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11期

如何提高对外汉语教学评估的有效性

作者:邵 菁 张 忻 李黔萍

在“教学方法”指标下,我们设计了“这门课的课堂气氛好吗?”、“这门课给大家的操练机会平等吗?”这两个体现语言课程特点的问题。
  在评估指标的选择中,除了要考虑影响教学质量的关键因素、特定的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外,还要考虑评估者的特点。我们目前采用的是学生评估,即学生作为评估者。来中国留学学习汉语的学生有其自身的特点。他们来自世界各地,有各自的文化背景,而且很有可能被要求用外语作为工具来进行评估。因此,评估指标既要全面,又不能有冗余或太复杂。
  (2)评估指标的表述。指标的表述要尽量简单而且明了,避免使用抽象、概念性的语言。在编制修改评估表的时候,我们首先打破了上外原有评估表中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的框框。虽然这些指标以及指标的目的、层次和等级在编制者心中应该是很清楚的,但作为提供教学反馈的学生却没有必要非得了解清楚。对他们来说能客观、真实地回答问卷中的问题是最重要的。其次,我们将原表中四字句的表述如“备课充分,讲稿完备,严于律己”改成学生易懂的简单的问题形式:“老师的教学态度认真、热情吗?”。我们认为较之原来的表述,这样的提问方式对来自各种文化背景和社会制度的留学生更易被接受,更清楚易懂。第三,有些问题我们向学生提供了一些提示。在日本和美国两所大学的评估问卷中,一级指标教学计划下分别有3个和5个问题。而鉴于对外汉语教学评估的特点,我们希望问卷的题目不要过多,能控制在15题以内。因此,我们设计的问卷中涉及“教学计划”有两题,其中一题“这门课程的教学计划清楚吗?”后面的括号中,我们提示学生:“包括课程的目标、进度、成绩评定的方法等”。再比如,一级指标“教学方法”下的一个问题“你在学习上遇到问题时,老师能给予有效的帮助吗?”后面的括号中,我们提示学生:“辅导、答疑、指导作业、沟通交流等”。这样做一方面是为了提示学生在评估时可以从哪些方面来考虑,另一方面,作为发展性评估,也能促进教师在这些方面改进教学。
  (3)评估指标的权重分配和分数体制。评估指标的权重体现了评估组织者对各指标在整个课程教学中的主次、轻重的看法,另一方面反过来也会对教学有导向作用。在我们修改的评估表中,一级指标有5项,分别是:教学计划、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教学效果。我们通过一级指标下的问题数量来体现评估指标的权重。教学计划下有2个问题,教学态度下有1个问题,教学方法下有5个问题,教学内容下有2个问题,教学效果下有2个问题,还有3个问题涉及到5项一级指标的各个方面,共计15个问题。很明显,我们给了教学方法较大的权重,教学态度较轻的权重。
  分数体制我们采用最常用的5级量分制,5分为“非常”量级,4分为“比较”量级,3分是“一般,还可以”量级,2分为“不太”量级,1分是“完全不/没有”量级。
  1~12题采用量化评价的方法。13~15题采用非量化评价的方法。量化与非量化的结合是为了使主客观因素相结合,尽量避免可能产生片面的因素。量化的方法在很大程度上对于评估者和评估组织者都是一个比较方便的方法。对外汉语教学评估的评估者——留学生只要看懂了提问,在5级量分制下选择一个等级对他们来说是毫不困难的。量化的方法也便于评估组织者搜集资料,统计数据。非量化的方法又能提供给评估者发表自己主观看法的机会,与教师沟通交流的机会,也能使一些未被评估指标涉及的方面得到反映。
  
  三、评估数据资料的处理
  
  不同的理论假设(外力激励教师还是内力激励教师)对评估数据资料可能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同样,不同的评估指向(面向未来还是面向过去)、评估目的(奖惩性的还是发展性的)也要求我们对评估所得数据资料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李亚东,王孙禺,2002)。如前文所述,我们的评估目的若是基于帮助教师改进所教课程,以发展为目的,那么,我们的评估就应该重视形成性的评估结果而不是终结性的评估结果。也就是说,对评估所得资料的处理应该能充分发挥反馈、调节和激励的作用,提高评估的有效性。结合我们对上外国交学院教学评估表的修改,对评估数据资料处理的以下细节值得注意:
  (1)数据公布的方式。上外以往向任课教师所告示的评估数据是教师承担一门课所得的总分,对于各项指标的单项分数在告示中并无体现。大家知道,总括性的分数往往会掩盖某些影响教学效果的重要元素。如果评估只是为了奖惩,只有一个总分大致也能满足评估要求。但是对于帮助教师改进一门课程的设计和教学,仅仅只有一门课的评估总分几乎没有什么帮助。因此,向教师交待评估中每项指标的平均得分是非常必要的。这样教师可以了解哪些环节或哪些方面做得比较好,应该继续保持,而哪些环节或哪些方面做得还不够,有待改进。比如,我们评估体系中的一级指标“教学计划”下的一个问题“这门课程的教学计划清楚吗?(包括课程的目标、进度、成绩评定的方法等)”,如果教师这一项的平均分得到4.86的话,说明这方面做得很好,没什么问题,应该继续保持。再比如,“教学方法”下的一个问题“这门课给大家的操练机会平等吗?”,如果一位教师在该项上的平均分只得到3.28的话,说明他在这方面有欠缺,班上一定有学生觉得自己没有得到公平的操练机会。也许这位教师在教学方法的其他方面还都做得不错,就是这方面没注意到,影响到了他这门课的总分,或者跟其他课程的总评分无甚区别,看不出问题在哪儿。要是我们只向教师公布一个总分的话,教师就无从改进教学和课程设计了。
  以往上外向任课教师公布的评估结果中还有一项就是按总分的排名。原意是希望教师了解自己的教学水平在全院教师排列中所处的位置。但是这种做法很值得改进。教师所得到的每门课的总分可能是不同班级的学生所评定出来的,也就是说评估者是不同的。学生的评估带有一定的主观性,而且不同班级学生的评估缺乏可比性。另外,排名第10与排名第15,可能总分就相差1%不到,那么这5名的差别到底是教师教学上的差距呢还是不同班级的学生打分上的差异呢?诸如此类的无法反映实际教学情况的分数表述,很可能影响教师的教学积极性。为了让评估结果帮助教师准确地了解自己的教学情况,了解自己的教学水平,我们的建议是,在给出每项评估指标得分的同时,也向教师提供他所得评估的总分及一系列参照数据。这一系列参照数据包括:所有参评教师所得的平均总分、最高分、最低分、处于某一分数段的教师人数等。
  (2)评估结果的使用。参与教学评估的有评估者和评估对象。评估者可能是领导、专家或学生,评估对象是课程和教师。不同的评估者和评估对象应该有查看评估结果的相应的权限。一般来说,对外汉语教学评估的评估者为学生。但是为了改善管理,帮助教师提高教学质量,领导或专家应有查看全面评估结果的权利。我们的建议是,与我们发展性的评估目的相适应,目前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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