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期
哈克尼:往昔是他乡
作者:威廉·贝克等
《归家》中的出租司机山姆找到一些其它方法来增加收入。马克思、兰尼和别的人号称一挣到钱就去北方。戴维斯竭尽全力想要给自己留点面子,小心翼翼地把他的职业说成“打扫地板,清洁桌子,洗点东西,根本不用倒提桶!”他想要搬到南部的西德卡普郡,到了那里,一切都会变好,再不必和他们黑人“共用一个卫生间”。他说的是“卫生间”而不是“马桶”或者“便池”,说明他极力想获得一些微薄的敬重。他模仿一个阶层的说话方式,但怎么都学不好。甚至在《昔日》(Old Times)中,在伦敦数公里外一幢偏僻的农舍里,旧日伦敦的回忆也闯进此刻。从前那种卧室客厅二合一的不甚安稳的日子在如今看似安逸的生活中屡次出现,把所有的角色都囿陷在不可逃脱的精神困境中。
在品特年轻时代的哈克尼,我们发现他作品中所体现的二元对立:平静下隐隐的愤怒,虚假的优雅感,混合着俚语的伦敦腔。哈克尼是伦敦的自治市,历史悠久,曾经居住着绅士淑媛,如今居住着工薪阶层。英国味十足,流行文质彬彬的伦敦腔。五十年来,犹太人一直不断入境,战争爆发后,这一趋势就一蹶不振,但当地人口中仍有相当部分是犹太人。然而,这些犹太人已被另种文化所同化(除了还与犹太教堂保持表面上的联系,举行洗礼,成人礼等――这些完全没有明确出现在品特的作品中),与东区犹太人不再水乳交融。而且也没有留下任何他们自己既定的文化。拿意第绪语来说,当地的基督徒和犹太人都在使用,但它只是一种词句讹误之后的一知半解。然而品特作品(尤其是《生日晚会》和《归家》)中的口头惯用语却大大得益于这种特殊的背景。他笔下的角色也是如此,他们神经兮兮的弦外之音和他们一同来自这一社会领域。与此同时,哈克尼兼收并蓄的特性也给品特的作品披上了普世性的外衣。
长篇小说《人行道上的雨》(Rain on the Pavements)和哈克尼有关。其作者罗兰·坎伯顿(Roland Camberton)是英裔犹太人,英年早逝,现已为人忘怀。亚历山大·巴伦(Alexander Baron)也写过一本《下层生活》(The Lowlife),其中许多环境描写都可视作哈克尼的特色,小说中有个人物叫哈瑞·波埃斯,其谈吐、观念、做派都属于《归家》中的那个世界,只是巴伦的小说出版在先而已。巴伦比品特年长十三岁,两人在同一地区长大,在同一所中学就读。他对哈克尼的回忆是:
我曾经觉得,尤其在军队里,向犹太少年和基督少年讲述那过去的社会背景,是日益艰难了。他们甚至越来越相似,部分原因当然是因为穿着和谈吐的风尚。在我看来,那些年轻人彼此融合(潜移默化?)成一种共同体的趋势还在继续。这再次让我想起,品特早期作品中的某些人物正是如此。
这一糅合过程被品特分毫不差地记录下来。他笔下人物的观点和言谈举止中流露的个人心理,富有哈克尼特色的心理架构,总是从存在中精益求精。如此,品特仍然是哈克尼平民的伟大诗人。
哈克尼平静的气氛经历了上世纪三十年代末的震荡,又被三九年至四五年战争的炸弹摧毁。莫塞莱组织(注:英国法西斯分子。)在东区示威游行的地点距离品特早年的居所的只有数英里。法西斯分子屡加冒犯,试图在原为犹太区的东区游行,但遭到抗议。三十年代后期的事件在那些过来人的心里留下挥之不去的印象,沉淀在东区犹太居民的记忆之中。在当时的艺术家留下的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到品特家附近街角发生的事。一个著名的信息源就是阿诺德·韦斯克的《大麦鸡汤》,它通过孩子的眼睛描述了1936年10月4日的事。当日法西斯分子计划“游行到欧德门后,再穿过商业街到莱姆屋的萨蒙巷”,然后在犹太人聚居的中心维多利亚公园举行集会。该事件发生时,韦斯克年方四岁,后来他带着熊熊燃烧的激情把它搬上舞台。他的剧本就是灼痛的记忆和创伤留在孩童敏感的心灵之上的印痕。
另一名在六十年代早期和品特及韦斯克同时成名的犹太剧作家,也是来自东区,也记录了这些事件,但他用的不是戏剧形式,而是一目了然的自传。伯纳德·科普斯在《世界是一场婚礼》(The World is a Wedding)中回顾了1936年的秋天,当时他十岁:
有几次我壮胆走到街上,看见警察骑在马上,保护黑衫党,粗暴地鞭击我认识的人。我看见哥哥也在旁观,他被警棍当头一击,栽倒在地。我的一个表兄也看到了。几星期后,他和他的三个兄弟守候在僖年街口,那个警察一过来,他们就好好修理了他一顿。他们早就记住了他的编号,并且盯他的稍。
这样一个暴戾恣睢、以牙还牙的世界,即是《生日晚会》的思想背景。其中,人面临的是无情的逼迫和毁灭。暴力的本质完全相同,不同的只有具体细节。这种冲突超越了政治派系之间或者民族宗教团体之间的斗争,具有高度的普遍性,而失去了特定的地域概念。这种冲突成为人与人之间以及人与自身的冲突。
品特大多数的作品中有种在外部暴力下渐渐激化的怨怒,而这种暴力一开始就潜伏在行动之中。1956年《愤怒地回顾》出版后,英国剧院复苏,约翰·罗素·泰勒(John Russell Taylor)在对此的描述中,写到了在《房间》、《送菜升降机》、《微痛》和《生日晚会》这些作品中,愤怒从心底爆发出来的过程。
……全都发生在封闭的环境中,其实是在一间屋子里。屋子的意义是给它们的主人公提供了至少是暂时逃离他人的避难所……提供支撑起废墟的东西。威胁来自于外界,侵入者的来临颠覆了在四周墙壁包围中的温暖、舒适的世界。任何侵入都可能造成威胁,因为侵入者带来的不确定性和不可预测性本身就是威胁。而且威胁效果和威胁的具体指数(涉及多大程度的公开身体暴力或直接胁迫)成反比。我们都可能会害怕突如其来的敲门声,把我们叫去做事,使我们离开安全,熟悉的日常家庭生活,但去干什么又未加明示。(这当然不是毫无意义,品特自己是犹太人,在战争中长大,正是那个年代,那种情况下固有的威胁通过电影或广播,成为每个儿童――尤其是犹太儿童的想象。)然而威胁越具体,我们就越不可能对号入座,也越无法从中读出我们自己朦胧的恐惧。
在学校里,品特从不离群索居。他曾代表学校参加足球赛和板球赛,打破过短跑纪录,既写作,也演出。根据学校的记录,他1942年9月在哈克尼当地的格罗瑟高级中学入学,一直在那里呆到1948年。虽然他在校刊上发表的文章看起来都不过是一个聪敏男生的普通习作,但字里行间流露出他吸收的文学影响和文学观,那正是他日后创作的方向。品特十六岁时写过一篇论詹姆斯·乔伊斯的文章,从中可看出他博览群书。他当时已“读过《一个青年艺术家的肖像》和《尤利西斯》,并一头扎入《芬尼根守灵夜》。”他对《一个青年艺术家的肖像》推崇备至,认为它是“乔伊斯的典范之作,忠诚、真实、直率得震撼人心”,是一部“抒情诗歌般的伟大作品”。对于《尤利西斯》,品特如是写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