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3期

来往于英吉利海峡两岸的花花公子

作者:艾伦.莫厄斯




  
  译:柏栎
  文:[美]艾伦·莫厄斯(Ellen Moers)
  “想象一个男子,他从不情绪低落……生命太过短暂,不能消耗在这种无聊事中……生存是种乐趣,而且是最大的乐趣。世界不能把它从我们手中夺走,如果活着比死亡好,那么快乐地活着比痛苦地活着更好……阳光普照众生;人人都能睡觉;如果骑不到好马,那么看一眼也不错;如果吃不到好饭,那么一片乳酪面包也乐在其中。少感少想,从不计划,永不郁闷。好好留神血液循环吧,一切都靠它。这世界该怎样就怎样,喜爱每样事物。有一点钱简直就太棒啦!”
  ――迪斯雷利《海瑞特寺》(Henriette Temple)中的阿尔西比亚德斯·德·米勒贝尔伯爵
  
  一、
  
  1814年,法国十三岁的翩翩少年阿尔弗雷德·吉罗姆·加布里埃尔·德·奥尔赛伯爵(Alfred Guillaume Gabriel Count D'Orsay)被慧眼识才的惠灵顿相中。当时正值摄政时期,盛行英国王政复辟之风,他承袭了时代精神,又开创了维多利亚时期丹蒂主义(dandyism)的一代先河。在生活中从未孤身一人的德·奥尔赛,却跨越了时间、空间和阶级,独自屹立在丹蒂主义史上,因而他的经历并不完全着落在任何一个时期内,也不单单局限于法国或英国。在乔治四世当政时,他就走上了丹蒂主义之路,然后在威廉四世和维多利亚时期大放异彩,成为前后这两个时期的重要联系。他出生在侨民游客众多的英法交界区,在后摄政时期的英国风靡一时,后来由于朋友拿破仑三世迟迟不肯提供资助而死于法国,就这样,他携着丹蒂主义在海峡两岸来来往往。他既是贵族阶层的骄傲,也和当时每个著名文人交好,开创了丹蒂主义的文学传统。
  “作为典雅美鉴赏专家,”1845年《新月刊》(New Monthly Magazine)这样评价德·奥尔赛,“他在品味和时尚方面是绝对权威,只有他表示赞同,别人的尝试才能得到首肯,只有他作出表率,别人才会感到满意。”这个角色是布鲁梅尔(Brummell)首创,但在博1之后不久的众位花花公子中,只有德·奥尔赛名留青史。不过他扮演的这个角色侧重点全然不同,而他的丹蒂主义的内蕴也更为单薄。
  布鲁梅尔拥有权利并且果决地使用这种权利,但德·奥尔赛没有真正的权利,而且似乎也并不想要。他唯一的愿望是享乐,享受远离焦虑烦恼,轻松自在的生活。布鲁梅尔把自己的意愿加诸于他人,而德·奥尔赛却大度地接受那些自愿纳贡者的效劳,他们效劳于他的美,他永不凋谢的青春,他的魅力和他的灿烂光辉。他是摄政时期末代花花公子最后的绽放,随着他的登场,丹蒂主义带上了一种无与伦比的温香。他就是那个时代的化身,就是那被称为“蝴蝶花花公子”2的原型。当时有人写道,德·奥尔赛是个“被命运女神宠坏”的花花公子。
  德·奥尔赛留下了无数的个人遗物,包括成卷的信札,几十件他自己创作的艺术品,而他的朋友也难得不在他们的日记或回忆录里写到他。然而奇怪的是,他的性格却极少见于记载。在一沓口头相传了几十年,具有针对性的轶闻里,布鲁梅尔在我们心目中的形象清晰无误(如果捉摸不透也是一种形象的话),但是和德·奥尔赛有关的大部分书面材料中几乎没有任何轶闻。只有许多讲述他方方面面的小故事:他丰神俊朗,自负美貌;他身高出众,而且拿这点来开玩笑;他不畏神明;他爱用双关语:他坚信仁慈的命运女神对他宠爱有加。布鲁梅尔怠慢摄政王的故事极富戏剧性,而能与之相提并论的只有德·奥尔赛的传奇:他在格林尼治的一家酒店里看见他的名字被一个舞女涂写在窗玻璃上,而且“拼写不当”,就从桌上拿起一个橘子,在半空里比划了几下,接着,似乎一不小心把它扔了出去,击穿了那扇冒犯他的窗子。
  布鲁梅尔在我们的印象中是个出入险境的活生生的人物。德·奥尔赛对我们而言则是一个成功唾手可得的平面形象,叠印在美丽如画的背景上。惠灵顿在布隆森林的皇家猎鹿场上见到他时,定然也作如此想。布莱辛顿夫人曾像描述幻灯片一样地描述过德·奥尔赛:地点――巴黎,时间――1830年初,冬季。
  想象得到的最美的景致就是我们一帮朋友坐在雪橇上了,昨天我们穿过了一条又一条的街道。这是我头一次看到这种运输工具,没有比这更如诗如画的了……
  阿·德·奥尔赛伯爵的雪橇是龙形,装备和马匹都很漂亮,挽具是镶金的红色摩洛哥革……
  这条龙……夜色中看来古怪有趣。嘴里和眼睛里都有一道明亮的红光;浅黄色的马几乎被一条虎皮披盖整个遮住,只露出白色的鬃毛和尾巴;披盖下悬着两排银铃,发出悦耳动听的响声。
  高大的树木在辽阔的雪原上投下阴影,我们匆忙赶路,火炬忽明忽暗,灯光缥缈离奇,这景象让我想起我在幸福的童年读到过的北方故事。
  为这个场景的迷人之处――色彩明丽,灯火闪烁,铃声叮当,飞速疾驰,情怀浪漫――感到高兴的不仅是布莱辛顿夫人,因为她觉得有必要补充道:“巴黎人看来都非常喜欢这景致……”数月后,就是这些巴黎人发动了一场革命,当时(同样据布莱辛顿夫人说)德·奥尔赛冒险来到街头,周围的人向他热烈欢呼。‘德·奥尔赛伯爵万岁!德·奥尔赛伯爵万岁!’于是大家便跟着欢呼起来……”
  德·奥尔赛的另一个仰慕者拉明顿勋爵,记录了一段和布莱辛顿夫人所述彷佛的文字:地点――通往列治文的路上,时间――四十年代早期。
  我经常和德·奥尔赛伯爵骑马去列治文。他很引人注目,蓝衣金扣,衣领大敞,露出雪白的衬衫前襟和暗黄色的马甲;穿着紧身皮马裤,靴子擦得很亮;髭须卷曲,面容俊朗;头戴宽边有光泽的帽子,手套是一色的白。他正是引领“博”潮流的理想典范。他骑马路过肯辛顿和邦普顿时,人们纷纷向他回顾。
  拉明顿勋爵和布莱辛顿夫人一样,觉得自己必须把德·奥尔赛受到的热烈欢迎形诸笔墨,“这些人,不仅有上流人物,也有下层百姓……人们对他的仰慕之情,”他继续道,“深深地吸引了我。我说不清楚当日(拉明顿写于1890年)他出现后激起了何种情绪,但当时制造出来的效应绝对没错:他们注视着他,好像注视着一位天神……”布鲁梅尔的时代已过。德·奥尔赛为众人表演自己,并且以之为乐,他的朋友则在后面紧张兮兮地鼓掌。
  
  二、
  
  德·奥尔赛的成功之路比布鲁梅尔好走得多。他并不是白手起家,而是各个方面都具备那么一点。他是法国伯爵的法定继承人,地方资产阶级的富家子弟,他的家庭在十八世纪中叶买断了现成的贵族头衔。他的祖父就是这么得到了德·奥尔赛的姓,而他的另外三个祖辈分别是佛兰芒的贵妇,意大利富裕的女舞蹈家和德国公爵。他的父亲阿尔波特伯爵是拿破仑最英俊的将军之一,他漂亮的母亲则是个私生女。
  和布鲁梅尔一样,德·奥尔赛是在沙龙里学会社交礼仪的。他小时候就相貌出众,在克劳馥酒店济济一堂的房间里被带来带去地展示。多年以来,他外祖母(那个不凡的意大利妇人)就在酒店里作为昆廷·克劳馥先生的情妇招待巴黎上流社会,同时也作为他合法的妻子招待个别人士。克劳馥是一个在印度发家的苏格兰人,就这样,他恰逢其会地让英国人认识了一个法国男孩,而这个男孩后来让维多利亚的臣民拜倒在他脚下。
  1814年,德·奥尔赛在巴黎见到英国征服者。1815年,拿破仑刚从埃尔巴岛逃脱,德·奥尔赛当时已获得合法地位的家庭便匆匆赶到伦敦,于是他第一次看到了英国。后来在1821年,德·奥尔赛正式跻身于摄政时期的社交圈。他标致的妹妹伊达嫁入了法国最显赫的贵族家庭之一,后来在大革命时也跟随其它贵族家庭一起移民到了英国,并和英国贵族通婚。通过妹妹和妹婿――年轻的基斯公爵,德·奥尔赛被基斯的父亲格拉蒙公爵(此人曾经在乔治四世的加冕礼上被封为特命大使)邀请到了英国。加冕当年的社交庆典立刻为年方二十的德·奥尔赛提供了教育和舞台。数月之内,他就拜访显贵,观赏烟花,在阿耳马克3跳舞并再度迷倒惠灵顿公爵,他的相貌和马术给花花公子们留下深刻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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