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2期

本科“订单式”培养方式的探索

作者:程冬梅 高秋香等

的重要试点,并逐步将其培养经验推广到整个专业。有些企业在“订单式”培养中还要求学校专门为其设置新的专业方向,这些专业方向的设置也为学校专业种类的扩展提供了重要依据。“订单式”培养模式的逐步扩大实施,将使学校与企业在人才培养数量和质量方面建立稳定的供求关系。
  如果条件不成熟,学校不能与用人单位签订订单协议,也可以在人才数量、素质结构方面深刻调研不同用人单位的需求,找准服务面向单位,有的放矢地培养人才。这样也能逐步与其建立稳定的人才供求关系,形成“无形”但相对稳定的“订单式”培养。
  因此,“订单式”培养的基本理念就是找准人才培养服务面向单位,在数量和质量方面与用人单位合作,征求用人单位的意见,从而培养适合社会需求的人才,与用人单位建立稳定的人才供求关系。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1.从数量到质量
  高校应首先通过人才市场调研,在数量上找到自己的人才培养服务面向单位,然后在人才培养过程中与用人单位合作,在人才培养质量上充分满足用人单位的需求,从而逐步与其建立稳定的人才供求关系。
  
  2.从“无形”到“有形”
  高校在人才培养过程中与用人单位合作可采取从“无形”到“有形”的方式逐步进行。可先在实践教学环节与用人单位合作,并通过毕业生追踪调查和用人单位人才需求状况调查详尽了解社会人才需求,培养切实符合用人单位需求的人才,赢得用人单位的好评,从而逐步与其建立稳定的人才供求关系,形成较松散、“无形”的但又相对稳定的“订单式”培养。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逐步将学校培养的部分学生或者大部分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订单式”培养协议,在培养过程中从培养目标确定、培养方案制定到教学过程等各环节与用人单位全面合作,形成紧密、“有形”的“订单式”培养。
  
  3.同目标、分策略
  对于人才供过于求的通用专业,学校应主动通过从数量到质量、从“无形”到“有形”的方式,与用人单位“订单”,从而找到自己的人才培养服务面向单位。
  对于人才供不应求的专业,用人单位可主动与学校“订单”,获得稳定的高素质人才供给来源。
  对于人才数量供求相当、稳定,而学校培养的人才素质结构又不能完全满足社会人才需求的专业,用人单位也可以主动与学校“订单”,要求学校为其量身订做培养适合其特殊需求的高素质人才,或者为学校提出调整人才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方案的意见和建议。学校也可以主动通过与用人单位“订单”,明确人才培养的素质结构定位,培养适合社会需求的人才。
  [责任编辑:文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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