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1999年第1期


郭沫若与吴晗的诚挚交往

作者:苏双碧




  新中国成立后,吴晗和郭沫若同在北京任职,过往甚密。吴晗常去郭老家作客,郭老一看到吴晗来总是很高兴,两人开怀畅谈,大多是谈学术界的问题。在学术观点上,郭老和吴晗有一致也有分歧。他们一起探求,一起争议,一起磋商,求同存异。其中有关武则天的研究和探求是比较突出的,他们互相请教,互相尊重,互相支持。
  
  在为武则天翻案的问题上,郭沫若得到了吴晗的支持
  
  50年代末,郭沫若着手创作剧本《武则天》,以武则天平定裴炎、徐敬业等在扬州的叛乱为背景,肯定了武则天的政绩和为人。吴晗说郭沫若这个剧本是“替武则天翻了案”,并表示赞成和拥护。那么,为什么要替武则天翻案呢?作为一位历史学家,郭沫若显然认为,根据儒家的正统观念,曹操篡汉是大逆不道,是白面奸臣,而武则天则是女人当皇帝,违反了儒家的道德观念。因此,尽管曹操、武则天都为缔造中华民族的历史文明作过杰出贡献,但还是为历代卫道者所唾骂。郭沫若出于历史工作者的使命感,决心把被旧历史观颠倒的历史扳过来,还历史以本来面目。这就是他写《蔡文姬》为曹操翻案、写《武则天》为武则天翻案的出发点。吴晗支持郭沫若的义举,他说:“武则天是我国历史上一个了不起的人物,对她所处的时代起推进作用的人物。但是,由于封建礼教作怪,她被不少卫道的‘正人君子’们所唾骂,名誉不好”,无非是骂她“逆后”、骂她“母鸡司晨”、骂她“妖淫凶狠”。其实,这都是诬蔑不实之词,但封建道统却使一千多年来特别是宋以后的人们不敢正面评价武则天,不敢推翻封建道统为武则天堆积的种种罪名,甚至在新中国建立后多年,人们还不敢谈武则天。1959年12月,吴晗在给郭沫若的一封信中说:“两周前到天津南大讲了几次,也谈到武则天,会后他们说,今后敢讲武则天了,原来去年他们是不敢讲的。”因此,吴晗希望由郭老挂帅,号召一下,并表示他“可以做些具体工作”。同时,吴晗还转达了南大要求郭老去“讲一次,打打气”的邀请。
  关于替武则天翻案,郭老和吴晗都有共识。吴晗应《戏剧报》之请,谈了对武则天的看法。郭老知道后,对吴晗的谈话表示赞赏。为创作《武则天》,他希望吴晗为他提供有关武则天的史料。吴晗是个热心人,加上他出自内心地支持郭沫若的想法,他虽然在上述给郭沫若的信中,说自己“书过去读了不少,事情也知道不少。翻开书如对故人,很熟,但不翻看就记不起来了,因之很抱歉,不能介绍什么资料”(用吴晗的话说,这是“老实坦白”的话),但实际上还是愿意向郭老提供有关资料的。吴晗当时正忙于整理《李朝实录中有关中国史料》,虽然很忙,他还是决定要把“两唐书、资治通鉴关于武则天的记载(包括有关传记的记载)统统移在一起,按年编列”,“再进一步把唐人笔记、文集的有关材料以至宋元到清的部分列入年代附入,搞成一个长编。”这样,吴晗的夫人袁震用了七个月的时间,终于把有关武则天的长编写成,并在第二年9月送给郭老参考。送书时吴晗给郭老写了一封短信,说袁震花了七个月时间才写成初稿。“因为武则天统治了四十五年,私事和国事是不可分的,特别是边疆问题方面,牵扯太多,也最费力气。”可知吴晗夫妇为搞这个长编是下过一番功夫的。
  大约是在1960年初,郭老的《武则天》已写成初稿,并送给吴晗审阅以听取意见。其中涉及“七破裥裙”问题,这可能是一种服式。郭老请教吴晗,吴晗查阅了梁简文帝诗中有关“罗裙宜细裥”的提法,查了唐代遗制中有关裥裙的记载,以及杜牧“笑把花前出黄裙”的诗句等。他还查到“隋炀帝作长裙十二破,名仙裙”。根据这些材料,吴晗信中说:“七裥裙疑是七幅相摄。”为一件服式,郭老特地请教吴晗,吴晗作了如此认真的考证、分析,说明他们做学问都是一丝不苟的。随后,有关武则天的出生地问题,吴晗于1960年5月又给郭沫若写了一封信,向郭老提出不同意见。郭老认为武则天出生于利州,但吴晗根据夫人袁震的研究,认为武则天生于武德七年,而武士腊任利州总督是在贞观元年之后,他肯定武则天“不可能生于利州”。可是郭沫若根据《利州都督府皇泽寺唐则天皇后武氏新庙记》等资料,仍认为武则天生于利州。这就只好存异了。吴晗认真读了《武则天》之后,有些个别“意见”,一一作了签注,并对李孝逸是“高祖曾孙”提出意见,认为李孝逸是淮安王李神通之子,和高祖不同支,并在这封信(1962年3月11日)中附了一个世系简表。在现在能够看到的吴晗致郭沫若的十封信中,就有五封是有关武则天的,其主要内容都是探讨一些具体学术问题和处理史料问题。从中可以看出他们之间,在各自研究的基础上,一些观点互相吸收,互相融合,而一些观点则各执己见,求同存异。这些信件往来,表现出他们忠于学术研究、忠于创作事业的严肃认真态度。
  几乎是由评价历史剧《武则天》所引发,我国史学界文学界展开了一场对历史剧含义的讨论。吴晗在《谈武则天》一文中对郭老的《武则天》作了这样的评价:“《武则天》这个历史剧中的人物都是实有其人的,所涉及各个人物的故事也都是有文献根据的,沫若同志尽可能忠实于历史,作到无一字无来历,无一事无出处。”后来,他对这个说法又作了说明,认为:“新的历史剧在主要方面,亦即人物、事件、时代背景方面,必须基本上符合历史事实,从这方面说,历史剧是和历史有联系的,是不可以不受到历史真实性的约束的。”吴晗的这些观点,首先受到李希凡的异议。李希凡在《“史实”和“虚构”》一文中认为:“历史剧和历史虽有点‘联系’,却是在性质上完全不同的东西——历史剧是文艺作品,而历史则是过去时代事实的记录。”他强调,在不违背历史精神的前提下,写戏应该有艺术虚构。许多文艺界和史学界的专家学者被卷入这场讨论,如茅盾、翦伯赞、王子野、朱寨、沈起炜、齐燕铭、戴不凡等等,所持论点,各有侧重。有的强调,既然是历史剧,就应忠实于历史,起到宣传正确历史知识的作用;有的则强调历史剧是艺术作品,不是历史,应该允许艺术虚构,宣传历史知识不是历史剧的任务,最多只能是个“附带目的”。其实,郭沫若对历史剧含义也有他独特的看法,他认为,“历史研究是‘实事求是’,史剧创作是‘失事求似’,史学家是发掘历史的精神,史剧家是发展历史的精神。”既然是“失事求似”和“发展历史”,就是在不违背大的历史背景的前提下,允许剧作家作艺术虚构,发挥艺术创作的手段。不管提出了怎样的观点,都为这场讨论增加了气氛和内容,对此后历史剧的创作和繁荣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对于吴晗和郭沫若来说,这是有关《武则天》创作和讨论的副产品。
  
  建国前,他们为争取民主自由而共同奋斗
  
  当然,郭沫若和吴晗的友谊,并不是从他们共同研究武则天才开始的。早在1945年6月,郭沫若应邀访问苏联,途经昆明,就特地通过中苏友协分会邀请了吴晗、闻一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