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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


  当第一道招牌黄金蟹肉炒饭端上桌时,乐睇发出了有如孩子看见糖果屋般的赞叹。

  “噢,天啊!闻起来超香,看起来好好吃喔~~米饭裹上一层黄澄澄的蛋液,炒得粒粒分明,我在美国连做梦都会想到它!”

  “那就多吃点。”贝一苇舀了好几勺到她的碗里。

  “别把炒饭全让给我了,你也吃啊!”

  “好。”他笑应着,但动作却不曾停过。

  随后送上的红糟肉、金华火腿焖高丽菜、豆腐粉丝煲、绍兴酒佐酱烤龙鳕与椒香花缪炖鸡汤,又引发她一阵欢呼,邻近几桌客人闻声不由好奇的转过来,带他们看见乐睇时,好奇的目光顿时转为惊艳。

  事实上,打从乐睇一走出国家戏剧院,注目的视线就不曾少过。

  因为常年练舞,使乐睇的身段显得格外纤细,而且她似乎比他记忆中高了一些,站姿与走姿自然透着舞者的优雅。

  当然,她的衣着也功不可没。

  她内穿一件简单的庞克风格长版白T,外罩烟灰色剑领短板西装外套,袖子随行的卷起,露出手腕上BligBlig的手环,食指上硕大的拜占庭风格戒指,与松松系于腰间的皮带扣相辉映。

  她的下身则穿着所有女人不惜力行减肥也要塞进去的超细身黑色Skinny牛仔裤,极窄的裤管延伸了她原本就修长的小腿线条,最后在黑色漆皮踝靴中完美收束,肩背一只磨损的半旧、镶有铆钉的软质大挎包,一头乌瀑般的长发则用黑色皮绳信手扎起,随意的垂在肩侧,在斜戴一顶黑色绅士帽。

  非常时尚,超级有型。

  若不是知道她是一名现代舞舞者,贝一苇肯定会以为她是误将台北街道当伸展台的模特儿。

  三年的时光有如魔法一般,让一个青春少女,蜕变成一个个性与自信兼具的女子。

  意识到贝一苇的目光,乐睇不由笑问:“有什么不对吗?为什么这样看着我?”

  贝一苇摇摇头,笑道:“你变漂亮了。”

  “谢谢,”她以茶代酒,笑着朝他举杯,“你也很帅!”

  经过了三年职场的历练,贝一苇已经完全退去当年的书生气,变成一个成熟稳重的男人。

  昔日那个戴着黑框眼镜,老是穿着连帽T恤与牛仔裤的男孩,已被眼前这个穿着合身西服的男人所取代。

  如今的他,一望而知的是个事业有成的男人,唯一不变的,是他依旧温暖的眼神。

  乐睇曾经想象过,若是两人再见面,会是怎样的一番情景。

  她想过自己可能会失控落泪,或是像那些愚蠢的肥皂剧一样,愤怒的质问他当年为什么不告而别?

  可是当两人再度聚首,乐睇才发现,痛苦过、生气过、埋怨过、消沉过,但最后沉淀下来的,只余那些美好的记忆——

  原来,贝一苇从没有自她的生命中消失,他一直存在于她的心底。

  “看起来你混得不错啊!穿得西装笔挺的。”乐睇笑道。

  贝一苇看了自己一眼,有些好笑的问:“穿西装就代表混得很好吗?”

  “嗯……该怎么说呢?”乐睇努力地搜寻脑中的中文字眼,“感觉有种专业人士特有的那种从容不迫的气质。”

  “在我父亲底下做事,被磨出来的。”贝一苇并不想多谈自己,“你呢?这些年你过得好不好?”

  “从瑟林毕业后,我考进诺夫斯基老师的舞团,接着就是一连串的魔鬼训练,每天就是重复着练舞、挨骂、练舞、挨骂……”

  贝一苇听得笑出来。

  “这么惨啊?”

  “超惨的好不好!”

  她做了一个几乎虚脱的表情。

  “你也知道,诺夫斯基老师的脾气,和一头没睡饱的熊差不多,他又是个超级完美主义者,在他的舞团接受训练比在瑟林时严格多了,我几乎没有一天不被骂的,不过也幸亏这样的『魔鬼训练』,我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站上舞台,想到过去三年我竟然能够咬着牙苦撑过来,真想颁一座『最佳勇气奖』给自己!”

  “那是因为你喜欢舞蹈吧?”

  贝一苇永远记得,在“Movement”,乐睇所跳的舞作“魔琴”,是多么震撼人心。

  “是,”她坦白的说:“如果没有了舞蹈,我就一无所有了,它是我生命的全部。”

  “生命的全部……”

  贝一苇想着,对自己而言,究竟什么可以称之为“生命的全部”。

  但是他发现——他没有那种东西。

  他喜欢小提琴,但是并没有热爱到可以为它放弃一切的地步。

  或许在世人的标准里,他现在还是年少得志、事业有成的,可是他的心里却有一种缺憾,怎么也填不满。

  再大的成就,再多的财富,没有人分享,也只是空虚而已。

  用完了好吃到不行的招牌甜品芝麻香锅饼与柚香炖冰梨后,贝一苇问:“有没有吃饱?”

  “有,大~满~足!”她心满意足的拍了拍肚子说。

  贝一苇露出宠溺的笑。“明天再带你去吃别的。”

  乐睇听了,只是淡淡笑了笑,没说什么,拿了包包与手机起身。

  “你终于办手机了?”他记得她以前最讨厌被手机制约。

  “对呀,没办法,工作需要。”

  “给我你的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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