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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


  ◎第二章 崭露共角

  〖有一次正好碰上秦始皇从咸阳出发的巡幸队伍,真是雄伟壮观,数万人为一人造势,让刘邦感动万分,不禁脱口而出:“大丈夫当如此也。”〗

  §角头亭长,脚踏黑白道

  亭是秦王朝的地方行政单位。刘宋时代裴驷的《史记集解》上说:“秦法,十里一亭,十亭一乡,亭长,主亭之吏……民有争讼,由亭长调节或审判……”

  亭长就是类似目前派出所主管兼治安法官的职位。

  秦末一个亭管十个里,大约250户人家,权力也不小。亭便是一个官衙,亭长也是有办公室的,在专制社会,算是相当威风的职务。

  亭长的任务主要是接待官员,同时也须巡查游民、缉捕盗贼,以维持治安。接待官员,对刘邦而言是件苦差事,还好亭的单位实在太小,会来的长官不多,大部分也都是些缉盗官员。这些人身分不高,性格也较豪迈,刘邦很容易便和他们称兄道弟了。

  后面这件工作,刘邦倒相当胜任。由于平民时代便结交不少角头兄弟,黑社会那一套对他并不陌生,加上受到曹参治理市诬蔑廛态度的影响,刘邦也很懂得防患未然。因此在他任内,泗水亭虽难免有些小案件,但倒未出过大纰漏。

  亭里面,除了亭长刘邦外,还有数十名的“亭父”及“求盗”,但他们都是役夫,属平民身分,如同现代的“义警”。只有刘邦属“吏”职,对一向喜欢夸张的他,自然要设法好好表现一番了。

  首先,他替自己制作了一顶“冠”。“冠”在当时是“士人”以上才能戴的帽子,平民只能以“巾”束发,所以有“冠”的人,便代表他有身分、有地位。

  战国时代,有不少“吏”职是由士人担任的,所以原则上“吏”是可以戴冠做。

  于是刘邦决定以竹皮来制作类似楚国贵族戴的长冠,并特派亭内的“求盗”远赴作冠手艺一流的薛县去订做。

  这顶“亭长冠”,使刘邦俨如高官般地威仪,不认识的人,很难看出他的身分只是一名亭长而已。

  据说这顶冠,刘邦非常喜欢,一生都戴着,即使日后成了大汉王朝的创业皇帝,在平常休闲时候仍戴着这种“冠”,因而时人称之为“刘氏冠”。

  不过是一顶冠就这样坚持,可见刘邦的个性并不轻浮,虽然偶尔有些浪荡,但其实是相当有主见且执着的。

  由于“官场”中的朋友本来便不少,如今当上亭长,更可借此大展人脉关系。《史记》上记载他“廷中吏无所不狎侮”,可见他交友的方式,不是淡如水的“君子之交”,而是勾肩搭背、嬉笑辱骂式的“小人之交”,所以对方的身分也大多不高。

  年轻时便不用工作且到处游荡的刘邦,自然养成喜欢到酒楼等声色场所的习惯。

  如今当上亭长,黑白两道的兄弟多了,更需要交际应酬,因此他常呼朋引友地到沛城的酒楼去喝酒。他最喜欢去的是王婆婆和武大嫂的小酒铺子,由于手头钱不多,个性又慷慨,因此常常需要赊账。不过,这两个酒铺主人却非常欢迎他,即使酒钱永远欠着也无所谓。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好事?据《史记》上记载,刘邦酒量不大,酒品也不错,很容易醉,醉了便睡在酒铺里。两位老板常在此时看到他身上附有龙的影子,深奇之,因而给予优待。这当然是后人制造的神话了。

  由于刘邦魁力强、人缘好,喜欢接近他、和他结交的朋友,往往会跑到酒楼来喝酒,而好热闹的刘邦,自然也会尽力和这些人亲切的招呼一番。如此一来,喜欢到这两个酒铺的人愈来愈多,刘邦俨然成为酒铺的“义务交际男”,难怪两位主人特别欢迎他了。

  加上刘邦酒品好,醉了便睡在酒铺里,等他醒来的朋友只好继续喝,消费额提高不少,两位老板自然要呵呵大笑了。

  其实刘邦也是很慷慨的,酒钱签账时,小费常给好几倍,虚账一大堆。两位老板由他身上得到不少好处,总觉得良心过不去,到了年底便自动毁掉账单以讨好刘邦,希望刘邦继续捧场。

  当然有身为亭长的刘邦在,一般黑道分子也不敢到此闹事,刘邦也算是客人兼保镳了。

  不过,刘邦倒相当忠实,数年如一日,就只在这两家酒铺“混”,即使其他酒馆有意“挖角”,刘邦也不为所动,捧场如故。难怪王婆婆及武大嫂对他印象特别好,就算喝一辈子也不要钱。

  §见王风范,大丈夫当如此也

  虽然行为放浪不羁,但刘邦和陈胜一样,从年轻时代便有大志。

  陈胜的志气,多少是为脱离生活困境的奋斗,但刘邦则属天生的气量。

  以信陵君为榜样,便可看出刘邦有与众不同的地方。

  当上亭长后,他经常因公干到咸阳,总趁机多留两天,到处闹晃,领受一下大政治环境下的气氛,也增广自己的见识。

  有一次,正好碰到秦始皇从咸阳出发的巡幸队伍,真是雄伟壮观,数万人为一人造势,让刘邦感动万分,不禁脱口而出:“大丈夫当如此也!”

  或许是这次的机缘,加上这几年当“官”的经验,让刘邦开始有了窥伺天下的野心。

  野心和见识,更增加了刘邦天生领袖的魁力,总让他的朋友在不知不觉中对他更为尊敬。

  不过回到沛县后,刘邦又一副嬉笑辱骂的模样了。在某次恶作剧中,他和夏侯婴间便惹出了一件大麻烦。

  这时候的夏候婴已升为试补县吏,某日两人拿比剑当游戏,一不小心,刘邦居然把夏侯婴砍伤了。此事正好被其他县吏看到,便密告刘邦故意伤害“公务人员”。

  身为亭长,却伤害同僚,依照秦法,不但会被革职,还要被判处重罪。

  因此,刘邦硬是不承认夏侯婴是他砍伤的。

  主其事的县官下令彻查,惟一的证人便是夏侯婴自己了。

  但为了保护刘邦,夏侯婴硬是不吐露是谁伤害了他,因而以“知情不报,匿护罪犯”之罪名,受到鞭答的苦刑数百下,并且打入大牢,判处一年余刑狱。

  由于夏侯婴咬紧牙关不招拱,加上萧何及曹参从中疏通,刘邦才得以彻底脱罪,保住亭长的“头路”。

  这件事,感触最深的是萧何,他真正感受到刘邦那股可让人为他卖命牺牲却毫无怨言的领袖魅力,因而更有肯定刘邦的价值,也成为他日后拥护刘邦起义的最主要因素了。

  §巧遇贵人,获得美娇娘

  但对刘邦身分、地位、声望最具提升效果的,却是吕公事件。

  汝南地区单父县,有位人称为吕公的望族名士。

  吕公为人仗义疏财,地方影响力颇大,因此得罪了当地的豪族恶势力,不得不举家迁居于沛县。

  由于吕公和沛县县令是故交,因而立刻成了贵宾,加上吕公知名度高、形象好,沛县中的大小官吏也都想乘机结交认识他。

  贵宾能够受欢迎,主人也有面子,所以县令特别帮吕公办一场接风宴席,让吕公能和沛县父老及大小官吏有个较正式见面的机会。

  想不到报名参加的人很多,宴席的座位不够,僧多粥小,让县令非常头痛,只好请一向能干又颇得地方敬重的萧何主其事。

  为了避免拥挤,萧何把座位分成数等份,其中有贵宾席,也有“经济舱”,并宣布贺金千钱以上为贵宾,可进入内厅直接会见吕公,其余者在外厅及前庭等待吕公出来和大家打招呼。

  大家看到萧何郑重其事,也不敢争执,有能力的人进入内席,其他的委屈暂坐在外面。

  亭长官不大,收入也不多,一般都只坐在外面。但刘邦可不在乎官位大小,一向喜欢开玩笑的他,竟大大方方直入内间,大声喊道:“贺金万钱!”

  实际上,刘邦身上一毛钱也没有,但他仍大胆要求拜见吕公。

  负责接待的人大感为难,正不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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