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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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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 旧金山 八月 1 “这是要把存在银行里的钱全部领光,是吗?”众生法律事务所办公室主任特德问我。他拿起我放在他桌上的支票,眯眼瞧着。 我抱着双臂,神态严肃。 这幢维多利亚式大楼的二楼发出了沉重的响声。我皱了一下眉头。 特德把目光抬向天花板。 在上面隔壁那间闲置很久的小屋里,一位电话公司女职员正在为我安装新的电话线、传真机和计算机调节器。事务所的刑法专家杰克和我的前任老板汉克刚到楼上去搬动我的睡椅和电脑。一个多月前,和海诺一起在怀德山脉草原上,我就决定要建立自己的事务所。向众生法律事务所租一套办公室,这样,我既可以拒绝当他们新成立的研究部门头头,又可以与这些朋友保持联系。经过几周的谈判,以及办理法律文件、许可证和担保申请等等,我终于要独立支撑起这个麦科恩侦探事务所了。 我看了下表,快到11点了。特德见我心情沉重,就说:“看来你已经有客户了,有人在会客室等你。”他翻看了一下桌上的记事本。“T.J.戈登,他说你认识他。” 这名字我不熟。我疑惑地走过去,向会客室看了一眼,一个穿深蓝色衣服的男人站在窗前,正注视着街道。 我眨眨眼睛,吸了口气,轻轻地说了一声:“休特凯斯(休特凯斯意即“手提箱”)。” T.J.戈登——特尔福德·尤内斯·戈登,这是他驾驶执照上的名字。但打我认识他起,他的名字就叫休特凯斯。那是15年前的事了。这些年来他没多大改变,身材仍然很瘦,窄窄的肩膀仍然向下垂着,深棕色头发夹杂着一些灰发。他穿着昂贵的西装;不耐烦地看表,那表可能是劳莱士。 我走进会客室,他闻声转过身来,冲我点头,似乎我的外表跟他预料的一样。他笑的时候,使我回想起从前那个友好而其貌不扬的人。从前,他总是拎着一只手提箱东游西荡。那只棕色条纹手提箱里塞满了他正在兜售的东西:大麻,各种题材的论文,苯丙胺,假身分证,偷来的即将举行的考试试卷,空白机票,等等。这只手提箱里塞着他为别人准备的东西,也塞着他莫可名状的梦想。因而他得了个“休特凯斯”的绰号。 我们叫他休特。那时他常常光顾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我们住的破房子。汉克和他妻子安妮·玛丽也住在那里。他会突然出现在门口的台阶上,刚从东海岸或中西部来,我们收留、款待他。作为交换,休特送些小玩艺给我们,同时讲些发生在波斯顿、奥斯汀等校园里的事情。然后,他就拎着他的手提箱,在伯克利校园里转来转去,兜售他的货。一旦要走了,他就不辞而别。 现在,我不知道他的公文包里装的是什么。估计马上就会见分晓的。 “你看起来不错嘛。”他说道。他把一个漂亮的皮革公文包放在咖啡桌上,伸出双臂来拥抱我。 我微微一笑,让他拥抱,不过很快就挣脱开。 他说:“《观察者》报道说,你要开办自己的事务所,真不错。” “谢谢,”我说,“请坐。” 休特撩起袖口,又看了看表。果真是劳莱士。“24分钟后,我要去市中心见个人。我就直话告诉你,我来是要委托你办个案子。” “什么案子?” “我们只好以后再谈了。我等了你几乎有该死的半小时。” 他还是老脾气:不耐烦。我开玩笑说:“你说你有个约会。” “嗯,忘掉我们的事情,那会使人难堪。” “我们的事情?” 他警觉地向周围瞥了一眼,似乎担心有人偷听。“你还记得那个诸圣日前夕晚会吗?第二天早上我不声不响地溜走了。几年来我一直感到内疚。但事情只能这样。当时我不想把我们的关系定下来。” “诸圣日前夕晚会?噢……”现在我记起来了,多年前的那个晚上,我喝了酒,用了毒品,失去了理智,居然让休特爬上了我的床。第二天早上醒来,我为自己做的事感到震惊。幸好他已走了。半年后我坠入情网,和我的男友一起搬走了。从此同休特那段不光彩的插曲就被抛在了脑后。 他焦急地注视着我,希望知道我对那事的态度。 我装着进行了一番认真思考,说:“你不声不响地离开,也许避免了我们许多痛苦。那时我也不想定下来。后来也从没记起这事。” 他点点头,如释重负。“那么,你该答应啰,你能把我作为一个老朋友当委托人吗?” “休特,那要看案子的情况。” 他又瞥了一眼手表。“以后再谈,好吗?” “什么时候?” “下午2点。”他掏出一张名片交给我:“背面是我现在的住址。你一定要准时。”他向门口走去,往两边瞅瞅,又耸了耸肩膀,匆匆走出去。 他的名片上面印着:调停管理公司,T.J.戈登董事。地址为贝弗利山区的威尔夏勃莱瓦特。另一面是他潦草的字迹,写着本地地址,是在南海滩内河码头一幢崭新昂贵的公寓楼里。 这么说,他成了一个合法商人?还是不守法的? 我把休特的名片放入口袋,走上楼去。电话公司的女士仍在安装,新家具还没送到。我外甥米克正趴在地板上装一只电线插口。听到我进去的声音,他回过头,朝我扮了个鬼脸,抱怨说:“电线好像已经用了几个世纪。” 我紧张地看了他一眼:“嗨,电源关掉了吗?小心触电!” “你把我当傻瓜?” “差不多吧。”确实,我姐姐夏琳的这个大儿于有时显得呆头呆脑,这是17岁男孩常有的事。他的金发碧眼像他母亲,粗壮结实像他父亲。 米克从太平洋岸边来到旧金山,是因为我正需要有人教我使用电脑。在这方面,我的这个外甥是个天才。可他不服管教,喜欢东闯西闯。姐姐打电话来,要我说服他去考大学。但米克选定了我正在干的职业,当个私人侦探。我说他年纪太轻,他说愿意跟我当学徒;我又告诉他,我没钱付佣金,他说愿意吃住在我家以代替薪水;我坚持说自己喜欢一个人住,他说我不会感觉到他的存在。我宣称他干这一行不行,他噘起了嘴巴。自从我们为此不欢而散以来,他就私下里干。昨天,我在我家客房的床底下发现了几册书,其中两本是:《赃物锁定法》和《逃脱:逃跑的驾驶技巧》。我感到不安,因为米克感兴趣的东西不是法律所允许的。我去把在客房里发现的那两本书拿来。 装好电线插口,米克站了起来,拍掉身上的灰尘。他看到我手中的书,心虚地吓了一跳。 “你还想买些什么书呢?”我一边翻著书页,一边问,“《不劳而获:偷窃、抢劫和诈骗》?还是《如何伪造身分证》?” “你偷看我的东西?” “那是你放在我家里的东西。”我把书递给他。 他撅起双唇。“哈,你对我想当私人侦探如此大惊小怪,说不定你已在电话机上装了窃听器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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