鵬飛南徙 適莽蒼者




 
  【適莽蒼者,三飡而反,腹猶果然;適百里者宿舂糧;適千里者三月聚糧;之二蟲又何知?】

  從這段開始,我認爲又是莊子所撰,因爲又是議論。這段話的字面意義比較好懂:“到郊外去,路上吃三頓飯,回到家肚子還很飽;到百里以外的地方去,就要隔夜搗米準備路上乾糧;到千里以外的地方去,那可得花三個月的時間來積聚糧食;這兩隻小動物又知道什麽?”

  這段話,陳鼓應先生譯爲:“到郊野去的,只帶三餐糧食而當天回來,肚子還飽飽的:到百里路遠地方去的,要準備一宿的糧食;到千里路遠地方去的,就要預備三個月的糧食;這兩隻蟲鳥又哪里知道呢?”

  流沙河先生譯爲:“郊原盡處,莽莽蒼蒼。小鳥飛去覓食,三頓飯解決了,飛回窠來,肚子還脹鼓鼓的呢。人若去百里外,就得預備乾糧,以免挨餓。軍旅若遠征千里外,就得輜載三個月的口糧,以免受困。人類的這些常識,那兩隻蟲從未聽說過,更不用說九萬里高空鵬飛南冥一類的怪事了。”

  這兩段譯文都有誤。

  其一、他們都把“三月聚糧”理解爲“頂備三個月的糧食”。若按此理解,原文應爲“聚三月(之)糧”。而原文的“三月聚糧”是對應上句“宿舂糧”而來的。“宿舂糧”,陳鼓應先生譯爲“要準備一宿的糧食”,明顯是誤解,應該是隔夜搗米預備乾糧。那麽,“三月聚糧”就是要花三個月的時間來積蓄路上所需口糧。

  其二、“蟲”,陳鼓應先生據前文譯爲“蟲鳥”,流沙河先生就譯爲“兩隻蟲”,顯然都忽略了“蟲”的本義。《說文》:“蟲,有足謂之蟲,無足謂之豸,從三蟲。”“蟲”(現簡化爲“虫”)是古代對一切動物的通稱。故有稱老虎爲大蟲,蛇爲長蟲的。《爾雅·釋蟲》:“有足謂之蟲,無足謂之豸。”邢昺疏:“此對文爾,散文則無足亦曰蟲。《月令》:‘春日,其蟲鱗。’鄭注云:‘龍蛇之屬是也。’”《集韻》:“蟲,李陽冰曰:‘裸毛羽鱗介之總稱。”《禮記·儒行》:“鷙蟲攫搏。”鄭玄注:“鷙蟲,猛鳥猛獸也。”孔穎達疏:“蟲是鳥獸通名,故爲猛鳥猛獸。”關於這點,《成疏》中也提到了:“《大戴禮(記)》云:‘東方鱗蟲三百六十,應龍爲其長;南方羽蟲三百六十,鳳皇爲其長;西方毛蟲三百六十,麒麟爲其長;北方甲蟲三百六十,靈龜爲其長;中央裸蟲三百六十,聖人爲其長。’”所以,“之二蟲”,應譯爲“這兩隻小動物”才較妥貼。

  但比陳鼓應、流沙河兩位先生的誤譯性質要嚴重得多的,是郭象的有意曲解。且看:

  “二蟲,謂鵬、蜩也。”

  劈頭上來這句話,就足夠把人打懵了。明明從前文讀下來,“二蟲”指的是“蜩與學鳩”,怎麽一下子變成“鵬、蜩”了?你再回到前文去看,無論如何也看不出“鵬、蜩”一起湊進“二蟲”裏的理由。

  他接著教導你:

  “對大於小,所以均異趣也。夫趣之所以異,豈知異而異哉?皆不知所以然而自然耳。自然耳,不爲也,此逍遙之大意。”

  別忽略了這番教導。這段話,加上上面一節的《郭注》,構成了郭象的“逍遙”觀。前面一段是這樣注在“奚以之九萬里而南爲”句後的:“苟足於其性,則雖大鵬無以自貴於小鳥;小鳥無羨于天池,而榮願有餘矣。故小大雖殊,逍遙一也。”明明莊子是以小鳥的苟且自滿來反襯大鵬的志高行遠,郭象卻就敢大膽地注成抑大鵬而捧小鳥。那段話中重要的是提出了一個“齊大小”、“適性”(“苟足於其性”)的觀點。而現在這段注,又提出了一個“均異趣”、“自然”的觀點。總括起來,就是“齊大小,均異趣”,“適性自然即逍遙”,是郭象的理論核心。而一千七百多年來,大多數研究莊子的學者,竟認爲這就是莊子的“逍遙”觀,這是多麽可悲與可歎。有的看出了郭象對《莊子》一些句子明顯的曲解,卻沒有進一步看穿郭象強作這樣曲解的用心,還是把他的“齊大小,均異趣”,“適性自然即逍遙”的私貨當作莊子的基本觀點接受下來。這也與郭象的宣傳策略有關。他是不管塞得進塞不進,扭得過扭不過,都要塞,都要扭,逮著一點的地方大說特說,明顯相悖的地方強辭奪理,他的見縫插針、步步爲營術果然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效果。這經驗教訓是很值得我國學術界總結一番的。

  請讀者記住,“齊大小,均異趣”,“適性自然即逍遙”的觀點就是在這樣兩段注裏集中亮相的。至於它的實質,待以後再細加分析。

  莊子在此提出行遠與積糧的關係,當然是有用意的,用意當然不是要說什麽“適性自然”,而是要引出後文,且讓我們往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