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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


  聂轻轻抬手抚摸他憔悴的脸,那来不及刮的胡子已经长得相当长,硬硬的,刺刺的,原本英俊的面容被遮掩住大半,此时的他倒像一只落魄潦倒的雄狮。

  “真好……”她叹息着说,“在我死之前,你还肯到我梦里来,真好。”

  “轻轻?!”一听她的语气,沈一醉大为焦急,也不顾她的疼痛,大手使劲掐着她的手心,“这不是作梦!我真的在你面前,你已经安全了。”

  他低下头想吻她,但聂轻轻别开头,泪水缓缓流下来。

  “轻轻?”如云朵般轻柔的吻最终落在她覆着白布巾的脸颊上。

  “我……被人欺辱了。”

  虽然那疯子没有做到最后一步,可她的身子还是被他的手玷污了。

  聂轻轻一直以为自己是个很看得开的女子,不会斤斤计较这些小事,可是……好难受。

  “你、没、有!”沈一醉盯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聂轻轻,你给我听好了,在我的心里,你比谁都干净。你是我的女人,永远都是,你要做我一辈子的婆娘。”

  听他这么说,聂轻轻忍不住哇的一声大哭起来,扑进了男人的怀里。

  沈一醉轻柔地拥住她,抚摸着她纤小而颤抖的肩头和背部,直到她哭累了睡过去。

  这个傻女人,就这样毁了自己的脸,他从来没见过这么决绝惨烈的女子。

  什么样的坚决才能让她痛下决心?

  沈一醉对于她脸上的伤只有心痛和怜惜,他一点也不奇怪看起来柔弱无骨的聂轻轻怎么会做出这么决绝的选择。

  在他的心目中,聂轻轻一直是个外柔内刚的姑娘。

  那个小小年纪便敢只身闯沙场的稚嫩身影,已经整整在他心头萦绕了八年。

  八年前,沈一醉只有十四岁,还是一名翩翩少年,每日呼朋唤友到处闲晃找乐子,那时他和另外四名少年被称为“京城五少”。

  京城五少个个风华绝代,气质绝伦,一时间成为京城贵族千金的梦中情人。

  沈家突然遭到灭门之灾的时候,沈一醉正和几个朋友在外面游玩,禁卫军杀气腾腾地寻来,要把他抓去砍头。

  他把另外四名少年赶走,不想拖累比手足还亲的兄弟们。

  他孤单一人搏斗,最后逃了出去。

  他知道父亲已经战死沙场,便决心到前线替父亲收拾骸骨,好好下葬。

  越往北方走,天气越寒冷,四周越荒凉。

  当他赶到父亲浴血沙场的地方时,战场已经被整理干净,鲜血也已经被黄沙掩盖。

  沈一醉茫然无头绪,不知该从何找起。

  就在他绝望的时候,一个小小的身影闯进了他的视线,那是一个干巴巴瘦小小的少年,大约十一、二岁左右,身体枯瘦如柴,脸蛋小得只剩下一双明亮的大眼睛。

  沈一醉迅速找了棵大树藏了起来。

  少年胆怯地在地上爬行,双手不时在黄沙下挖着,直到他小声哀叫一声,抬起双手,手上扎了几根银针,鲜血淋漓。

  沈一醉的心一痛。

  那银针是少年趁乱时埋在地下做记号的,这个地方就是燕戎兵埋葬沈长风将军的地方,等燕戎兵都离开了,少年才赶回来。

  少年把手上的银针拔掉,从背上背的小布包里取出一块小小的石碑,又用手挖了个深深的坑,把石碑埋入黄土。

  石碑上只有四个用鲜血写上去的字──长风万里。

  将军名为沈长风,舅舅名为秦万里,墓碑虽然简单,却足以代表这两个人。

  少年在石碑前抹起眼泪,小嘴扁扁的却不敢放声痛哭,直到把一双眼睛揉得通红,才恋恋不舍地离开。

  “将军,舅舅,请你们安息吧,等我长大了一定还会来看你们的。”临走前,少年这样说。

  沈一醉的心几乎跃出胸口,他很想跳出去拦住少年,但一想到自己是朝廷钦犯的身分,他又硬生生忍住。

  望着少年渐渐远去的背影,沈一醉不禁落下泪来。

  他确信那少年立的石碑就是给父亲沈长风的,而少年口中的舅舅,也一定是曾经指导过他医术的那名军医。那位军医斯文俊秀,性格沉稳,一直跟随着他父亲转战各地,他也曾偶然提起他有个外甥女聂轻轻。

  那名少年,其实应该是少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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