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6期

让中学生的口才都雄辩起来

作者:刘伯奎




  应当承认,现行课程标准对口语交际能力训练的目标设定是明确的,对训练原则和要求的定位也是准确的,可是,其不足之处在于,针对口语交际教学训练提出的要求,由于缺乏像语文常识与写作训练板块要求那样早已拥有在全国范围内的、从小学到高中逐年提高的、长期的、系统化的教学训练实践基础,而只是表现为一种理念、一种原则要求,因而,就难免显得模糊空泛。结果就只能是,学生如果具有了这样的水平,那么在这一方面,他的情况就是好的,但是,如果学生的现实状况是不好的,那么,学校与教师也往往无可奈何,拿不出具体的对症下药的措施来。
  显然,中学口语交际教学训练体系的建立还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逐步完善:
  第一,口语交际训练的内容规定不宜模糊化,应当首先明确表述口语交际在中学阶段必修的专项技能训练主干项目(如朗读、演讲、交谈、辩论等等),在专项技能分别进行训练的基础上,最后以口语交际的总体要求进行综合评定。
  第二,除了理想化的总体评价标准之外,还应当有同一专项训练的分层次评价细则。“课程标准”指出:“实施评价,应注意教师的评价、学生的自我评价与学生间互相评价相结合。加强学生的自我评价和相互评价,还应该让学生家长积极参与评价活动。”应当看到,学生口语交际能力的表现是多样化的,而不是“非白即黑”的单一对立。例如,有的学生尽管没有达到理想化标准,但已经接近标准的要求了;有的则是尽管与标准有差距,但是也还过得去……评价标准应当在专项技能分类的基础上,对每一专项技能均列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可显现水平差距的评价细则,这样不但便于教师对于学生的实际水平进行相对准确的评价,而且更有利于学生根据评价细则准确得知自己在某一专项技能方面的实际状况,进而推动学生根据自己的现有水平,有针对性地进行“扬长补短”的训练。
  第三,不但要关注课堂教学,关注校园内学生的口语交际训练状况,还要推动学生逐步实现自觉地、理性地利用社会交际、亲情交往的各种场合,提高自己的能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口语交际能力。当然,要求口语交际教学训练贴近现实生活,并不是形式主义地把教学训练搬到大街上去,搬到社会上去,而是通过训练话题的选定,将密切贴近生活,将与学生密切相关、或者学生能够理解、而且有兴趣的社会问题引进课堂教学训练中来,教师也还要设法与家长及时沟通,以期强化家庭语境对学生口语交际能力提高的促进作用等等。
  总之,中学口语交际教学训练体系创建的价值在于:通过系统化的递进式训练,推进学生将口语交际能力从“模拟表演”中解放出来,使之逐步成为自身拥有的走向人生和事业成功的得力工具。换句话说,就是真正让我们中学生的口才雄辩起来。在这一点上,如何以课堂训练为起点,最终实现“条条大路通罗马”,也同样是一个有待深化研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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