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華真經義海纂微卷之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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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林道士褚伯秀學
內篇天#1宗師第
知天之所為,知人之所為者,至矣。知天之所為者,天而生也;知人之所為者,以其知之所知,以養其知之所不知,終其天年而不中道夭者,是知之盛也。雖然,有患。未知有所待而後當,其所待者特未定也。庸詛知吾所謂天之非人乎?人之非天乎?且有真人而後有真知。何謂真人?古之真人,不逆寡,不雄成,不謨士。若然者,過而弗悔,當而不自得也;若然者,登高不慄,入水不濡,入火不熱,是知之能登假於道也若此。
郭象註:知天之所為,皆自然也,則內放其身,外冥於物,任之而無不至。夫為者不能為,而為自為。知者不能知,而知自知。真人遺知而知,不為而為,自然而生,坐忘而得。故知稱絕而為名去。人之生也,凡天地所有者不可一日無。然身之所有者,知或不知;理之所存者,為或不為。知之所知者寡,身之所有者衆,為之所為者少,理之所存者博。人之所知不必同,而所為不敢異,異則偽成而真喪矣。知人之所為有闇分,故任而不強;知人之所知有極,故用而不蕩。一體之中,知與不知閤相與會,比准知之盛而未知遺知任天,叉有待也。若任天而生,則遇物而當。吾生有涯,天也;欲益之者,人也。人莫非天,治亂成敗皆自然耳。有真人而後天下之知皆得其真。不逆寡,則所順者衆。不雄成,則非恃其為,縱心直前韋士自全,非謀謨以至之。直自全當而無過。非以得失經心。言能登至於道,若此之遠也。
呂惠卿註:知天之所為,則知吾之所自生者天也,莫之為而人無與焉,知之所不能知也。知之所能知者,人之所為,則以其知之所知養其知之所不知,以知養生,非以生隨知。所以能、盡年而不中夭,世所謂知之盛者,無過於此。然不免有息,盖所謂知天知人,必待知而後當,知非道之真而待以為當,所待固未定也,則安知吾向之所謂天者非人乎?所謂人者非天乎?唯真人有真知,則以不知知之而無所待也。天下是非不一,則從衆而已。從衆則不免於逆寡也。地道無成而代有終,剛則不免於雄成也。詢謀會同則不免於謨士,此皆聖人應世之述而非其真。真人者,體純素而無我,則雖過也不得不過,何悔之有?雖當也不得不當,何自得之有?若然,則登高我所為也,將誰慄?水火亦我所為也,將誰濡且熱?知固非道,而真人真知能登假於道也若此。
林疑獨註:天之所為人所不知,而必以人之知養之。一身之中,几在形骸之內,吾所不知;形骸之外,吾以養其不知也。夫思者有形,無思者無迹,今以有形之思而思其無思,則知養不知亦明矣。知之所養者薄,而不知者不逃其養,故日盛也。知雖盛而不免息,猶有待而後當故也。有待則未定,兩忘其知與不知,豈復有所待?庸詛知吾所謂天之非人、人之非天乎?唯其不逆寡,衆以是而順之;不雄成,衆以是而先之;不謨士,衆以是而歸之。其過其當,理之適然,何悔何得之有?若然者,登高不慄,不濡不熱,此至妙之理,非真人莫能,是知之能登假於道也。
陳詳道註:知天之所為,命也;知人之所為,義也。知天不知人,則以命廢義;知人不知天,則以義廢命,皆道之一偏,而非至也。以其所知養其所不知,則其生也自然而已。人之所為,鈴資所養而後致。夫知非道也,資之以入道,鈴有待而後當也。知天之所為,所待者天也,雖當乎天不知有人;知人之所為,所待者人也,雖當乎人不知有天。是所待者特未定,所知不能無偏,非真知也。真人之於知,無億也,故不逆寡;無為也,故不雄成;無待也,故不謨士。若然者,或過在於經世,而吾不知其所以過;或當在於循理,吾不知其所以當也。不知其為高,故登而不慄;不知其為水火,故入而不濡不熱。是知之登假於道也。陳碧虛註:天之所為,降清妙之氣,覆育萬物;人之所為,運神和之氣,營衛百骸。若乃知天無為而不空,人有為而不滯者,斯為至矣。清妙之氣,不知其所從來,謂之獨化。獨化者,天然而生也。知之所知者,有涯之知;知之所不知者,無涯之知。以有涯之知養無涯之知,不越分而求知,是知之盛也。然猶息在乎知有待有當,莫若都忘而任之,境之對待特未定也,豈知天然之非人事?人事之非天然乎?若然者,心冥沖漠,迹混囂塵,昇入太虛,脗然無際也。王秀註:凡有知者,爻用知以傷生。唯學道者,知不出乎道。知不出乎道,此養其所不知,而能登假於道者也。
趙虛齋註:天之所為出於自然,知之所不知也。人之所為出於使然,知之所知也。以知所知,養知之所不知,是由知人以知天,由知天以事天,有考終命,無凶短折蔑以加矣,而猶有患,死生之變,不可預期,有所待則未定也。若夫不識不知,順帝之則,朝聞夕死,彼且惡乎待哉?《孟子·盡心章》正明此理。
《庸齋口義》云:人事盡時天理見,是以其知之所知養其知之所不知也。知在我,所待在外,或不求而得,或必求而得,皆不可得而定。若謂出於天,又叉求而後得;若謂出於人,又有求而不得者。詛知天之非人?人之非天乎?必有真人而後有真知,此言有道者也。寡不足也,當不足之時,即聽順之功,雖成亦不以為雄誇也。士同事。《束山》詩:勿士行枚,無心而為,故日不模事,不以失為悔,不以成為喜,皆委之自然也。不慄、不濡、不熱,即無入而不自得之義。登假,猶云深造也。褚氏管見云:由知己而知人,由知人而知天,此知之正也。天本無為,今言天之所為者,日月星辰之所以運,陰陽寒暑之所以行也。人之所為者,善惡逆順之所以著,禍福得喪之所以成也。既知此矣,以其知之所知,養其知之所不知。所知,謂知之所及,人事可料,天理可推者是也。所不知,謂非知,可料,非數可推,恍惚杳冥,神鬼神帝者是也。終天年而不夭,此特為知人而言,故云知之盛耳。猶待知而後當,故所待者特未定也。又豈知吾所謂天之非人,人之非天乎?天人混融,乃真知也。《齊物論》云:知止乎其所不知是已。寡謂貧約之時,成喻盛大之時。處約,當以順,逆則害生。處盛,當以謙,雄則禍至。模士,以事釋之,義長,即經所謂不思慮、不豫謀是也。若然者,應酬接物之間,過於事情,盖適然耳,何悔之有?當於事情亦適然耳,何自得之有?譬夫飄瓦、虛舟,無心於逢物,故物亦不忌之,以是而登高,何者為慄?以是而入水,何者為濡?以是而入火,何者為熱哉?因知而升至於道猶若此,況忘知而頓悟者乎?
古之真人,其寢不夢,其覺無憂,其食不甘,其息深深。真人之息以踵,衆人之息以喉。屈服者,其嗑言若哇。其嗜欲深者,天機淺。古之真人,不知悅生,不知惡死;其出不訢,其入不距;翛然而往,偷然而來而已矣。不忘其所始,不求其所終;受而喜之,忘而復之,是之謂不以心捐道,不以人助天,是之謂真人。
郭註:寢不夢,無意想也。覺無憂,遇即安也。食不甘,理當食耳。真人之息以踵,乃在根本中來。啞言若哇,氣不平暢,深根寧極,然後反一無欲,與化為體,泰然任之。故往來而不難,終始變化,皆忘之矣。豈直逆忘其生猶復探求死意邪?不問所受者何,遇之無不適也。夫物之感人無窮,人之逐物無節,則天理滅矣。真人知用心故不為也。助天則傷呂註:無思慮,則寢不夢。無嗜欲,則食不氣之元,甘,然後其息深深而以踵矣。踵者,氣之元,息之所自起,身以足為踵,息以所自起為踵,皆以其至下言之。深之又深,衆人失守而屈服者衆人失守而屈服其啞言若哇,求息以踵可得乎?其天機淺,物觸則發也。其息以踵,則去物遠矣。知生而悅、死而惡、出而訢、入而距,以棄其所謂絛然者,則是以心捐道,愛之所終,不能喜而受之,忘而復之,昧於自然而益生焉,是以人助天也。
疑獨註:真人夜寢旦覺,不異於人。不夢無憂:則異於人。盖心舞思者,魂閑而不遊乎物,其寢所以無夢;形無為者,神閑而不役乎物,其覺所以無憂。其食不甘,猶不食也。其息深深者,眞人之氣蔵於深眇。踵者,身之下極。氣藏於密,而不暴於外也。息者,鼻其所自而心為之主。屈服者,為人沮制,其氣挫折,故嗌言不平暢而若哇。嗌者,受食之處。嗜欲深者,神馳識昧,察其天機,止在肝膈之上,面目之前,去本遠矣。 《孟子》曰:其為人也多欲,雖有存焉者寡矣,是也。不知悅生,則其出何訢?不知惡死,則其入何距?翛然往來,至神不動而已。不忘所始,歸其根也。不求所終,一付之命耳。方其生也,不問何物,喜而受之;及其終也,不思所歸,忘而復之。是謂不以心捐道,不以人助天也。
詳道註:古之真人,其寢也魂不交,故無夢。其覺也,形不開,故無憂。味味而不味於味,故食不甘。直養而不耗其真,故其息深。不悅生、不惡死,則其生死也任天。出不訢、入不距,則其出入也任物。若然者,翛然往來而已。夫累於物者,忘其始;趨於利者,求其終。其受有所不適,其復有待乎思,唯真人不忘所始而歸其根,不求所終而至於命,故受而喜之,忘而復之。無思也,不以心捐道。無為也,不以人助天。是之謂真人。
碧虛註:神凝者不夢。心空者無憂。無所嗜,故不甘也。真人火在水下,故其息無所不之。衆人水火相亢,故不寧極。嗜欲深者天機淺,真水濁則天光昏。為道者無悅惡,自任者無訢距。不忘始則存其本,不求終則不預謀,不用心而棄大道,不益生以致不祥。此真人之行也。虛齋註:無寢、無覺、無食、無息,此真人也。息自喉出,衆人皆然,至於寐熟,喉中咯咯,所謂嗌言若哇也;悅生惡死、出訢入距,所謂欲深機淺也。真人無是,則往來自由矣。故能不昧本然之天,與物相為無窮也。受而喜之,不累於生。忘而復之,反其本也。不以心捐道,則心與道一。不以人助天,則人與天一也。真人之於天道,安乎自然而已。
庸齋云:其寢不夢,神定也。其覺無憂,與接為構而不以心鬥也。其食不甘,即無求飽之意。其息深深,道家修養之論,實原於此。神定則息深,自踵而上至於口鼻神。無所養,則出入之息止於喉間而已,靜躁不同體於身者,見之若內無真見。言語只在口頭,所以易屈服於人,看參禪問話者可知。嗜欲,即人欲。天機,即天理。深淺,言消長之分數也。此段一句是一條貫,道書、釋典皆從此出。自不知悅生已下只說出生入死事,不忘始不求終,即是原始要終之說。受形於天,安得不喜,全而歸之,無所係念也。不以心捐道,即心是道也。不以人助天,壽夭有命,人力無所加也。
其寢不夢,與覺同也;其覺無憂,與道同也。食不甘,則淡乎無味。息深深,則不離其根。真人之息以踵,此是養生家奧學。南華為憫世人逐物喪真,神衰氣耗,不得已而發露斯旨。人多疑踵字,說之難通,益以喻身之下極,若能反求諸身,見其息之深深,則知所謂踵矣。衆息以喉,人所共知,息之所自來者即踵也。嗜欲薰蒸,重閬湮塞,息離踵而不能復止,往來於喉問,是以略為外物抑挫,則其氣屈服不伸而嗌言若哇。《易·繫》云:失其所守者其辭屈,此 皆由於嗜欲、深錮,有以賊其天機,非 天機之淺也。不忘所始,即受而喜 之。不求所終,即忘而復之。不以心捐道,竊疑捐應是緣,徇也,逐也, 庶協下文不以人助天之義,《齊物 論》不喜求、不緣道可證,音存而字 訛耳。
若然者,其心志,其容寂,其顙頯;凄然似秋,煖然似春,喜怒通四時,與物有宜而不知其極。故聖人之用兵也,亡國而不失人心;利澤施乎萬世,不為愛人,故樂通物,非聖人也;有親,非仁也;天時,非賢也;利害不通,非君子也;行名失已,非士也;亡身不真,非役人也。若狐不偕、務光、伯夷、叔齊、箕子、胥餘、紀他、申徒狄,是役人之役,適人之適,而不自適其適者也。
郭註:所居而安為志。雖行而無傷於靜。其顙頯然,大朴之貌。體道合變者,與寒暑同其溫嚴,無心於物。故不奪物宜,無物不宜,故莫知其極。其亡國也,因人心欲亡而亡之。煖若陽春,蒙澤者不謝。凄若秋霜,凋落者不怨。夫聖人無樂也,莫塞而物自通;無親也,任理而物自存。時人者,未若忘時自合之賢也。不能一是非之塗,而就利違害,則傷德累當矣。善為士者,遺名而自得。故名當其實,福應其身;自失其性而矯以從物,受役多矣,安能役人?若狐不偕,務光之徒,皆舍己效人,徇彼傷我者也。
呂註:其心志者,志於道也。容寂,則神凝不動。顙頯,則反朴無態。凄然似秋,非有所惡。煖然似春,非有所愛。喜怒通四時,則同乎天和,所以與物宜也。亡國而不失人心,吾無心於惡之也。澤萬世不為愛,吾無心於愛之也。其於物也,因其自通。其於仁也,天下兼忘。其於時也,行藏在我。困而不失其所守者,君子所守異乎凡民者,士也。忘高深、遺死生者,役人也。故自聖人、仁賢以至役人,雖尊卑貴賤之不同,要皆有所謂真,然後足以充其名。若狐不偕、務光之徒,皆役人之役而不自適其適者也。唯無所為而為之,乃所以自適其適也。
林註:其心志,忘己也。其容寂,忘物也。其顙頯,忘形也。凄然似秋,真人之義。煖然似春,真人之仁。喜怒通四時,則人民、烏獸各得其宜。其神不痕,其德不喪,何有窮極哉?聖人用兵非得已也,因其有罪而伐之,故不失人心,湯、武之事可見矣。聖人利澤所及者廣,所施者遠,而未始有心以愛人,堯、舜之心可見矣。聖人任物之自通,非有心而樂通之也,不可得而親疏,是所謂至仁也。賢者動與天時冥會,非求會於天時也。欲一夫道,必齊利害而通之,反是則非君子也。行名則唯名之逐而失己之修,非士也。役人者自立而足以使人,失其本性而忘身作偽,則受制於人,非役人也。詳道註:內無所汨,故其心志。外無所動,故其容寂。殺非為威也,生非為仁也。其顙頯然,則不為物感可知矣。聖人用兵,因人所欲亡而亡之,故不失人心,義之盡也。因人所欲利而利之,故不為愛人,、仁之至也。其於物也,以不通通之。其於仁也,以不親親之。蔽於天時,則人事廢,非賢也。閤於利害,則情偽紛,非君子也。行名失己,伯夷之徒是也。亡身不真,申徒狄之徒是也。碧虛註:心志,一之而已。容寂,反照也。顙如頯之不動,敦兮若朴也。知天則通四時,知人則與物宜。忘外利,則得內利。慎內害,則遠外害。身名兩全謂之善士,忘身徇物受役多矣,若狐不.偕之徒,皆受役亡身者也。
趙註:其心志,志當作忘。其容寂,靜也。其顙頯然,確實之貌。妻然、煖然,順乎四時,與物宜而莫知其極,無所往而非順也。亡國而不失人心,則殺之而不怨。澤施萬世不為愛人,則利之而不庸。通物近利,不足以言聖。有親則私,不足以言仁。隨時變遷,不足為賢。利害不通,不足為君子。行名失已,不足為士。有所徇而亡其身,則不能役韋動矣。若狐不偕之徒,皆亡身不真者也。
庸齋云:志者,有所主而一定之意。頯然,大貌。妻然,怒也o煖然,喜也。無心喜怒,猶四時之春秋,隨事而處,各得其宜,而無一定所止之地,即所謂接而生時乎心也。用兵毒天下,施澤愛天下,皆以無心行之,則亡國亦不怨,被其德者亦曰帝力,於我何有?自樂通物已下一段,皆譏請聖賢,以明真人之道不可及也。
志字,諸解多牽強不通。趙氏正為忘字,與容寂義協,其論甚當,元本應是如此,傳寫小差耳。其顙頯然,若老聃出沐之時也。自前古之真人形容至此,言其不以死生、利害動于中,故外貌能若此。喜怒通四時,則與天合道。與物有宜,則與人合德。又惡知其窮盡哉?用兵亡國而不失人心,人忘乎我也。澤施萬世不為愛人,我忘乎人也。聖人盡己之性而通物之性,益出乎自然,非用心而樂通之也。至仁無親而博愛,貫者無時而不中,君子之於利害通而一之,無所避就而禍息亦未嘗妄及焉。行所以成名,名所以表行,失己則無其實,非士也。亡身而趨於偽者,受役而已,何足以役人。不役於人而自適者,其唯真人乎?
南華真經義海纂微卷之十四竟
#1『天』為『大』字之誤。
#2據經之文意此『人』字為『天』字之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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