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7期

偏远地方高校财经类专业培养定位与教学模式研究

作者:臧建玲




  摘要:文中给出了偏远地方高校的定义。简述了偏远地方高校财经类专业教育现状、办学定位与培、养目标。从改革培养模式、创新教学方法、强化实践环节、注重通识教育四方面作了探索性的论述。
  关键词:偏远地方高校;财经类专业;培养定位;教学模式
  
  偏远地方高校是指位于我国中西部地区地(市)级城市的高等院校。这些高校位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办学历史较短,实力相对薄弱,均为地方管理的非重点高校(唯一例外是陕西杨陵的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于此,这类高校的办学定位、培养目标、教学模式有别于省城及东部地区的高校,针对所处环境和自身条件,办出自己的特色。现仅就这类高校设置较为普遍的财经类专业的办学现状、培养定位、教学模式作以探索性的研究。
  
  一、偏远地方高校财经类专业教育现状
  
  偏远地方高校大多是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乃至本世纪初新建的高校。截止到2006年,偏远地方高校中的普通高等学校共有355所,其中本科院校138所、高职(专科)院校217所,分别占同期同类院校总数(不计港澳台)719所的19.2%和1105所(不计港澳台)的19.7%。除此而外,偏远地方高校还包括成人高校和少量独立学院、私立高校、分校办学点。这些偏远地方高校为适应世纪之交的高等教育改革,顺应地方经济发展的要求,更是为了紧跟规模快速扩张的步伐,需要开拓更多的学科和专业。财经类人才由于社会有较多的需求,更主要的是这类专业的举办成本相对较低,仅是同类工科专业的五到十分之一,因此,偏远地方高校出现了竞相开办财经类专业的局面。原来的工科、文科、农林科等院校早已普遍开办了财经类专业;近些年,努力开拓非师类专业的师范院校其首选也是财经类专业:新建和改建的偏远地方高校一般称谓都是“地名+学院”,如陇东学院、宜宾学院、绥化学院、巢湖学院等,无论从其立意还是校名看,都是综合性质的高校,开办财经类专业当是必然之事。本科财经类专业主要有经济学、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统计学等,其中布点较多的是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等专业。而高职(专科)的财经类专业则划分的更细,数量更多一些。据局部抽样调查可知,目前偏远普通地方高校财经类专业的在校生有20万余人。
  偏远普通地方高校财经类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教学模式大都与其它地区高校的同类专业趋同。其原由有三:一是源于宏观导向。我国的高等教育有着更多的行政管理色彩,如1998年国家规范的249种本科专业都有较为详尽的培养目标、业务规格、主干课程等的统一要求,这种规定具有权威性、指令性,不管是重点院校,还是一般院校,只要是本科层次都要照此办理,这就从源头上为本科教育划定了同一标准。二是脱胎于重点高校。偏远地方高校在开办财经类专业之初,都经过一番较为详尽的考察。一般情况下,都到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东北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重点高校调研,对于这些高校的教学计划一般不经或较少改动便取而用之。就本科而言,其培养目标与之无异,教学计划与之趋同,教学模式与之相仿,甚至教学环节也没太大的区别。三是认识上的误区。要保证培养合格的高级人才、要保障办学的质量、要提高学校的声誉,本科也好、高职也好不能降低标准,不能差于别的高校。本科院校还有考取研究生比例这一衡量指标,以及提高学校的竞争实力等认识上的问题。
  因偏远地方高校普遍设置财经类专业,加之地区经济不甚发达,致使就业矛盾更为突出。对于本科而言,还面对着同一地区的高职(专科)、成人高校、民办高校,甚至中等职业学校同类毕业生的竞争,一般情况下,只好拼考研,或者到经济相对发达的东部地区寻求出路。
  
  二、偏远地方高校财经类专业的办学定位与培养目标
  
  鉴于偏远地方高校所处的地域环境、综合实力等因素,这类高校财经类专业的办学定位与培养目标不能等同于重点高校,应有自身特色。
  偏远地方高校几乎都是教学型高校,应以培养人才为主业,以服务于本地区为根本。其财经类专业毕业生应面向一线和基层,主要在本地区的企事业单位从事经济业务工作。就本科而言,在理论层面上与重点高校相比要低就,以保证本科教育的基本要求即可;与高职院校相比要高求,借鉴高职实践教学的长处,要具备相对较高的实践能力和理论功底,使之能上有空间,下有余地。东北某偏远地方高校本科财经类专业的“四得”人才培养定位,即为所在区域输送“学得好,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经济专业人才,已经取得显著成效并受到专家好评。
  偏远地方高校财经类专业的培养目标颇值得商榷。从目前看,其培养目标与重点高校差别不大,本科是培养高级经济人才,高职是培养高级应用经济人才,这与我国相关法律有直接关系。《中国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下简称《高教法》)规定:“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就是说,只要是高等教育,不论层次,都是培养高级人才。鉴于此,各高校都千篇一律的用着培养高级人才的表述,仅是不同学科定语不同而已,如经济学科是高级经济人才,工科是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医科是高级医学人才等等。如今我国高等教育已进入大众化阶段,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比之以往要多得多,同时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文明的提升,相当多的职业应该由有文化底蕴、有科技功底的人担任,过去看似平常的工作也可由大学毕业生去做。由此,高校人才培养目标的表述可否去掉“高级”二字,比如研究生用“研究型专业人才”、本科用“技术型专业人才”、高职用“技能型专业人才”、中职用“操作型专业人才”。《高教法》明文规定:“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同时又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各类教育,适用本法。”这可作为高等教育培养目标去掉“高级”二字的法律依据。如此,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界定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专业人才是否更为妥当。如此,可有较大的弹性,能伸能缩,至于是不是高级人才,还要看其工作后的具体表现,相当一部分可成为高级管理和高级科技人才,而一直在基层工作,成为精业的会计师、高超的工艺师、纯熟的操作师、高效的办事员,那也无可非议。另一方面,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一律事先界定为“高级”也不利于心态平和与社会和谐。就偏远地方高校而言,本科财经类专业的培养目标在去掉“高级”二字之后应定位在有足够的理论基础、宽泛的专业知识、较强的实践能力以及应用型、复合型经济专业人才这样一些基点之上。
  
  三、偏远地方高校财经类专业教学模式的改革
  
  偏远地方高校财经类专业教学模式改革可从如下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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