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11期

心理咨询方法在德育中的运用

作者:吴继红




  从表面上看两者在工作原则和方法上似乎很少有共同之处,然而深入分析就可发现差异背后有着许多的联系。如心理咨询中的认知疗法与思想教育中的说服教育、正面引导法;行为疗法中的奖惩法、模仿法与思想教育中的表扬与批评法、榜样与示范法;心理咨询中的脱敏法与思想教育中的行为实际法等都颇为相似。
  综上所述,二者之间的密切联系就为我们在实际德育工作中借鉴心理咨询方法提供了理论依据,而且通过本人对学生进行教育的具体实践证明是可行的。
  
  三、在德育实践中借鉴心理咨询方法探索
  
  (一)适当运用倾听技术弥补德育中说服灌输的不足
  在德育过程中,经常用到说服灌输法,即教育者借助于语言把自己所代表的某一社会、某一阶级的观念灌输给受教育者。在此过程中,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常处于一种不平等的地位,不仅使受教育者的积极性难以发挥,而且极易引起受教育者的逆反心理。在心理咨询中通过倾听,就能使咨询师以平等的、朋友的身份对待当事人,能够耐心地倾听他们的呼声、他们的要求和他们对事情的看法,并能理解他们的行为。事实上倾听不仅是为了明了情况,也是为了建立一种和谐的辅导关系,以获得最佳的育人效果。倾听并非仅仅用耳朵听,更重要的是用心去听,去设身处地地感受,不仅要明了当事人通过语言、行为所表达出来的内容,还要知晓当事人在交谈中所忽略的没有表达出来的内容。正确的倾听要求辅导教师以机警和同情的态度深入到当事人的烦恼当中去,细心地注意当事人所做所行,注意对方如何表达自己的心意,如何谈论自己和自己与他人的关系以及对所遇问题做出如何反应,还要注意当事人在叙述时的语调变化以及伴随言语出现的各种表情、姿势、动作等。从而对言语做出更准确的判断。
  本人在德育实践过程中,一方面通过恰当运用倾听技术,对受教育者的内心需求、思想现状了解得十分清楚,也能依据学生当前的思想状况,把德育工作做到学生的心里去,从而提高德育的针对性;另一方面,通过恰当运用倾听技术,了解到受教育者的独特一面以及他们与别人的关系,使教育对象感受到教育者对他们个性的尊重和人格的关怀,增加彼此之间的信任度,为进一步做好教育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但要想通过倾听技术达到上述效果,教育者在倾听时要注意:①要专注地倾听。通过自己的表情、眼神等一系列言语行为使教育对象感觉到你在认真听他的讲话,他是值得你倾听的人。②善于运用鼓励和重复语句,这样不仅表明你对谈话的专注,能促进会谈继续外,而且能引导教育对象的谈话朝着一定方向深化。③对听的内容不要急于做出判断,一定要克服德育工作中凡事都要用对与错的标准来评价的习惯倾向。在倾听时,先不要这样进行判断,以便教育对象把自己的思想问题全面暴露出来。
  (二)适当运用强化法提高德育中表扬与批评、奖励与惩罚的科学性
  德育中的表扬与奖励是对学生好的思想行为给予肯定的评价,使受表扬与奖励者明确自己的优点与长处,并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和提高。批评和惩罚是对学生的不良思想和行为给予否定的评价,目的在于使学生克服缺点和错误,帮助学生辨别是非,明确以后努力的方向,然而这种德育方法,如果不能恰当运用,就不能起到惩恶扬善的作用。
  心理辅导中的强化方法是系统的运用一些手段去增进学生适应性行为而减弱或消除某些不适应行为的做法。有正强化和负强化之分。它是建立在操作性条件作用原理之上的,在运用强化法时,为了达到强化的效果,非常注重强化的频率,强化物的选择等。这就给我们在德育过程中运用表扬与批评、奖励与惩罚如下启示:
  1.在德育中适度运用表扬与批评、奖励与惩罚。批评与惩罚的实质是负强化,负强化会造成客体某种程度上的心理伤害。因此,在对学生进行教育时,批评与惩罚要适度运用尤其不能经常使用,只有善意的切中要害的,就事论事的和恰如其分的的批评与惩罚才能将暂时的心理挫折变为一种激励力量。否则容易造成学生消极悲观、丧失信心或习以为常、满不在乎。同样,表扬与奖励的实质是正强化,若过多运用就不能使学生感到光荣,也容易使学生不重视,视为无足轻重。
  2.采用适当的方式进行表扬与批评、奖励与惩罚。在德育中表扬与奖励、批评与惩罚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然而正如运用强化时需要选择强化物进行选择一样,对于奖惩的方式也要进行科学的选择,即依据学生的特点,特别是学生当前的心理需求,选择能最大限度地起到惩恶扬善的方式。
  3.适时地运用表扬与批评、奖励与惩罚。根据强化原理的及时性,既对教育对象出现的正性行为或负性行为只有及时地进行强化,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对学生在品德形成过程中出现的行为应该给予及时的表扬与批评、奖励与惩罚。
  (三)运用行为疗法中的模仿法优化德育中榜样示范教育法
  模仿法就是患者按照别人提供的模式、样板来进行模仿,从而形成相似行为的治疗方法。在运用此方法时,特别强调的是:①给患者提供的示范情景应尽可能真实。同时示范事件的顺序应从易到难,由简到繁,呈循序渐进的过程。②示范者应富有感染力。通常情况下,示范者的感染力越强,模仿者的动机就越强,成绩越好。如果示范者高高在上,非通寻常,即使有杰出的示范表现,也只能让模范者自叹不如,有可望而不可即之感。③对正确模仿行为的强化。模仿并不十分困难,尤其是在有经验示范者的影响下,但要将模仿行为吸收、巩固、融合为个体自然行为中的一部分,就需要给予及时的强化。
  从以上所述,可以给德育工作中运用榜样示范法以启发。长期以来德育中运用榜样示范法效果之所以不尽如人意,实质上就是因为没有注意到以上几个方面。因此要提高榜样示范法的效果,一方面要注意对榜样的选择。使榜样具有先进性和典型性,富有感染力,即所选的榜样要与学生的实际相接近,这样不仅能为学生起到示范作用,而且更重要的是能激起学生模仿的动机,使学生积极主动的去模仿榜样的行为;另一方面,要对学生在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正确的言行、良好的行为习惯及时给予强化,以使这些行为内化为个体的一部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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