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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学生不良行为的解读
作者:梁 桂
关键词:中职学生;不良行为;干预
不良行为一般是指影响学生身心健康,阻碍学生智力发展,给学生、家庭、学校、社会带来麻烦的行为。在大学扩招,“普高热”持续不减的背景下,经过教育体制的筛选,大量在初中阶段有不良行为的学生涌入了中职学校,给中职学校的教学管理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考验。中职学校必须充分了解和研究学生的不良行为,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进行干预,并努力做好预防工作,才有可能完成时代赋予的使命。
中职学生不良行为的常见表现
中职学生常见的不良行为可分为三类:(1)厌学。中职学生厌学现象非常普遍。比如上课睡觉或心不在焉,自习课吵闹,对作业置之不理,课余时间不复习,考试交白卷,实验课上嬉戏,实践课不积极等等。(2)违纪。中职学生的违纪现象也相当普遍。比如旷课、迟到、早退、毁坏公物、顶撞教师、屡犯课堂常规、打架、吸烟、喝酒、赌博、沉溺网吧等等。(3)不良性格特征。中职学生常表现出来的不良性格特征有:任性、偏执、狭隘、自私、懒散、冷漠、自卑、忧郁、惟我独尊等等。
中职学生不良行为的危害主要有:(1)严重影响教学效果。课堂秩序比较混乱,自习课像赶集一样嘈杂,许多教学过程几乎成了走过场,致使教学目标无法实现。(2)学生管理成本大大增加。中职学生的不良行为多,宿舍卫生、学习纪律就需要更大的监管力度,并且需要面面俱到,使学生主管部门及班主任疲惫不堪。(3)师生冲突频繁。(4)影响教师的心态。对学生不良行为,教师的挫折感经常溢于言表,表现出或多或少的职业倦怠迹象。
中职学生不良行为的成因
中职学生不良行为产生的原因是极为复杂的,既有家庭、同辈群体、学校、成人社会的影响,也与学生自身的生理特征有关。
家庭教育的欠缺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教师。父母营造的家庭环境与子女的心理发展和行为有很大的相关性。父母离异、父母有一方死亡、或者存在养父养母,这样的家庭往往会使学生形成冷淡、自卑、孤僻的性格,或者是叛逆、粗暴、敌意等行为倾向。有的父母经常为一点小事争吵,对子女放任自流,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成长的学生很容易产生心理问题与不良行为。有的家庭是由于教育能力有限,教育方法简单粗暴,或者父母忙于谋生,在子女身上投入的时间不够,或者过于溺爱、娇惯、袒护等,这些都很容易导致子女不良行为的产生。
以前阶段学校教育的偏差中职学生的大多数不良行为在进入中职学校之前就形成了,这与他们以前受到的学校教育的偏差有一定的关系。如果学校教育都以升学为中心,为了升学率不得不以分数论英雄,加上校园生活单调,很容易造成学生心理过于紧张或者产生严重的挫折感。为了升学率,中职学生以前阶段的学校普遍存在重点班与非重点班之分,学校把优势资源放在重点班上,而非重点班由于自觉性不高的同学较多和被重视程度不够,往往比较混乱,这些班级的学生比较容易养成各种不良的习惯,滋生各种不良行为。还有的地方则因教育比较落后,政府投资不足,难以吸引高素质的人才进入教师队伍,教师整体素质较差,教师缺乏责任心或没有掌握科学的教育教学方法,无法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学生不良行为的发生。
社会不良文化的影响目前学生与社会的接触面越来越大,获取信息的渠道也越来越多。社会的各种不良风气、恶习及文化生活中的消极因素不断地向校园渗透,很容易腐蚀部分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意志薄弱的学生更容易成为牺牲品。
学生自身的生理性因素心理学的研究表明,影响人性格和行为的因素除了环境因素外,还与人的生理因素密切相关。生理性因素主要包括遗传、体格与体型、性别等。同样环境下,为什么有些学生能够认真学习,而有些学生却出现学习障碍或不良行为呢?这是学生的生理性差异的结果。当然生理特质与某种不良行为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只是一种易感性而已,最终是否导致某种不良行为发生,还要看环境条件如何。出于道德伦理方面的考虑,人们往往有意淡化这方面的归因。
中职学生不良行为的干预
对于中职学生普遍存在的不良行为,学校和教师必须进行及时有效的干预,使其减少、弱化,直至消失,这样才能保证正常的教学效果。可以采用的行为干预方法有:
负强化强化理论认为,当人的某种行为的结果对他有利时,这种行为就会重复发生;这种行为的结果对他不利时,这种行为就会减弱或消失,这就是强化的结果。强化理论常应用在人的行为矫正上。对于中职学生的不良行为可以采取负强化来加以抑制。也就是让学生为自己的不良行为付出一定的代价。常用的负强化措施有批评警告,罚出场外,不给参与机会,扣操行分,取消物质奖励等。这种方法易于实施,适用面广,能较快产生效果。
刺激控制中职学生的某些不良行为是受到一些特定刺激而出现的,所以在管理中可以对这些刺激加以控制,从而控制学生的不良行为。比如人数众多情况下,某些自觉性低的学生就会从中取闹、捣蛋、嬉戏,或者恶作剧。针对这种情况,可以采取小班上课,在上试验课时分组进行,减少每次参加的人数就可以比较有效地抑制这些学生的不良行为。针对某些中职学生易冲动,常因小事而打架斗殴的现象,除了加强思想认识和法制教育外,还要对宿舍中的刀具、棍棒等物品进行搜查收缴,这对于防止学生的流血冲突的发生是非常必要的。学校还应开设专门的法制宣传栏,定时组织学生观看法制宣传片,用活生生的案例来唤醒学生的法制意识和帮助学生树立法制观念。当前,有明文规定在学校200米范围内和家属区内不准开设网吧,也属于刺激控制。
消退负强化尽管能够对学生的不良行为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但负强化毕竟是惩罚,有一定的副作用,如果运用不当,会引发师生冲突。由于学生的不良行为是受到某些因素的不断强化而习得的,教师可以通过找出学生不良行为的强化源,对强化源加以控制,达到控制学生不良行为的目的。比如有些学生喜欢在课堂上耍小动作、讲怪话,其强化源是其他同学的哄堂大笑和注意。对于学生的这些不良行为,教师可以点破其心理根源,让其他同学见怪不怪,不再给予理睬,这些行为就不会再频繁发生。
强化暂停它与消退的共同之处都是使学生的不良行为得不到有关强化。不同之处是,强化暂停是使不良行为在一段时间内得不到有关强化;而消退是去除强化源,使不良行为一直得不到强化。有时候教师一时搞不清楚学生不良行为的强化源在哪里,或者一时不能去除强化源,这时可以采取暂停的方法。如发现打架斗殴的苗头,可以将双方分别带到办公室了解情况,然后再作下一步处理;发现学生在课堂上无理取闹,可以暂时将他请出教室,或者让他到办公室独处,待其平静后再回来。
行为更替心理学家认为,学生的不良行为既可由不良的更替反应形成,也可以用良好的行为更替原来坏的行为,使已经形成的坏行为得以消除。比如有些学生喜欢乱丢垃圾,可以让他担任卫生监督员;有的学生纪律性不强,可以让他负责管理和组织班上的某些活动;有的学生喜欢在上课时讲怪话,可以让他回答问题。这种方法运用得当,可以收到明显的效果。
中职学生不良行为的预防
中职学生不良行为的成因是多方面多层次的,这就决定了中职学生不良行为的预防和矫正是一项艰巨的任务,需要社会、学校、家长、教师及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以下仅从教师角度谈谈预防中职学生不良行为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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