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耶律曷鲁 耶律屋质


第一节 耶律曷鲁





  拥戴太祖,功居首位

  耶律曷鲁(872—918),字控温,一字洪隐,辽太祖阿保机族兄弟,也是其主要拥戴者,在阿保机二十一功臣中,位居首位,被喻为“心”。

  曷鲁与阿保机同龄①,二人自幼交游,情好甚笃,既长又易裘马为友。从父释鲁认为二人是耶律家族的希望所在②。曷鲁父偶思临终前也将曷鲁推荐给青年阿保机,并嘱咐曷鲁善事于他③。

  阿保机为挞马狘沙里时,参与部族事务。知曷鲁可以信赖,军机事常征求他的意见。曷鲁勇于建功立业,曾领数骑召小黄室韦来附。征讨越兀、乌古诸部时,曷鲁为前锋,战皆有功。

  曷鲁有勇有谋,不但能战,也善辞令。901 年,阿保机为迭刺部夷离堇,讨奚部,攻之不下,遂遣曷鲁持箭前往劝降。既至,被执。曷鲁对奚长术里说:“契丹与奚言语相通,实一国也。我夷离堇于奚岂有凌轹之心哉?汉人杀我奚首,夷离堇怨次骨,日夜思报汉人。顾力单弱,使我求援于奚,传矢以示信耳。夷离堇受命于天,抚下以德,故能有此众也。今奚杀我,违天背德,不祥莫大焉。且兵连祸结,当自此始,岂尔国之利乎!”①术里信其言,遂降。

  903 年,于越释鲁在契丹贵族的争权活动中被杀,阿保机也面临着威胁②,曷鲁则常佩刀从阿保机,以备意外。不久,阿保机为于越,掌联盟军政大权,欲以曷鲁为迭刺部夷离堇,曷鲁固辞。仍留在阿保机身边,充当侍卫。此后,阿保机征室韦,战刘仁恭,结盟李克用,曷鲁无不从行。

  907 年,遥辇痕德堇可汗殁,阿保机属下同心推戴他取代遥辇氏为联盟可汗,曷鲁则是其中态度最坚决、行动最积极者。他们不但打出奉痕德堇可汗遗命的招牌,而且从天意、人心、祖宗和时事等诸多方面为耶律氏取代遥辇提供依据,以解除阿保机的顾虑,坚定其心③。

  阿保机取代遥辇后,又一步步向其所追求的更高目标迈进。这期间,耶律曷鲁无不密切配合,鼎力相助,以阿保机的需要为进退的依据。在征战的过程中,阿保机势力渐盛,部众日增。当争权斗争进入短兵相接的状态时,阿保机选诸部豪健2000 人,组建了个人武装力量——腹心部,作为对外征伐和对内争权的工具。这支私人武装的统领者就是曷鲁和阿保机妻兄萧敌鲁。自911 至913 年,诸弟连年作乱,逼迫阿保机交出权力,曷鲁、敌鲁和敌鲁① 曷鲁死于918 年,享年47 岁,则生于872 年,与辽太祖同年。

  ② 《辽史》卷73《耶律曷鲁传》载:“从父释鲁奇之,曰:‘兴我家者,必此二儿。’”③ 偶思病,召曷鲁曰:“阿保机神略天授,汝率诸弟赤心事之。”阿保机来问疾,偶思执其手曰:“尔命世奇才。吾儿曷鲁者,他日可委以事,吾已谕之矣。”见《辽史》卷73《耶律曷鲁传》。① 《辽史》卷73《耶律曷鲁传》。

  ② 《辽史》卷73《耶律曷鲁传》载:“太祖顾释鲁曰:‘滑哥弑父,料我必不能容,将反噬我。今彼归罪台晒为解,我姑与之。是贼吾不忘也。’”

  ③ 《辽史》卷73《耶律曷鲁传》。

  弟萧阿古只等全力支持阿保机,终于使他战胜了诸弟。

  在与诸弟的争夺中,阿保机认识到了迭刺部贵族是他建国称帝的最大障碍,控制迭刺部对他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让耶律曷鲁为迭刺部夷离堇,将迭刺部掌握在自己亲信手中比让他充当侍卫军统帅更能发挥作用。于是,在处置逆党后,914 年阿保机再一次将迭刺部夷离堇的职务交给了他。与上次不同的是,曷鲁欣然从命。显然,他也认识到了这一职务对阿保机建立政权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在耶律氏兄弟争权斗争中,迭刺部受到了严重破坏,人口、财富锐减,民生凋敝。“曷鲁抚辑有方,畜牧益滋,民用富庶”①。次年,再次配合阿保机出兵征讨乌古,使之“不敢复叛”。

  916 年,建国称帝的条件完全具备,曷鲁“乃请制朝仪、建元,率百官上尊号”。太祖备礼受册,曷鲁也荣膺于越之职,号“阿鲁敦于越”②。此后,仍从阿保机出征西南诸部族和幽州。

  殚精竭虑,国建身瘁建国后,曷鲁更为巩固契丹政权而殚精竭虑。他深知,政权的取得是与迭刺部贵族反复较量取胜的结果,而政权的维持和巩固,最主要的障碍仍然来自迭刺部贵族。因此,他一直在考虑如何妥善处理迭刺部问题,并向阿保机提出了析迭刺部为二以弱其势的建议。甚至在病重期间,仍拳拳以此为念。在阿保机前往视疾时,他又谆谆叮咛:“陛下圣德宽仁,群生咸遂,帝业隆兴。臣既蒙宠遇,虽瞑目无憾。惟析迭刺部议未决,愿亟行之。”①可谓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此后,阿保机遂于天赞二年将迭刺部分为五院、六院。曷鲁武善征伐,文足以治国,又对阿保机忠心耿耿,是阿保机的忠臣、直臣、贤臣、能臣和重臣,可惜天不假年,于神册三年(918)七月,皇都落成举行典礼、阿保机宴集群臣时病逝,享年47 岁。阿保机十分惋惜地说:“斯人若登三五载,吾谋蔑不济矣!”②既葬,阿保机赐其墓名宴答③,山名于越峪,下诏立石纪功。辽道宗清宁中,命立祠于上京。

  《辽史》称“终辽之世,以于越得重名者三人”,即“三于越”④,曷鲁为其首。

  曷鲁二弟觌烈和四弟羽之也以品德、才干见知于阿保机、耶律德光①,受到重用。当曷鲁典宿卫时,二人皆与闻政事。

  ① 《辽史》卷73《耶律曷鲁传》。

  ② “阿鲁敦”,又作“阿鲁朵里”,契丹语“盛名”。终辽之世,为于越而有阿鲁敦称号者,仅耶律曷鲁一人。

  ① 《辽史》卷73《耶律曷鲁传》。

  ② 《辽史》卷73《耶律曷鲁传》。

  ③ 宴答,又做谙答、安答等,契丹语。汉语意为“盟友”、“义兄弟”。④ 三人为耶律曷鲁、耶律屋质、耶律仁先。参见《辽史》卷45《百官志》一。① 《曷鲁传》称“祖匣马葛,父偶思”,《觌烈传》“六院部蒲古只夷离堇之后,父偶思”。蒲古只与匣马葛二名实为一人,又作帖刺。则曷鲁、觌烈、羽之为亲兄弟。参见《辽史》卷66《皇族表》校勘记(四)。证以《耶律羽之墓志》,知校勘记不误。又《辽史》卷75《耶律觌烈传》载,“觌烈以谨愿宽恕见器使”,羽之“幼豪爽不群,长嗜学,通诸国语”。

  耶律觌烈(880—935),字兀里轸(兀里整),神册三年,曷鲁死后,继为迭刺部夷离堇,兼掌南方事②。曾先后从太子倍和大元帅德光讨党项,略燕地。天显元年,从阿保机东征渤海,留守扶余城。二年,为东丹国大内相,留守京城③。天显十年卒,享年56 岁。

  耶律羽之(891—942),小字兀里,字寅底石。“幼勤事业,长负才能。儒释庄老之文,尽穷旨趣;书算射御之艺,无不该通。”渤海平,以太子耶律倍为人皇王主东丹,设左、右大相,左、右次相辅佐。左大相为皇弟迭刺,右大相为原渤海老相,左次相为渤海司徒大素贤,羽之为右次相(中台右平章)。

  在耶律德光与耶律倍兄弟互相猜忌,渤海旧臣仍怀二心而左大相迭刺受命不逾月而卒的情况下,羽之实际上就成为东丹国的主要任事者,故墓志称其“虽居四辅之末班,独承一人之顾命”④。天显二年,以克敌制胜和招抚边城有功,升左相,加太傅,判盐铁,封东平郡开国公。羽之“莅事勤恪,威信并行”,“庶事咸熙”①。此后,受人皇王耶律倍之命,秉承耶律德光旨意,上表请迁渤海人至辽东等事,都由耶律羽之完成②。人皇王耶律倍逃往中原后,耶律羽之迁中台省左相,“镇抚国人,一切如故”,成为东丹封地名副其实的管理者。会同元年,改南京为东京,羽之改官东京宰相。他“身为家宰,手执国钧,于辅政之余,养民之暇,留心佛法,耽味儒书,入箫寺则涤荡六尘,退庙堂则讨论五典。而又为政尚于激浊,举士不滥抡材”,为朝中正臣,国之良相。五年(942)卒,享年52 岁,谥文惠公。

  附表:耶律曷鲁家族世系及其与阿保机家族的关系② 这里的“南方事”,即与向西南的党项和南边的燕云地区发展势力相关的事宜,主要是军事征伐。③ 《辽史》卷75《耶律觌烈传》载觌烈于天显二年“留守南京”,此时东丹国尚未南迁,辽阳郡也未改南京。当从《耶律羽之墓志》,觌烈为东丹国大内相,所留守之地当为原渤海都城忽汗城,辽改为天福城,今黑龙江宁安东京城。

  ④ 《耶律羽之墓志》称其官为“中台右平章”,《辽史》卷75《耶律羽之传》载其官称为“中台省右次相”,可知“右次相”即“右平章”。

  ① 《辽史》卷75《耶律羽之传》、《耶律羽之墓志》。

  ② 《辽史》卷75《耶律羽之传》载上书内容甚详,羽之极言迁民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