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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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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太宗在位十七年,是后金(清)社会生产力大发展的时期,也是社会制度大变革的时期。他所采取的各项经济政策和一系列措施,不仅促进了生产力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发展,而且为封建制的最后确立奠定了牢固的物质基础。 三、革除陋习 世界上任何一个民族在其发展的过程中,必然形成自己的独特的民族品格,具有与其他民族不同的特点。这些特点又都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时代的前进,与其他民族的交往也会不断变化。满族在形成中不仅保留了女真族的许多优秀的传统,同时也有不少落后的习俗。不仅如此,它还受到汉族思想文化的深刻影响,这对满族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促进的作用,但汉族千百年来形成的陈规陋习也带给满族某些消极的影响。 清太宗是个民族意识强烈、又十分向往汉族文化的人。一方面,他希望自己的民族迅速进步,因而他比谁都更迫切需要汉族文化,以摒弃本民族中那些不合时宜的、落后于时代的习俗;另一方面,他也忧虑这样做的结果会失去本民族的品格,有被全盘汉化的危险。向汉族学习和忧虑全部汉化似乎构成了他的矛盾心理。然而,他从自己的实践与以往的历史经验教训中,找到了切实可行的基本途径。 骑射、服饰、语言,是满族区别于汉族的主要特征。太宗认为保持本民族的这些特征是关于民族存亡和能否战胜明朝的一件大事。但事实上,进入富庶的辽沈地区后,满族社会生活发生的深刻变化,正使他们难以维系这些特征。先以骑射为例,女真原以渔猎为生,人人精于骑马、射箭,它成了全民族从事日常生产活动以至军事活动的基本技能。而这时渔猎已经失去原先独居经济首位的意义,变成满族贵族的一种消遣娱乐的活动,骑射也就仅限于军事斗争而逐渐失去其原有的意义。尽管生活条件发生了根本转变,太宗仍然力图保持骑射的民族传统,率先垂范,每年春秋冬三季多次带领诸王贝勒出外行猎,即使不是“娱乐”,也是一种军事训练。他还饬令牛录额真“各宜督率所属长幼于春夏秋三季时时习射,仍遣部臣往察,如有不能射者,必治牛录额真之罪。此系我国长技,何不努力学习耶!”【《东华录》,天聪七年正月。】 太宗的目的就是想保持这种骑射,让他的兄弟子侄,大而言之,整个民族不忘传统,重武事、蓄积力量,争衡天下。但他的部下却把连带有消遣的军训也视为艰苦,往往借故不参加。太宗的哥哥阿巴泰以“手痛”,不去郊外骑射,“在家安处”。太宗连劝带批评地说:“你平时总呆在家里,忽然行动,怎能不痛苦?你奋然而起,亲自骑射,何痛之有?诸贝勒不亲率士卒骑射,教演武艺,谁又肯专心武事?平日既未达到娴熟,一旦遇敌,何以御之?”【《东华录》,天聪九年七月。】 阿巴泰与太宗是同辈人,跟父亲艰难创业,尚且如此,至于他们的子弟已属第三代人,所注目的更是从先辈得来的巨大财富和权势中尽情享乐。有一次,太宗召集这些皇室贵族的子弟,向他们训话:“你们这些子弟平时只知游行街市,以图戏乐。早先年,不论长幼,穷困之际,都以行兵出猎为喜事,那时,仆人甚少,自己牧马披鞍,自己做饭吃。虽然如此艰辛,都为国效力。我国兴隆之势难道不正是由此劳瘁而达到的吗?现在你们一遇打仗、出猎,或者说妻子有病,或者以家事为辞不去,完全不想奋发向前,惟耽恋于家室,这样下去,国势能不衰退吗!”这帮子弟只好认错,表示改正【《清太宗实录》,卷30,21页。】 太宗决心不废骑射,必欲传之子孙。崇德六年(1641年)他专为此事做了具体规定。二月间,在一次召集诸王贝勒会上宣布:从今年以后,你们要亲自率领演习射箭,子弟辈中年在青壮年的,叫他们使用角弓、羽箭练习;年幼的,叫他们用木头做弓和柳条当箭练习。如果他们中有不执弓习射,喜好博戏,闲游街市店铺的,要抓起来追究。我国所恃,全在于射艺。你们要互相激励劝勉【《东华录》,崇德六年二月。】。 为适应骑射生活,长期以来,满族(女真)都穿戴紧身窄瘦的缨帽箭衣。这种服饰很方便,人们的日常生活,无论是从事劳动,还是打仗,又轻便又灵活。到了辽沈地区,下至满族平民,上至贵族之家,有不少人开始仿效明朝服饰,衣冠变得肥大起来。有的大臣甚至向太宗建议改制满族服装。明朝服饰,方巾大袖,纱帽圆领,特点是宽博肥大。这种服饰既不美观,又远远脱离生产实践,论其实用,的确不如满族衣帽。太宗对满族贵族效汉人服饰很不满意。崇德元年(1636年),一次,他把诸王大臣都召集到翔凤楼,让内弘文院大臣给他们读【《金史·世宗本纪》。】 读完,他发挥书中观点,说:金世宗惟恐子孙效法汉俗,屡次以祖宗为训,衣服、语言都遵旧称,时时练习骑射,以备武事。而后世之君渐渐废懈,忘其骑射,终致亡国。前不久,儒臣达海、库尔缠屡次劝朕改满族衣冠,效汉人服饰。见朕不听,以为朕不纳谏。朕打个比喻:比如我等在此聚会,都穿宽衣大袖,左边佩矢,右边挟弓,忽然遇到硕翁科罗巴图鲁劳萨挺身突入,我等能抵御吗?只能任人宰割。朕举此例,实为子孙万世之计也。朕岂有变更之理,恐后世子孙忘旧制、废骑射、效汉人陋习,故常以此忧虑【《清太宗实录》,卷32,8~9页。】。 崇德三年(1638年)七月,太宗专为此制定法令:有仿效他国(指明朝)衣冠、束发(留头发)、裹足者均治以重罪【《东华录》,崇德三年七月。】。在此之前,已做了明文规定:凡汉人官民男女穿戴,俱照满洲式样,男人不许穿大领大袖、戴绒帽,务要束腰;女人不许梳头、裹足【《清太宗实录稿本》,页7。】。这里值得一提的是裹脚,本是汉族一种陋习,当然它是封建统治者强加给妇女的一道枷锁。太宗禁止裹脚,无疑是对妇女做的一种好事,在这方面,他把汉族的陋习给破除了。直到解放时,东北民间尚以缠足为“民装”,不缠足为“旗装”,以区别汉装和满装。 满族有自己的语言和文字。在和汉人杂居交往中,也受到很大影响。他们和人数众多的汉族接触,不能不学会汉语,甚至在本族中也以汉语对话,而满语逐渐成为次要语言。进入辽沈以后,一切地名、官名、平时习惯用语俱从汉名称,更加减少了满语在社会上的流通。太宗十分重视本民族语言,采取一系列措施,不遗余力地推行满语的使用。他反复强调保持民族语言是关系到国家兴亡的一件大事,在这方面,他特别推崇金世宗,说他凡语言、衣服及骑射之事,时时督促子孙勤加学习。他的孙子元王在审理汉人诉讼时讲汉语,遇到女真人时就说女真语,因而受到世宗的称赞。太宗仿效金世宗,要求满族在本族中一定说满语,和汉人打交道时可以说汉语,两种语言并行不悖【《东华录》,崇德二年四月。】。 如前所述,他命满汉语专家达海改制满文,用满文翻译汉文书籍,供人们学习。天聪八年(1634年)四月,他采取一项重大措施,将汉语名称一律改为满语名称。他说。“朕听说国家创业,未有弃其国语反而学习他国语言的。弃自己的语言,而仿效他人的,其国没有能长久者。蒙古诸臣子自弃蒙古语,名号都学喇嘛、终致国运衰微。现在我国官名都因循汉人,从其旧称。朕以为,知其善而不能从,知其非而不能改,这都是没得其要领。朕虽未完成大业,也不能听命他国,从今以后,凡我国官名及城邑名,都改成满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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