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6期

预防腐败的关键是管好钱

作者:李满圈




  市场配合贪污贿赂行为的手段之四:广告助推,污染社会。地方媒体不讲,在国家主流媒体上,竟天天有“……送礼只送……”媒体公开引导,污染社会环境。对香烟不准做广告,这是世界通例。带有“送礼”二字的广告,比香烟危害更甚,完全可以立法明禁,并予处罚。
  综合分析钱非法流向贪官的制度缺失,管好钱的战略重点应该是三个。
  战略重点之一是管好国家的钱——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法律制度。一个国家控制钱的首要目标是公共财政,因为公共财政的来源是纳税人的贡献,公共财政的支出是国家机器运转的经济基础,也是调节分配的最重要杠杆。
  我国多年来公共财政体制的改革大多数都是“外围战”,尚未触及财政旧模式的核心,这个核心就是政府的财政预算制度。我国的财政预算草案是在预算年度开始之后才提交人大会议审议的,且审议、批准时间过短,使得人大会议难以深入地进行审议和修改。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有很大的随意性。确定了的预算,可以不经人大批准而追加和追减。每年实际执行的结果和人大批准的预算相差甚远,这样的预算等于没有预算。大量预算外财力的存在,直接否定了政府收支的基本原则。这说明,迄今为止公共财政尚未在我国建成。
  国家审计署对32个中央部门200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报告披露:几乎所有被审计的部门都存在问题,涉及面很广。例如,法律规定财政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但实际上,转移挪用或挤占财政资金,已经成为普遍存在的问题。又比如,国家三令五申,禁止私设“小金库”,但是,“账外账”仍然在许多部门存在。可以说,有关预算执行的法律规定,从中央部门开始就被违反。法之不行,自上乱之,这种状况具有一定普遍性。法律有明文规定的尚且可以违反,法律界定不清楚的地方,更是问题丛生。审计还发现,许多部门不是实事求是地编制预算,而是尽可能地高估冒算,虚报多领。比如,2004年,财政部批复了商务部一项6亿元的资金支出预算,而实际支出只有4050万元,仅为预算的6.75%。同一年,国资委管理的30多家单位累计多报领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预算资金906.12万元。即便是多年来群众反映强烈、各方反复批评的一些老问题依然存在。其中,教育乱收费问题已经明显成为久治不愈的顽疾。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向各地主考单位收取考试费1.4亿元,加上所谓汉语水平考试费、人文社科项目鉴定评审费以及其他一些项目的评审费等等,教育部的有关单位,巧立名目乱收费共达1.54亿元。
  战略重点之二是管好单位的钱——建立和完善假账责任追究制度。从办案机关办案和审计机关审计的情况看,假账在我国普遍存在,一些单位和部门相当严重。
  战略重点之三是管好社会的钱——建立和完善反洗钱的法律制度。随着毒品走私、有组织犯罪和贪污受贿等在全世界蔓延,洗钱犯罪已达到了惊人的程度。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估计,1998年经过漂洗的黑钱占当年全世界生产总值的2%-5%之间,为6000-15000亿美元。目前我国没有控制现金持有和使用的法律制度,贪官等犯罪分子的黑钱不经漂洗就可使用。因此,我们必须尽快建立控制现金持有和使用量的法律制度,完善存款实名制度,规定税务部门、银行、企业、商家的法律责任,并将洗钱犯罪的上游犯罪范围扩及贪污、贿赂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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