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9期

开展常态化内部教学评估的若干思考

作者:赵菊珊

督促、评价二级学院的工作,用相应的管理手段来指导工作,通过经常性对二级学院的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进行评估,提供科学、准确、客观、及时的反馈信息和决策依据,从而不断改进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使管理工作准确、适时、到位,提高管理水平,变被动管理为主动管理和能动管理,变事务管理为宏观管理和服务型管理。
  从大学教学管理的基本属性来看,大学教学管理本质上应属于学术事物管理,“学术导向”是大学教学管理的基本特征。学院是开展专业教育、人才培养和学术活动的基层组织,确立以院(系)为本的分权教学管理是大学教学管理学术特性的必然要求。学院(系)教学工作是高校教学工作的主体和基础,也是高校提高教学质量的落脚点,院(系)教学工作状态和质量是学校教学工作状态和质量的直接体现和外在标志。开展常态化院(系)教学工作状态评估是加强教学过程管理的一种重要途径,是高校在国家教学评估结束之后,为巩固评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所进行的新的实践探索。
  由此可见,开展高校内部教学评估是高校自身发展的内在需求,也是高校加强内涵建设、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它切合高等教育工作重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时代主旋律,也符合高校教学管理的实际和发展趋势,因而必将为越来越多的高校教学管理人员所关注。开展内部评估的主要目的是确立学院(系)在教学管理中的主体地位,转变学校层面教学管理职能与方式,明晰院系教学管理的职责,督促和引导基层教学单位建立自己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养成定期审查教学质量、总结分析教学工作管理的习惯。全面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是开展院系教学评估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目的。它客观地为学校参与外部评估奠定基础,但主要动力源自机构自身的变革,如管理体制的变化,以及学校自身追求卓越的发展需求。它所强调的是教学管理过程中的规范化和系统化的过程,而非为外在的特殊的目的而进行的专门检查和评价。
  
  三、院(系)教学状态评估的性质和基本原则
  
  由于院(系)教学状态评估是高等学校自行组织的对校内二级教学单位的教学工作状态和教学管理的年度综合性评价,考察的是当年度学院(系)组织本科教学活动、进行教学基本建设、实施教学管理的基本情况,因而,从本质上说院(系)教学工作状态评估是学院年度教学工作的总结考核。院(系)教学状态评估的性质决定其工作方式应以学院自评为主,专家现场考察为辅。专家考察主要是验证学院自评是否真实、客观,并帮助学院总结成绩、诊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改进提高的意见或建议。学院自评的思路是学院教学工作的年度目标、工作计划、采取的具体措施、取得的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改进的思考。学院自评看重的是实施日常教学管理的过程,考核的是学院的教学“工作状态”,追求的是教学工作及教学管理的改进与提高,强化的是学院的教学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
  基于院(系)教学评估的性质,开展教学状态评估除了必须遵循大家普遍认同的一些原则,如科学性、发展性、导向性等,还要注意几个基本原则:
  
  1、评估指标体系的简约性原则。由于是常态评估,评估指标体系的设计和主要内容的构成应限定在本科教学管理的基本内涵,或者说学院教学管理的基本职责的范围内,不能过于庞杂,如果过于追求指标体系的全面性和完整性,就会给学院和教师增加工作负担,影响学院的日常工作的开展,考核评估就难以实施和长期坚持。从目前已施行状态评估的学校的指标构成来看,二级指标多在20项左右,如武汉大学19项,中南大学26项,华中科技大学21项,评估指标还有可以简化的余地。
  
  2、评价标准的适切性原则。由于学院的历史、规模、条件、学科性质的不同,学院的教学工作的难度、侧重点不同,评价时应针对学院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如新建院系应重点考察教学规范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而学科老、办学历史较长的学院应重点考察办学特色和改革创新精神:再如,有重点学科的学院与学科处于弱势的学院的办学条件会有较大不同,如果用过多量化的硬指标进行评价,就不利于调动条件较差学院努力搞好教学工作与管理的积极性; 即使是教学过程共有的环节,如实践教学,人文学科、理工学科、医学学科对其要求也有很大差异,应区别对待。
  
  3、集中评估与日常监控相结合原则。通常情况下,学校教学管理职能部门为加强教学过程管理,会定期组织全校性教学督导和各教学环节检查,定期收集、统计分析各类教学反馈信息,或开展专项调查与评估。这些信息和数据都是学院教学工作运行状态的真实记录与反映,都应构成集中评估的评价依据。把年终的集中评估与日常监控相结合的做法一方面可以减少集中评估的工作量,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强日常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院(系)教学状态评估的政策依据、主要内容和目标导向
  
  院(系)教学状态评估作为学校对学院教学工作进行宏观调控、目标管理和科学评价的一种管理手段,对学院的管理和发展具有很强的导向功能,通常情况下是学校评什么,学院就必然关注什么,因此,学校内部的教学评估也必须合理利用这种导向作用,做到科学规范,评估指标体系的设计、评估标准制定和把握等,必须既符合国家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的发展要求,又要切合学校及学院办学实际情况;既能保证教学及其管理基本规范,又能给学院大胆创新,办出特色的发展空间。这就要求校内院(系)教学状态评估的政策依据和指标内容不同于教育主管部门开展的外部教学评估。
  武汉大学在制定院(系)教学评估的计划和实施方案时,确定的政策依据有: (1)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该文件就今后一段时期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工作重点、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提出了指导性意见;(2)《武汉大学本科教学过程规范要点》(武大教字[2005]123号),该文件就学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学基本要素建设、教学基本环节以及教师教学行为等教学过程管理做出了明确规范;(3)《武汉大学本科教学管理责任制实施细则》(武大字[2006]22号),该文件就学校本科教学管理的主要内容,学校和各学院在本科教学管理中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区分和界定。
  我们将上述文件的精神、内容和要求内化为评估的指标,切合武汉大学教学管理历史传承和学校实行校院两级财务管理体制办学实际情况,构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评估指标体系,内容结构如下:
  (1)办学指导思想,包含本科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和教学经费两项二级指标:
  (2)教学建设与改革,包含教学研究、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队伍四项二级指标;
  (3)教学基本运行,包含教授、副教授承担本科教学任务、教学计划、实践教学、教材选用、考试管理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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