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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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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认为儒家、墨家的争论,是“以是其所非而非所是。欲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则莫若以明,物无非彼,物是非是。自彼则不见,自是则知之。故曰:彼出于是,是亦因彼。彼是,方生之说也。”这是说,儒墨显学的是非之争,他们都是各自肯定对方否定的东西,而各自否定对方肯定的东西。如果要肯定对方的所非而非议对方的所是,还不如以空明的心境去真实地反映事物的实情。宇宙间的事物没有不是彼的,也没有不是此的。从彼方看不见此方,从此方来看就知道了。 所以说,彼方是出于此方,此方也依存于彼方。彼与此是相互依存。因此,庄子说像儒家、墨家这样各自坚持己见,攻击对方,唇枪舌剑,身心受累,沉溺其中而不能自拔,这是多么无谓,没有意义啊! 从彼与此的角度去说,对事物的认识也是一样的道理。庄子认为人的形体是道产生的,人的认识(心)也是道赋予的,所以人只要按照道所赋予的认识能力(成心)去认识世界,就能得到正确的认识,不论聪明人或愚笨人都一样,但是人们往往用主观片面的认识(“小成”之心)蒙蔽了道,因此产生了是非之争。 照他说来,是和非也是相对的,就同彼和此是相对的一样。任何事物都是“彼”,也都是“此”。因为任何事物就自身来说都是“此”,而对其他事物来说,又都是“彼”。从“彼”方看“此”方,总有看不到的地方;从“此”方看自身,就可以看得很清楚。是与非也是这样,你认为是的,他认为非,其实果真是“是”吗?果真是“非”吗?最好的办法是不要对立和互相攻击,而要任由它们各行各自的是非,这种办法叫做“两行”。也就是说,让是与非、彼与此,以至万物,按照自然规律自由地发展变化,就像在一个圆环上运行,流转无穷,而不再是相互对立。这样就可以使对立的事物,如儒家与墨家的争论以至诸子百家之间的争论不休都消除了,一切差别都消失了,而“道能为一”,即统一于道了。这样看待事物就是掌握住了“道枢”,即道的枢纽。 庄子的“齐物论”的理论基础是“万物同源”。 单单就认为世界万物的本源是一致的而言,万物同源的论点是有道理的。可是,庄子把世界万物的本源归之于精神上的道,又因本源上的一致而抹煞万物之间存在的质的差别(各个具体事物有自己的特殊本质),却是错误的。庄子指出不同事物的差别和斗争是相对的、暂时的,这在一定条件下也有其合理性;可是,他强调这种差别和斗争是微不足道的,从而在实际上否定了客观存在的斗争的对立和斗争的绝对性,这一点是错误的。 还有,他把事物的转化说成“物化”,即一切都是“道”的变化,道生万物,道也能变化万物。《齐物论》的最后写了一则有关“物化”的寓言,就是有名的“庄生化蝶”的故事:“昔者庄周梦为蝴蝶,栩栩然蝴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蝴蝶与,蝴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蝴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 译文:过去庄周做梦,梦到自己变成了一只栩栩如生、飞舞自得的蝴蝶,生动活泼,自己为适合心意而感到愉快,竟然忘记了自己是庄周。可是过了一会儿他睡醒了,意识到自己仍然是庄周,感到惊疑不止。 不知道是庄周在梦中变成了蝴蝶呢,还是蝴蝶做梦变成了庄周呢?庄周和蝴蝶毕竟是有区别的。这种物我的变化就叫做物化。 这就是说:庄周也罢,蝴蝶也罢,其实都是道的变化,就是“物化”外形虽然变化了,而其实质“道“并没有变化。事物千变万化,给人以“物不齐”的感觉,如果能透过事物外表的不齐,认识到事物的本质都是“道”,那么,万事万物自然就齐同了,这就是“齐物论”。我们知道,事物的转化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能够转化的乃是现实的、具体的矛盾。庄子提出一个玄妙万分的“道”,认为世界上任何事物都可以无条件地随意转化,这就属于唯心主义的幻想。 他用这种高深、神秘莫测的理论来否认了万物的差别,抹煞一切矛盾,不过是为了逃避现实而求得内心的安宁罢了。 《逍遥游》、《齐物论》和《庄子》中其他许多篇章都反映出:庄子对事物无时无刻不在运动、在变化,对事物的相对性和对立事物的互相转化,都有一定的认识。虽然,庄子把这种相对性绝对化了,否认小大之分和是非之别,抹煞了客观真理的存在,陷入了相对主义和不可知论,这是庄子唯心主义的必然归结。但是,在庄子的思想中,蕴含着相当丰富的辩证思维的因素,这毫无疑问是庄子哲学思想中非常可贵的成就。 中国古代哲学史上的唯心主义有种种表现。有的人强调主观精神,却是为了逃避现实,抹煞现实社会中的矛盾和斗争,这实际上是对现实的屈服。显然,庄子的唯心主义哲学是他的消极厌世的人生观的理论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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