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多色调的诗歌

  第一节 殷夫、蒲风的政治抒情诗

  中国现代新诗在第一个十年里,开创了新诗的传统,在艺术形式上进行了多方面的探讨,形成了各种流派,在其后期出现了蒋光慈为代表的无产阶级诗歌。30年代的新诗,即在此基础上继续发展,出现了以殷夫为前驱、蒲风为代表的政治抒情诗。
  一、殷夫的红色鼓动诗
  殷夫(1909-1931),浙江省象山人,学名徐祖华,笔名白莽等。他曾是太阳社成员,是无产阶级文学运动的一位先驱。他少年时代便开始写诗,曾辑自己早期的诗为《孩儿塔》。这些诗有的表现一个觉醒的青年在黑暗时代重压下的苦闷、抑郁,更多的则表现他们热切地追求光明的情绪。1927年,殷夫来到上海,一面读书,一面参加党领导的革命工作,不久即被捕。囚禁3个月后出狱,继续参加革命,又一次被捕,后获保释。1929年离开学校,专门从事青年工人运动,9月第三次被捕。出狱后,立即投入到青年反帝大同盟、共青团和工人运动中。经过实际斗争的锻炼,他写下了许多热情饱满、富有鼓动力的政治抒情诗。当他刚刚显露出诗歌创作的才华时,就在1931年1月第四次被捕,同年2月7日惨遭国民党的杀害,年仅22岁,为“左联”五烈士之一。殷夫像一颗流星,但他用自己的执着的追求,验证了裴多菲的名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他的一生虽然短暂,却为20世纪中国诗坛留下了一笔不可多得的宝贵财富,保存下来的主要诗集有《孩儿塔》、《伏尔加的黑浪》和《一百零七个》,另有小说、随笔、戏剧集《小母亲》。
  殷夫早期的诗歌如实地反映他献身革命的热情和追求理想的信心,同时也表现出在探索过程中的内心苦闷、孤寂和矛盾的情绪,吟唱不幸的爱情和微茫的希望。作于1924年的《放脚时代的足印》最具代表性:
  希望如一颗细小的星儿,在灰色的远处闪烁着,如鬼火般的飘忽又轻浮,引逗人类走向坟墓。
  此外《白花》、《祝--》、《独立窗头》、《孤泪》、《地心》、《给母亲》、《归来》等诗,也是诗人早期诗歌中重要的篇章,抒写真挚的爱国感情,宣泄不满现实的情绪和对理想的追求,构成了这些诗篇的基本旋律。
  1929年以后,殷夫的创作跨入了一个新的光辉的阶段。“四·一二”两周年纪念这一天,殷夫写了《别了,哥哥》这首诗,表明诗人非常决绝地与自己出身的阶级决别,鲜明的爱憎感人至深。由于他背叛旧阶级,投身于无产阶级的火热斗争生活,对斗争有许多实际感受,写的政治抒情诗,有真情实感,标志着思想创作的飞跃。在1929年,殷夫的作品多达50余篇,包括诗、散文、小说,形成了他创作的高潮期。他的诗热烈地歌颂中国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反帝反封建的斗争,揭示了革命必然胜利的前途和反动派必然灭亡的命运。如《血字》、《一个红的笑》、《一九二九年的五月一日》、《我们》、《五一歌》等等。其中有歌颂无产阶级革命和革命者的,如《让死的死去吧》、《议决》、《写给一个新时代的姑娘》、《梅儿的母亲》、《我们是青年的布尔什维克》等。这些政治抒情诗虽然也用政治词语,但不给人空泛之感。这是殷夫的政治抒情诗比以前的同类作品较为优越之处。如《一九二九年的五月一日》中,抒情主人公就是斗争队伍中的一员,因而写出自己走在战斗行列中的感受,便十分亲切:
  我在人群中行走,在袋子中是我的双手,一层层一叠叠的纸片,亲吻我指头。
  用“亲吻”来连接战斗者的手和革命的传单(纸片),也就是让个人的感情与革命斗争相连,从手对传单的一往情深中表现出一种革命的光荣感、自豪感。虽然斗争很紧张,面临的是敌人的逮捕、屠杀,但诗中表现出来的却是对斗争的愉快、亲切之情,一种为革命献身的自觉性。如不是对斗争有深切的体验,便很难用这么朴质的语言,表现这样浓郁的诗情。《让死的死去吧》歌颂牺牲了的同志,充满革命乐观主义的精神。其结尾说:“走去吧,斗争中消息不要走漏,他们尽了责任,我们还要抖擞。”在悼念死者的诗中,没有悲伤叹息,也不作慷慨激昂的愤怒陈词,以短短三字“走去吧”,表现活着的人继续战斗下去的意志,鼓舞战友的斗志。接着立即交代“斗争中消息走漏”,似与主题无关,却表现了一种沉着冷静的感情状态,似乎在提醒人们不要因为悲痛、仇恨和愤怒,而在感情激动中有稍稍一点的疏忽、闪失。
  殷夫的政治抒情诗,有高亢激昂的调子,急促跃动的节奏,响亮有力的语言。艺术风格是朴实、粗犷的,虽不事雕琢锤炼,但充满激情,读起来让人感到火辣辣、热烘烘,颇有煽动力鼓动力。《血字》就是殷夫最有代表性的一首政治抒情诗。诗人以激越的情调歌颂“五卅”伟大的历史意义,通过对“五卅”革命精神的追忆,生动地表现出人民不畏强暴、不怕困难、顽强战斗的英雄气概。鲁迅十分推崇殷夫的诗作,在《孩儿塔》的序文中写道:“这是东方的微光,是林中的响箭,是冬末的萌芽,是进军的第一步,是对于前驱者的爱的大纛,也是对于摧残者的憎的丰碑。一切所谓圆熟简练,静穆幽远之作,都无须来作比方,因为这诗属于别一世界。”(《且介亭杂文末编·白莽作〈孩儿塔〉序》)
  殷夫诗歌的数量虽然不多,但他继承了蒋光慈等开辟的政治抒情诗的传统,又直接承接了郭沫若的《恢复》的战斗风格,成为30年代最重要的政治抒情诗作者。他不仅开拓了新诗的思想境界,而且丰富了政治抒情诗的艺术手法,提高了政治抒情的艺术水准。因而在新诗发展史上占有一定的地位。
  [作品选析]
  血字殷夫
  《血字》写于1929年“五卅”运动四周年的前夕,是殷夫为纪念“五卅”惨案而作的。它以一九二五年在上海发生的震惊中外的“五卅”惨案为题材,通过铿锵有力的语言,表现了一个革命者誓与旧世界决战,为新时代催生的豪迈气概。全诗一共8节,每节4行,从思想内容上看,可大体划分为三层意思。
  诗的前三节,诗人通过三个节拍整齐的诗节,回旋的韵律,表达了对“五卅”运动深沉的追念。在这一部分里,诗人一开始就形象地展现了“五卅”惨案的经过。诗人把它化为诗的语言,以“血液写成的大字”,“斜斜地躺在南京路”、“刻划着千万声的高呼”、“记录着冲突的经过”等几种不同的场面,再现了“五卅”运动波澜壮阔、声势浩大的斗争情景。作者以高昂的激情,反复唤起人们要牢记“这个难忘的日子”。记住敌人残暴的罪行,记住无产阶级在与帝国主义战斗中所付出的血的代价,因而,作者在事件发生过了四年以后,仍旧牢记着“这个难忘的日子”,并且把它写在纸上,借以寄托自己的哀思,也用来激励和鼓舞革命的人民。而那为数极少的叛徒却躲在阴地里“狞笑着”。
  诗的四、五、六节,诗人更以磅礴的气势,通过响亮有力的语言赞颂“五卅”运动的作用和力量。同时表达自己献身革命的崇高理想。诗人通过拟人化的手法,呼吁这一庄严伟大的“五卅”精神能像巨人一般地“立起来,在南京路走!”这一人格化的描述,不仅是诗歌形象化的要求,而且它包含着深刻的思想意义。“五卅”这一血的教训不能只是停留在沉痛的纪念上面,它应当成为号召中国人民起来斗争的动员令。中国人民应该行动起来,把“五卅”这一光荣的战斗传统发扬光大,使之扩大到全中国全世界。只有这样,广大人民才能彻底摆脱长期以来被奴役的命运。进而,诗人以坚定的语调预言:今日他们的天堂,/他日他们的地狱,/今日我们的血液写成字,/异日他们的泪水可入浴。这一预言,表现了诗人对自己阶级巨大力量的坚定信念和对自己所从事的革命事业的必胜信心。他还豪迈地宣告自己是旧世界叛乱的先锋,是新世界“历史”的创业者,是在暴风雨中同黑暗搏击的“海燕”,是站在时代前列的无畏的尖兵。诗人把自己与整个革命事业熔为一炉,发出了让旧世界颤栗的高吼。
  在抒发自己豪情壮志之后,诗人在第七、八节里把笔锋一转,归到“五卅”这一题意之下。诗人在对“五卅”运动的作用和力量作了充分的肯定和赞颂之后,非常别致地运用了字形的比喻,希望“五”和“卅”这两个血字能化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工农大众从事暴力革命,为被压迫阶级争自由、求解放的武器和工具,对敌人进行殊死的斗争。“四年的血液润饰够了,/两个血字不该再放光辉,/千万的心音够坚决了,/这个日子应该即刻消毁!”对“五卅”的纪念不能再只停留在形式上了,它必须有切实的战斗行动,它必须成为无产阶级挣脱镣铐、向旧世界进攻的号角。
  《血字》选择这么一个有重大意义的题材来歌唱,显示了诗人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履行了一个革命诗人神圣的社会职责。从诗情的进展来看,这首诗从开始时的舒缓、平静逐渐发展到雄浑、激越,把人们的感情步步引向高潮,造成一种强烈撼动人心的旋律,引导人们去思索民族和阶级的命运。为了更生动、形象地表现内容,诗人还用了反复歌咏和强烈对比、拟人化的艺术手法,如前三节诗,就让“血液写成的大字”重复了三次,以突出深刻的印象。中间数节,诗人竟呼唤“五卅”立起来,并赋予它以“血的光芒”、“刚强的姿态”,叫它发出“洪钟般的预言”,这是拟人。而后,又通过事物之间的“今日”与“他日”、“天堂”与“地狱”、“血液”与“泪水”的强烈对比,深刻地揭示了历史规律。全诗虽以无产阶级的名义来慷慨抒怀,但又具有诗人强烈的个性和感情色彩。
  二、蒲风与中国诗歌会的诗
  1932年9月,左联领导下的中国诗歌会成立,这是殷夫之后,代表左翼诗派的最重要的团体。其成员有穆木天、蒲风、杨骚、任钧、王亚平、温流等。他们反对诗歌脱离现实的倾向,主张诗歌要捕捉现实,用大众歌调表现民众的愿望和呼声。蒲风即为中国诗歌会中最有影响的诗人。
  蒲风(1911-1942),广东省梅县人,原名黄日华,笔名有黄风、蒲风等。写有诗集《茫茫夜》、《生活》、《钢铁的歌唱》、《摇篮歌》、《抗战三部曲》、《黑陋的角落里》以及长诗《六月流火》、《可怜虫》等。蒲风早时所写的诗,多抒发对黑暗社会的不满和反抗的情绪,也表达诗人追求光明的愿望。这类诗充满了激情,如《鸦声》,其内容是诅咒社会黑暗的,写法上类似《凤凰涅》中的《凤歌》。乌鸦飞到东南西北四方,看到东方“恶人们在喜气洋洋”,西方是“片片沙漠”,“我飞向南方:/南方紧紧地接着海洋;/苛捐杂税层出不穷,/民众们反抗统治者的浪潮与日俱长。”“再飞向北方:/北方有的是魑魅魍魉”,用这种方法来揭露当时的社会。《扑灯蛾》用象征手法,写一只飞蛾不畏牺牲,扑向灯光,借此表现追求光明的热烈情绪。蒲风的这类诗,感情热烈、奔放,浪漫主义的特征甚为鲜明。
  最能体现中国诗歌会的诗歌大众化主张的,是一部分描写农村生活的诗。这部分诗多写在中国诗歌会成立之后,这时蒲风主张“技巧不能过于脱离大众”。因而他在保持诗的热情澎湃的特色的同时,转向平易、朴素、写实的风格,开始描写农民的苦难和反抗,反映农村革命的深入。写于1933年的长诗《茫茫夜》是他的代表作。全诗以母子对话的形式通过一对母子之间的冲突,表现出两代人对待命运的不同心理,母亲的屈辱,儿子的反抗和出走,显示了30年代农村风云激荡的革命形势。最后以雷电声中一阵狂风暴雨,象征着革命风暴已席卷农村,“风雨声中,/夹杂着晓鸡啼音!”暗示出中国农村将在暴风雨中迎来光明。
  1934年以后,蒲风诗中抗日救亡的主题逐渐增多。《钢铁的歌唱》、《我迎着风狂和雨暴》、《中国,我要做个炮手哟》等,都是这类作品中的代表。其中写于1936年7月的《我迎着风狂和雨暴》是最为杰出的一篇。诗歌描写抒情主人公迎着风和暴雨,热血沸腾,义愤填膺,慷慨陈词,倾诉爱国深情。整首诗刚健、雄壮,表现出中华儿女奋起抗日的坚强决心和大无畏的英雄气概。
  蒲风的诗从总体上说,是朴实、豪放,洋溢着激情的。他是新诗歌运动最热烈的倡导者和最积极的实践者,在诗歌大众化、通俗化方面作出了许多可贵的探索,对40年代新民歌体诗的崛起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他的诗也存在着一些明显的缺陷:艺术上缺少锤炼,有粗制滥造之嫌;结构有些松散,形象和语言比较空泛,有概念化倾向。

  第二节 臧克家的乡土写实诗

  臧克家(1905-2004),山东诸城人,出身于农村破落的封建家庭,对农民生活有较多了解,使他成为30年代以诗来回忆农村生活,描写农民苦难的现实主义诗人。他曾经参加过大革命,大革命失败后经历过流亡生活。人生的坎坷在他的诗中打下了烙印。在创作上,他得到闻一多的帮助和鼓励,由于他喜爱古典诗歌和民歌,又受益于新诗,在艺术上显示出朴实、真切、含蓄、凝炼的特点。
  1933年出版的《烙印》是臧克家的第一部诗集,也是他的最有影响的诗集。诗集的基本内容是表现北方农村破产的惨状,反映离乱中农民的痛苦的挣扎。诗人凭借对生活“深刻痛切的感受和体验”,将现实中人和物的本质特征形象地展示出来。他说过:“我曾写下了《烙印》、《生活》、《希望》和《老马》表现我的人生观和生活态度”(臧克家:《十年诗选·序》)。诗人写他所看到的生活:“这可不是混着好玩,这是生活,/一万支暗箭埋伏在你的周边,/伺候你一千回小心里一回的不检点”。他又指着“希望”说道:“你老是发着美丽的大言,/从来不知道什么叫红脸。/人类追着你的背影乞怜,/你不曾给他们一次圆满。”希望既是一张永不兑现的空头支票,因此,在诗人看来,不但不可对生活空抱幻想,还必须处处、时时小心翼翼。这是一个在布满陷阱的羊肠小道上小心谨慎,甚至战战兢兢地迈着脚的人物。在这类诗中,臧克家并没有正面描写社会现实,但从诗中抒情主人公对待生活的态度,不难想象社会生活的险恶。而对这样的生活,臧克家在诗中提出了“个人的坚忍主义”,即“不灰心,不颓丧,要能咬紧牙关,忍受困苦的磨难”,这种“坚忍主义”,既包含着他受农民思想性格的影响,也是他描写农民时的一种眼光。所以他的名篇《老马》,被人们视为描写农民命运的,诗人自己却说是写他的生活态度的,“老马”那背负超重的生活重压,低头咽泪的形象,便是“坚忍主义”的具体显现。
  臧克家“生于穷乡,长于穷乡”,接触过农民,而且爱农民,因此在《烙印》和其他诗集中有大量的写农民或其他下层劳动者的诗篇,其中特别描绘了农村在军阀混战和阶级压迫下的破败。《难民》写背井离乡,流落在外的农民,设置了黄昏的特定情景,表现他们无家可归,前路茫茫的惨状。《村夜》则写出动乱年代屡遭突劫的农村,突出了农民的恐怖感。诗人也写农民受欺压的痛苦,如《老哥哥》,表现农民受地主的欺骗,把一生的精力耗尽后,便被一脚踢掉。
  自《烙印》出版后,诗人一发而不可收,一连写出了《罪恶的黑手》、《自己的写照》、《运河》等诗集,诗风向博大雄健发展。抗日战争爆发后,诗人以文化工作者的身份,在抗日前方度过了近5年的艰苦生活,写出了大量反映抗战生活的诗篇,发出了时代的强音。相继出版了《从军行》、《泥淖集》、《随军行》、《淮上吟》、《呜咽的云烟》、《泥土的歌》等诗集。这个时期的诗歌的题材更加广泛,有许多是歌颂抗战军民的斗争的,表现出兴奋热烈的情绪,充满了战斗的希望和信心;有的以悲愤、凝重的笔调描写了天灾人祸给劳动群众带来的痛苦;有的则通过描写农村生活的泥土气息,抒发深沉强烈的爱国情感。其中《泥土的歌》是这时期唯一与前期的《烙印》风格相类似的作品,作者将之与《烙印》并称“一双宠爱”。1942年,诗人到重庆,参加了文协的工作,国民党统治区寒冷窒息的政治空气,民不聊生的现实和万众切齿的群众情绪,都给诗人以实际的教育。“凭亲身的感受,满腔的愤怒”,他写了为数不少的政治讽刺诗,大都收入《宝贝儿》、《生命的零度》、《冬天》三本诗集中,呈现出另一种声音,另一种类型。
  臧克家的诗以其对农民生活执着的关注和诗中散发出来的浓厚的泥土气息,在20世纪中国诗坛享有“农民诗人”、“泥土诗人”的赞誉,对于扭转30年代中国诗坛萎靡、浮躁的诗风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茅盾在评价《烙印》时说:“没有一首诗描写女人的’酥胸玉腿‘,甚至没有一首诗歌颂恋爱,甚至也没有所谓’玄妙的哲理‘,以及什么’珠圆玉润‘的词藻”。“只是用了素朴的字句写出了平凡的老百姓的生活。”(茅盾《一个青年诗人的烙印》)朱自清指出,臧克家的出现,使得中国新诗史上“才有了有血有肉的以农村为题材的诗”(朱自清《新诗杂话·新诗的进步》)。
  在艺术方面臧克家的诗被认为是现实主义的,且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艺术风格。在艺术构思上,有的诗人是把情绪往外铺张,臧克家则是往紧里收缩,力求凝炼、集中、精粹。如《老马》只用8句诗,用马头的一俯一仰,既概括了某种类型的农民的特性,又能鲜明地表现一种人生观。《三代》实际上只用三句诗。《渔翁》则用四句诗:“夕阳里载一船云霞,/静波上把冷梦泊下,/三月里披一身烟雨,/腊月天飘一蓑衣雪花”。从春到冬,从早到晚,概括了渔人的生活。《村夜》写动乱的乡村,未曾用一句诗、一个字去写军阀混战,土匪抢掠,只短短数言,写农民“把心和耳朵连起,/机警地听狗的动静”,把紧张、恐怖的心态突出,已足见他们生活的不安。
  臧克家的诗追求凝炼含蓄的美学风格,在描绘现实时真正做到了精雕细刻。遣词造句,都苦心经营,追求新颖、独特、形象化。诗人曾说:“对于锤炼字句,我一向是不放松的。”虽然有时雕琢过显,略感不自然,但并无太文、太累之感。如《难民》中用“坠地”、“溶尽”写时光,用“牵动”眼光、“推入”朦胧、“牵回”异乡,写流浪者的心态等等。这些动词都在诗句中格外亮堂,使诗句更有力度。又用“沉重”形容“身影”,写“凄凉”可以被“支撑”,这种修辞上的搭配,也使诗更有形象性。诗人偶尔地吸收一些象征派的手法,如“清水窒死了黑的呼吸(《吊八百死者》),”像鞭梢下的螺旋--在夜的尖上痛苦抽我“(《螺旋》)等。闻一多曾极有见识地以苏轼与孟郊的对比来说明臧克家的艺术特色。臧的诗缺少豪放派的苏轼那种雄奇丰姿,然而却有孟郊的生活里磨出来的功力,他应属于新诗中的”苦吟派“。
  臧克家写诗求严谨,但他反对形式上追求整齐,又反对完全散文化。他的诗在自然的基础上讲究节奏感,把诗的韵脚,看成是”感情的站口,节奏回归的强有力的记号“(臧克家:《十年诗选·序》)。他的诗反映了格律诗走向自然的趋向。
  臧克家在三十年代中国诗坛有着特殊的意义。从表现内容看,他的诗接近于中国诗歌会诗人的创作,但没有了他们那种宣泄式的歌唱;从语言的精炼和诗形的整齐看,又接近于新月派的诗,但明显摆脱了形式主义的倾向;从暗示、象征的运用和意象的选择看,又与现代派诗相通,但一扫现代派诗歌凄迷之风。臧克家对于扭转三十年代不良诗风,使之朝着健康方向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中国新诗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作品选析]
  老马臧克家
  《老马》是臧克家的第一本诗集《烙印》中的一首精品,它写于1932年4月,闻一多先生曾把它介绍给《新月》杂志发表。
  自从《老马》问世以来,一般评论者和文学史家以及教材中的提示,都把诗中的老马看作农民形象,有的说这首诗是用”沉重的笔触来刻画中国农民的命运“,有的说:“这里歌咏的是匹老马,轭下的生活却象征地概括了多少年来农民背上的苦难重荷”。然而臧克家本人在《关于〈老马〉》一文中却说:“《老马》这诗,写它的时候,我并没有存心用它去象征农民的命运。我亲眼看到了这样一匹命运悲惨令我深抱同情的老马,不写出来,心里有一种压力。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我对蒋介石政权,全盘否定,而对于革命的前途,觉得十分渺茫。生活是苦痛的,心情是沉郁而悲愤的。这时的思想、情感与受压迫、受痛苦的农民有一脉相通之处,对于’背上的压力往肉里扣‘的老马亦然。因此,我写了老马,另外也写了许多受压迫的农民形象,实际上也就是写了我自己”。又说:“老马就是写老马本身,读者如何理解,那是读者的事,见仁见智,也不全相同。你说《老马》写的是农民,他说《老马》有作者自己的影子,第三者说,写的就是匹可怜的老马,我觉得都可以。诗贵含蓄,其中三味听凭读者去品评”。
  因此,大多数评论者把“老马”理解为农民形象是有一定道理的。读者通过这短短的八行诗句,仿佛看到了旧中国农民在封建制度的重轭下当牛做马、茹苦含辛的生活。残酷的封建剥削就像沉重的“大车”压在背上,“扣”进“肉”里;农民的背被压弯了,“头沉重地垂下了”,但是剥削者仍然敲骨吸髓,举着鞭子,劈头盖脑地抽打他们。农民过着朝不保夕的日子,“这刻不知道下刻的命”;无边的苦楚无处诉说,“有泪只往心里咽”。他们在重重灾难道道鞭影下,还是“抬起头望望前面”。前面究竟是光明的前景还是苦难的深渊?诗人没有指明,读者可根据自己的经验和想象去加以补充,从而体味出诗人对劳苦农民的真挚的爱,对剥削者、压迫者强烈的恨。
  这首诗高超的表现技巧也是令人赞叹的。全诗通过比喻和暗示表现主题,既不直接描绘农民的苦难生活和命运,也没有直接抒发对农民悲惨处境的同情,而是以老马饱含辛酸泪的形象来暗示中国农民的遭遇。诗句含蓄凝炼,在字句的推敲凝炼上显示出很深的功力。在动词的运用上特别精彩传神,如“背上的压力往肉里扣”、“眼里飘来一道鞭影”两句,其中的“扣”字、“飘”字看来平易,实际上都具有惊心动魄的艺术魅力。既准确、逼真,又生动、传神,此外,全诗句式整齐,音节对称,押韵规则,读起来琅琅上口,从中可看出诗人追求格律化的努力。

  第三节 戴望舒的现代派诗

  新月派衰微之后,诗坛上兴起了现代派的诗。现代派得名于《现代》杂志,并因他们以“现代”为标榜。该刊编者施蛰存在《又关于本刊中的诗》中说:“《现代》中的诗是诗。而且是纯然的现代诗。它们是现代人在现代生活中所感受的现代情绪,用现代的词藻排列成的现代诗形”。他们的诗是20年代象征派诗的发展。他们不等同新月派的格律诗主张,强调形式的自由,不讲究整齐和押韵,同时注重意象的显现,诗意朦胧、晦涩。《现代》的另一编者苏汶说:“一个人在梦里泄露自己底潜意识,在诗作里泄露隐秘的灵魂,然而也只是像梦一般地朦胧的。”所以诗的“动机是在于表现自己与隐蔽自己之间”(杜衡:《望舒草·序》现代书局,1933年8月出版)。
  戴望舒(1905-1950)就是现代派中的代表诗人。他1905年3月5日出生于西子湖畔的一个小康之家,母亲卓佩其出身于书香门第,给了望舒很好的启蒙教育。1923年,他考入上海大学文学系,1925年转入震旦大学法文系。在此之后,他翻译了威尔伦的诗,1928年与施蛰存、杜衡、冯雪峰一起创办了《文学工场》。在这期间,戴望舒爱上了施蛰存的妹妹,为了表达他深沉的爱情,戴望舒用充满忧郁的诗来表达他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