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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爱德华.泰勒人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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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精灵世界



    低级种族的宗教——灵魂——埋葬——来生——灵魂的迁移——神的祖先——恶魔——自然的精灵——神枪——对神的崇拜——道德的影响

  本章不打算全面地论述人类的无数宗教。对于人类学家来说,各民族的宗教只是其生活的某一部分。人类学家从低级种族关于精灵界的简单观念开始,能够最好地认识这些宗教的一般原则。也就是说,他应当研究:这些种族如何和为何相信灵魂以及人死后灵魂的存在,相信在世上有为善做恶的精灵,相信有凌驾于它们之上的神祗,这些神祗占满宇宙,引导宇宙运行,并控制着宇宙。在每一个从蒙昧人和野蛮人那里知道这两类信仰神物的人面前,出现了这样一种文化状态:粗野部族的宗教同时也就是它们的哲学,这种哲学包含着愚昧人所能接受的那种对他们本身和他们生活于其中的世界的解释。

  如果我们能够设身处地自命为和科学萌芽完全格格不入者,以及借助显然外部感觉之所得努力探求生活意义的尝试者,那么我们就将不难理解那种为没有文化的种族所保持,并构成他们宗教基础的关于灵魂的观念。有一个大问题,它纠缠不已地强求那些没有文化的种族思考,而我们自己甚至用尽我们的全部知识也不能回答它的一半。这个问题就是,这种有时在我们中间出现但不经常出现的生活究竟是什么。在几分钟之前还曾走着,说着,具有完全的感情活动的一个人,忽然变得不动而且没有意识了,陷入深梦之中,但在若干时间之后,就带着焕然一新的力量从梦中醒来了。在另外一些条件下,当某人陷入昏厥,或发昏睡病时,生命几乎完全终止,同时很明显,心脏停止了跳动,呼吸也中断了;面色死白毫无知觉地躺着,不能唤醒过来。这样可能持续几分钟,或者几小时,或者甚至几天,最后到底病人仍然复活过来。野蛮人通常说,这类人是暂时死去,后来灵魂又回到他的身上。对于他们来说,把真正的死亡跟这类昏睡病加以分辨,是极端困难的。他们对尸体说话,努力唤醒他,甚至喂他,只有当他开始腐烂并因而需要远离人迹的时候、只有在这时他们才不得不最后相信:生命离开了他,已经不再回来了。在梦中、在昏睡病或死亡中消失和回来的这种灵魂或生命是什么?野蛮人的思想家似乎觉得,用他的感觉的证据本身就能回答这个问题。当见到某种梦境的人醒来的时候,他以为,这不只是在梦中,事实上他也是到那里去了,而且其他的人们也出现在他的面前。但是,因为根据经验尽人皆知,他的肉体不可能去做类似的旅游,那么,其自然的解释就是:任何一个人的有生之物的我或灵魂都有其怪影或阴影,这种阴影能离开身体,并且能看见,或者是在梦中看见。甚至不眠的人们在白天有时也能以所谓幻影或幻觉的形式看到这种人的怪影。死者的怪影继续留在活着的人的梦境和幻影中,这就增强了他们的下列信仰:灵魂并不与肉体一起死亡,它在肉体弃世之后仍然继续活着。蒙昧人哲学家从另外的一些来源中知道,人们确实具有属于他们的无实体的形象。他观察过这种形象在静静的水面中的映像;他看到过在阳光下跟随人们的阴影,这种阴影忽儿消失了,忽儿在另一个地方不知从何处来又很快重新出现了。有时候他看到了活生生的呼吸的气息,像轻轻的云,虽然可以感觉到它,但它却在消散着。蒙昧人和野蛮人中关于灵魂的理论,简言之就是如此。在这种理论中,生活,思想,呼吸气息,阴影,映像,梦幻,幻影,都是相似的,并且彼此都能用一种令没有经验的思想家感到满意的模糊暧昧的方法来解释。祖鲁人说,在人死的时候,人的阴影就离开了他的肉体,而成为祖先的精灵之一;寡妇说,如果她不照顾她丈夫的孩子,她的丈夫就会到她的梦中来并以杀死她相威胁;或者是儿子叙述说,他父亲的怪影出现在他的梦中,然后他们两个的灵魂,即一个活人的和一个死人的灵魂,一起到他们部族的某一个遥远的村镇上去观光了。马来人不喜欢唤醒睡着的人,为的是不引起某种危害,不在他的灵魂处在体外的时候来打扰他的肉体。奥基威伯人叙述道,他们的一位首领死了,但是在他们守护他肉体的时候,首领的阴影在第三夜又重新进入他的体内,于是他起来了,并且对他们说,他旅行到了死河边上,但是停了下来,并且重新回到了自己的人民中。尼加拉瓜的土著们在西班牙人打听他们的宗教时回答说,当男人和女人临死的时候,从他们口中出来一种像死者而又不是死者的东西,但是肉体就留在了这里;从口里出来的不是心脏本身,而是一种呼吸的气息,它被唤做生气。低级种族有时避免像在上面后一例子中所表现的那类思维的混乱,而把气息、梦境的怪影和其他的幻影都看作是独立的和单个的灵魂。例如,另外的格陵兰人认为人有两个灵魂:他的阴影和他的气息;斐济群岛的土著们确定,“黑灵”或阴影,总是到阴间去,而“白灵”或映像,即在水中所看到的,则留在人死的那个地方附近。读者可能记起那样一些例子,这些例子证明关于灵魂的这类概念,在古典时代几乎毫无改变地继续存在着。如在《伊利昂纪》中,死了的帕特洛克罗斯来到了睡着的阿喀琉斯跟前,阿喀琉斯徒劳地企图用可爱的双手抓住他,但是,他的灵魂像烟一般地消散了。或者如预言家赫耳墨提墨斯(Hermotimos)所说,常常留下自己的肉体;直到最后,他的灵魂从一次类似到精灵界旅游回来,找不到他的肉体,因为他的妻子把他的肉体放在葬仪的黄火上烧掉了,于是他就变成了无肉体的精灵。在这个阶段上,关于灵魂的概念曾被希腊的哲学家们所接受,并使它具备了一个较为精致的形而上学的形式。生命和思想通过把一个灵魂分为生命灵魂和智慧灵魂两种而被分隔开了。像关于细微的挥发物一样的灵魂的观念,让位给了非物质的灵魂即没有实体的精灵的定义。形而上学的研究者可以满有兴趣地按迹探求这些先验的课题在古代的和新的哲学中的讨论。然而迄今为止,那种较早的而且粗陋的灵魂理论,仍然是大多数人类种族的主要信仰,这种事实就可以作为最好的证据说明,这种灵魂理论使没有文化的头脑感到满意。甚至在最文明的民族之间,语言仍然表现着这种理论的痕迹,例如,当我们说一个人处在销魂或“忘形”状态和他“恢复知觉”的时候,或者当把死人的灵魂称作“阴影”或“精灵”(即气息)或怪影的时候——这些术语是最早的人的生命理论的遗留。

  有的读者可能在想,蒙昧人哲学家应当也在同样的基础上相信,他的马或狗同样都有灵魂,就像它们的肉体的怪影。事实上,低级种族总是这样想的并且至今仍然在想,他们更以那种使现代人的头脑感到吃惊的方法来进行推论,虽然这种方法从野蛮人的观点来看是完全合理的。如果梦中所见的人的灵魂是实际存在的物体,在这种情况下,这灵魂所携带的矛和盾以及他肩上披的斗篷,也该是实际存在的物体,所有非活生物体应当有它的微妙的、游动的虚幻的灵魂。斐济群岛居民们在幻想中所看到的,那些沿河散乱地漂游并确定了未来生活的小划子、武器和陶壶的灵魂就是这样。殡葬礼物的那些怪影也是这一类;奥基威伯人认为,死人的灵魂旅行到精灵之国的时候,装满了这些礼物:丈夫携带着他那虚幻的枪枝和烟斗,妻子则带着她那筐和划水桨,孩子们带着他们那带箭的玩具弓。具有某种形式的殡葬祭品也在回忆中保留着,或者实际上在地球的所有地区都仍然保留着,这些祭品给了我们关于野蛮人的宗教同时包含着人、动物和物品之灵魂的最鲜明的观念。在秘鲁,君主死后他的妻子们要上吊自尽,以便死后继续去服侍他,并且他的许多仆人都要同他一起埋葬,以便他们的灵魂跟随他的灵魂而去。人们声称,他们看到了早已死亡的人们,这些已死的人带着他们殉葬的妻子回来,并且穿戴着那些同他们一起放进坟墓的东西。例如,不多年以前,在马达加斯加,人们说看见了国王拉达玛(Radama)的怪影,他穿着随葬的礼服,骑在一匹杀死后葬在他墓中的马上。面前有这类年代不远的例子,我们能够很容易了解古代的殡葬仪式。这仪式的痕迹就保留在我们那些小丘上的古墓中,其中有躺在首领周围的奴仆们的骨骼,有青铜武器和金手械。古典文献中证明,现代的野蛮人是古代野蛮人的如此忠实的代表。帕特洛克罗斯同特洛伊的俘虏、马匹和狗一起火葬,就是如此。再如希洛多德关于斯基泰人的出殡的故事以及他的下列叙述:美利萨(Melissa)的怪影出现了,他冷得发抖,因为他的衣服在殡葬时没有同他一起火葬。在印度有些地区,殉夫的寡妇或“贤妻”现在还在她丈夫的葬火上自焚;在欧洲,在妻子和奴隶停止以这种方式追随自己死去的主人之后很久,还仍然继续在战士的墓中杀死他的马并同他一起埋葬。有下面这样的记载:这种野蛮人的仪式,传到如此之晚,在1781年,在特里维斯(Treves),还为名为弗里德里克·卡西米尔(Friedrich Kasimir)的将军举行了古代条顿勋位的葬仪,而在英国,在士兵的殡葬过程中有牵马的哀婉动人的仪式,这是古代牺牲的最后遗留。也还能见到古代殡葬习俗的其他怪诞的遗留。有一些德国农村,农民们穿着“尸腿靴”(hellshoon)、“地狱靴”,古代的诺曼人穿上它是为了他们到那个世界里作危险的旅行。在另外一些地方,为了缝补破衣,把带线的针放进了棺材、在手里或口中还放有某种钱币(类似卡戎的小银币),为的是在通过或渡过阴河时付钱。

  我们只不过是谈到了古代的坟墓。看一看野蛮人是如何地崇敬死人的灵魂和害怕它,我们就可以了解他们围绕死者肉体的那些照料:给死者留下茅屋做住宅,或者把尸体晾干,并把它放到一个架子上;或者把它装进小划子或棺材里,或者在它上面建造坚固的坟墓,或者,如果人民奉行火葬习俗的话,那就在它的骨灰上建造坚固的坟墓。在我国的那些史前时期的坟堆,迄今都因它们所需要的那大量劳动而令我们感到惊异:而这些劳动必定是由它们的建筑者付出的。投入眼帘最多的是巨大的土墓或石建的圆锥体(cairns)。显然,另一些最大的属于石器时代。然而它们的应用通过了青铜时代而到达了铁器时代,在苏格兰的山区,关于古代习俗的记忆还是如此牢固,迄今为止,送殡的人们虽然没有可能在墓地坟上建造圆锥体石堆,但却在路上停留殡葬行列的地方建起了不大的石堆。在这些古代坟堆或古冢(barrows)里,可以找到骨骼或供埋葬尸体用的粗糙的石板箱,或粗石建造的有时带有暗道的密室。许多类似的石建筑物处在地面上,特别是石墓标,即由三或四块巨大的垂直立石同一块做顶盖在它们上面的石头构成的石桌,例如,离罗切斯特不远的Kit's Coty House。从它们里面挖出的残余物证明,石墓标是坟墓。直立粗长巨石,也就是单个竖立的高石,是早期石墓碑的另一类。原来,印度东北的卡西人(Khasias)至今仍然继续建立类似的粗陋柱子作为死人的墓碑;由此可以有根据地得出结论,在其他地方,例如在布列塔尼,类似的墓碑具有同样的意义。还有另一类粗糙的石建筑物,以环形大石垣或石圈为名称而在欧洲闻名,这些石圈由圆形直立的石头构成,如离市里斯托尔不远的斯丹东-德留。有证据证明,石圈常常跟埋葬有关,它们常常围绕着墓堆或中央有石墓标。但是,因为存在坟墓朝向供奉着被埋葬的首领或先知之精灵的神殿的倾向,十分明显,这类由石墓构成的圈同样也是神殿,这正如现时在南印度所看到的。在那里,人们真的给乡村的神带来公鸡作牺牲,而那种神是由处在环形大石垣中央的巨石来表现的。粗糙的石墓碑可以在地图上依照一条清楚的线去按迹探求:从印度到北美,再到欧洲西部(参看弗格森「Ferguson」地图)。它们的全部用途还不完全清楚,特别是一列巨石在卡那克(Carnac)和阿布里(Abury)的用途,及带有巨大纵横石块的巨大石柱群的作用。但是,刚才所指出的,足以说明石墓标、直立粗长巨石和环形大石垣的作用的事实。往日的考古学者们虚幻地设想,好像石墓标是督伊德教(Druid)僧侣的祭坛;这种设想已为冷静的研究所取代,例如,在卢伯克的《史前时期》中,就有这种研究。

  现在要问:按照在我们中间留下如此鲜明形迹的野蛮人的宗教学说,死后灵魂怎么样了?回答是多种多样的。但是它们彼此之间的共同点是,精灵们必定居住在某一个地方,它们能够在夜间从那里去拜访活着的人。有一些部族说,灵魂继续居住在人死的那间小屋里,因此这间小屋也就被活人抛弃了。或者他的灵魂居住在葬地附近,这葬地有时是乡村集会的地方,在这里,祖先们的灵魂可以眷顾地看着后代,就像坐在牧场周围观看年轻人娱乐的老人一样。或者精灵们能够飞往阴间,飞到荒无人迹的森林里,或飞到山巅,或飞往遥远的海岛,或飞往云霄,或飞到太阳在夜间降落的地下深处。另有一些民族,像祖鲁人,甚至能指出那个洞口,通过那个洞口就可以顺着某个洞进入阴曹地府。这种洞口,众所周知指的是阿威努斯(Avenus)湖。还有个说法是,这个洞口迄今还在路·迪尔格(Louzh Dearz)的圣帕特里克(St.Patrick)的避难所中。依照幻想的进程,常常推想死人住所跟太阳消逝的西方那遥远地方有关。像毛利人(Moaris)那样岛上居民想象,灵魂是从新西兰最西边的海角出发,完全像在布列塔尼(Brittany)的拉兹(Raz)海角突向西方大洋的岸上有个“灵魂湾”那样,死人灵魂从那里渡海。许多粗野部族认为灵魂世界是个快乐的地方,他们有时能在梦境中见到。在那里,死人们居住在任影村里,那里有许许多多禽兽和鱼类,太阳总是照耀着。但是另外一些人想象,这个地方是黑暗的阴影地区,是黑夜的地下洞穴世界。我们从下面的叙事诗中熟悉这两种观念:一种是大地极边形式的传奇,另一种出自荷马叙事诗中,叙述奥德修斯访问冥王那凄惨阴间的贫血怪影;或者,那些避难所中的死人阴影感到惊讶,因为在那里看到了但丁,他被赋予了肉体,模样不像它们的怪影,他挡住了阳光,投下了阴影。

  迄今为止,我们仍然在谈论无实体的死人的灵魂或怪影,但是,它们能够进入新的肉体并重新生活在地球上,这种情况也跟它们的本性一致。实际上,低级种族的一个最普通的信仰,正在于死去的祖先灵魂又重新诞生为婴儿。人们用这种观念来解释婴儿跟母亲或父亲的家族相似的这种事实。例如约鲁巴族(Yoruba )的黑人遇到新诞生的婴儿,就问候说:“你来了!”然后就开始确定这是哪个祖先的灵魂在新的肉体中转生。但是,不应当由此认为,灵魂为自己找到新住处的肉体无疑必定是人;它可能进入熊或豺狼的体内,或者成为一只鸟飞翔,或者像祖鲁人所想的,它可能投入沿着他们的小屋爬行的某一条无害的蛇内,那些蛇像爱它的祖先那样,喜爱家庭灶炉的温暖,如果是本家老人,就继续怀有好感地接受儿孙们所给的食物。在低级种族中,关于灵魂迁移的概念,就表现在这些简单的形式中。这种概念在婆罗门教和佛教中,就变成为伟大的宗教教义。

  我们回过来谈死人的带有怪影形象的灵魂。人们都自然地相信,它们无论住在哪里,都继续参与活人的事业,并且它们的家族跟它们保持着亲睦的关系。例如,在北美洲,有一位曼丹的妇女,整日跟她那死去的丈夫或孩子说话;而中国人像结婚之类所有家庭事件,都要告诉自己祖先的精灵,这精灵就处在作为它的纪念物的炉灶上。不只跟死去的亲属的怪影谈话,而且还要给它们吃的。当家人们坐在供桌旁,为了尊敬死人而一年一度地设宴席的时候,当家人们想象所有以前各代祖先的灵魂,暗中到来并享用食品的时候,家人们就给它们供祭一份份食物。这些供死人的祭品不仅产生于所有蒙昧人和野蛮人中间,而且也继续存在于高级文明世界,在欧洲还能看到它们的痕迹。俄国的农民们想象他们祖先的灵魂,隐藏在小神龛圣像的后面,于是把一些馅饼为它们放在搁架上。英国人只要一渡过英吉利海峡,就可以看到,为纪念死者在其现代代表主持的追悼日所举行的古代宴会,仍保留着它的原始性;甚至在(巴黎的)拉柴斯神甫(Pere Lachaise)的墓地上,至今还在坟墓上放着烘烤食品和甜食,而在布列塔尼,农民们不忘在这天晚上把灯火点着,并在桌上为访问家庭的死去的亲属的灵魂留下一份份晚餐食品。这全都属于崇拜祖先或属于崇敬死人的宗教,这种宗教从远古起就曾经是——甚至现在也是——人类大多数的统治信仰。但是这种崇拜不只是源自一种家人的依恋,因为死人的精灵被认为是在福和祸的方面都强而有力的神物。北美印第安人祈祷他祖先的精灵,请求它们给自己以打猎的好天气或好成绩;他相信,如果偶然掉进火里,那是因为他忽略了带给精灵一些礼物,于是这些精灵就把他推进火内加以惩罚。几内亚的黑人们给死去的亲属的造像带来适当的食品和饮料,乞求它们在一切生活困难中给以帮助;并且在遭到危险或不幸的时候,我们可以看到一群群男人和女人,在小山的顶上或森林的边缘,用最凄婉而颤抖的声音向他们祖先的精灵呼救。这类证据帮助我们了解,作为中国人和印度人生活中之最重要事件的对祖先的崇敬,其中包含着怎样的实际意义,和为了尊敬死去的祖先或家庭守护神而举行的虔信宗教的仪式,如何会形成把罗马家庭成员保持在一起的那种联系。我们现代的智力已经丧失了接受这些概念的能力,我们常常想,尊死去的罗马皇帝为神,这仅仅是一种简单的狂妄骄傲的事情,然而实际上,这里面反映出了一种任何野蛮人都明白的观念,即伟大的领袖死后应当变成为同样伟大的神。

  从野蛮人关于灵魂的概念中产生出了自然的结果,那就是他们把死人的阴影或精灵想象成为如此活跃而强有力的实体;但是,这需要若干解释性的语词。恰恰同灵魂在生活过程中具有对肉体的支配权一样,按照这种信仰,在死后变成精灵,它也同样活动并保留着自己的力量。这类渗入活人肉体中去的怪影,通常被称为善良的或邪恶的精灵,或鬼。怪影和精灵之间的显著区别还没有做出。蒙昧人认为,帮助他们或者折磨他们的精灵,也正是死人的灵魂。善的或恶的人在死后也保持着他生前所具有的性格。在不很久之前,在其土著崇敬精灵的南印度,曾经发现他们不久建造了一座礼拜堂,其中的神是一位英国官员,一个热情的、熟练的猎手,他的崇拜者们因为记得他生活中的嗜好,所以经常在他的祭坛上放置雪茄烟和白兰地酒。同一个人,对待自己的朋友可能是一个善良的精灵,而对待敌人可能是一个恶精灵;并且即使是对于自己的民族,他或许有时是善良的,有时是残酷的,因为,祖鲁人相信,他们部族牺牲的战士的阴影,在战斗中就在他们中间并且引导他们走向胜利;但是,如果这些怪影盟军生了气并且跑掉了,战斗就将失败。有时美洲的印第安人或非洲的黑人们,相信他们周围的空气中聚集着无数看不见的精灵,这不是毫无意义的事。他们是想以此说明,生活充满了偶然性,而这些偶然性并不是自然而然地发生的;当他们根据自己简陋的哲学决定这些偶然性以精灵为转移时,他们就由此找到了其智力仅能理解的那些最显著的原因。人们可以从未开化人关于疾病的信仰中,最清楚地看到这一点。我们在上面已经指出过,他们用推测来解释昏厥和昏睡病,说灵魂暂时离开了肉体;我们现在在这里可以补充说,健康的虚弱和萎靡都被同样地归于灵魂或部分灵魂出壳上。在这种情况下,一般的治疗方法就是使灵魂归位。例如,北美的巫术者做出这样的姿态:他捉住患者逃出的灵魂,并把它放回到患者的头中去;或者在斐济群岛可以看到,生病的土著躺在岩石上,召唤自己的灵魂,恳求它回到自己身上来。但是在另一些生病的状态下,患者的行为立刻会使人想到他身上有不属于他的灵魂。在一切伴有巨大痛苦的疾病中,特别是病人因发烧而奔窜不安和战栗抖动,或者在地上抽搐、痉挛时,或者当他中断了自己的思想而发生谵言呓语或用自己的嗓音说话时,当他的相貌扭曲而变得怪诞时,当在极度的热昏中发出了某种异乎常态的音调时——对于蒙昧人的智力来说,会想象到有某种别的精灵进入了他体内,或者他被这种精灵控制住了,这就是最自然的解释。任何一个看到过癫痫病人或躁狂病人的人,都会理解,在医疗科学幼稚的状态下,被精灵控制大概就变成了通行的关于生病原因的理论,而驱邪术或驱逐这些精灵也就变成了通常的治病方法,这是十分自然的。在蒙昧人中就正是这样,例如,生病的澳大利亚人相信,有某个死人发怒的精灵,钻进了他的身体在吃他的肝脏;或者在巴塔哥尼亚人的兽皮小屋内可以看到,巫术者们跳着,喊着,敲着鼓,来驱赶因发烧而倒下的人的身上的精灵。这类概念在古代是非常流行的,例如,可以从著名的拉美西斯十二世(Rameses Ⅻ,公元前十二世纪)时代的埃及石板中看到,这石板保存在巴黎图书馆,并被译为“昔日记录”(Records of the Past),在那上面,埃及神科恩斯(Khons)受到派遣,驾着方舟来医治受四肢痉挛之苦的小公主本塔利什(Bentaresh)。他到来时,精灵说:“驱赶精灵的大神,我是你的效仆,我从哪里来,就将回到哪里去。”当时人们给这个精灵带来了祭品,而它就和平地退走了,留下了已恢复健康的女患者。我们能如此深刻地理解医学历史,我们到处遇到这种古代的疾病精灵起源论和医生的较新的观点,和他们的饮食疗法及药剂疗法之间的斗争。虽然医生在现代是占了上风,但是在除了最文明民族以外的所有民族中,仍然可以遇到原封不动地保留下来的古代观念。著名人类学家巴斯蒂安博士在缅甸帝国旅行时,他的厨师患有中风性癫病,他的妻子竭尽全力来安抚因受到某种屈辱而引来疾病的精灵。她以一团团涂上彩色的稻米饭作祭品,并做着像下面这样的祈祷:“噢,不要附他而行!啊,放了他吧!不要这样残酷地缠着他!你接受这米饭吧!啊,这多么有味道!”在这类疾病理论占统治地位的地方,病人自己的谵言呓语就对这种理论发生了作用并以最显著的方式证实了它。坚信确实有自己的精灵的人并不比周围的人少。病人们认识它们的形象,他们在梦中或者在昏迷状态中见到过它们。更为重要的是,在幻觉或混乱的想象的影响下,他们失掉自觉到如此程度,甚至用停在他们肉体内的想象中的精灵们的声调讲话,并保证他们完全是这样:这是三千年前叙利亚的害病的公主附体。在印度和在远东的英国人,常常有机会参加这些怪诞的和远古的场面,并听到像精灵在私语的声音,或发出尖锐声而叫喊,或借病人之口大声哭号,以便让人相信它是这种精灵,并且说明它为何而来;最后,满足了它的需要,或者是被驱妖者的法术和咒语战胜,精灵同意离开,当时病人就停止他那疯狂的尖声喊叫和狂暴行为,他那痉挛的弯曲平息下去了,他那抽搐性的装模做样消释了,他由于困惫而沉入梦中。如果他的病心理治疗有效,他就常常暂时轻松地清醒过来。但是,为了证明这种早期的疾病理论,并不需要到印度或中国去。在西班牙,神甫们迄今仍在继续从癫痫病人的口和足中驱逐鬼——虽然大概过不了几年之后这就要停止了,因为现在人们已经知道,用溴化钾可以成功地治疗这种迄今难治之症。

  关于精灵的概念也可用来阐明另一种情况下的事件。某些异常凶暴的狼和虎是“食人鬼”这一事实,可以用下述信仰来解释,即恶人的灵魂在夜间离开它的肉体附到野兽身上,以袭击自己的邻人:这就是虎人和狼人或变兽者;这种变兽者至今仍然存在于印度和俄国民间成见中。其次,我们全都知道,许多人变得面色惨白、贫血和精神萎靡。在斯拉夫族国家中,人们认为,这是受恶梦中的吸血鬼之害的结果。病人在梦中感到吸血鬼可怕地来临。这些人开始对付鬼魂;这些鬼魂住在尸体中,因此尸体的血在本人死后很长时期始终流动。人们称它们为吸血鬼。我们在上面已经谈过这样的观点,即原始人在其观念中,把灵魂和精灵最初明确地理解为一切产生的原因。在任何情况下,在下面的限度内,这都是正确的,那就是受到周围精灵影响的粗野部族,当他们迷途走进森林的时候,他们就寻找受到石头磕绊的原因,一切奇怪的声音或印象,一切情况产生的原因。因此,在一个野蛮人时时遇到的那许许多多好的和坏的偶然性中,他看到了许多友好的或敌对的精灵们的工作,其中包括他个人的幸福或幸运采取一种精灵附体的形式,而这个附体者属于他并到处跟随着他。这种精灵可能是在梦中见到的死去的父亲的灵魂,如粗野的塔斯马尼亚人(Tasmanians)就是这样想;或者是那种像在北美战士们身上的守护精灵,战士在梦中没有看见守护精灵时就斋戒;或者也许就像古代罗马人的守护神——同他一起降生的精灵,是他一生的同伴和保护者。奥古斯都(Augustus)的守护神是一个神,它需要人祈祷和送祭品;但是我们新时代的人却如此落后于古人的思想,继续采用他们的词汇,继续有兴味地以我们在谈到汉德尔(Handel)或特纳(Turner)的天才时所理解的那种已经改变了的意义来看他们的词汇。在我们的思想中,关于我们周围的世界——天空和海洋,山岳和森林,也发生了显著变化。我们学会了观察引力和热量、生长和分解的物理规律的作用,并且只要作一些努力,我们的想象就能转移到那遥远的时代,那时人们在无数精灵中寻求自然现象的原因。同时,这种信仰是直接从灵魂论中产生出来的。因为人们看待这些精灵,就像看待支配自然的灵魂那样;而这种灵魂支配自然,又像人的灵魂支配人的肉体那样。这些精灵从火山中把火抛出;它们在刮台风时折断林中树木;它们使小划子辗转于漩涡之中;它们栽种树木并使之生长。低级种族谈到这类自然的精灵,而且对待它们完全像对待特殊的个人一样。这就证明,它们是被按照人类灵魂的型式创造的。新时代的旅行者们看到,船行在危险地段时,向河中撒一撮烟草,向河中精灵祷告,祈请允许渡过。非洲的樵夫对大树砍第一斧的时候,倍加小心,并且在地上滴一点椰子油,让被激怒的树精灵从树中出来时停下来舔,这时樵夫就可以逃脱性命。希腊人曾这样想象:令人神往的溪谷、河流和茂盛草原的山林水泽女神们,来到奥林波斯诸神(Olympian gods)的会上,坐到明亮的座位上;或者是林木女神们同绿荫如盖的松树和橡树一起生长,当樵夫的斧头砍入树干的时候,她们痛得大声号哭。——这时,希腊人应当是有这样的智力状况,即早就有这些关于自然精灵的观念。盎格鲁撒克逊(Anglo-Saxon)辞典中保留了一个有趣的词“woodmare”来表示“回声”(wuau -maer——森林的女神)。这是关于下面这个时代的遗迹:当时英国人相信——也像野蛮人那样信仰,回声是精灵回答的声音;表示精灵或魔鬼的词mare,也出现在nightmare——“梦魇”这个词里。梦魇就是梦中见到的使人出不来气的魔鬼。对于我们的祖先来说,它是同样确实存在的;它对于现在的澳大利亚土著来说,仍然如此。被自然科学所消灭的古代的自然精灵,仍然在诗歌和民间传说中找到了自己的藏身所。洛勒莱仅仅是那种使泅水者沉入漩涡的水怪的更新的异文;古代圣典中改邪归正的水的精灵,都是采用了基督圣徒的名字;小精灵和林仙仅仅是对古代森林的精灵的模糊回忆。赫胥黎的《地文学》的读者们,在魔法故事中知道那些自然的精灵原来是史前人所想象的自然力的人格形态之后,将会感到惊讶。

  除了一群灵魂、精灵和自然神灵以外,所有部族的宗教还都承认有高等精灵或神。在盛行祖先崇拜的地方,这种神之子就可能成为伟大的领袖或战士或著名个人的灵魂。例如,蒙古人把伟大的成吉思汗及其家族崇拜为善神。中国人声称,木匠和建筑者把很久很久之前生活在山东省的著名技术家鲁班尊为自己的保护神,而关帝为战争之神,他是汉朝的杰出战将。祖先们的神性观念如此发达,甚至获得至高无上的神的观念。例如,祖鲁人当从一个祖先精灵上升时,他们说到温库隆库鲁(Unkulunkulu),即陈年老者,就像说到世界的创造者一样。再如巴西的部族说,塔莫伊(Tamoi)爷爷是第一个人,他生活在人间,教会了人们耕种田地,然后就升天了,在天上接收人们死后的灵魂。在自然精灵中,野蛮人也明确提出支配宇宙的大神。非洲黑人的最高的神是天,它降雨并让草木生长;在早晨醒来时,人们向它致谢,因为它启开门户,太阳就出来了。可见他们也像雅利安人的祖先一样,处在同样思维发展阶段上。雅利安祖先的大神就是在《吠陀》圣歌中所赞颂的戴乌(Dyu),它同时是降雨和打雷的天的化身,也是赋予它以灵性的天神。这个神即使有自己的名字,它仍然是希腊的宙斯和拉丁的朱庇特天神。两种宗教保留着它那属于野蛮人神学的天和天神的双重意义。这种野蛮人神学也允许天空或天体众神生活,或者说这种神学也用按照人的灵魂创造的在那里生活的神来解释这种生活。如果我们想象神是天体的灵魂,那么最好是能够了解,天神意味着什么。在所有野蛮人的宗教残余中,很难找到某种比下面这些至今还承认活生生的天等于神的语句更有表现力的句子。例如:“老天宽恕我吧!”“他遭到了老天的报应。”下雨和打雷大都被认为是天神的事,例如,宙斯投下了毁灭之箭并撒下了暴雨。但有些民族有专门的雨神,如奥里萨的孔德人(Khonds ),他们向皮祖·宾努(Pidzu Pennu)祈祷,请他将水通过筛子灌浇他们的田地。另一些民族有民族的雷神,如约鲁巴人,他们说,他们那带有闪电和响雷的尚高(Shango),把他那毁灭性的斧头抛到了地上,他们从地中间把这些斧头挖掘了出来。我们英国人还记得在我们的词汇Thursday(星期四)中的Thunder或Thor (雷神),Thursday就是Dies Jovis的翻译。大地,万物之母,在野蛮人神学中占有她的地位。例如,奥基伯威族中虔信宗教的印第安人,在挖他们的药草时,总不忘给大地曾祖母留下带来的某种礼物。任何一种关于自然的幻想也不可能比下列的观念鲜明,即天父和地母到处都是万物的双亲;任何形象也不可能比中国的婚礼那样更自然地代表它们:在中国的婚礼上,新郎和新娘向天地跪拜。在古典宗教中,地神是十分鲜明的,得墨忒尔,地母,大概是我们对她崇拜的最后痕迹,可能就是在田地里留下最后一捆未割的庄稼,或者把最后割下的一捆庄稼隆重地运到收获主人的家中。在几内亚海岸的黑人中间,可以发现新时期关于海神的最明显的观念。在这里,土著皇帝为了恳求海神不兴风作浪,将稻米、布匹、瓶装的甜酒甚至奴隶作为祭品扔进海里。某位希腊或罗马的统帅在把自己托身于险恶的海浪之前,同样带上了公牛作为奉献给波塞冬或尼普顿的祭品。对于那些能够像看待有灵性的、有理智的人那样来看待天、地和海洋的人来说,太阳具有最明显的神人的个性,因为它给予世界以光明和生命,它升起并横过天空,在夜晚又陷入地下世界,后又从那里升起。在一个萨莫耶德女人每日祷告的故事中,有原始的纯朴记述。当太阳出来时,她向它俯首行礼,说:“当你,上帝啊,起身时,我也起床”,到傍晚,“当你,上帝啊,躺下时,我也就休息”。太阳之神出现在最遥远的历史时期,例如在绛红色埃及箱子的画上,就可以看到乘船沿着宇宙的上下部分旅行的拉(Ra)——太阳神。每天早晨都可以看到,婆罗门教徒,这些现代的老年人,一只脚站着,两手伸向前方,面对着东方:他们这是在对太阳礼拜。他们每天重复地向太阳祈祷:“我们思考着非凡的太阳神的希望之光;太阳神将唤醒我们的思想!”月亮神或月亮女神标志着粗野的林中部族的祝典,他们在满月的光照下舞蹈。月亮每每高于太阳,例如,在古代的巴比伦就是这样,这可能是由于天文学的原因。但是,更为普遍的是太阳神处首位,这对于我们来说是较为自然的;太阳和月亮通常被认为是一对——兄妹或夫妻。不难了解,在叙利亚著名的庙堂里,为何没有类似所有其他神像那样的太阳和月亮神像,因为对于所有的人来说,它们都是显而易见的。毫无疑问,正是由于同样的原因,在所有古代的自然神中,它们还单独地受到了我们个人的崇拜。在德国和法国,至今还可以看到,农民在升起的太阳面前脱掉帽子;而在英国,对新月则鞠躬致敬或屈膝行礼;而“翻转银币”的有趣习俗,显然是英国拿金属给月亮作祭品的遗留。火,虽然它未必能达到一等神的高位,但是,它被看作是一个人物,并且人们因为它既带给人恶、又带给人善而加以崇拜,还把它作为上帝的仆人来崇拜它。在雅利安民族中,《吠陀经》的第一个词就是阿格尼(Agni), 即火神(拉丁文ignis)——供献牺牲时的神祭司的名字。古代波斯宗教的代表者袄教徒是典型的拜火教徒,他们的最神圣的地方是燃烧之源巴库(Baku)旁的神殿。在古代的希腊人中,赫斯提亚——圣炉受到了油食和甜酒的祭扫,而她的名字和对她的祭奠也传到了罗马,进入了威斯塔庙,在她的殿堂内燃着永不熄灭的火。风神在北美印第安人中和在南太平洋的岛民中,也像在希腊人中一样闻名。它们自希腊人的宗教一直传到了现在,每一个农夫的孩子,现在都听说过严酷的玻瑞阿斯和温和的仄费洛斯。为了结束这个名单,我们将说,与溪流的小精灵相比,江河是如此高级的灵物,它们往往有自己的庙宇和自己的祭司,例如,斯卡曼德罗斯(Skamandros)和斯佩乔斯(Spechieos),人们以它起誓,因为它能够使违反誓约者在它的深渊中浮起和沉没。对于印度人来说,至今最可怕的誓言就是以某一神河——最大的恒河发的誓言。

  这类神的名单,有助于多方面地阐明多神教,而这种多神教在地球的各个部分都有。这些神即天、地、海洋、日和月以及其他伟大的自然力的巨大灵魂,同时每一神物都有其神的个性,有其在世上的自觉的目的和工作。但是,要阐明多神教的各个部分是不可能的,因为不论是在各部族中,还是在许多神的属性中,都发生了混合。在许多庙宇里所供奉的神,倾向于分成若干个别的神;人们在遗忘其原始意义之后,继续崇拜各种名义之下的个别的神。在彼此融合的各民族之中,由于联合或征服,宗教也互相混合了,而各种不同的神也丧失了其固有的个性。古典的辞典也充满了这类例子。响雷的天和多雨的天,雷神和雨神(Jupiter Tonans和Jupiter Pluvius),是后来作为两个单独的神物而被崇敬的。古罗马人的尼普顿和希腊人的波塞冬,因为它们两个都是海神,就合而为一,形成了一个很有兴味的神的混合体。在商业神墨丘利的名义下出现了许多古代的神,希腊的赫耳墨斯,是伴随死人到冥国去的神之公使,是盗贼和商人之神,文字和科学之神,它也具有由若干更早的神所组成的痕迹,其中有古埃及的文字神托特(Thoth),它生有神鹤之首。这能够提供关于发生在宗教中的那种混乱的概念,崇拜者们很快就不再去想该神的原始意义和使命,而只是把它作为该庙中所塑造的这一个神来认识。在现代,很难确定如此众多的古代神祗的来源,这是不应当感到惊奇的;但是,令人感到惊异的是,与其说它们最初是神化的祖先,或是太阳,或是天,或是江河,毋宁说它们之中还有如此多的神,在上述这点上竟表现得如此之鲜明。野蛮人的宗教之神同样清楚地表明,在野蛮人的神学者们的头脑中有一种思想在活动,而这种思想在高级文明阶段上注定地获得了巨大的作用。在观察犹如善的精灵和恶的精灵相互大战之原野的世界时,有一些宗教提出,这是两支彼此战斗的军队,在它们的上面有高级的善神和恶神,而在所有它们之上还有最高的善神和恶神。这种二元论的体系——正如人们所称呼它的,是在古代波斯的宗教中,在善和恶的精灵阿明拉·玛兹达和安格拉·曼纽之最高统治下,光明和黑暗势力之间的斗争中形成的。在较为文明的民族的宗教中十分著名的那种神的等级制度,在野蛮人的宗教里也同样有粗略形式的表现。就像信徒们本身有普通人和他们上面的领袖,以及拥有执行其命令的高级和低级官员的伟大统治者或皇帝那样,信仰者们也在自己的神中间建立了神的低级和高级序列制度,设置了最高的神。这种最高位的神应当属于哪一种神,并非处处一致。正如已经指出过的,把死去的人的灵魂认作是自己的神的人,有可能把成为世界之创建者和统治者的某位祖先的灵魂认作是这种最高的神物。十分自然,常常把天神看作是宇宙的最高的创建者和统治者。在西非的各民族中间有些人说,天通过自己的仆人——低级的空气精灵创造了自己的牧场,然而另一些人认为天是极高的,为的是它能多多地关心地上的事情。在刚果黑人的教义中,表现着虽然惨淡却有深刻思想的生活哲学。他们说,在日常的事情里,至今都有一群善的和恶的精灵,死人的灵魂在起着作用,大部分是恶的精灵获胜;但是当它们偶尔使得光明忍无可忍的时候,伟大的天就醒来了,用它的雷来恐吓恶的精灵,并对准最顽固的恶精灵投出闪电之箭,而后它就重新平息下来,并让精灵们像从前那样统治世界。在天的领导下活动的自然精灵之较为令人感到愉快的形象,就是我们所熟悉的荷马著作中的奥林波斯山的诸神。在奥林波斯山上,作为天之化身的宙斯坐在宝座上,指挥着地上、空中、海洋的诸神。有的地方,太阳被认作最高的神,在印度的许多山地部族中就是如此。在那里,太阳指挥着森林和平原之神、部族之神和祖先的灵魂。但是,关于“伟大精灵”,关于那种在北美印第安人的记载中所说的宇宙之创造者和统治者的概念,是从十七世纪耶稣会教徒们的学说中产生的。在其他某些地方,这类神物的起源似乎是同样值得怀疑的。在研究古代文明世界的宗教和哲学的时候,读者将会发现,人的思想顺着通向泛神论或一神论的同样的两条路线工作,要看它是否把整个宇宙扮作一个具有神的灵魂的丰满身体,或者,它使一个高高地君临于所有其余世界之上的神升到同样的神的高度。注意这种思想的发展,就超出了我们为自己所规定的范围。

  现在我们看一看野蛮人宗教仪式的主要动作。如果我们牢牢地记住,作为这些动作之对象的那些神,或是真正的,或是被改造过的人的灵魂,或是按照人的灵魂的形象和类似物而创造的神物,那么对这些动作就不难了解。甚至在蒙昧人中也有祷告。实际上,一个信徒用表示尊敬的语言恳求神灵——或许就是他的祖先的帮助,这是十分自然的。野蛮人的祷告曾不止一次地被偷听到并被记录下来。例如,祖鲁人带来祭品并且说:“这是给您的牛,您,我们民族的精灵。我恳求您赐给健康的身体,让我能好好生活;你,真是关照我,你,真是。”(同时呼着家庭死去的成员的名字。)下列的话是孔德人给地母神带来人类祭品时的祷词的一部分:“我们得到了我们的牛、羊、猪和面包的祭品,把它带给你。我们请求你使我们发家致富。扩大我们的畜群,使畜圈容纳不下它们;让我们的孩子增多,他们却不需要靠父母的力量去照顾,这一点,从他们那晒黑的双手上就可以看个清楚;让我们的头总是碰到从屋顶垂下来的无数铜食具;让家鼠用紫红色的布匹和绸缎的碎片筑穴;让国内所有的鸢,都被我们将一天天消灭的那些野兽招引来,栖居在我们村的树上。我们不知道,我们最好向你请求什么。你知道什么对我们最好,就把这个给我们吧。”选择这两种类型的祷词,是因为它们证明,祷词跟祭祀有密切联系,信徒们带来礼物并且像对待活的首领一样地请求恩赐。野蛮人的祭祀不是表示尊敬的简单的形式主义过场;这些祭祀大部分是由食物组成,并将为神所享用,虽然这种神是一种精灵,等待它享用的仅仅是一股气,一股香气或食物的本质;或者它是吸入从祭坛的火上发出来的气或烟,吸入由同样最细微的以太气形成的虚灵食物。信徒们认为,精灵或神就是由那种以太气组成的。祭祀的仪式只有在高级的宗教中才丧失它那供养神祗的粗劣意义。在高级宗教里,虽然也进行祭奠,也在祭坛上烧牛,但是这种活动只是赠送一种为信徒们所高度重视的礼物,只是一种令神高兴的尊敬的表示。

  信徒有许多借以能跟自己的神保持个人联系的方式。作为灵魂或精灵的神,当然有时可能在梦中或在幻象中看到,特别对于那些祭司或先知者来说,更是如此。这些人通过这种方式从神那里获得了(或者是假装获得了)神的答复或预言。神作为灵魂可以进入人体内,并通过这个人来行动和说话,因此就出现了癫痫病人的症状。正如我们所看到的,这种症状就被推到控制了病人的恶魔身上。当出现在病人身上的精灵被认作是到这里来使附体者兴奋并用它的声音说话的神的时候,就会用较好的观点去看待。被控制的祭司用抽搐的非人间的声调以他身上的神的名义答话;一旦神离开他,他就茫然自失:这全都是彼此配合的。为了精灵,在世界各地都可以找到和它们关系密切的祭司、神谕传告者和预言者——显然,他们实际上是一些肉体和精神上的病患者。他们用假装的病症和狡猾的回答欺骗其崇拜者熟练到何种程度,则他们自己所感受到的幻觉也就容易到何种程度。精灵使某个祭司或预言者的身体激奋,或作为气进入他们体内,这些人就装出简单机械的动作,就像把水注入林中那样。像一般的灵魂迁移那样,人们认为神也能进入某种动物体内,例如,它作为神鸟从一个地方飞到另一个地方,或者居住在奴隶海岸的黑人们所喂养和崇拜的神蛇体中。这就导致一种使我们感到更加古怪的信仰。新时代的英国人感到惊讶的是,那样的人,无论他们如何不学无术,却能向插在地上的一根木棍叩拜,或者向从路边捡来的一块石头叩拜,甚至还能跟它们谈话和向它们供奉食品,但是当一个印度人或非洲人解释他的信仰的时候,这根木棍或这个石块就是一个继承者,它暂时体现了神灵。这就证明,在他的动作中是有着理性意义的。神的造型,从摆在奥斯加克人茅屋中的粗陋的祖先木雕像,到由菲狄亚斯或普拉克西特尔斯所创作并作为天神或太阳神神像、大部分是按照人或类似人的形象制作的希腊木雕泥塑。这还是一种补充的证据,它证明,这些自然神是人的模仿。当这些造型用来表现神的时候,信徒在它们上面只能看到表象或肖像,然而它的精灵却常常引导他把它们看作是暂时的神体。塔希提岛的祭司,如果人们向他问到他那外形端整的木制偶像时,他就解释说,他的神并不总是在偶像之中,而是仅仅有时作为神鸟飞到它里面来,有时又从它里面出来进入他——祭司体内,以便借他的声音作神圣的预言。这就使我们回到了十五世纪之前的那些时代,米纽修斯·费里克斯(Minucius Felix)叙述道:异教的神祗们进入它们的偶像之中,并被祭坛的物气养胖了,或者作为微妙的精灵爬入人体内,使他的四肢痉挛,使他疯狂,或者迫使自己的祭司狂疯起来,回旋转动。最后,粗野的部族能够信仰和崇拜精灵,却不为它们建造房子,也不为它们设置摆酒食的祭桌。但是,类似的庙宇和祭坛,从遥远的时代起就在野蛮人的宗教中出现了,并且至今仍然和往常一样保留了崇拜之完全同样的人的性格。例如,在印度,毗湿奴的仆人们给它的造像洗涤,穿上衣服,并把它的造像放在它那庙中尊崇的位置上,在它前面摆上精心挑选的酒食,还有供它娱乐的奏乐者和舞蹈者。对我们尤其有教益的是,我们知道了其最初意义被歪曲之前的毗湿奴,那时它是太阳神,它的主宰或灵魂是神,而采取了人的个性化的形式;由此看来,这是史前期自然哲学的遗留。

  迄今为止,我们把野蛮人的宗教只是看作类似早期的自然哲学体系,而完全没有谈到道德学说,这种学说在现代对于每一个宗教来说,都是极为重要的。我们把宗教的哲学方面跟道德方面分开,不只是因为分别地研究它们,可以对问题获得较为鲜明的观点,而且也因为低级种族的许多宗教,实际上跟人的道德行为关系极小。土著的非洲人或美洲人可能对灵魂和其他精灵具有特定信仰,就像对待自己生命和周围世界之事变的原因一样,并且能够崇拜这些精灵或神物,用祷告或祭扫来获得它们的好感或消释它们的愤怒。但是,虽然这些神也可以要求他克尽他对于它们这些神的义务,却不应该由此得出这样的结论,它关心他克尽对他的神祗邻居的义务。在这些民族中间,假如有个人抢劫或杀人,那么为此而复仇则是受欺凌的一方及其朋友的事情。假如他吝啬、背信弃义、残忍,他可能因此而受到惩罚,或者也可能受到所有正直人的轻蔑的反对;但是完全不需要同时像看待仇视神明的人一样地去看待他;实际上,这类人往往原来就是某种大巫师或祭司。同样,由于认为死后灵魂继续存在,像鬼影或精灵一样地在活人中间游荡,或者转入阴曹地府,或者转到光明的精灵界,蒙昧人常常想象灵魂的状况,想像它仍然保留着人世的性格和地位,不同的是因人世间的生活而得到好报或受到惩罚。有些读者如果认为这种神学与道德学说分离难以理解,那么他们就可能联想起、在较为文明的民族中,因为宗教不再把它所信奉的道德信条贯彻到生活中去,它就可能降低到与此同样的状况上。例如,印度人能够从事最诡诈的生活,然而祭司看在礼物的面上就让他跟神和好;或者,在欧洲,强盗们往往原来是教堂的最虔诚的参拜者。一般地说,高级民族的信仰比起较粗野部族的信仰来,具有既大又好的道德影响。但是,宗教对人们生活的实际作用甚至在蒙昧人中就已经开始发生了。对死人的崇拜自然地激起高尚的道德,因为活着时关心他的家庭成员彼此以礼相待的祖先,当他成为既管恩典、又管惩罚的神灵的时候,就不再遗留下这种善意的关怀了。这种对鬼影的崇拜没有增进新教义或引起改革,因为后代子孙们认识到,一点也不能改变祖先已经习惯了的风俗,否则就会引起成为神的祖先的极大不满。但是,由于这样维护旧的家庭美德的结果,祖先崇拜对许多民族都有影响。在这些民族中,从祖鲁人直到中国人,这种崇拜占有优势。祖鲁人相信,他不应该以不好的态度对待弟兄,否则,父亲就要来到他的梦中,让他生病。中国人永远跟家庭的精灵们在一起生活,并怕做恶事;不然,精灵们会让他遭受灾难和死亡。在古代的大的宗教里,强大的祭司阶层是由知识分子——社会的教师和领导者组成的。在这种宗教里,我们发现道德的信条被认作是宗教的伟大义务之一。神负责惩罚不信神的人;天神用自己的闪电使违背誓言者惊恐致疾,而民族之神把疾病和死亡送给杀人凶手。关于灵魂迁移的学说,作为一种道德力量也发生着影响。例如,印度的经书对罪孽深重的人威胁说,由于在现时生活中犯下罪过他们将受到惩罚,将再一次投生到另一个肉体中去。其中,恶人将转生为盲人和肢体不全者,造谣中伤者将有恶臭的气息,盗马人将跛行;残酷的人将脱生为猛兽,盗粮者将脱生为老鼠。因此,在收获自己从前善行之果的同时,人就将必须承受自己恶行的后果。沉沦于黑暗之中的灵魂,将降为牲畜;然而善良的灵魂,在一系列的脱生中,将上升而直到成神。还有更加广泛流传的学说,即人死后就要受到冥府的审判。其中,罪过深重的人就被定罪去受苦;只有那些在人世生活正直的人才能够到达极乐世界。这种学说在古代埃及很盛行,草纸的《亡灵书》书卷,木乃伊棺上的图画和象形文字的图式,都证明了这一点。例如,在任何博物馆中,我们都能看到衡量死去的人的灵魂的场面和在奥西里斯面前对它的审判。奥西里斯是亡灵法官,有四十二个助手。而管文书的神托特站在旁边,把严厉的判词记录在自己的小板上。在直行象形文字中列举了各种罪行,灵魂应该宣告无罪;这是可以称做仪式性的和道德性的罪过的有趣混合体,在这些罪过之中有下列的话:“我没有隐秘地对人作恶。我在真理的审判中没有说谎。我没做任何不信神的事。我没有迫使工人的劳作比他一天所应做的更多些。我没有在其主人面前诋毁奴隶。我没有杀过人。我没有欺骗过人。我没有伪造过国家的标准。我没有损坏过神像。我没有从死人身上拿过捆扎材料。我没有做过私通的事。我没有缺过胸前婴儿口中的奶。我没有在牧场上猎捕过野兽。我没有用网捕捉过神鸟。我是清白的,我是清白的,我是清白的!”由此可见,在有文化的古代民族中在最早的有史时期,神学就已经跟伦理学结合了起来,而宗教作为一种道德力量获得了对社会的统治权。

  我们就这样证明了,万物有灵观或灵魂论,是野蛮的和古代的各民族宗教中各种不同的精灵和神祗体系产生的基础;同时也指出了,在粗野的种族中间,类似的信仰已经开始影响道德行为。在这里,宗教的两个方面(哲学的和道德的)以最简单的形态出现。这两个方面,读者在进一步研究世界宗教时应当经常记住;在研究著名宗教的历史时,必须确定,宗教在哪种程度上服务于这两大任务:一方面的任务,是教人认识自己,认识世界,认识他的周围以及渗透于全部现实之中的可畏而无际的力量;另一方面的任务,是指导并支持人去完成生活所加于他的职责。在研究者面前将常常摆着这样一个问题:强大而真诚的宗教如何会趋于衰落,而另外的宗教又如何在当地出现?当然,这类变化在不小的程度上决定于征服,例如,在波斯所曾经发生的情况,在那里,穆罕默德(Mohammed)的宗教几乎彻底灭绝了塞鲁士(Cyrus)和大流士(Darius)时代的古代琐罗亚斯德教。但是,征服者的宝剑仅仅是宗教借以强制确立和被用来强力推翻的一种工具;真正的原因深深地隐藏在人的头脑中间。对待古代宗教废墟,一种历史观点就足够了,这就可以看到,它们是由于内在的原因毁灭的。埃及的祭司们从前曾是他们那个时代最先进科学的代表,他们曾经设想过,人类无须多学点什么,在世界超过他们并丢下他们去卑躬屈膝于迷信之前,抱住自己的传统去反对一切新知识。希腊的祭司们在宏伟的庙堂里举行宗教仪式,并拥有财富和荣誉,但是寻找如何生活得好的秘诀的人发现,庙堂没有给自己提出这个任务,于是他们就从它那里转向哲学。如果著名的宗教不能在先进的科学和道德中保留自己的地位,那么,它就可能仅在多少世纪之内,慢慢丧失它对民族的意义。但是任何国家的力量和无论多少庙堂财富,都不能把它从另一种最后产生的信仰中拯救出来;这种信仰来源于高级的知识,并能教人过上最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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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王E书@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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