他的手足之情。他并不小气,母亲在世时,他不总是寄回赡养费吗?不过,到了他退休之年时,他不想回英国去,因为他看到很多人晚年回到故乡本土,但经常是以失望告终。他决意在上海跑马厅附近搞一所房子,那时他就打打桥牌,养养马,玩玩高尔夫球,以颐养天年。当然,考虑退休问题还为时尚早,他还要干很多年呢。再过五六年,希金斯就要退休返乡,那时上海总公司董事长的位子就是他的了。目前,他在这里也很快活,而且还可以省钱,这在上海就办不到。他在这里比在上海更有利:他是当地的知名人物,他的话别人都得听。即使当地领事对他也要小心谨慎,迁就一二。有一次,领事跟他发生口角,倒霉却是领事。现在想起这件事,大班还翘起下巴,显出一副凶狠好斗的架势。
  他笑了起来,感到心情极佳。此时,大班刚参加过汇丰银行的盛大午宴,正步行回自己的办公室去。这次宴会很丰盛,满桌子的美酒佳肴。他一开始先喝了两杯鸡尾酒,然后喝了些白葡萄酒,最后又喝了两杯红葡萄酒和一些上等的陈年白兰地。他感到十分舒畅。宴会结束时,他采取了个罕见的行动:步行回家。他的轿夫们抬着轿子紧随其身后,随时准备他乘坐,可是他喜欢遛遛腿脚。最近,他运动得太少了。由于他太胖,不能骑马,运动的机会就更难得了。虽然不能骑马,他还是可以养几匹。迎着和风漫步向前走着,他想起了这一年春季要举行赛马会。他有几匹混种马,对此他寄以很大的希望。他的办公室里有个小伙子,已出息成了优秀骑手。(大班知道必须当心,不要让别人把他搞走。上海那个老家伙希金斯会出大价钱把他挖走的。)他还要加劲儿,赢上两三场比赛。他经常夸口说,他的马厩在本市是最呱呱叫的。此时,他像鸽子一样,挺胸凸肚地蹒跚着走了起来。这一天风和日丽。啊,人生在世,其乐无穷!
  走到公墓时,他停住了脚步。公墓里非常整洁。它的存在说明了他们团体的财产是丰厚的。每次经过公墓,他总是十分得意,充满自豪感。做个英国人,真是太让人开心了。公墓初建之时,这块地皮廉价到手,但随着这座城市的兴旺发达,这块地皮可以值很多钱了。曾有人提议,将公墓另迁新址,以便把这块地卖给造大楼的人,从中牟利,但团体反对这个动议。一想到团体里逝去的成员安息在这个岛上最值钱的一块地方,大班就感到心安理得。这说明了他们有着比金钱更值得器重的东西。让金钱见鬼去吧!到了“至关重要”(这是大班常用的一个词)的节骨眼儿上,金钱又算得了什么呢?
  这时,他想应该到里面巡视一番。他看看墓地,只见墓地周围打扫得干干净净,小路上没有丛生的杂草,十分景气。他边溜达着边看看墓碑上的名字。这里并排竖着三块墓碑,这三个人是玛丽•巴克斯塔号船的船长、大副和二副,他们是一九〇八年在一场台风中一起遇难的。这件事大班记得清清楚楚。那边的一组墓碑是为两名传教士和他们的妻子儿女竖的,他们是义和团作乱时被害的。那可曾是令人胆战心惊的事件啊!他并不是多么信任传教士。可是,真他妈的可恨,他们竟死在可恶的中国人手里,实在让人受不了!接着,他走到一个十字架旁,上面的名字他是熟悉的。爱德华•默洛克,这可是个有为的青年,但他饮酒过量,命丧黄泉。可怜的家伙,那时他才只有二十五岁呢!大班认识很多人,都是酗酒致死的。还有几个十字架,上面刻着他们的名字和年龄。他们都是些二十五、二十六或二十七岁的青年,遭遇都是相同的。他们来到中国,发了横财,平生没见过那么多的钱;他们逞强好胜,跟人家举杯对灌,可是他们酒量不济,身体忍受不了,结果就被埋在了这里的黄土垅中。在中国沿海这块地方,你想在喝酒时逞英雄,就得有健全的头脑和强壮的身体。当然,这是令人伤心的往事了。不过,大班一想到有许多小伙子在比赛喝酒时被他送上了黄泉之路,就情不自禁地笑了。而且,他想到有一个人的死对自己后来的前程大有裨益。那个人跟他在一个公司里工作,职务比他高,也是个机灵鬼。要是那个家伙还活着的话,大班今天就没有如此显赫的地位了。的确,天意难测,岂可逆料!啊!这里埋着的是娇小的泰纳夫人,她的闺名叫维奥莱特。她曾是个招人疼爱的小宝贝,大班当年曾跟她有过一段风流韵事。她去世时,大班简直顿足痛心。他看看墓碑上写的她的生卒年月,即使她眼下还活着,也是“半老徐娘”了。想想这些长眠地下的故人,大班觉得一阵得意之感涌上心头。他胜过了这些人。他们都已逝去,而他却健在。啊,在人生的斗争中,他的的确确击败了这些人。向着面前的累累青冢横扫了一眼,大班轻蔑地笑了。他揉搓着双手,洋洋自得起来。
  “谁也没有瞧不起我过!”他喃喃自语地说。
  对于这些死者,他怀着一种轻蔑,但并无恶意。接着,他漫步向前,突然看见两个苦力在挖墓穴。他觉得好生奇怪,因为他没有听说团体里有谁新近去世。
  “喂,你们这是为谁挖的?”他大声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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