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余秋雨告状陈鲁民“狡猾”值多少钱?



  陈鲁民  

  余秋雨先生时下的炙手可热,身价之高,是毋庸置疑的,单从他屡屡出现在央视大赛评委席上,就可略见一斑,且不说书店柜台上还在显眼位置摆着他的新书与旧著,可是有人因为说他“狡猾”两个字,他就要向人家索赔16万元,这个价码还是让人大吃一惊。大歌星刘欢、那英们外出商业演出,据说一场也大体是这个价码,但人家毕竟还得耗时费力,扯着嗓子喊半天,(对口型不算),秋雨先生这两个字就值十六万,不能不让人惊叹:好昂贵的“狡猾”!   

  武汉学者古远清,最近被余秋雨以“侵害名誉权”告上法庭,仅仅是因为古远清的批评文章中有打着引号的“狡猾”一词,索赔十六万元。(《东方家庭报》1月9日)    

  在为秋雨先生的身价惊叹之余,我不禁想起鲁迅先生,鲁迅先生一生痛骂过数百位文化名流、政客及富豪,用语之尖锐,远比“狡猾”要刺激得多。骂梁实秋是“资产阶级的乏走狗”,痛斥陈西滢“真会玩把戏”,骂张资平是“叭儿与无赖”,骂戴季陶是“无聊与无耻”,讽刺钱玄同是“好空谈而不做实事,是一个极能取巧的人”,贬损张天翼“作品失之油滑”,甚至批评胡风是“神经质、繁琐”,这几位的名头都不比余秋雨小,身价也未必比余秋雨低,可是还没听说哪个因此就把鲁迅告上法庭,索赔巨款。据陈明远先生统计,鲁迅一生的收入有大约三百万元人民币,十分可观,但要是他的论敌们一个个都真像余秋雨先生那样,因为一两个过激的词就去索赔,鲁迅先生恐怕早就倾家荡产了。幸好他们都不无雅量,同时并不把文艺批评的纠纷动不动就拉到法庭上,否则,鲁迅只有两个选择,要么闭上嘴不说话,或像其弟一样,写点风花雪月,饮点苦茶,要么为打官司疲于奔命,耗尽家财。    

  还说“狡猾”二字,其实就是贬义的聪明,如果再加上引号,那就又成了正面但又带了点幽默的赞扬。而余秋雨先生的聪明,那是举世公认的,不说那几本引起轰动的“文化大散文”,看他在央视当评委时的侃侃而谈,天文地理无所不知,古今中外无所不晓,就知道聪明也罢,或者加了引号的“××”也好,绝不是浪得虚名。其实,古远清先前也曾花过许多篇幅来论证余先生的聪明睿智多才多艺,其中也不乏溢美夸张之词,甚至达到肉麻的程度,好像从未听说余先生有一点不安的表示,一概按单照收。想不到,古先生夸来夸去,一句不小心的“狡猾”,竟把自己引上法庭。当然,还是西哲那句名言“我不赞成你的观点,但我坚决保护你发表自己观点的权力”,我不赞成余秋雨把文艺争论引入法庭的办法,但我坚决保护他应享有的法律权力和法律意识。不过,我还是更赞赏并认同余杰先生的观点:“文艺批评是一个独立的领域,法律不必也该介入。如果批评者的言论自由得不到充分的保障,一个时代的文化将受到不可估量的伤害。”(引文同上)  

  说实话,写这篇小文时,我也是字斟句酌,战战兢兢,反复看了好几遍,生怕有什么“狡猾”之类不妥的文字再被余先生抓住把柄,要是真告上法庭,也索赔上十六万,对秋雨先生不算什么,那我真是要倾家荡产了。还是小心为妙,毕竟,话要说得痛快,“安全生产”更重要。  

  (河北《杂文报》2002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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