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者吾喪我 地籟則衆竅是已




 
  【子遊曰:“地籟則衆竅是已,人籟則比竹是已,敢問天籟。” 】
  【子綦曰:“夫吹,萬不同而使其自已也。咸其自取,怒者其誰邪?”】

【子遊曰:“地籟則衆竅是已,人籟則比竹是已,敢問天籟。”】

  本段難點,在子綦回答的那兩句話。我所讀到的注莊各家,幾乎都錯(除了宣穎、王先謙說對部分),而且錯誤的性質,比之前一段更爲嚴重。之所以産生這樣的誤解,除望文生義,對莊子使用概念及言說規則沒有很好研究外;割裂來注,對前一段論述地籟的文字沒有讀懂、讀通,領會其深意,也是很重要的原因。

  還是讓我們一步步地深入進去。

  “衆竅是已”、“比竹是已”的“是已”兩字,需確定一下。

  “是已”在這樣的搭配中,是作爲表示確指、強調的代詞來使用的,相當於“唯命是從”、“唯利是圖”中的“是”。在譯成白話時,一般不譯出來,有時可以譯成“就”,如“唯利是圖”,可譯成“只要有利益就去謀取”。

  “已”,郭象差不多都注成“止”。“已”的確有“止”義,指停止。但“已”的“止”,一般還有完成、完畢的意思在。《莊子》中共用了180多個“已”。一般都是在這個意義上使用的。有時,在“完成”義上再作引申,變成肯定,可譯爲“這樣”,如《逍遙遊》中“湯之問棘也是已”。

  “衆竅是已”、“比竹是已”,中的“已”,不能理解爲“這樣”,還是要理解爲“由……完成的”。“地籟則衆竅是已”,即“地籟是由衆竅完成的”;“人籟則比竹是已”,“人籟是由比竹完成的”。“比竹”之“比”,是“類”的意思,這裏與“衆”一樣,名詞作形容詞使用,“比竹”就是“竹制管樂器之類”。《現代版》譯爲:“人籟是管樂器。地籟是萬物的竅孔”,把“是已”當作“是也”,錯了。《今注譯》譯爲:“‘地籟’是衆竅孔發出的風聲,‘人籟’則是竹簫所吹出的樂聲。”意思差不多。但他沒有充分領會莊子讓子遊給“地籟”、“人籟”下個定義的用意,所以對子綦的回答就不能正確理解了。

  非但陳鼓應先生如此,注莊各家,鮮有注意到這一點的。莊子爲了引讀者深入不可說的“道”之堂奧,沿途設下了一個又一個路標。而那些挺身出來爲大衆作向導者,卻對那些標誌或熟視無睹,或一屑不顧,自以爲老馬識途,與莊子是“旦暮遇之”,結果將人引入歧途而不知返。這些本來是完全可以避免的。且不說動機,就是做學間的方法上,不亦有許多可以反省的地方嗎?中國的傳統學術、道統,不該好好地清理一番嗎?

  不去說那些“大而无當”之事,還是回頭來老老實實地“以莊注莊”。

  子綦的回答,是針對著子遊的問話而來的。這很像後來禪宗的公案,一問一答,有問才答。有時看上去答非所問,其實已穿透語言的表層,直接擊中問者心中疑惑之核心。所以有些單從字面上看去似乎莫名其妙的話,問者聽了會豁然開朗,言下大悟。但禪宗高僧接引、印證後學,是一對一的對談,除了言辭,還有語調、表情,動作、氛圍等其他因素、手段可資利用。記載爲公案,生動具體的語境都無法再現,單看文字,至少覺得意義很難確定。其實,在當時當地,意義指向是完全確定的,且是非常集中強烈的。禪宗公案中的機鋒對答,就像剝下虎皮再制的標本,標本做得再像,終究不是活的。而莊子是只憑文字來接引後人,故而他是盡可能讓讀者有理可循,有門可入的。因此,看禪宗公案如墮五里雲中,尚有可原,禪宗不立文字,從來不許後學能從研讀公案入門;而讀《莊子》如果讀得一腦袋漿糊,這是只能怪自己,怨不得莊子的。

  子遊的回答,初聽上去似乎不錯,地籟不正是衆竅發出的聲音嗎?人籟不正是笙竽之類樂器發出的聲音嗎?但是,這回答中其實已隱含著一個嚴重的認識缺陷,就是把注意力集中到了“衆竅”、“比竹”等有形的器物上。從道家、佛教等東方哲學看來,這是蕓蕓衆生不能解脫的關鍵所在,是認識論上的一個死結。這個結真能解開,就一通百通,活了。佛教怎麽論“妙明真心”與“識心”,前面已經說過。這裏,讓我們看看,莊子是怎麽借“天籟”與“地籟”、“人籟”之別,來說明“道”與“物”的關係的。

【子綦曰:“夫吹,萬不同而使其自已也。】

  這句話,劈頭就提出一個全新的高度抽象的概念:“吹”。以這“吹”,來喻“道”,凸現“道”的動力性,又強調了“道”的統一性。前面已經說過,莊子以“吾”喻“道”,突出了“道”的生命性與主體性。但凡比喻總是不可能面面俱到,儘管莊子用種種方法來暗示這“吾”是“本我”、是“大我”,是與“道”本質上完全同一的,但這個“吾”字,從一己之稱謂引伸而來,人們思維起來,總難以把他想象爲無邊無際、无窮無盡的動力本源與本體。於是,莊子在這裏又發明了一個“吹”。“吹”本來是個動詞,這裏變爲名詞,自然一下子就讓人注意到它的能動性質。而且,“吹”是高度抽象而得的,撇開了風吹、人吹等具體規定性,這樣,各種“吹”就在“動力”這一點上統一起來,“吹”這概念就在這統一性的基礎上建立起來,有利於人們在思維時將其想象爲無邊無際、无窮無盡;因爲它本來是無形的,是要通過一定的器才能體現出來。就像“道”要通過一定的“物”才能體現出來一樣。因此,莊子提出這“吹”來真是絕妙!

  因爲這“吹”是第一性的,是決定性的,故而莊子命之爲“天”,“天”就有第一性的、決定性的意思在。在《莊子》中,“天地”常是至德之代稱,而“天”若單舉,或與“地”、“人”對舉時,則“天”往往表示“德”中來自“道”的那方面,即現在我們所說的“先天”、“天性”、“天真”之“天”義,所以,也可視爲“道”,含有第一性、決定性的意義。

  “萬不同而使其自已也”,這句話是什麽意思呢?

  “萬”,既指衆竅,又指比竹,代稱一切有孔之器。一切有孔之器,具體各各不同,但“吹”卻都能使它們發出聲音來。由於各器形狀大小不同。發出的聲音也各各不同,但從能發聲這一點上看,是相同的。但器能發聲,是因爲有“吹”,若無“吹”則器不會自鳴。所以,從發聲各各不同看,好像聲音由器發出、由器決定,是其“自已”的結果;然而,這“自已”是“吹”作用的結果,是“吹”“使其自已”,只看到器之“自已”,就“未聞天籟”。

  莊子在這句話中指出,“天籟”與“地籟”、“人籟”的差別,不在具體的聲音上。“天籟”不是比“地籟”、“人籟”更美妙、更壯觀的另一種音樂,不應理解爲“此曲只應天上有,人間能得幾回聞”。莊子指出,它們的不同,在於對聲音本質的認識。“天籟”著重於作用主體,即下一句所謂的“怒者”;而“地籟”、“人籟”注意於體現聲音的形器,即“衆竅”、“比竹”。所以,從現象上、從可聞的聲音上說,“天籟”就是“地籟”與“人籟”;而從本質上、從抽象的意義上說,“地籟”與“人籟”都還不是“天籟”。這就是佛教所說“一切法皆是佛法”,“無一法可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的意思。

  這樣的哲學思辨,也許一般讀者不太習慣,我再打個比方,希望能對大家理解這玄理有所幫助。

  就像一幅精美的攝影作品,所攝的是我們常見的街景。平時我們來來往往,此情此景見過無數遍,並不覺得怎麽美。但通過鏡頭一攝,展現出來,美不勝收。這“美”應就在街景中,如果不在其中,照片中的“美”也無從而來。但既在這街景中,我們爲什麽平時就看不到呢?那麽,“美”不在街景中,而在我們的認識能力中嗎?那麽,這“美”擺在面前,我們一定能認得出來,否則,照片中的“美”,我們又從何知道呢?但既在我們認識能力之中,爲什麽我們平時看街景而不覺“美”,看攝影作品時卻又覺得“美“了呢?有美學家解釋說,我們在討論這個問題時,無意中把人的認識能力假定爲都是一樣的,任何人的認識能力都一樣,任何時候的認識能力都一樣。而就這個問題來說,恰恰是這個假定的前提出了毛病。看街景不覺得“美”,看攝街景的照片卻覺得“美”,正是因爲看街景與看照片時的注意力指向與心態、心理需求的不同所造成的。看街景是只見街而不見景,注意在上街、路過的實用目的上,心態、心理需求也是很務實的。看街景照片是重在景而不重在街,注意于景中之“美”,明暗、色彩,線條、構圖、氣氛、意境,心態是審美的,心理需求的是藝術享受,於是,“美”就被看見了。所以說,“美在於發現”。如果你能以看照片的眼光去看街景,把街景當藝術品來欣賞,一樣可以從中看出“美”來。從這個意義上說,“美存在於客觀事物之中”;但不能反過來說,“客觀事物就是美”。

  “天籟”就是“美”,“地籟”、“人籟”好比街景與照片。“美”同樣存在于街景與照片中,“天籟”也同樣存在於“地籟”、“人籟”中。能審美就是能從街景與照片中看出“美”的存在來,見“道”就是能從“地籟”與“人籟”中得聞“天籟”。即此而言,宣穎說:“待風鳴者,地籟;而風之使竅自鳴者,天籟也”,意思是對的,儘管表述上不夠確切,易造成歧義。嚴謹些,應爲;“夫聲,以待風鳴者竅而論,地籟;而以使竅自鳴者風吹而論,天籟也。”

  既然“天籟”存在於“地籟”、“人籟”之中,那麽得聞“天籟”又有什麽意義呢?

  這就像客觀規律存在於一切事物之中,你認識不認識,它一樣在起作用,一樣不可抗拒;但是,認識不認識,對你來說,卻大不一樣。認識了客觀規律,就能順應規律,利用規律;就會尊重規律,不會去幹違反規律的蠢事;就能不爲一時一地的表面現象所迷惑,把信仰建立在對於本質真理認識的堅實基礎上。

  因此,這句話,莊子是告訴你,什麽才叫見“道”?

  遺憾的是,這樣絕妙、這樣重要的一句話,注莊各家,幾乎都顛倒理解了。

  無論《集釋》,還是《莊子解》、《論釋》,此句都斷爲“夫吹萬不同,而使其自已也”,只有《集解》斷爲“夫吹萬不同而使其自已也”。從王先謙的按語看,他對“吹”的理解基本上是正確的。“此文以‘吹’引言,風所吹萬有不同,而使之鳴者,仍使其自止也。”但是,他把“吹”僅僅理解爲“風吹”,沒有考慮到“人吹”,是過於狹隘了。這樣,影響了他對莊子提出“吹”這一概念的深意的理解,也影響了他對“天籟”所指的理解。所以,他在這一點上理解正確了,以後遇到相似的情況,理解又錯了。因爲他沒能從整體上瞭解莊子的思想體系、理論脈絡、以及思維方式,故而不能確定一些概念在莊子的語彙系統中的座標位置,那些正確的理解,還帶有自發性與偶然性。但是,莊子寫書本來不是給具有很高的思想與文字修養的人看的,是給一般能識字與有常識、推理、判斷力的人看的,所以王先謙能看出此文“以‘吹’引言”,而別的似乎學問、架子比他大的人卻看不出來,說明只要不抱有先入之見,強求索解,虛心地傾聽莊子到底說了些什麽,還是能夠直接從莊子那裏聽到些真理的聲音的。能理解多少是另一回事,總比莊子說往東,你強解爲莊子其實是說往西要不知強多少倍。故王先謙在這一點上可算是一枝獨秀了。

  另外,王先謙在按語中把“自已”之“已”依《郭注》理解爲“止”,顯然是錯了。理由前面已經說過,不再贅述。

  以下要說其他各家爲什麽是顛倒錯解,但我還是把後面一句話先解釋好了,然後並在一起來說,更明白些。

【咸其自取,怒者其誰邪?”】

  這句話的正確譯解是:如果都是它們自己取得的,那麽,使它們振動的又是誰呢?

  幾家權威注本中,我只見到王先謙一個人是這樣理解的:“然則萬竅怒呺,有使之怒者,而怒者果誰邪?悟其爲誰,則衆聲之鳴皆不能無所待而成形者更可知矣,又何所謂‘得’、‘喪’乎?‘怒者其誰’,使人言下自領,下文所謂‘真君’也。”到此爲止,王先謙的按語可以說是完全正確。但他在後文按注中又說“真君”即“真宰”,則可以說是犯了個大錯,故我說他是講對了部分。

  除了王先謙,其他各家,一致把子綦的回答(包括上面一句)理解爲:“所謂天籟,乃是風吹萬種竅孔發出了各種不同的聲音,使這些聲音之所以千差萬別,乃是由於各個竅孔的自然狀態所致,鼓動它們發聲的還有誰呢?”(《今注譯》)

  僅看這段譯解的字面,就存在著明顯的邏輯錯誤、矛盾之處。一上來給“天籟”定義:“乃是風吹萬種竅孔發出了各種不同的聲音”:但陳鼓應先生譯前面子遊的話爲:“‘地籟’是衆竅孔發出的風聲”;這兩個定義,不是同義反復嗎?按陳先生所譯,“天籟”與“地籟”根本沒什麽不同,莊子不過是故弄玄虛,玩拙劣的語言把戲而已。還有,“各種竅孔的自然狀態”不同而導致發出的聲音千差萬別,從這個邏輯前提出發,又怎麽得出“鼓動它們發聲的還有准呢”這樣的結論?這好比有人對你說,“因爲笛子和雙簧管的形狀不同,發出的聲音也不同,所以,還能有誰吹奏它們呢?這聲音是它們自己發出來的。”你聽到這話,會不會認爲這個人思想極其混亂,懷疑他得了精神病?

  不是莊子說出這樣的胡話,而是被人譯成了這樣。

  但是,陳鼓應先生之譯,還算是忠實于原文的,基本上是句句對應的。流沙河先生之譯,就要比他自由多了:

  “子綦說:‘風吹萬物,由於竅孔有各式各樣的,發出的音響也就有各質各色的。風不能想吹便吹,想強便強,想弱便弱,竅孔也不能想吼叫便吼叫,想喑啞便喑啞,想發出怎樣的音響便發出怎樣的音響。空間嗝氣成風,風吹竅孔成響,原是自然而然的事,沒有誰在努力爭取,純屬自然界的規律起作用的結果。你總不會真的以爲有誰在那裏拼命吼叫吧。所以,聽見地籟的音響,你若能認識到這是自然規律在起作用,靈耳便能聽見那裏面存在著天籟的音響,亦即自然規律吹籟簫發出的音響了。”

  固然,流沙河先生只說“拖古人到現代來講話”,沒承諾要一句句地對譯,但意譯成如此這般,讓人對照原文找不到所本、所據,恐怕莊周先生在現代一不小心活過來,看到這樣的《莊子現代版》、也不敢認同吧?而且,這樣譯,能說得通也好,可惜讓人讀了,覺得像迸了迷宮,繞來繞去,暈頭轉向,卻不見出口在何處。“自然規律吹籟簫發出的音響”,這算怎麽一回事?難道莊子說天上不用人吹籟簫,由自然規律直接出面來吹?雖然流沙河先生說“亦即”——就是這兒,我們沒有“靈耳”的,敢認這兒是迷宮的出口嗎?

  不過,流沙河先生並不存心把讀者帶進迷宮,他是走進了郭象設下的迷魂陣而不自知,轉了半天,走進一條死胡同,卻自以爲走通了,好心來爲讀者引路。郭象才是迷魂陣的始作俑者,故若要說彎彎繞,唯此爲大。且看:

  “此天籟也。夫天籟者,豈複別有一物哉?即衆竅、比竹之屬,接乎有生之類,會而共成一天耳。無既無矣,則不能生有;有之未生,又不能爲生;然則,生生者誰哉?塊然而自生耳。自生耳,非我生也。我既不能生物,物亦不能生我,則我自然矣。自已而然,則謂之天然。天然耳,非爲也;故以‘天’言之,所以明其自然也,豈蒼蒼之謂哉?而或者謂‘天籟役物,使從己也’,夫‘天’且不能自有,況能有物哉?故‘天’者,萬物之總名也。莫適爲‘天’,誰主役物乎?故物各自生,而無所出焉,此天道也。”

  這段話,郭象用了“豈複”、“即”、“既”、“則”、“然則”、“故”、“所以”、“豈”、“而”、“且”、“況”等許多關聯詞,好像一本正經地在進行推理、駁論,其實,是前言不搭後語,不斷偷換概念,這種推理實在是天曉得。

  因爲上一篇已詳細分析過一段郭注,這裏就不再進行剖析了。把這段話引在這裏,不過是要告訴讀者,這顆酸果我是啃過的,憑著我的牙齒發誓,我有資格說它是酸澀難嘗的。同時,我要告訴讀者,要歪曲一段本來很通順的話,就非得說出一通疙疙瘩瘩糊裏糊塗的話來。故而,你若看到一段《莊子》的注譯晦澀難懂,邏輯不通,就應懷疑注譯者是不是在搗漿糊。我就是從這一點上,懷疑而得出這一本《還吾莊子》來的。

  子綦這段答話的邏輯結論,本是要肯定有“怒者”的存在。“怒者”即“吹”,見到“怒者”,可算得聞“天籟”。但被以郭象爲首的一批註家反復地注解以後,變成了否定有“怒者”。郭象的意圖是很明確的,也是一貫的,即要走慎到路線,“齊萬物以爲首”,把“物”放到最高的地位上,要“我”向“物”看“齊”。而其他注家,則也許是因爲“好讀書不求甚解”的緣故。其中《今注譯》所引馮芝生之說在這方面頗具代表性。“《齊物論》對於大風不同的聲音,作了很生動的描寫。它是用一種形象化的方式,說明白然界中有各種不同的現象。歸結它說:‘夫吹萬不同,而使其自已(按:《今注譯》引文爲‘己’,疑爲排印錯誤,因《集釋》、《集解》本都爲‘已’,‘自己’也義不可通。下都據以改)也,鹹其自取,怒者其誰邪?”在這裏並不是提出這個問題尋求回答,而是要取消這個問題,認爲無需回答……‘自已’和‘自取’,都表示不需要另外一個發動者。”“自已”和“自取”固然都表示不需要另外一個發動者,但莊子說的是“使其自已”,不是明明說有“另外一個發動者”在“使”嗎?引文怎麽可以這樣掐頭去尾地“取”其所需呢?“使其自已”和“自取”怎麽放到一起來“都表示”云云呢?

  現在可以回頭來說上一句“夫吹”云云,《集釋》、《莊子解》、《論釋》等本的斷句之誤了。爲什麽要放到這裏來說?因爲我實在想不通,他們怎麽看不見“吹”是莊子隆重推出的一個新概念?

  首先,本篇中後面就有“夫言非吹也”句,把“言”與“吹”放在一起比較,再清楚不過地表明,莊子把“吹”作爲一個概念,而且是一個比“言”高出一個層次的概念來設立的。“非”,指的是“不是一個層次”。注《齊物論》的不會沒看到這麽重要的一句話,怎麽就沒想到,這兩句裏的“吹”是同一個概念昵?而且,從文理上說,沒有論述過“吹”,到“夫言非吹也”句中突然提出“吹”這概念來,是很唐突的,讀者也無從瞭解這句話的確切涵義。一定要有“夫吹”云云這一句的鋪墊,“夫言非吹也”這句話才站得住。可是,除王先謙外,其他注家就偏偏不理這一套,我想不通,他們爲什麽要在這一點上與莊子鬧彆扭?

  其次,莊子爲了推出這個“吹”,前面作了層層鋪墊。

  一、選擇“籟”音爲喻,就考慮到産生這種聲音,是不可或缺“怒者”的。誰見過沒人吹奏自己響起來的笛、簫,沒有風吹自己吼起來的洞穴?這是常識。選擇人所皆知的常識爲此比喻作保險,莊子大概以爲總不會有問題了吧?誰知人們鑽牛角尖的能力大大出乎他的意料,會設想出“靈耳”能聽到的“自然規律吹籟簫發出的音響”來。

  二、擔心在從“風”抽象到“吹”時會引起誤解,特別設“地籟”與“人籟”,分“風吹”與“人吹”,表明“吹”並不等於“風”。

  三、在具體描寫“地籟”時,處處注意突出“怒者”——風。上來第一句:“夫大塊噫氣,其名爲風,是唯无作,作則萬竅怒呺”,點明“萬竅怒呺”是風“作”的結果。只差沒有說一句:“夫風,衆竅之怒者也。”但莊子先生省了這一句,省出報應來了,所以我現在注《莊子》是不厭其煩,甯濫毋缺。不過,莊子雖沒說這句點題的話,卻在分述萬竅不同之聲後,又分述泠風、飄風、厲風等不同程度的風所造成的不同聲響效果,再度把舞臺燈光集中到“怒者”風的身上,也算是夠意思了。

  四、又通過子遊的問話再加一重保險。子遊問話,前面已分析過。但根據“不厭其煩、甯濫毋缺”的原則,這裏再重申兩點:第一、點明“地籟”、“,人籟”都是具體的聲音,來反襯出回答中的“吹”不是具體的聲音,而是造成聲音的“怒者”。第二、以“地籟”、“人籟”與“天籟”對舉,說明“地籟”、“人籟”是一類概念,“天籟”是另一類概念。也就是“地籟”與“人籟”的劃分,和“天籟”與“地籟”、“人籟”的劃分,取的不是同一標準。

  四層鋪墊,應該是水到渠成了,結果卻不像莊子所設想的,已乎!已乎!

  以上是從意義角度,來說明不把“吹”視作一個重要的概念,實在是沒有道理。下面,我再從語法角度,來分析這樣斷句的錯誤。

  “夫”,作爲句首語氣詞時,起強調作用,強調的是緊接其後的主語或充作主語的句子成分,《莊子》中的發語詞“夫”,都是這樣用的。強調主語的,如“夫列子禦風而行”(《逍遙遊》),“夫大塊載我以形”(《大宗師》)。強調的主語有時很長,如“夫乘天地之正,而禦六氣之辯,以遊无窮者”(《逍遙遊》)。強調充作主語的句子成分的,如“且夫水之積也不厚”(《逍遙遊》),“夫以陽爲充孔陽”(《人間世》),“夫傳兩喜兩怒之言”(《人間世》)。這些句子成分,再長,末尾都不加個“也”字,因爲不能獨立成句。這些句子成分,末尾雖沒有“者”字,但都可以加個“者”上去,意思不變,因此,可視作名詞性的“者”字結構。

  而像《集釋》本等那樣斷句,“夫吹萬不同,而使其自已也”,就變成沒有主語或省略主語的句子了,與《莊子》中其他作發語詞的“夫”用法都不同。《莊子》中發語詞“夫”絕沒有後面不緊跟主語或充作主語的句子成分的,爲什麽此句可以破例?從這句看,“吹萬不同”不能作爲充作主語的名詞性結構,因爲,若加上“者”,變成“夫吹萬不同者,而使其自已也”,句義不通。同樣,變成“夫吹萬不同而使其自已也者,鹹其自取”,句義更不通。只有斷成“夫吹,萬不同而使其自已也”才合例,又是通順的。本來,“夫吹”後不加逗號也是可以的,爲突出強調“吹”,也爲防止異讀歧義,特地加上逗號。這段話總算注完了,歡迎不同意見者提出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