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7期

试论新时期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建设

作者:吴建强




  摘要: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是高职院校做好新时期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保证,因此,应分析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现实状况,并从学校层面与个人层面提出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切实可行的措施。
  关键词:高职院校;辅导员
  
  高职院校辅导员与大学生的关系最密切,对大学生良好品德的形成、学业成绩的提高、健康人格的塑造等方面有着直接的影响,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是坚持高等教育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必然要求,对于加强与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状况
  
  2006年教育部出台并实施的《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加强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提供了重要契机。多年来,由于高职院校辅导员的身份、角色未能明确,辅导员的待遇、出路问题一直未能得到很好地解决,致使许多辅导员感到所从事的工作没有前途,因而缺乏激情,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
  辅导员岗位职责不清,角色定位不明确许多高职院校在辅导员的使用上存在着岗位职责不清、使用错位等现象,对辅导员的岗位职责与工作范围没有明确的界定,学校任何部门都可以给辅导员分配指派工作,导致“辅导员工作是一个筐,什么都往里面装”的局面,很多原本不属于辅导员职责范围内的工作,都要求辅导员进行组织和参与,使得辅导员承担的服务性、事务性工作过多,客观上将辅导员混同于一般的行政管理人员,影响了辅导员工作的主要方向和工作效果。这种混乱状况在某种程度上暴露出高职院校用人机制的不完善。
  辅导员数量配备不足,基本素质不理想辅导员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要求经常深入一线与学生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这就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近年来,高职院校连续扩大招生规模使得在校学生数量大幅度增长,但辅导员的配备数量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和条件限制,与《规定》中“高校按师生比不低于l︰200的比例设置专科生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这个标准相差甚远,由此导致辅导员的工作压力越来越大。此外,高职院校大多由普通中专学校升格而来,本身高学历、高职称人员不多,与专业教师相比,从事辅导员工作的人员学历、职称层次更低,而且许多辅导员不是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毕业的,对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特征与规律不甚了解,同时也缺乏学生教育与管理方面的相关知识,因此很难真正将思想政治工作与学生工作做细、做实。
  辅导员工作责任重大,发展机会有限高职院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质量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高职院校普遍重视安全与稳定工作,对辅导员工作提出的基本要求,通常是不能出现不安全和不稳定的情况,尤其是不能出现重大学生伤亡事故,这使得辅导员所承担的责任非常重大。虽然辅导员平时工作很认真、很辛苦,但只要所负责的班级出现学生伤亡事故,很可能导致学校对其前期工作的全盘否定。同时,由于专职辅导员长期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对自己所学专业钻研不多,向专业教师转化的可能性不大,有些辅导员由于全身心投入到学生工作中,事情杂、头绪多,不能专心从事科研工作,致使职称评聘不顺。从行政方面的发展看,由于现在很多领导岗位都有严格的职称规定,同时许多具备高职称的教师也来参与岗位竞争,使得辅导员在这方面处于劣势地位。因此,辅导员对“重大的工作责任与较少的发展机会”的现状感到既不满意,也很迷茫。
  辅导员工作水平有限,工作难度很大许多高职院校辅导员是刚刚跨出大学校园、走上工作岗位不久的高校毕业生,由学生向教师的角色转换时间不长。由于从学校到学校,他们缺乏一定的从事教育工作的经验,对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与学生工作也缺乏足够的手段与技巧,尤其在突发性的事情面前往往显得惊惶失措,不知如何处理。现在的高职学生多为独生子女,他们所面临的社会环境、家庭环境和学校环境日趋复杂,来自学习、生活、交际、情感、就业等方面的压力日益增大,由此产生的学习上有困难、经济上有困难、心理上有困难的学生数量大大增加,使得辅导员的工作难度越来越大。
  
  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应对策略
  
  教育部在《规定》中对辅导员的身份与角色、工作职责与要求、配备与选聘、发展与培养以及管理与考核等内容都明确了政策要求,高职院校应结合《规定》精神与院校实际情况,理清工作思路,制定科学的政策,通过切实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逐步形成一支数量上有保证、能力上不断提高的学生管理工作队伍,确保高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基于学校层面的建议
  落实国家政策,保持队伍稳定高职院校应认真贯彻《规定》精神,抓紧研究建立辅导员职业发展体系,完善辅导员准入、考核、晋升、评聘等制度,逐步把辅导员工作打造成具有吸引力的职业。高职院校政策的制定要有利于辅导员的成长和发展,使辅导员从事该职业真正感到工作有舞台、待遇有保障、发展有出路。重点要解决以下问题:(1)职责划分。要明确辅导员的工作职责,保证辅导员把主要精力放在学生全面素质的增强和思想道德水平的提高上。(2)数量配备。应严格按师生比不低于l︰200的比例设置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3)职称评聘。应设立专门的辅导员职务评审机构,按教师职务岗位职数的适当比例评聘专职辅导员职务,应允许辅导员申报教育学、管理学、心理学等专业系列职称。(4)个人待遇。应将辅导员的岗位津贴纳入学校内部分配体系统筹考虑,并根据辅导员工作的特殊性给予适当补贴,不断提高他们的实际收入水平。(5)发展出路。应鼓励和支持辅导员向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方向发展,将专职辅导员队伍作为党政后备干部培养和选拔的重要来源,根据辅导员的个人条件和志向,也可向专业教学和科研工作岗位输送。
  注重教育培养,完善知识结构高职院校各级党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辅导员队伍建设,对辅导员进行教育与培养,加强对他们的业务知识培训,完善他们的知识结构,不断提高他们做思想政治工作与学生工作的水平,从而提升辅导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对辅导员的教育与培养工作,应制定科学的规划与详细的计划,将其纳入学校师资队伍整体工作计划当中。对辅导员的业务培训,可采用系统培训与专题培训相结合、短期培训与攻读学位相结合以及理论培训与交流考察相结合的方法,帮助辅导员不断更新和储备知识。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辅导员进一步深造,尤其要鼓励他们在职攻读马列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相关学科专业的学位,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理论专业素质。此外,还应根据辅导员的工作内涵与专业特长,有针对性地开展深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以及信息技术等方面的知识培训。
  重视制度建设,加强管理考核高职院校要重视辅导员的教育、管理与考核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如辅导员工作岗位职责、辅导员工作考核与奖惩规定等,建立一整套符合学校自身实际、有一定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辅导员考核评价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奖惩机制。具体考核工作每年可由学生工作部(处)牵头,会同各系和有关部门,对辅导员的德、能、勤、绩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中要充分考虑思想政治工作实践性较强的特点,注意全面考核辅导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理论政策水平和工作实绩,将自我评价、学生评议与系部评价有机结合起来,将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有机结合起来,将岗位聘任、津贴标准与职称评聘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做到奖优罚劣,提高辅导员做好本职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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