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情二字的各种含义




  中国人几乎天天接触人情,若在中小型城市或乡镇生活,则几乎浸泡在人情的汪洋大海。由于人情起源于习俗、口语和惯例,未经显学校正,所以具有民间性和含糊性。同样二字,有时指一件事,有时指另一件事,并非违背逻辑同一律,而是从来就未被整合过,相互之间关联未被廓清。下面,我们就来逐一分析。

  1.人情最常见的是礼物

  做人情大多要送礼,钱或物,皆可入“礼”。“礼”,最低限度上必须是有意义物品,其意义可务虚,也可务实。务虚诉求精神价值,譬如纪念品或个人嗜好,务实涉及钱财,其中暗含邀约,欲托人办事。至于称“礼”而不称其他,从“礼”字可推测其来源于西周古礼制度。在上古年代,“礼”是宏大涵盖一切的制度平台,超过现在宪法,是法律、伦理、宗教三者的总和。关系网将托人办事称作“送礼”,暗示一定规范,而非彻头彻尾商品交易。

  2.不是钱物的人情

  人情除了是礼物,有时也不是钱物,譬如典型的人情是救助、赞助、提携、帮忙、支援、通融、特权、后门等非物质、非经济“软类目”……是一般的泛化生存价值,当中部分可折算成金钱,部分则不可。在现代话语里,人情是利益的一种类型,是有中国特色的、拥有特殊交换机制和惯例制度的利益载体。

  3.人情含有模糊的情义

  21世纪以来,人情现象受市场经济冲击而彻底蜕变,渐与生意市场混淆不清。但在典型传统之下,人情蕴含一种无法剥离的情义,譬如救命之恩、助人之善,以及心存报答、感恩戴德,这当中除开好处,还有情义。人情之所以叫人情,就因为传统人情曾经含有过“情”和“义”,传统人情是以“利”带“义”的二元设计,至于这情义是真心还是做戏,礼教文化并不看重。它是一种格式,允许真也允许假,唯表达心意即可。人情既是江湖宪法,江湖既是蜕化的礼教,那就不可能不受礼教影响。

  人情的启动在讲义气,朋友之间尤其如此。情义既付出,即便主人不要求回报,制度规则上也要求对方回报。既回报,便要基本对等。财物归财物,情义归情义,两路各走。若大家只专注钱财,帮助者、受惠者都对财物锱铢必较都等于一笔勾销人情背后应有的情义。往更高层次说,帮助者吃亏,是对帮助者情义的不尊重,被对方或自己践踏了。

  4.人情只存于二人之间,无关群体和公共现象

  两人间的事才算人情,若离开两人关系,一旦涉及团体或公共社会,利益问题就不是人情问题而是经济体制问题,是社会合作和分配问题。人情与私人关系网相互依存,二者共济组成一组组以各自为中心的交叉群落。人情是二人关系通过利益传递结成关系网的机制,同时也是虚拟的价值载体。

  5.凡讲人情必有交换

  民间社会交换合作需求是人情的根基,人情不过是社会交换大系统之一环节。所有人情运作都存在双向互动:假设在某个方向上(甲→乙)出现一次人情,那么必然在相反方向(乙→甲)隔一个时间差,产生一个相反人情来履行义务,类似牛顿第三定律之“大小相若、方向相反”。这是人情的互动性。人情往来遵循“来而无往非礼也”规矩,其中包含自然辩证法。一人“送人情”,就这事情本身,意味着对方开始“欠人情”,二者是同时发生的。“欠人情”,就要“还人情”。依规则,“还”还要过量(孔圣人谓:“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理当所还超过所欠,于是导致效果倒置,反过来对方欠自己人情。如此欠还相生,纠缠不清,就保证了人际关系越绑越紧,维系持久和稳定,人情活水不断更新。

  交换是人情运作的内在特征,但是人情交换与市场交易相比有根本不同。人情交换中,规则故意安排明显的时间差,不搞“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以免“绝情”、“无情无义”。人情倒更像期货生意,订立与交易,买与卖,“送”与“还”之间要错开,让人情债务拖延一段时间。拖延本身比债务更重要,它是维系私人关系的制度因素。没有时间差,就没有人情制度。除了交易时间差,人情交换还不能像结算债务一样,欠一分钱还一分钱,这样也是“绝情”。这两个特征——时间差和不结算,故意回避“交易割清”,诉求私人关系维系与凝聚。交易割清,两人没有瓜葛,维系就不存在了。恰恰是不时反复倒置的人情债务成全了两人的团结。时间差和不结算是博弈生成的惯例制度,也是非人为的巧妙设计。如果没有这两条,人情就不成其为人情,而是买卖。

  6.人情本身就是交换媒介

  这种媒介不是物质,不是纸币不是硬币,而是由习俗规范和个人默认的虚拟价值,是一种心理评估值。它在于心,而不在物,是一种唯心主义的价格体系。它不像货币那样,有一张纸或一块金属承载面值,用制度保障其公信力。不同的是,对于每一次人情的大小分量,都要以二人价值观的公约数(共同部分)来评估,得到彼此相近的模糊值。两人估量不接近不要紧,这也是正常人情现象的一部分。合则聚,不合则分;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咫尺不相逢。人情以自然主义方式维系私人关系,毋须外力压迫。

  说人情是交易媒介,因为它是交易的直接操作对象。看看常见的习语,譬如“买人情”、“卖人情”、“送人情”、“做人情”、“欠人情”、“还人情”……“人情”都作宾语,是被“做”的对象,是操作客体,等效于“买商品”、“卖商品”、“欠债”、“还债”种种说法中的商品或钱财。上面说“人情”是抽象制度,这里说它也是操作客体,即交易载体,这是一词两用,统称“人情”。人情尽管是虚拟、模糊的心理载体,但它承担交换活动的媒介功能,这种功能大体相当市场中的货币。市场交易行为——买卖、送货、提货、消费、欠账、赊账、还钱……最后要用货币结算,货币是市场交易的媒介和商品价值载体。与之相像,人情交换的内容形态也丰富多样,包括钱、物、恩惠、帮助、支援、服务、提携、解难、特权……这些差别可对应商品的种类差别。货币在公共市场交换中作媒介,人情在关系网的利益交换里作媒介。

  人情作媒介,可产生关系网中价值的转换和流动,譬如,恩惠换礼物,服务换权力,权力换金钱。人情场(也就是关系网)也像大市场,个人各取所需,相互交换,人情充当中介,人情制度充当监控。

  总之,要准确地理解人情的含义,须将以上六条对照辨析。人情是以中国江湖社会为背景,以私人关系为基础,利用惯例制度进行利益交换的媒介物。人情,也泛指相应的交易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