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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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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你就是想跟我作对是不是?”恩同火了,她就知道,她就知道!哼,这个没风度的男人记恨她吃掉了他家所有的腌肉,就连豆腐干都没留一块给他,害他每天只能吃大白菜配白饭。想她霍大小姐是那种什么来路不明的食物都乱吃的人吗?她愿意吃他家的东西,是给的他面子耶。谁知道他不但不知感激,还挟怨报复!也不想想,他有多对不起她,而且她之所以舍烟霞山庄大厨的极晶料理而就他家的清粥小菜,还不是为了让他多看两眼他梦寐以求的“枫红”?想她如此一个品德高尚之人,他不懂得欣赏与珍惜,还处处与她作对。“我不是想跟你作对,而是那个黑衣人根本就进不来。”把恩同几乎贴到他坚挺的鼻粱七的小脸向左后方移了四十五度,兰休几乎是叹息地道,以上类似的对话其实在这半个月来不断地重复,刚开始他还据埋力争地跟她辩上个两句,但是在第十天他就已经彻底地放弃——他实在是没力了。“耶?是耶!”只见那个黑衣人就在离他们不足四丈之处,却好像看不见他们似的,老在原地打转转,还不时地抓耳挠腮,好像很困惑的样子。 “你是用了什么妖法把他困在那里的?”恩同兴奋地夹紧了手脚——因为她身高只到兰休的胸口,即使踮高了脚也只能正对着他的薄唇。如果她要想跟他面对面讲话以增加气势的话,一个方法是站在板凳上,而另一个比较快捷方便的就是用脚夹住他的腰,用手圈住他的脖子。当然,这种虽不雅观却绝对称得上高难度的动作也只有她霍姑娘做得如此完美啦?“那不是什么妖法。”兰休一面稳定心神,一面道:“霍姑娘,你先下来好不好?”这小妮子虽然个性恶魔了点,但她那一派天真单纯的模样,却总让他对自己的生理反应很有愧疚感。可,偏偏男人的身体有时候却又是不受控制的。 “不要!”恩同很干脆地回答,并且把身子更往兰休怀里挤了挤。大概是她比较习惯江南温和的气候的缘故吧,到了北方,即使包得像只小狗熊,她还是会觉得冷。休正好跟她相反,虽然是个病人——不过她至今还不知道他到底生的是什么病,不是因为她不关心他哦!你也知道她的记忆力差,忘了问也是情有可原的嘛——但他的身体就像是一个大火炉,即使只穿一件单衣、一件夹袄,手脚仍是滚烫的。她现在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把自己整个地投进他怀里。想到这里,嫩白的小脸也毫不客气地在泛着热气的肩窝里像猫咪擦脸般搓了搓。嗯,她摔的那几跤真是太划算了。决定了!她回江南的时候一定要把休一起带走。也给爹娘看看她从北方带回来的大暖炉!呵呵呵呵——恩同笑得是很快乐,兰休却因为她一时的无心之举而把全身绷得如热铁,肾上腺素更是猛增,可又狠不下心甩掉这让他既甜蜜又痛苦的负荷——算了,随她吧!只要地高兴就好。谁叫他没等到那个把他当天神在崇拜的枫红,却等来一个貌似枫红,却总是奴役他、欺压他的小煞星呢?“喂,你那到底是什么妖法嘛?”容易学的话她也要学起来,然后回去唬人,特别是当她嫌身边的人太聒噪的时候,就不愁没有办法治他们啰。 “跟你说了不是妖法了,那只是一个阵势!”其实整座枫林就是一个阵,是他在二十岁那年自创的,因为全是由枫树来摆成,所以他称之为“枫迷”,至今还无人能破得。 “你是说奇门遁甲?”她学东西很快,但忘得更快,所以很多东西她都只是知道名字而已。“对。”兰休调整着自己的呼吸,总算是把骤升的情欲给压了下去。这种事多来几次.不知道他会不会英年早逝?“什么人都会在里面迷路吗?”用枫树摆阵还真有意思,明天地把休带回去的时候,让人把这片美丽的枫林也绐铲回去。然后她就跟休住在小竹屋里,让爹娘都找不到她。嘻嘻,以后做错了事就不怕受罚啦。“当然。”看恩同笑得连口水都快流出来疑惑地问:“有什么问题吗?” “没——”突然脑中灵光一闪,“那我是怎么进来的?” 耶?两个人画面相觑,是啊,如果这个阵能困住所有的人,那么她这个根本对奇门遁甲一窍不通的小女孩是怎么进来的?想啊想,想啊想,想得两人部快变成石头了,最后还是一声很小的声音打破了二人之间异样的沉寂。“咕——”真的是很小的一声。 “你饿了吗?”由这个问题可知,兰休对这种声音根本就不陌生,实际上,这十几天听到的咕咕声比他这辈子听到的都多,他想不熟悉也难。 对大多数的闺女来说,不管是养在深闺的大家闺秀,还是在大街上大声叫卖以求得两餐温饱的平民女子,在一个男人面前发出这等声音,都会忍不住害羞那么一下下,厉害一点的,上吊都有可能。但,这些女人都不是我们的女主角,而我们的女主角也不是这些女人,所以她的回答是——“对!不过我今天带了鸡腿来哦。”天天吃他的实在是不好意思——真正内幕是好吃的都已经给她吃光光,而她又不想虐待自己的胃。 左手兴商采烈地从兰休的脖子上收了回来,但至空如也的小手却让恩同立即尖叫出声:“谁偷了我的鸡腿?!” “我一定要抓住偷鸡腿的那个家伙,把他扔到油锅里炸,当狗肉卖绐别人,挣得的钱拿来买十只老母——” “呃——霍姑娘!”兰休突然打断她暴力血腥、不人道的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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