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書目錄




 
  從《我注莊子》到《還吾莊子》(代序)

  第一章 逍遙遊

  題解

  《莊子》一書由作者精心寫成,而非後學輯錄。“逍遙”一詞,很可能是莊子所造,專指得道高人的大自在境界。本章開宗明義,是全書的綱。莊子一再“重言”之“鵬飛南徙”,乃一鮮明象徵,爲了倡導積極求道的精神。郭象提出“適性自然即逍遙”,實質是以物情偷換天性,以苟安偷換逍遙。

  鵬飛南徙

  點明“小大之辯”,指出“至人无己,神人无功,聖人无名”,莊子在中國首次提出了修行的境界次第問題。老子立教,莊子開宗,故老莊同爲道家之開山鼻祖。郭象以“齊大小、均異趣”,聖人(天人)、神人、至人“一人三(四)名”說對莊子進行全面歪曲。

  堯讓天下于許由

  本節講“不爲小用,方能大用”,舉許由爲例,釋“聖人无名”。歷來注家以鷦鷯、堰鼠爲許由自況,看低了聖人的境界。莊子“貶堯而推許”,郭象“劣許而優堯”,兩者涇渭分明。

  藐姑射之山

  莊子以藐姑射之山上“神人无功”,繼續闡發“不爲小用,方能大用”之理。本節莊子乃“重言”之,爲激發人超脫名利、積極求道,郭象以“寓言”蔽之爲見用於當道者。歷來注家,對“宋人資章甫”的寓言也顛倒錯解。

  大瓠之用

  莊子以不龜手藥兩種用途之寓言,說明大物自有大用。不能用大,是因爲心靈受世俗定見所束縛。本節顯示了莊子爲求真理、非爭意氣的胸襟與高度的辯論藝術。

  樗與狸狌

  本節在辯論中繼續闡明“大物必有大用”之理,同時指出,“有用”與“得到多數的贊同、認可”,都不能作爲真理的標準;生命的真實的價值觀,只有建立在生命上,看對生命的存在與發展是有利還是有害。

  第二章 齊物論

  題解

  “齊物”說是慎到、彭蒙一派道家的觀點,莊子著《齊物論》,著一“論”字,表明是對“齊物說”的揚棄。“論”是一種對先驗存在的表述方式。莊子以此表明,物“齊”是一種本然狀態,是從“道”的高度俯瞰所得,是過來人語。而且,“齊物”尚可“論”,“道”則不可“論”,物齊是一種低級的本然狀態。見道方能齊物,而非齊物才能見道。莊子論齊物,是引人見道;郭象則是“齊大小、泯是非”,把人引向慎到等“齊萬物以爲首”的“死人之理”。

  今者吾喪我

  本節都是子綦議論,論聖人“照之於天”的“齊物”“兩行”境界。“吾喪我”是核心觀點,莊子以“吾”指稱大我、本我,“我”指稱小我、形我,創造性地以“天籟”與“地籟”、“人籟”,“吹”與“聲”之別,來喻“道”與“物”之層次差異。逐步深入,破形我、思我(意志與認識)之執。歷來被認爲莊子正面核心觀點的,如“天下莫大於秋毫之末,而太山爲小;莫壽於殤子,而彭祖爲夭。天地與我並生,而萬物與我爲一”,其實是莊子批判的天下之物自我中心的虛妄倒見。而對“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以馬喻馬之非馬,不若以非馬喻馬之非馬也”的注解,也含混而分歧,未能見到莊子以名墨之“指非指”、“馬非馬”的命題,來喻物之真理的相對性與道的絕對性。“葆光”是聖人齊物,“已而不知其然”的象徵。

  缺問王倪

  本節闡述物知不可能有共同標準,從居、食、色三方面來舉例說明,做到了形象與邏輯的完美結合。本節還提到至人境界,可反證上節只言聖人,乃敍述人子綦之言。但有注家以“至人神矣”一語,證明聖人、神人、至人爲“一人三名”,乃脫離具體語境、斷章取義之研究方法所致。

  瞿鵲子問長梧子

  本節還是闡述物知之局限,但在縱橫方面都有擴展。縱是以死生爲一條,提出了以迷爲夢,以悟爲覺的重要觀點。橫是引進第三者,指出“我與若與人俱不能相知也”。“萬世之後,而一遇大聖,知其解者,是旦暮遇之也”,充分說明莊子的求道熱忱,與“齊萬物以爲首”、“至於若无知之物而已,无用賢聖”的慎到之流,不啻天壤之別。

  罔兩問景

  莊子以“吾”爲“景”(鏡中虛影)之抽象本體,以“吾所待”(《寓言》篇中爲“我”)爲“景”的實現條件之一“光所照物”(形);以“吾所待又有待”(《寓言》中爲“彼”)爲另一條件“光”;以“吾待”(《寓言》中爲“予”)爲“景”之實現“物的虛影”(鏡像)。以“吾”喻道,以“景”之三待喻物,證“道通爲一”。歷來注家不明景有三待,更與莊子分層次的立體辯證思維方式有很大距離,故生出許多臆斷妄解。

  莊周夢蝶

  莊周夢蝶,覺後惆悵,謂之“物化”,乃言物之分化、局限,是莫大遺憾。千百年來,望文生義,以訛傳訛,“物化”變成得道的理想境界,實是一個美麗的誤解。而其他對《莊子》的誤解與歪曲,則對中國文化帶來了很大的負面影響。因此,對《莊子》乃至道家文化、哲學的正本清源,將對中華民族乃至全人類在新千年的發展具有不可低估的積極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