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第6期

半个女人

作者:胡雪梅




  大志一边回答警察的提问,一边寻找着那个温柔的问候,可是一个女人的身影也没见到。他怀疑自己撞坏了脑子,出现了幻觉。他抬起手来想拍拍自己的头,刚一抬手,便感觉被电打了一个激灵,一只柔软的手捉住了他的手。那只手很小,却把他的手包在她的手心里,就像一枚娇柔的叶子包不住硕大的果实,惟恐会落下来一样地小心翼翼。
  罗大志长到二十五岁,除了妈妈的手,他对别人的手没有感觉。他想起那天晚上,他摸过逃跑新娘的手,她的手软乎乎的,汗浸浸的,凉丝丝的,还没有来得及攥住,她已将软绵的小手化作防身的武器,在他脸上掀起一阵凉风。挨那女骗子一个耳光,令大志想起来就咬牙。
  那只温柔的手,蝴蝶样落在他头顶,随即传来女人的呵护:“别动,头上有伤!”
  大志听愣了。头上有多少伤?怎么进的医院?是谁在照顾自己?他问警察:“是谁撞了我?我是怎么到医院来的?”
  警察努努嘴,大志估计送他到医院来的正是这个温柔的女人,一定是她撞了自己,然后又把自己送来了。大志想挣扎着看一眼撞她的女人,看看城里的女人到底有多狠,能把他拖起来,甩出去,摔得头破血流。大志再一次做出找寻的努力,女人终于明白他的意思,将脸伸到大志的眼前。
  大志看到的这张脸是反的,她的眼睛大而光彩,鼻子尖尖的,脸长长的,本来是一张瓜子脸,可大志看反了,像山角落里开出的一小块田,脸上一派田园风光,布景上若隐若现着黑斑,像几片阴霾的云朵。大志暗自盘算她的年龄,大于四十岁?小于五十岁?
  警察对大志说:“她不是撞你的人,是送你到医院来的好心人。撞你的人跑了。”说完警察拿出了一封介绍信还给大志。女人接下话来:“车挂倒你时,我正好路过,可司机跑了。你满脸是血地躺在大街上,大家都不知道你是谁。有好心人翻看你的包,发现了这个介绍信,得知你是来找工作的。我想你人生地不熟,又在异地他乡,保准也没亲人,就把你送到医院来了。”
  大志接过介绍信,这信是村长给开的。证明:罗大志,生于某年某月,现年二十五岁,未婚,高中肄业文凭,家庭贫困,请各地领导给予关心和照顾。村里的人外出打工都能拿到这纸通行令。
  大志听说原委,心里一凉,跟着一热。他既要感谢这份贫困证明,更要感谢恩人。大志想说句感谢的话,可话没出口,却哭了。女人见了,掏出一张细软的卫生巾,蘸向他的眼角,轻声说:“别哭,警察和好心人都会帮你。”
  大志真心实意地说:“我不知道怎么称呼你?”
  女人说:“叫我姐姐吧。你在城里举目无亲,我也是,没有娘家人,你就做我的弟弟吧。能在大路上捡到你,那是我们做姐弟的缘分。”
  大志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一场车祸给他撞来一个侠肝义胆的姐姐。大志说:“我家里很穷,山里人,又粗俗,哪里配给姐姐做弟弟?”女人说:“快别说了,我从前是有过弟弟的,可惜他生病死了。看到你躺在血泊中时,我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你长得太像我弟弟了!再看你的介绍信,你正好与我弟弟同年同月生,他也叫大智,是智慧的智。世上还有这么巧的事情,我什么都不想,就把你抱在了怀里……”
  这简直是武侠小说里才有的情节,令他难以置信。大志暗地里揪了一把自己,手里一滑,突然感觉下身没有穿裤子。他大吃一惊,脸立马变了色,紧张地问:“是谁把我的衣服脱了?”女人坦然答:“你昏迷了三天,大小便都失禁了,衣服是我给你换的。”得知一个陌生的女人给自己擦身子,换裤子,大志的脸羞成了猪肝色:“这……”女人淡淡一笑,说:“所以,你只能做我的弟弟才行啊!姐姐帮助弟弟是应该的,是姐弟关系当然就没有忌讳。”大志窘得不知说什么才好,事己至此,只得嗫嚅地叫了一声:“姐姐!”
  女人温柔地应了一声,眼圈也红了。大志说:“姐姐,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
  女人擦把泪水答:“江春雪。我比你大十五岁。”
  江春雪。大志把这个美丽的名字记在了心里。大志对江春雪说:“姐姐,你是我的恩人,你相信我,我一定会做世上最好的弟弟。”
  大志便把自己进城的原由,一五一十地讲给江春雪听了。江春雪听后,说:“大志,别急,那五千元钱,姐先给你,告诉父亲说找到她了,这钱是要回来的,叫老人别生气了;姐还给你五千元,一并寄回去给父亲治病。”
  开口就是一万元,大志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了,傻乎乎地追问了一句:“姐姐,别是我听错了吧?”
  江春雪拍拍大志:“没听错,姐说了都算数,姐姐不骗你。”
  大志下意识地摸摸头,究竟是自己的脑袋被车撞坏了,还是真被天上掉下来的馅饼砸中了!他痴痴地望着远方的朵朵白云,心里不由感激起那个逃跑的新娘来。他想,现在有了姐姐的帮助,家里一切都会好起来,娶个媳妇也不是个难事了。可转念一想,他罗大志堂堂一个大男人,靠着干姐姐生活也太无能了,连村里的狗都会看不起他的。想到这里,大志说:“姐姐,这些钱都算我借你的,等我有能力了,一定还给姐姐。”
  江春雪笑了起来,说:“你还有封建思想。姐姐说了不用还,咱们的姐弟情与金钱无关。”
  过了几天,大志的表哥王向勇来了,听大志说了这段同年同月同名的奇遇,和送一万元给人就像拨一根汗毛的故事,眼睛都瞪成了铜铃。他对大志说:“我来城里五年多了,可以算半个城里人了,以我的经验来看,天上掉馅饼的事情根本不可能发生。你莫不是遇到了富婆,看你年轻长得帅,要包你?”
  大志说:“包我?可笑!是你的心眼太坏了。再说了,我有老婆,我们是办了酒的,我一定要找到她,向她讨还公道!”
  表哥不理会,继续说:“听说,富婆把小男人都当狗使!”
  大志怒道:“姐姐是我的恩人,别把我们的关系想得那么下贱。”
  当天晚上,江春雪给大志送汤时,大志把他表哥这些话原封不动地学给江春雪听了,江春雪沉吟一下,很认真地说:“大志,你相信吗?人与人之间有十分真挚的亲情,友情,反正我相信!”
  大志本来是想打探一下姐姐的用意,如果是包,他死都不会要了姐姐的“汗毛”。闻听此言,大志内心十分惭愧,连忙像个做错事的孩子,对江春雪说:“姐姐,我也相信!”
  江春雪见大志脸现愧色,站起来说:“我有点事先走了,明天再来看你。”大志满脸通红地送江春雪上电梯,出了医院大门,大志像称职的弟弟那样给江春雪拦出租车。两人边说边拦车,江春雪劝大志:“新娘逃走了,就说明你们没缘份,不要找她了,天涯何处无芳草!等你好了,再找份工作,你心地好,长得帅,一定会有姑娘喜欢你的。”
  大志闻言笑笑,他掐指算来,逃跑的新娘与他喝过交杯酒,拜过天地,摸过手,脱过衣,他还给她端过尿桶,她是他生命里的第一个女孩,是他的初恋,虽然挨了她的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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