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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千什么?”恩同恶狠狠地瞪着那个胆敢打断她惊天泣地的伟大复仇计划的家伙,看在他是温暖又好用的休的分上,允许他有三十秒的辩解时间,否则让他跟偷鸡腿的贼同罪?“那个——”兰休突然把恩同的手脚都紧紧地束缚住,然后稍稍退后了一小步,“你的鸡腿是不是这个?”兰休一移开,他原来所站的地方就出现一只色泽金黄,看起来就很美味的鸡腿,只是这会儿它沾满了泥土,并且被踩得扁扁的,卖相不太好。其实她在扑进兰休怀里时鸡腿就已经掉了,只是她急着要兰休帮她揍人,所以没注意。而兰体差点抱着她摔一跤就是因为不小心踩在鸡腿上,只是当时无暇理会这等小事而已。“我不管,我不管,你要赔!你要赔!”手脚的被缚并不影响恩同为自己的肚子——错,应该是为自己的可怜的鸡腿请命,所以仍揽着兰休脖子的右手用力一箍,开始猛力摇晃起来。“好、好,好!我赔,我赔!”他就知道她没那么好打发。兰休仅留一手环住恩同的腰,一手使劲地掰开她的手。看她个子小小的,力气倒不小,差点掐得他没气。而且,说实话,如果这个小耍赖鬼不趁机赖给他,他还会觉得奇怪呢。

  “还要帮我把那个家伙打发掉。”休答应得太快,反而让她觉得自己提的赔偿是不是太简单了,所以加点活儿给他表现一下好了。(其实还是想看兰休的-表演”。)兰休看看那个仍在原地转悠的笨家伙,突然很想给他一点教训,“你先下来。”恩同乖乖地爬了下来,并且噔噔噔地跑进屋去拖那张独一无二的凳子出来,准备坐下来看戏。但是凳子刚放好,就看见兰休又走了回来。

  “耶?你怎么回来了?”不会是打不过那个比猪还蠢的家伙吧?“处理掉啦。”那种三脚描,他用上三招已经是看得起他了。

  “我什么都还没看到耶。”事关自身利益,恩同一向是坚持拗到底。

  “那你要我怎么样?”根据他少少的经验,如果他胆敢说一句“没看到是你家的事”,他就等着为自己选块风水宝地吧!她是绝对会把他给烦死的。

  想丫半天,恩同丢下一句:“先欠着!”因为黑衣傻瓜已经不在了,总不能叫他把她给揍一遍,那可是会出人命的呢,所以退一步让他先欠着,以后有机会再拿出来用,“你可不能因为我记忆不好就赖账哦。”“不会。”她记忆的确有点不好,两个时辰前做的事,两个时辰后就忘了,但这并不表示他就有机]会“赖账”,因为她是典型的“忘恩记仇”,她甚至可以忘掉老爹老娘的姓名,却忘不了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她大哥偷吃掉她一个芝麻烧饼。而他又怎么敢奢望自己是那个万中挑一的幸运儿呢?“好了,我肚子饿了!先说好,我不吃大白菜配白饭哦。”其实怀里还有两块饼,只是一般不到万不得已,她不会吃光身上的食物,否则怎么饿死的都不知道。就像上次,为了小小的两块花卷,她居然变成受尽委屈的小可怜,后来还要装疯卖傻才混过去。看来以后她睡觉也要把食物放在睡衣里才行。“行。”兰休拿了个篮子,装了一点油、盐之类的调味料进去,“走吧!”“去哪儿?”跷着二郎腿靠坐在椅子上的恩同问。

  “跟我来就好了。”

  “先说好,一定要好玩哦!”“你什么时候跟我在一起无聊了?”

  “万—就是这一次嘛!”

  ……

  第四章

  跟休在一起真的不会无聊耶,因为他常常会“投其所好”,就像烤鱼,有得吃又有得玩。兰休握着一把剑,这剑称得上是一件名器,长三尺二分,宽仅两指,薄如蝉翼。当年为了寻找枫红姐妹,他着实地在江湖闯荡了一阵子,这柄剑,也就在那时出了名。把最后两条洗好的鱼穿在剑尖上,啧,还真是非常好的烧烤工具!兰休的脸有点绿绿的,他千算万算,居然没算到那个丫头会嫌树枝脏,硬是逼他跑回去把自己兵器拿了来。

  “我一直搞不懂耶。”口腹之欲终于得到满足的恩同一只小手托着香腮,对那个终于能捡到点“残羹冷炙”果腹的男人道。

  “搞不懂什么?”气来气去气到的还是他自己,这个丫头不疼不痒,还真是划不来。但即使如此,兰休还是冷着一张本就不怎么赏心悦目的脸,冷言冷语地接口。心里还在思忖,这种斤来重的鱼,就算他这个身高八尺的大男人,吃上两条也饱了,真不知道那个小女人把三四条鱼都吃到哪里去了。“烟霞山庄又不是依山而建的,为什么要叫‘山庄’呢?”

  “烟霞山庄并非是名为‘烟霞’的山庄,而是‘烟霞’和‘山’的庄园的意思。”扔掉手中的鱼骨,兰休又扔了几根枯树枝进火堆里,望着那随风摇曳的火焰,他的语调开始变得有感情起来?“烟霞山庄原来的主人叫月山,他的妻子叫月林烟霞,他们是一对很恩爱的夫妻.今生我恐怕都看不到比他们更恩爱的夫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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