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8期

《强项令》教学案例

作者:苏家友




  师:正因为董宣的刚正不阿、不畏权贵、秉公执法、清正廉洁使光武帝对董宣的态度发生了变化。大家从文中可以看出发生了什么变化?
  生:光武帝一开始听了公主的告状,怪罪于董宣,要用鞭子打死他,但后来却不杀他,反而“赐钱三十万”。
  师:这说明刘秀是个怎样的人?
  生:善于识别人才,知错能改,是位明君。
  生:我不这样认为。
  师:哦,请谈谈你的看法。
  生:光武帝最终改变态度,恐怕是因为他意识到董宣说得有道理,如果执法不严就会危及皇权统治,他是迫不得已。
  生:我赞成这个看法,因为我们学过的历史告诉我们,东汉初年豪强权贵仗势妄为,严重威胁到中央集权统治,洛阳城里的情形更厉害。光武帝最终改变态度可能也是想利用董宣的刚正不阿来削减豪强势力,维护皇权。
  师:你能将历史知识和语文学习结合起来,有理有据,谈得非常好!这说明你读书读出了自己的个性见解!这一点我们要坚持。
  
  六、读后质疑,读出个性见解
  师:学贵有疑,我们应该像刚才这几位同学这样养成思考质疑的学习习惯。下面老师提供一些资料索引和补充注释,看看大家能不能有一些新的发现和质疑:
  关于“诏遣使者临视”(网址:www.guoxue.com/shibu/24shi/hhansu/hhsu106.htm)
  关于“二千石”(网址:zh.wikipedia.org/wiki/%E4%BA%8C%E5%8D%83%E7%9F%B3)
  师:我们分小组布置任务,每10人负责一处质疑。要完成两项任务,一是提出有见解的问题,二是说出本小组释疑的途径。
  生:我们提出的质疑是:董宣未经审判,“格杀”湖阳公主家奴,这是不是越权执法或者违法执法?
  生:我们通过网络搜索,得知“旧时代把行凶、拒捕或违犯禁令的人当场打死,称作格杀。对于上述行为,不以杀人论罪,故称‘格杀勿论’。”所以,董宣未经审判,“格杀”湖阳公主家奴,在古代那种环境下是可以的。因为古代的“法”与“执法”同现代的“法”与“执法”不同。
  师:更为重要的是湖阳公主的家奴在白日杀人,又加上湖阳公主把家奴藏匿于家中这些事都在董宣杀奴之先。董宣秉公执法,他知道假如审判湖阳公主家奴,必定会遭多方阻挠,或许就杀不了家奴,这样做,正体现了董宣的——
  生:当机立断、果敢英明。
  师:但如果从我们现代的法制观念来看,董宣的行为是不正确的,他的行为违背了现代“法”与“执法”的程序。这是我们务必要弄清的。
  生:我们提出的质疑是:董宣死后,光武帝“诏遣使者临视”,究竟是监视还是慰问?
  生:我们通过网络搜索,得知“朝臣中二千石、将军,使者吊祭,郡国二千石、六百石以至黄绶,皆赐常车驿牛赠祭”。所以光武帝“诏遣使者临视”是高级官员死后朝廷对其祭拜和对家属的慰问。
  师:也正是因为“诏遣使者临视”,才了解董宣死后“唯见布被覆尸,妻子对哭,有大麦数斛,敝车一乘”的景况。这从另一个方面说明了董宣——
  生:廉洁奉公。
  师:这样写使董宣这个人物现象更加丰富,这种写法叫——
  生:侧面描写。
  师:这也是人物传记的常用手法。
  生:我们这一组提出的问题是:“帝令小黄门持之”中的“小黄门”究竟是什么官,为什么叫“小黄门”。
  生:我们通过翻查《辞海》等资料得知:“在宫内侍从皇帝、传达诏令的官员,为首的称黄门侍郎。后汉时黄门多由宦官担任,通称宦官为黄门。小黄门,即小太监。”我们对“时湖阳公主苍头白日杀人”中“苍头”还有疑问,不知哪位同学能够释疑?
  生:我通过查资料得知“苍头”是汉代奴仆的通称,资料中说:“汉名奴为苍头,非纯黑,以别于良人也。”
  生:谢谢!
  师:同学们能够借助工具书、注释、网络等资源理解课文并能提出疑问,说明同学们有了学习的主动意识,我们要坚持下去。
  
  七、拓展延伸,想象创新
  课下任务:(屏幕展示)根据本文的内容,合理想象故事的高潮部分,自编自演课本剧,要求人物的语言、神态、动作逼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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