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5期



王羲之“写经换鹅”故事新释

作者:梁少膺

社图》、梁楷《黄庭换鹅图》等,图中人物写字时,笔管亦斜。这些相传之作,虽有被后人认定是摹本,但仍不失为研究古代执笔方法之重要资料(现代日本,因为保留了中国古代席地低案之习俗,日本书家写字执笔时笔管也斜)。故可肯定,唐以前的执笔方式其笔管是斜的。附说一下,《晋书·王羲之传》中说献之“七八岁学书,羲之密从后掣其笔不得,叹曰:‘此儿当有大名’。”按我们今天写字之经验,执笔太死,字反僵板。以王献之作品中线条连绵,不可遏止之笔势观之,其执笔法决不是《晋书》所记载的样子。因此,执笔牢固与否,其实与书法优劣毫无关系。此亦是后人之附会。
  执笔法的讲究,唐代为称。日本中田勇次郎先生的《唐代的用笔法》是研究古代书法用笔之重要文献。孙过庭《书谱》中提到“执笔三手”,可知当时执笔有三种方式。后来韩方明《授笔要说》论述执笔有五种方式:即执管、(扌族)管、撮管、握管、搦管(日本平安时期书家空海的《书诀》,其执笔说即依据韩氏之五法)。卢隽《临池妙诀》论及了双苞(二指执笔法)和单苞(单指执笔法)。林韫《拨镫序》中,对执笔的论述,有推拖燃拽四字诀。陆希声《传笔法》记载了 押钩格抵五字的拨镫法。南唐李后主《书述》于陆氏之五字外又增二字,即撅压钩揭抵拒导送八字(《书史会要》少一“拒”字,成为七字诀)。以上以陆氏五字法对后世影响最大。降及清,戈守智《书法通解》凡列执笔名称及图样十二种,总结历代书家之执笔经验,对后世亦有益处。通览诸家执笔之说,这些作者共同存在的问题是,他们都未曾想到各时代执笔方法是随着各时代生活用具的不同而改变。若按以上诸家之说,从秦之李斯、汉之蔡邕、魏之钟繇、晋之王羲之,一直到清,各时代的生活用具都是一成不变的。张彦远《法书要录》载《传授笔法之人名》,云:
  蔡邕受于神人,传之崔瑗及女文姬,文姬传之钟繇,钟繇传之卫夫人,卫夫人传之王羲之,王羲之传之王献之……(张)旭传之李阳冰,阳冰传徐浩、颜真卿、邻彤、韦玩、崔邈。几二十有三人。
  这么长的历史时代,生活用具早已一代一代的改变,高案高椅的应用,坐的姿势也有不同,难道写字的执笔法尚能如一?故魏晋时期的执笔与唐以降的执笔,其方式是完全不同的。若从“右军鹅”“转颈”中得到的启示去臆测书法中的“悬手”、“转腕”,可谓牵强。
  再论运笔。我们知道,传世的王羲之书法除了《兰亭序》,其他的都是日常生活中所写的尺犊。现存的小楷《黄庭经》、《乐毅论》与《孝女曹娥碑》是否属王书,尚存疑案。王羲之的行、草与楷书,皆字不盈寸。写这样极小的字,用笔中“转腕”的动作是极其微妙的。即使我们今天写蝇头小楷,“专腕”动作也有,但是,“转腕”的左右摆动幅度几乎不能看出。这实际上属一生理因素。毛笔在运动势必带动手腕的转动。于此,我们把这一“转腕”的动作姑且称之为运笔之“法”。然而,古代书家对此却并不看重(唐代例外。唐代楷书遵循“逆锋起笔,中锋行笔,回锋收笔”这一运笔程式化,即“法度”)。苏轼是中国书法史上雄视千秋的人物。他曾谓“我书意造本无法,点划信手烦推求”,公然对法度、定型的用笔程式化提出明确的反叛。黄庭坚也一样。《山谷题跋·题赵公估画》:“老夫之书,本无法也,但观世间万椽,如蚊蚋聚散,未尝一事横于胸中,故不择笔墨,遇纸则书,纸尽则已,亦不计较工拙与人之品藻讥弹。”书法本是兴之所至,情性之作。古代书家作书以率真、自然为上,如刻意地追究法度的话,那就有归于末流之叹了。
  其实,以自然物象而悟得书法之理自古就有。汉蔡邕《笔论》、《九势》、晋索靖《草书势》、南朝萧衍《草书状》、唐欧阳询《八诀》、孙过庭《书谱》等,都有以世间万物来比况书法千姿百态的体势之论述。张旭见担夫争道,闻鼓法而得笔法之意,观公孙舞西河剑器而得其神。怀素观夏云多变,飞鸟出林,惊蛇人草,又遇拆壁之路,一一自然而曰“得之矣”。黄山谷在黔州时,“及来棘道舟中,观长年荡浆群丁拨棹乃觉少进。意之所到,辄能用笔”。唐宋书家皆有在大自然中得到有益的启迪。然古代书论中所谓“右军鹅”之“鹅颈”依附于王羲之书法之“转腕”,乃一误释。
  书法中的执笔与运笔,属于技巧问题。《书苑菁华》言王羲之“意在笔前,然后作字”。《书法要录》亦有“须得书意转深,点画之间皆有意,自有言所不尽”之论,都以为书法之妙,不在技巧,乃于会“意”。“意”是书法创作中至高境界(前述之苏、黄论书也在一“意”字)。《晋书·王羲之传》曰:
  张芝临池学书,池水尽墨,使人耽之若是,未必后之也。
  《法书要录》也见此语,但前人又多有曲解。说王羲之以张芝为榜样,亦有“临池学书,池水尽墨”的刻苦用功之精神。其实王羲之是说自己的书法不如张芝,是因为他不愿“耽之若是”。他三十多岁给谢安写信时,还对张芝“临池学书,池水尽墨”的苦行不以为然。以王羲之奉天师道,并好玄学的思想而言,养生、超逸才是主要的,学书只是陶情养性,不必为之过于苦心劳力。王羲之早年“东床坦腹”与晚年“誓墓辞官”之行动,其中含有难言之隐,也足以见他的情性之为。故像“(钟繇)于韦诞坐中见蔡邕笔法,自拊膺尽青,因呕血。魏太祖以五灵丹活之。苦求邕法,不与。及诞死,繇阴令人发(挖)其墓而得之”这近于神话的故事,王羲之是不足为效法的。
  《历代名画记》载王廪之言曰:
  余兄子王羲之幼而岐嶷,必将隆余堂构。今始年十六,学艺之外,书画过目便能。就余请书画法,余画《孔子十弟子图》以励之。嗟尔羲之,可不勖哉!
  按史籍,王羲之七岁学书卫夫人。以上所引王虞的一段话,说他十六岁已有成就了。“书画过目便能”,天资及高,但就是不肯下苦功。因此,叔父教导他说“能不努力吗”!可是羲之并没有听进王廙的话。故王羲之学书全凭才情,其初“书不胜庚翼、郗愔,及其暮年方妙”。这一过程也暗示他不曾“池水尽墨”的艺术态度。
  所以,昔人以误释鹅与书法之关系,实不能得其真解也。陈寅恪先生据陶隐居《名医引录》考知,鹅列为上品。唐孟诜《食疗本草》则以鹅为“与服丹石人相宜”(李时珍《本草纲目·禽部》引)。本草药物之学出于道家。《抱朴子内篇·仙药篇》引《神农经》:“上药令人身安命延,升天神,遨游上下,使役万灵,体生毛羽,行厨立至。”又《名医别录》:“上药一百二十种。为君,主养命以应天。无毒,多服久服不伤人,欲轻身益气不老延年者,本上经。”鹅之为物,乃有解五脏丹毒之功用,本草列为上品,宜于服丹之人吃之。王羲之晚年“雅好服食善性”,常吃丹石,鹅实为他所食之物。医家与道家古代原不可分。陈先生说:
  故山阴道士之养鹅,与右军之好鹅,其旨趣相契合,非右军高逸,而道士鄙俗也。道士之请右军书道经,及右军之为之写者,亦非道士仅为爱好书法,及右军喜此凫凫之群有合于执笔之姿势也。实以道经非倩(请)能书者写之不可。写经又为宗教上之功德,故此段故事适足表示道士与右军二人之行事皆有天师道信仰之关系存乎其间也。
  此实为宗教与艺术之相互影响,而世人每不能得其真谛。陈说可谓是王右军千载之下之知音也。
  本篇之见,王羲之好鹅,尚另有原由。鹅之形状颇似“之”字。前文已见,“之”实乃信奉天师道之符号。是说或能成为王羲之与天师道之关系又一旁证。此盖以前读史之人所未曾注意者也。故附于篇末,以备参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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