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天故事汇 > 埃勒里·奎恩 > 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 >  上一页    下一页


  “噢,”警官叹了口气,“他确实有主意。在卧室里,他仔细查看了哈瑞恩穿在脚上的鞋,然后把它们脱下来;他向吉米要了些指纹粉,又让人取来了奥索福纳西的指纹复件;他把指纹粉洒在了鞋上——鞋上确实有个拇指印!他将这个指纹与取来的档案指纹进行了比较,事实证明,这就是奥索福纳西的指纹。……你们看,为找到指纹,我们找遍了整座房子,却独独忘了该找的地方——尸体。谁会想到从受害者的鞋上寻找凶手的痕迹呢?”

  “出人意料,”意大利人咕哝了一句,“艾勒里是怎么想到的呢?”

  “艾勒里认为,如果哈瑞恩不曾去过那间屋子,而他的鞋却到过那儿,这只能意味着其他人曾穿着哈瑞恩的鞋去了那儿或用他们的鞋在那儿留了个印记。简直是小儿科,不是吗?可就是没人能想到。”老先生佯怒地瞪着艾勒里低垂着的脑袋。“艾勒里,你到底在看什么书?你这个主人也太没礼貌了,儿子。”

  “一个外行人的指纹知识,这次还真派上了用场。”桑普森笑道。

  “艾勒里!”

  艾勒里兴奋地抬起头,得意地挥动着手中的书,开始了他的背诵。众人诧异地看着他。“如果他们穿着鞋睡觉,刺将扎进脚内,鞋将牢牢地贴在脚上。其中的部分原因是:他们的旧鞋坏了,所以只能换上用新剥牛皮做的拷花皮鞋,而这种鞋尚未经过鞣制。知道吗,爸,我有了个好主意?”他笑嘻嘻地伸出手去取铅笔。

  奎恩警官站起身来,嘟嚷道:“碰到这种时候,你最好别理他——走吧,亨利——你去吗,弗尔拉利?——咱们还是去市政厅吧。”

  §2、股东云集办公室

  11点时,奎恩警官和桑普森、克罗尼和费尔拉利一道离开了他在西八十七街的家,前往刑事法庭大楼。

  就在同一时刻,在南边几英里外的一套私人寓所内,一位男子正默默地伫立在书房的窗前。这套寓所位于第五大街弗兰奇百货大楼的第六层。窗前站着的男子是塞洛斯·弗兰奇,他是弗兰奇百货公司最大的股东,同时,也是董事会的董事长。

  弗兰奇正茫然地注视着第五大街与三十九街交叉路口的繁忙景致。他已经65岁了,表情阴郁,身材矮胖,头发也已灰白。他穿一套黑色西服,翻领处插了朵白花。

  他开口说道:“韦斯特利,你应该跟他们都说清楚了吧,会议定在今天早上11点。”他突然转过身去,看着坐在窗前办公桌边的那个男人。

  韦斯特利·威弗点点头。他刚30出头,精神饱满,脸刮得干干净净,看上去很机警。

  “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他愉快地答道。他刚才一直在速记本上写着什么,这时,抬起了头。“其实,我昨天下午就打了份备忘录。除您桌上的这份外,我还给每位董事送了一份。”他指了指桌上电话边一张蓝色的纸。玻璃桌面右端立着两个圆柱形玛瑙石书档,中间摆了五本书,除此之外,桌面上也就只有那部电话和那张备忘录了。“半小时前,我就按备忘录上的安排给各位董事挂了电话。他们都答应会准时到的。”

  弗兰奇咕噜了一句,又转过身去,关注着楼下的车水马龙。他背着手,开始口述店里的业务事项,声音听上去稍稍有些刺耳。

  五分钟后,一阵敲门声打断了他俩的工作,有人在敲前厅外的大门。弗兰奇没好气地喊道“进来!”接着,他们便听到了门钮转动发出的声音。弗兰奇说道:“噢,对了,门是锁着的;开门去,韦斯特利。”

  威弗疾步穿过前厅,猛地拉开了门。来人是个干瘪的小老头。他咧嘴一笑,露出了粉色的牙床,接着便迈着矫捷的步伐进了屋。到了他这把年纪,还能有这种身手,实在是令人吃惊。

  “我好像老记不住你这门是锁着的,塞洛斯。”他的声音尖细。他一边说着,一边和韦斯特利·弗兰奇握着手。“我还是第一个?”

  “是的,约翰,”弗兰奇淡淡一笑,“其他几位随时可能进来。”威弗给老先生端了把椅子。“请坐,格雷先生。”

  格雷有70岁了,瘦削的肩膀上顶着颗犹如鸟头般的小脑袋,上面盖了层稀稀拉拉的白发。他的脸上总挂着一层犹如羊皮纸般暧昧不明的颜色,而且总在不停地笑,一笑起来,花白的胡子下便露出了薄薄的红嘴唇。他的衣领呈翼状,领子下扎了条宽领带。

  他接过椅子,坐下时的那种轻巧劲儿简直令人难以置信。

  “出了趟门,事情办得怎么样,塞洛斯?”他问道。“惠特尼符合条件吗?”

  “很不错,”弗兰奇答道,又接着踱起了他的方步。“实际上,如果我们今天早上能正式达成共识,一个月内,我们就能把惠特尼百货店兼并过来。”

  “好极了!真是笔好买卖!”约翰·格雷搓手的方式很怪,发出一种粗厉刺耳的锉磨声。

  又是一阵敲门声。威弗再次走进了前厅。

  “特拉斯克先生和马奇本克思先生到了,”他宣告道。“如果我没认错人的话,电梯里出来的那位应该是佐恩先生吧。”前两位率先进了屋,第三位也接踵而至。威弗匆匆坐回到办公桌边的椅子上。咔哒一声,门自动关上了。

  众人寒暄完毕,在屋中央的长形会议桌边纷纷入座。这是一个奇怪的组合。特拉斯克——社交界大名鼎鼎的A.麦维尔·特拉斯克——习惯性地赖在椅子上,一副无精打采的模样。他正无聊地玩弄着桌上的一支铅笔,一屋子的人,谁都没把他当回事。赫伯特·马奇本克思重重地在椅子上坐下。这是个45岁的胖子,脸色红润,举止笨拙。他说起话来嗓门很大,但时不时得停下来,呼哧呼哧地喘上一阵。科尼利厄斯·佐恩戴着副老式的金边眼镜,镜片后的那双眼睛正关注着每一位同僚。他长着个光秃秃的方脑袋,手指胖胖的,蓄着红色的小胡子,虽然个头不高,但坐下时却能把一张椅子塞得满满的。他看上去就像个殷实的屠夫,简直像得惊人。

  弗兰奇在首席坐下,神色凝重地注视着众人。

  “先生们——这次会议将永久地载入百货营销业的历史。”他清了清嗓子。“韦斯特利,能不能去找个人在门外看着?绝对不能让任何人打扰我们开会。”

  “好的,先生。”威弗伸手抓起办公桌上的电话听筒,说道:“请接克劳舍先生办公室。”过了会儿,他又说道:“克劳舍吗?哪位?哦,是的……不用找他了,这事你就能办。派一名店内保安员到弗兰奇先生的私人寓所来,他的任务是负责看门,不要让任何人在董事会议期间打扰弗兰奇先生……上来后直接站在门外就行了,别打断我们开会……你派谁来?……噢,琼斯?太好了。克劳舍来后,你跟他说一声,……哦,他9点就来了?好吧,见到他时,替我转告他一声;我现在很忙。”他挂上电话,匆匆坐回到弗兰奇右手的椅子上,拿起铅笔,准备做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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