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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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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很可能和男人一道,对方大概三十多岁。” “如果是情侣一起光临,我应该会特别留意到,但我实在没有印象呢。”柜台人员偏起头说道。 竹美道过谢后,走出了饭店。这家商务饭店位于淀屋桥车站附近,已经是他们上门询问的第四家饭店了,全都说没见过千鹤。 “那人说的对,要是情侣投宿商务饭店反而显眼。千鹤他们也晓得后有追兵,应该会尽量低调才是。” “你的意思是他们去住宾馆?”拓实说。 “如果只住一晚还有可能,但是那两人应该这两、三天都下榻在同一个地点,要是投宿宾馆,我想不大可能连住三天吧。” 竹美的推测很合理。 “既不是住商务饭店又不是住宾馆……,到底是住哪里嘛!” 四人沿着堂岛川畔的步道走着。两侧有许多花圃妆点,俨然是一条适合慢跑的步道;而实际上,即使在过了夜间十点的现在,仍不时有一身慢跑服的民众与他们擦身而过。 “拓实先生,我们报警吧。”时生开口了,“千鹤小姐被那样强行带走,很明显是绑架,那是很严重的犯罪耶!我们把看到的一切都告诉警察吧,我觉得还是交给专家处理比较好。” “还轮不到你出主意。闭嘴啦。” “为甚么你要为她做到这种地步呢?说穿了她可是甩了你和别的男人跑掉的女人耶,不是吗?” 拓实登时停下脚步,一把抓住时生的衣襟。但时生脸上完全不见退缩之意,反而是严肃地回瞪着拓实。拓实的另一手握紧了拳头。 “别闹了好吗。”竹美一副厌烦不已的语气,朝杰西使了个眼色。杰西立刻介入两人之间,拓实不得不松手。 “斑比小姐,你也劝劝这个人啊!被甩了还一直死缠烂打,很难看耶。”时生抚着颈子说道。 “嗯,的确满难看的,又没骨气。可是啊,我现在是站在他那边哦,因为眼下最重要的是救出千鹤。” “所以我才说要通知警察啊!” “警察能相信吗?”竹美扬起一边眉毛,“就算我们去报案,警察一听到被掳走的是欢场女子,事情当场便被搁在一旁,他们只会认定又是一起黑道把逃走的女人带回去的案子罢了。等警方开始有所行动,千鹤都成了一具尸体浮出大阪湾了。” 听到尸体两字,拓实猛地看向竹美,但她似乎不是在说笑,以锐利的眼神看着拓实点了点头。 “而且啊,”竹美继续说:“一旦扯上警方,要是没处理好,事情只会变得更棘手。所以在没搞清楚千鹤跑来大阪的目的之前,我不想报警,因为难保她不会被逮捕。” “如果千鹤小姐犯了罪,被警方逮捕也是她自作自受吧?虽然斑比小姐你是她的朋友,也不应该罩她啊!” “那种大道理,你留着在小学公民与道德的课堂上讲吧。”竹美说着别开脸,旋即踏出步子,杰西也随后跟上。 “小子,你不想跟我们一起行动就滚吧。”拓实对时生说。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不希望你冒这种无谓的险,反正你和她是不可能结合的,你的妻子会是别的——” 时生话没说完,拓实的右手已经挥了过来,只不过,他并没有握着拳头,而是伸掌轻轻拍了一下时生的脸颊,然而竹美还是听到了声响,回头骂道:“我不是叫你们别闹了吗!?” “小子你懂甚么?你以为你是谁?诺斯特拉达姆士【注:诺斯特拉达姆士(Nostradamus, 1503-1566)法国籍犹太裔预言家,精通希伯来文和希腊文,留下以四行体诗写成的预言集《百诗集》(Les Propheties)一部。有研究者从这些短诗中“看到”对不少历史事件(如法国大革命、希特勒之崛起)及重要发明(如飞机、原子弹)的预言。)吗?” “我……我真的知道嘛。” “你爱胡言乱语就随你吧。”拓实转身跟上竹美与杰西。 时生小跑步追了上来。 “好,我知道了。我也帮忙找千鹤小姐,可是我希望你能答应我一件事——等千鹤小姐的事告一段落,我要你陪我去一个地方。我今天找到那栋房子了,就是那本漫画的场景所在,景色一模一样,而那个家就是拓实先生你诞生的地方啊!” 听到这,拓实也不禁停下脚步。“你怎么确定那就是我出生的家?” “因为有证人在。” “证人?哪位啊?” “就是……我现在不能说,我希望你们能直接见个面,当面说清楚。” “无聊透顶。”拓实又踏出步子。 “这事关你的未来!就听我这一次好吗?求求你!” “好啦好啦,烦死了。等我把千鹤抢回来,要我去哪都随你。不过交换条件是,接下来不管我做甚么,你都不准有意见,不愿意的话就别跟着我了。” “OK,成交。我也不是想对千鹤小姐见死不救,我只是不希望看到你涉险。” “自己的女人被掳走了,还顾得了甚么危险不危险!”拓实忿忿地将话说出口,才发现“自己的女人”这说法不甚贴切,但时生并没有吐他槽,看样子他已经开始履行两人之间的约定了。 一行四人沉默地走了好一会儿,步道左侧出现一栋仿欧风的建筑物,招牌写着“CROWN HOTEL OSAKA”。 第一个停下步子的是竹美。“对喔……” 拓实知道她在想甚么,轻哼了一声,“那应该是超高级饭店吧?千鹤他们三天两头跑当铺,不可能住在这种地方啦。” “不,我觉得就是这里。”竹美望向堂岛川,指着河对岸说:“你看,这里离刚才那家‘鹈鹕茶坊’并不远,过个桥就到了。” “你的根据只有这一点?” “还有一个根据,就是LV。” “那个皮包怎么了?” “那张‘鹈鹕茶坊’的收据是在LV皮包里发现的对吧?也就是说,千鹤拎了那个皮包外出。她拿去典当的劳力士表甚么的都是全新未拆封,为甚么唯独使用了LV皮包呢?原因只有一个——为了撑面子;换句话说,千鹤投宿的地点是她不得不留意穿着打扮的地方。” “所以你觉得会是高级饭店……” 很合理。拓实不得不认同这个推理。 “你可能不知道,像这种高级饭店里面还附设了高级餐厅,出入那种店时,女姓不仅要留意服装穿着,连首饰、皮包都得称头才行。” “我明白你说的,可是千鹤应该晓得有人想尽办法要找出他们,住进这么高级的饭店不会太危险了吗?” “就是要利用盲点啊,追兵一定也想不到千鹤他们竟然敢住进大阪市中心的高级大饭店里。这一定是千鹤的点子吧,她胆子其实很大的。” “讲得好像千鹤真的住在这里一样,又还没确定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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