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6期

实践教学的理论基础探析

作者:张英彦




  实践教学是在一定理论指导下,通过引导学习者的实践活动,从而传承实践知识,形成技能,发展实践能力,提高综合素质的教学活动。实践教学是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手段,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关键环节,是当前高校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本文试图对实践教学的理论基础进行初步探讨,以就教于大家。
  
  一、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实践教学的本体论基础
  
  “实践”的概念在马克思哲学中处于核心和基础的地位。马克思把实践看成是“人的感性活动”或“对象性的活动”。具体说来,马克思实践概念的特点:
  1.实践是人类的根本存在方式。人的深刻的本质不在意识,也不在自然存在,而是在于实践活动。马克思说,“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被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1]
  2.实践是人类社会的前提、本质和动力。“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2]人们通过自己的实践活动,不断地建构着社会并改造着社会的组织形式和内容,在不断寻求新的发展的过程中创造新的自我,实践具有生成性和建构性。
  3.人是实践的主体。实践是人的有意识的有目的的行为过程,是主体客体化与客体主体化的过程。
  马克思实践观为实践教学提供了本体论基础。
  首先,实践教学是一种重要的教学方式。
  其次,实践教学有效地促进人的发展。马克思认为,实践创造了人。人的劳动实践使“生产者也改变着,炼出新的品质,通过生产而发展和改造着自身,造成新的力量和新的观念,造成新的交往方式,新的需要和新的语言”。[3]
  实践可以改造人的世界观,形成新的思想观念。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在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改造主观世界,改善和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素质。在马克思看来,这是完全必要和可能的。因为“无论为了使这种共产主义意识普遍地产生还是为了达到目的本身,都必须使人们普遍地发生变化,这种变化只有在实际运动中,在革命中才有可能实现;只有在革命中才能抛掉自己身上的一切陈旧的肮脏东西,才能建立社会的新基础。”[4]通过开展课堂内外的各种应用性、综合性、导向性的实践活动,引导学生掌握理论知识,激发课外自我教育和相互教育的热情和兴趣,促进他们形成高尚品格、祖国观念、人民观念、创新精神、实践能力。
  德育过程的基本规律告诉我们,思想道德品质的形成过程既不是单纯的知识传授,也不是单纯的行为训练,而是一种社会关系中的主体实践活动。道德的养成、信念的确立仅仅靠知识的灌输和理念的教授是不能完成的。没有亲身经历和真实感受的体验环节,不通过符合青年人特点的实践活动,思想道德教育就无法达到预期的教育效果。
  实践教学不仅可以验证知识,重演知识产生的过程,还可以生成建构新的知识。“你要有知识,你就得参加变革现实的实践。你要知道梨子的滋味,你就得变革梨子,亲口吃一吃。你要知道原子的组织同性质,你就得实行物理学和化学的实验,变革原子的情况。”[5],当代科学实践哲学理论也认为,科学研究实质上是一种实践活动。科学首先不是表征和观察世界的方式,而是操作、介入世界的方式, “只有介入世界,我们才能发现世界是什么样的。世界不是处在我们的理论和观察彼岸的遥不可及的东西。它就是在我们的实践中所呈现出来的东西,就是当我们作用于它时,它所抵制或接纳我们的东西。科学研究与我们所做的其他事情一道改变了世界,也改变了世界得以被认识的方式。我们不是以主体表象的方式来认识世界,而是作为行动者来把握、领悟我们借以发现自身的可能性。从表象转向操作,从所知转向能知,并不否认科学有助于揭示周围世界这一种常识性观点”。[6]实践教学能使学生充分领悟知识的内在意蕴,掌握探究事物的方法,提高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第三,实践教学能有效地发挥学生的主体性。人是实践的主体,实践教学体现了学生是教学的主体和自我发展的主体。“学生的认识主要是在实践和活动中发展起来的。认识这一规律的重要意义在于必须使学生在教学过程中活动起来。既动脑,又动手、动口,积极参与教学过程,而不是静听、静观。这是涉及教学观念变革的一项具有根本意义的变革”。[7]实践教学中,学生是教学的参与者,知识的当局者。在实践的过程中,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和理论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尝试解决问题,使观察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明显提高;在实践环节中发现新的现象和新的问题,再把这些现象和问题带到理论学习的领域来讨论,然后尝试解决问题,在实践过程中学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实践教学能有效地发挥学生的主体性。
  
  二、新知识观——实践教学的认识论基础
  
  长期以来,受实证主义知识观的影响,理论形成了其霸权地位,理论知识被定位于一尊,实践教学没有自身的相对独立、完整的教学体系。20世纪60年代以来,特别是英国科学家波兰尼的缄默知识概念的提出,开拓了人们的视界,使得人们对知识的性质有了新的认识。
  英国科学家、思想家波兰尼经过长期的思索和探究后提出,人的知识有两种类型:显性知识和缄默知识。显性知识是指那些通常意义上可以运用语言、文字或符号来表达的知识;而缄默知识则是指那些平时为我们所意识不到但却深刻影响我们行为的知识。
  缄默知识是非常重要的一种知识类型,是个体获得外显知识的向导和背景知识,它事实上支配着整个认识活动,对人的行为起定向作用,为人们的认识活动提供了最终的解释性框架乃至知识信念。
  首先,缄默知识在人们尝试分析和解决问题时是必不可少的。
  其次,在科学理论证实的过程中,缄默知识也起着重要的作用。缄默知识是人类所有显性知识的“向导”和“主人”。对缄默知识的理解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人类的认识和实践行为。
  缄默知识和显性知识共同构成个体总的知识体系,并且,几乎所有的外显知识都根植于缄默知识。缄默知识的获得主要不是靠读书或听课,而是要亲身参加有关实践,在实践中获取。
  当代有学者认为,知识的形式至少可以分为四类:“形式知识”——以数学、逻辑学、语言学为典范的工具性基础学科的知识;“描述性知识”——以物理学、生物学和社会科学为典范的确认关系与事实的知识:“说明性的知识”——以艺术和文学为代表的有关真善美的知识:“实践性知识”——与人的行为和行动有关的,尤其是与人的职业或专业实践活动有关的知识。实践性知识“仅存在于实践中,并且获得它的唯一方法是通过学徒制来掌握,这并不是因为师傅能教给他,而是因为这种知识惟有通过持续不断地与长期以来一直实践它的人相接触才能获得”。[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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