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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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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先带人走吧,我自己回去。”兰休头也不回地对身后不成形的队伍挥挥手,直直地朝那两个堪称他最亲密的人走去。那个霍恩同,就是主子近日里心神不宁的罪魁祸首吗?常宁再往欢腾的人堆里望了一眼,没说话,领着下属策马向目的地而去。他们,什么时候那么要好了?看着前方如金童玉女般的一对男女,兰休不知道自己的脸已经拉了下来。在枫红姐妹失踪后,他在寻找她们姐妹的途中曾经跟江湖上赫赫有名的不死老人习过武,纳兰词就是在那时认识的。纳兰词是大学士明珠的后人,自小因身体虚弱,被送往不死老人处习武,本来为的是让他强身健体,没想到却养成他放荡不羁的性格。相似的背景使得二人很快打成一片--其实是纳兰词死缠着他,后来他离开师父,去了西疆,他这个师弟还去看过他几次,把他的军营搞得鸡飞狗跳地再拍拍屁股走人。对他,他其实是喜爱的,虽然有时候很受不了他三八的性格,但他还是把他当做自己的亲弟弟来疼。至于思同--他早视之为亲妹的人。他们两个若在一起,他应该是最感到开心的一个。怎么看见他们亲密地靠在一起,他只会觉得心闷难挡呢?对脑海中浮现的词和恩同甜蜜的笑脸,怎么想怎么觉得刺眼。对,就是刺眼!努力地把他的“弟弟”、“妹妹”相亲相爱的镜头在脑海中摇散,兰休已经走到二人的背后。正抢着恩同手里的点心吃的纳兰词感觉到背后的杀气,警敏地回头,吃惊地发现散发出无形杀气的竟然是自己的师兄,“师兄,您怎么在这儿?”“事情办完就回来了!”兰休冷冷地回答。老实说,这两个人还真是配,恩同一副长不大的模样,二十好几的纳兰词也是一张娃娃脸,站在一起比跟他站在一起要和谐得多。但是,恩同想嫁的人是他,与肤浅的外表相配比起来,当事者的意愿应该是最重要的吧。哼,思同一直说想嫁他呢。不知为何,这个一直让他暴跳如雷的问题此时却让他的心情好了不少。“哦!这样啊。”纳兰词呆呆地摸摸脑袋,他这师兄被小美人感染了不成?怎么说起话来也有点答非所问?还有,他脸色那么难看干什么?是事情办得不顺还是生理不顺?拍拍前方仍然厚实如初的小小肩膀,兰休对着恩同的后脑勺露出一个浅浅的微笑。谁在吵她啊!恩同的眼神不敢稍移。侠士装扮的皮偶与另一个被扮成坏人的皮偶拳打脚踢着。还拍?恩同火大地空出一只手朝那个一直在干扰她看戏的毛手狠狠地打了下去,然后就听见身边一个有点熟悉的声音“唧唧唧”地贼笑了几声。身为主角的侠士终于打败了恶魔,救出了受恶魔荼毒的美女,从此有情人终成眷属,天下一片太平。呼--终于看完了!恩同回过脸,她倒要看看究竟是谁向老天爷借了胆--“--休、休--休--” “嗯哼!”被打得很不爽的男人没什么好脸色,不过看她又惊又喜的表情也算值回价票了,“怎、怎么哭了?”“休--唔--”恩同哭着扑进兰休怀里的是你吗?休?真的是你吗?休?” “当然是我!”弄懂恩同是喜极而泣的兰休怜惜地收紧了怀抱,“我这不是好好地回来了吗?你该高兴才是吧!”重逢的喜悦中却有着小小的阴影,也许这辈子,他都要背负着亲手杀死枫红的罪恶感。“嗯、嗯!我知道,可是人家忍不住嘛。”恩同继续在兰休胸前抹眼泪鼻涕。这眼泪,不但有着重见休的喜悦,还有一点点真实的伤心呢。毕竟,她很快又要离休而去了。“喂!你们两个!”终于看不下眼,不想再陪着丢脸的纳兰词决定棒打鸳鸯,“要哭要抱都回家去好不好?你们这样有很多人在看耶。”整个天桥上的人几乎都汇集到这里来了,害他好想举个牌子注明他跟这两个人没关系哦。“我们哭我们的,抱我们的,要你管!”恩同从兰休臂膊的缝隙中瞄着一脸尴尬的纳兰词,“喂,你到底叫什么名字啊?”“这是什么?”伴着恩同回到离忧园,兰休望着满屋子的破布冲思同挑高了眉。地上这些碎布的颜色,都好熟悉啊。“啊?哦!呃--”恩同搔搔头,“我们到听枫斋去坐坐吧。” “哇啊--这里什么时候变成的垃圾堆啊。”跟屁虫似的纳兰词从缝隙中探出头,看着内室那些明显被利刃撕裂的锦缎华服喷喷称奇。这一地破烂可值万金啦。“喂I这是闺女的闺房耶!你跟进来干什么?快出去,快出去啦。”恩同朝纳兰词跺着脚。这种场面叫休看见已经够让她抬不起头了,还让一个老记不住名字的外人看到,这要让她的脸往哪里搁?“你的闺房又怎么样?我又不是没来过!”纳兰词依旧一副痞痞的样子,主人还没开口,自己先拖了一张凳子坐下。这离忧园原来是师兄住的,他都不知道进来多少次了。后来小美人生病,他衣不解带地在一旁侍奉汤药,更是熟得不能再熟了。现在才跟他来谈避讳,岂不是太迟了吗?“词,出去!”兰休的视线直锁在恩同身上不曾稍离。 “啊?” “我说,出去!”兰休终于给他可怜的师弟轻轻一瞥,语气轻巧却语义坚定地道。“好、好、好!我不打扰你们。师兄,小美人我可是完璧归赵啦。”喷,真是新人送入房,媒人抛过墙!这弟弟跟妹妹的待遇相差还真是大啊。“现在,你可以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了吧。”房中只剩下他们二人,兰休不用再多看地上的破布一眼,就知道那些东西本该是放在他的衣箱里的。“呵呵呵呵--”恩同一阵傻笑,总不能告诉他,她一时气不过他有一个貌美如花的未婚妻,连夜去他房里搬来所有的衣服,把它们看作是他的替身,用剪刀绞碎。不过--“你怎么都没跟我提过你有未婚妻?”傻笑的脸不笑了,剩下的是浓浓的怒气和那么一点酸气。“未婚妻?”兰休露出一抹思索的神情,“原来你是因为我有未婚妻才拿我的衣服来出气的?”这预示着什么?长不大的奶娃娃也会吃醋?“那不是重点!”小心思一语就被道中的恩同涨红着脸,“我是问你为什么没告诉我有这么一个人。”害得她老一个人唱独角戏,还以为总有一天另一个主角会附和。“我忘了。”望着气蹦蹦的恩同,兰休嘴角含着丝丝的笑意。 “忘了?”想了千百种答案,都没想到是这两个字。 “对啊,就许你记性不好,就不能让别人忘掉一些无关紧要的事?” “你、你是说,那个未婚妻对你是无关紧要的?”恩同没有被兰休一脸戏谑的表情所骗,听出他话中的重点,“那、那你的意思是--”“你说呢?”看到那个呆娃娃又傻笑地发起呆来,兰休拥着她躺进小山似的破衣服堆里。休的意思是她才是重要的吗?休终于喜欢上她了吗?休想要她当他的新娘了吗?可--激动的心情蓦地又沉到谷底。她却没什么时间陪着休了啊!她已经开始吐血,说明毒已经侵入五脏六腑。她从逃出那个地方的那一天起,就没有再回去的打算。如果是为了休--可她宁愿安然地死去,也不愿意与休为敌叼。生离与死别,还说不定哪个更痛苦呢。“同--”兰休望着头顶的吉祥彩绘,若有所思地道。 “嗯?”恩同偎进那个温暖而熟悉的怀抱。仍然没有发现这个男人对她的称呼又减了一个字。“你知道依赖跟喜欢的区别吗?”她对他那种单纯的信赖,真的很像是刚出生的雏鸟对第一眼所见的能动的物体的感情呢!而且,她不也曾说过要他当她的爹吗?“当然知道啊!我对休是又依赖又喜欢哦。”对不喜欢的人她是绝对不会去依赖,而她依赖的对象目前只有一个。“又依赖又喜欢,那是什么啊?” “是爱啊!”娘曾说过,当你的心情随着另一人而舞动时,你的爱情来了。“爱?!”兰休动容,因为他发现,他开始依赖起同对他的依赖,喜欢起同对他的喜欢。“休是独一无二的哦。”听着休有力的心跳,恩同渐渐地闭上眼。现在的感觉,好幸福!若上天怜见,让她再多享受一些这样的幸福吧。等时间到了,她会把他还给那个叫未婚妻的女子的。“同也是独一无二的呢。”日夜兼程地赶路,他也很困丁。此时的宁静,就像是他一辈子所期待的那样。罢了,即使那个女子是枫红,就让他做个背信弃义的人吧。“吃--”一个活跃的身影跳进离忧园的内室,在目睹那纠缠着睡去的身影和满室的温馨后,住了口,悄悄地向后退去。他们,找到他们的心了吧!至于吃饭这等小事,相信延几个时辰也没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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